HAIR TONIC COSMETIC 进口手续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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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HAIR TONIC COSMETIC 进口手续指南




化妆品 – 头发护理

HAIR TONIC COSMETIC 进口手续指南

进口 hair tonic cosmetic 不能只按一般头发护理产品申报。HS 错误、治疗性宣称、公布资料不一致或越文标签不一致,都可能导致补充资料、失去 C/O 优惠或产生仓储费用。本文提供 E2E 审核地图,帮助企业在 ETA 前核对 HS、税费、C/O、化妆品资料、标签和风险点。

QUICK FACT – 快速摘要

项目 审核方向
商品范围 Hair tonic cosmetic,液体、喷雾、安瓶或轻质精华形态,外用于头发/头皮,且资料显示为化妆品属性。
参考 HS 3305.90.00 – 其他头发用制剂。若为药品、保健品或设备套装则不得直接适用。
税费参考 MFN 20%;普通税率参考 30%;成本计划 VAT 10%;有效 C/O 可按各 FTA 改变税率。
主要政策 审核化妆品产品公布/备案、标签、CFS/LOA、成分、宣称、PIF 及进口单证。
关键风险 “治疗脱发”“促进生发”“治疗头皮疾病”等宣称可能使商品脱离普通化妆品范围。
法律适用提示Hair tonic cosmetic 属于外用头发/头皮护理化妆品。若配方、标签或宣称显示治疗、促进生发或病理性防脱作用,需重新核定商品属性;不得自动按普通化妆品程序适用于所有 SKU。

适用范围

本文仅适用于 hair tonic cosmetic——外用于头发/头皮的化妆品,常见形态为液体、喷雾、安瓶、轻质精华或头皮护理液。不适用于护发素、发膜、造型发蜡、治疗性头皮药品或口服产品。

  • 适用于商业进口、分销、零售、样品或项目货物,前提是商品属性为化妆品。
  • 不自动适用于具有治疗、防脱发药理作用或促进生发宣称的产品。
  • 样品、赠品或境外已销售产品仍需根据实际资料审核。
  • 需根据 catalogue、datasheet、配方、原标签、宣称、CFS/LOA 及实际进口目的审核。

商品分类与识别

商品属性

Hair tonic cosmetic 通常为外用留置型头发/头皮护理制剂,目的为温和清洁、舒缓、保湿或在化妆品范围内支持头发/头皮护理。

技术资料

需核对原标签、产品目录、INCI 配方、CFS/LOA、MSDS(如有)、包装图片、使用说明、营销宣称和 SKU 清单。

边界控制

若资料出现 “treatment”, “anti-hair loss”, “hair growth”, “medicine” 或 “therapeutic scalp treatment”,需先进行法务/专项政策审核。

申报名称建议

建议写明:“hair tonic cosmetic,外用头发/头皮护理化妆品,液体/喷雾形态,品牌…,容量…,全新货物”。

技术识别标准

检查标准 对照资料 描述错误风险 单证/报关名称建议
产品形态 目录、包装图片、原标签、使用说明 可能被误认为治疗精华、药品或护发素 Hair tonic cosmetic,液体/喷雾形态,外用于头发/头皮
用途与宣称 原标签、品牌网站、越文标签草稿、公布资料 治疗性宣称可能超出化妆品范围 在化妆品范围内的头发/头皮护理、舒缓、保湿
INCI 成分 配方、COA/MSDS(如有)、产品公布资料 成分不一致影响公布和标签 按 INCI 名称及资料要求披露
容量/包装 Invoice、Packing List、原标签、纸箱照片 数量、金额和标签不一致 瓶/喷雾 … ml;… 支/箱
原产地/生产商 C/O、CFS、LOA、invoice、标签 原产地错误可能影响 FTA 优惠或标签 正确填写原产国、生产商和品牌权利人

HS 编码 – 税费 – C/O

HS 归类应基于商品属性、头发用途、使用形态和宣称。仅凭商业名称 “tonic” 不足以确定归类,因为同一名称可能对应化妆品、药品、保健品或其他制剂。

参考 HS 适用条件 误归类风险 需对照资料
3305.90.00 其他头发用制剂;通常适用于外用化妆品类 hair tonic。 若误归为药品/治疗产品,可能被海关询问或要求修改申报。 目录、标签、INCI 配方、公布资料、CFS/LOA、MSDS(如有)。
3305.10.00 仅当实际商品为洗发/冲洗型产品时审核。 将 hair tonic 误称为 shampoo 会改变 HS 和政策。 使用说明、wash-off/rinse-off 宣称。
3305.90.00 或其他税号 若为 hair serum/lotion/tonic 但仍为头发用制剂。 未确认商品属性可能导致专项政策错误。 商品说明、实物照片、标签草稿。
3004 或其他组别 仅当宣称/配方显示药品治疗属性时考虑。 药品类产品不得使用化妆品程序。 宣称、活性成分、制造商法规资料。

开立报关单前需审核的详细税费表

Hair tonic cosmetic – HS 3305.90.00

MFN
Vietnam Trade Portal 对 3305.90.00 的参考 MFN 为 20%
普通税率
如不适用 MFN/FTA 且无单独普通税率,参考 30%,按 MFN 的 150% 原则。
VAT
成本计划按 10%;仅在符合条件且不属于排除范围时考虑 8%
C/O
若 C/O 有效并符合相关 FTA 规则,可能享受特别优惠税率;需核对表格、原产地标准、描述、HS 和直运。

可能重新归类的情况

HS
若宣称显示治疗/药品属性,不得自动适用 3305.90.00
税费
税率和政策按最终 HS 确定。
VAT
按最终商品属性和现行 VAT 政策适用。
控制
在 ETA 前锁定宣称、配方、标签和公布资料。

样品/赠品/营销货物

HS
仍按商品属性归类;若为化妆品类 hair tonic 通常审核 3305.90.00
税费
不得默认免税;需核查货值和进口目的。
VAT
无其他依据时按 10% 计划。
资料
Invoice、Packing List、进口目的、产品照片和必要说明。

与其他产品组成套装

HS
若作为套装进口,需审核套装归类或按产品拆分。
税费
各产品税率可能不同。
VAT
按实际 HS/商品情况适用。
风险
笼统写 “hair care set” 易引发 HS、数量和公布资料疑问。

C/O/FTA 特别优惠审核

路线/原产地 C/O 或原产地文件 需核查的特别优惠税率 条件与风险
东盟/ATIGA Form D 若相应 HS 已承诺且 C/O 合规,可能为 0% 检查 WO/RVC/CTH/CTSH、货描、HS 和直运。
中国 Form E 或 RCEP 按 ACFTA/RCEP 在报关时点核查;C/O 错误不得自动享受。 第三方发票、货描、HS 错误风险。
韩国 Form AK/VK 或 RCEP 按 AKFTA/VKFTA/RCEP 选择适合文件。 核对原产地、生产商、invoice 和直运。
日本 VJEPA/AJCEP/CPTPP/RCEP 按各协定税率表核查。 表格或原产地标准错误会失去优惠。
欧盟/英国 EUR.1 或自证原产地文件 按 EVFTA/UKVFTA 条件核查。 需核查出口商资格、货描、HS、文件日期。
澳新/印度/香港 AANZFTA/CPTPP/RCEP、AIFTA、AHKFTA 按实际路线逐项核查。 不满足原产地或运输条件不得使用。
ETA 前 C/O 检查清单
  • C/O 表格/原产地文件与优惠路线一致。
  • 原产地标准 WO/RVC/CTH/CTSH 符合产品规则。
  • 货描、HS、数量、重量、原产国与 invoice/packing list 一致。
  • 如有第三方发票需单独核对。
  • 检查直运、签发日期、签章或电子机制。

适用专项政策矩阵

货物情形 可能适用政策 需检查资料 主管机关/平台 建议时间 风险提示
普通化妆品类 hair tonic 化妆品产品公布、标签、进口资料。 公布资料、CFS/LOA、配方、原标签、越文标签、invoice/packing list。 化妆品公布受理机关及海关。 报关/流通前。 不要等货到后再修改宣称。
治疗或生发宣称 重新审核化妆品与药品/治疗产品边界。 宣称、成分、科学资料、标签、网站。 商品属性确定后的相关主管机关。 订舱或 ETA 前。 若资料显示治疗属性,不得按化妆品处理。
头发护理套装 审核每个 SKU;可能需分别公布。 SKU 清单、配方、宣称、容量、标签。 公布机关/海关。 最终 invoice 前。 SKU 不一致影响公布和申报。
样品/测试/营销货物 审核进口目的、货值、标签和公布义务。 Invoice、用途、照片、合同/说明。 海关/专项机关。 ETA 前。 样品不自动免除专项义务。
EPE/FDI/工厂使用 审核海关类型和内部使用/流通目的。 合同、invoice、packing list、使用/仓储流程。 管理该类型的海关。 报关前。 类型错误影响税费和后查。

需审核的相关法规文件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编号 发布机关 效力/适用时间 作用 需注意内容 审核提示
化妆品通知 06/2011/TT-BYT 卫生部 需核查合并/修订版本 化妆品管理、公布、标签、PIF。 产品公布资料和负责主体义务。 若产品非化妆品则不足以适用。
修订通知 34/2025/TT-BYT 卫生部 03/07/2025 发布,18/08/2025 生效 修订 06/2011/TT-BYT。 公布表格/资料及提交方式变化。 按效力时间适用。
标签议定 43/2017/NĐ-CP111/2021/NĐ-CP 政府 核查当前效力 进口商品标签和越文副标签。 强制标签内容、原产地、负责方。 越文标签须与公布和原标签一致。
税则 26/2023/NĐ-CP 及修订 政府 15/07/2023 生效 MFN 进口税依据。 3305 项。 报关时点必须复核。
普通税率 15/2023/QĐ-TTg 总理 15/07/2023 生效 普通进口税依据。 无单独税率且不适用 MFN/FTA 时按 MFN 的 150% 不替代 FTA 优惠。
海关法规 海关法及指导文件 国会/政府/财政部 按各文件效力 申报、查验、后查。 完税价格、HS、原产地、专项政策。 按进口类型核查。

查看/下载原始法规

企业在适用前应在官方法规数据库或主管机关网站再次核对文件效力。以下按钮仅用于快速查询,不能替代报关时点的效力核查。

清关单证资料

商业单证

  • Commercial Invoice。
  • Packing List。
  • Bill of Lading/Air Waybill。
  • Sales Contract/Purchase Order(如有)。
  • 申请优惠税率时的 C/O。
  • 产品目录、照片、原标签、SKU 清单。

化妆品专项资料

  • 化妆品产品公布接收编号。
  • CFS/LOA 或按实际资料所需授权文件。
  • 成分/INCI 配方、原标签、越文标签。
  • PIF 用于留存和解释。
  • 宣称/网站/宣传册资料以控制化妆品边界。

业务资料检查清单

资料组 所需文件 使用环节 通常准备方 常见错误 ETA 前检查方式
商业 Invoice, Packing List, B/L/AWB, 合同/PO 申报、计价、数量 进口商、卖方、货代 名称/容量/数量/金额不一致 与标签、公布、目录逐项核对。
技术资料 目录、照片、原标签、INCI 配方 HS 和化妆品政策 生产商/品牌方 治疗宣称或描述过于笼统 出单前锁定标签和宣称。
化妆品公布 公布资料、CFS/LOA 等 流通/进口条件证明 法务/合规/责任方 名称/SKU/容量不同 核对名称、形态、成分和责任方。
原产地 C/O、直运文件、第三方发票(如有) 优惠税率 发货人/出口商/进口商 表格/标准/HS 错误 检查表格、HS、货描、日期和签章。
标签 原标签、越文副标签、包装照片 流通/后查 进口商/品牌/合规 越文标签与公布不一致 对照标签规则和公布资料。

可能导致货物被暂缓的关键决策点

关键点 需回答问题 证明文件 不清楚的后果 建议处理方式
HS 编码 是否有足够依据使用 3305.90.00 标签、目录、配方、宣称 海关询问或修改申报 准备归类说明。
化妆品属性 是否有治疗性宣称? 宣称、网站、宣传册、标签 可能不属于普通化妆品 公布和标签前先审核宣称。
产品公布 公布资料是否与进口货物一致? 公布、标签、invoice 要求补充/解释 ETA 前锁定 SKU、名称、容量和成分。
C/O 是否符合优惠税率条件? C/O、invoice、B/L、运输文件 失去优惠或补税 报关前检查 C/O。
越文标签 是否与原标签和公布一致? 越文标签草稿、原标签、公布 流通/后查风险 到港前批准越文标签。

E2E 实操流程

步骤 1 – ETA 前审核

  • 确认化妆品类 hair tonic 属性和参考 HS 3305.90.00
  • 审核化妆品公布、标签、宣称、C/O、税费和 VAT。
  • 对敏感宣称审核化妆品与药品边界。

步骤 2 – 锁定单证

  • 确认 Invoice、Packing List、B/L/AWB。
  • 锁定目录、原标签、INCI 配方和 SKU 清单。
  • 确保名称、数量、容量、原产地 100% 一致。

步骤 3 – 完成专项资料

  • 检查化妆品产品公布接收编号。
  • 按需准备 CFS/LOA/PIF/越文标签。
  • 不要等 ETA 后再修改宣称或成分。

步骤 4 – 海关申报

  • 如需,准备绿/黄/红通道解释资料。
  • 准备 HS、完税价格、C/O、化妆品公布和标签证明。
  • 跟踪补充资料要求。

步骤 5 – 清关及后查

  • 入库并检查标签、批号/日期/有效期(如有)。
  • 归档报关单、单证、公布资料、C/O 和标签。
  • 准备后查或市场流通检查解释资料。

ETA 前风险清单

风险 后果 ETA 前防控 需检查资料
治疗性宣称过强 商品属性可能被质疑为非化妆品 审核标签和营销宣称 标签、网站、宣传册、配方
公布资料不一致 被要求补充/解释 公布与 invoice/packing/label 对照 公布、invoice、标签
C/O 无效 失去优惠税率 检查表格、标准、HS 和货描 C/O、invoice、B/L
笼统写 “hair product” HS/政策被询问 写明 hair tonic cosmetic、形态和容量 目录、标签、申报资料
越文标签不完整 流通/后查风险 到货前批准越文标签 原标签、越文标签、公布
未留 PIF/质量资料 检查时难以解释 建立产品和批次资料 PIF、COA/MSDS(如有)、配方

FAQ – 企业常见问题

进口 hair tonic cosmetic 需要化妆品公布吗?

如确定为化妆品并在越南流通,需要按实际资料审核化妆品产品公布。

HS 编码是什么?

参考 3305.90.00,即其他头发用制剂。最终 HS 取决于商品属性、宣称、成分和资料。

税费是多少?

参考 HS 3305.90.00,MFN 20%,普通税率参考 30%,VAT 计划 10%

C/O 可以降低税率吗?

可能可以,前提是 C/O 有效且相关 FTA 对该 HS 有优惠。

“防脱发治疗”还能按化妆品处理吗?

不能直接认定。治疗或生发类宣称需先审核商品属性。

样品是否与商业货物程序相同?

仍需按商品属性和进口目的申报。公布/标签/税费义务取决于实际使用和流通。

Invoice 名称与公布不一致怎么办?

应在申报前处理;名称、SKU、容量或标签不一致可能导致补充资料或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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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IMEX 执行方案

本文提供 hair tonic cosmetic 的 HS 编码、税费、资料和专项政策地图。实际操作时,企业仍需根据 catalogue、配方、标签、宣称、商业单证、原产地和进口目的进行审核。

ETA 前审核

  • HS、化妆品政策、C/O、税费、VAT、标签、公布和宣称。
  • 核对 Invoice、Packing List、B/L/AWB、C/O、标签、配方和 CFS/LOA。

物流与清关执行

  • 协调代理、船公司/航空公司、ETA、pre-alert 和运输单证。
  • 准备申报资料,处理绿/黄/红通道,并支持 HS、价格、原产地和专项政策解释。

后查与资料归档

  • 按批次保存资料、越文标签、公布、PIF、C/O 和进口单证。
  • 支持 FDI、EPE、工厂或多方协同的技术型货物。

涉及化妆品公布、C/O 或标签要求的货物,企业不应等到货到后才审核资料。Invoice、Packing List、catalogue、配方、C/O 或标签之间的任何小差异,都可能导致补交资料、清关延迟或计划外仓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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