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第18/2019/QĐ-TTg号决定调整范围的二手机械设备进口手续指南
不属于第18/2019/QĐ-TTg号决定调整范围,并不等于没有合规风险。若企业无法证明为何该决定不适用,或遗漏其他专项监管政策,货物仍可能在HS归类、技术功能、二手状态、进口目的、EPE/清算资料、专项许可、标签和税务义务方面被要求解释。本指南提供到港前E2E审查路径:范围判断、HS编码—税率—C/O、资料清单、法律依据、时间线、流程以及通关后义务。
供进口商、采购、法务、合规、运营和物流单证团队参考的业务资料。
术语解释及手续重要性
二手机械设备是指出厂后已完成安装并投入运行的机械或设备。对于不适用第18号决定的货物,重点不是“规避第18号决定”,而是证明不适用的合法依据,同时核查是否受其他专项政策管理。
规定属于其范围内的二手机械、设备及技术线的进口条件、资料、流程和鉴定活动。
可能因为HS不在第84/85章、不是为越南生产活动进口,或属于第1条列明的排除情形。
可能造成安全风险、由主管部委按质量/合规机制管理的产品;可能适用专项机制而非第18号决定。
经过修复或再调试的货物;需区别于普通旧货、维修货、保修货、暂进再出货或EPE清算资产。
出口加工企业;资产清算售入内地市场或特定主体之间转让,通常需要专门的海关资料。
预计到港时间。对二手设备而言,到港前审查有助于降低仓储、查验延期和补资料风险。
控制原则:若实际货物仍为第84/85章二手机械设备,且为越南生产活动进口并不属于排除情形,则需重新核查第18号决定是否适用。
产品分类与识别
本文适用于企业有依据证明第18/2019/QĐ-TTg号决定不适用的二手机械、设备、工具和技术资产。不得自动套用于所有二手机器、旧生产线或工业设备。
需按目录、技术资料、型号、序列号、生产年份、主要功能、货物状态、进口目的、拟定HS、合同和实际交易路径逐项核查。资料不足时,应明确记载需进一步审查。
产品详细分类表
| 产品/情形 | 需检查的技术特征 | 示例型号/功能 | 证明资料 | 可能涉及政策 | 需核对资料 | 适用说明 |
|---|---|---|---|---|---|---|
| 不属于84/85章的工具/设备 | 拟定HS不在84/85章;不是完整机器 | 夹具、治具、工具、工作台、非机械范围的测量设备 | 目录、照片、技术说明 | 海关、标签、按HS可能有专项政策 | HS建议、照片、目录、发票、装箱单 | 不能只看商业名称,应由HS和技术性质证明。 |
| 第18号决定第1条排除情形 | 过境、转口、暂进再出、维修保养、EPE资产清算、科研等 | 维修设备、EPE清算资产、租赁/加工合同期满后转交设备 | 合同、清算决定、维修协议、EPE资料、原报关单 | 海关类型、税务、必要时专项管理 | 服务合同、说明函、所有权资料 | 必须确定正确的报关类型和交易性质。 |
| 第二类商品或已有专项管理的设备 | 有QCVN/TCVN、质量检查、合规认证或许可 | 测量设备、医疗设备、无线电设备、印刷设备等 | 专项目录、检测报告、证书、许可证 | 质量检查、合规、专项许可证 | 法规目录、型号清单、测试报告 | 第18号决定不适用不代表没有其他专项手续。 |
| 不是完整机器的零部件/备件 | 不能独立运行,仅为部件或备件 | 电机、控制板、机械组件、模具、夹具 | 目录、分解图、零件号、BOM | 按部件归类;二手状态审查;必要时专项政策 | 零件清单、发票、装箱单、目录、照片 | 若实质为部件,不应描述为“used machine”。 |
| 非生产目的进口的二手设备 | 非直接用于生产;展会、测试、展示、租赁、暂进等 | 展示机、测试设备、临时租赁设备 | 租赁/借用合同、展会函、再出口计划 | 暂进再出、税务担保、专项政策 | 进口目的、在越期限、再出口承诺 | 避免被认定为变相进口生产设备。 |
强制提示:“used equipment”“old machine”“second-hand industrial tool”等笼统名称可能导致HS、报关类型、专项政策、标签或第18号决定不适用依据出现风险。
HS编码 – 税率 – C/O
HS归类必须依据主要功能、结构、工作原理、材料、二手状态、配套部件和技术资料。下表仅为常见情形参考。最终税率必须依据最终8位HS编码、申报日有效税则和实际资料确定。
HS编码 – 税率 – C/O建议表
| 参考HS | 适用货物描述 | 归类依据 | 适用条件 | 普通进口税 | MFN优惠税 | VAT | 需核查C/O/FTA | 需核对资料 |
|---|---|---|---|---|---|---|---|---|
| 8207.30.00 | 冲压、压制、冲孔工具或可更换工具;非完整机器。 | 第82章;按工具/替换工具归类。 | 货物为独立模具/工具,不是可运行机器或生产线。 | 按HS 8207.30.00核查普通税。 | 按现行税则核查MFN。 | 按申报时政策核查8%/10%。 | ATIGA、ACFTA、RCEP、VKFTA、EVFTA等。 | 目录、照片、零件清单、发票、装箱单、C/O。 |
| 8480.71.90 | 橡胶/塑料用模具;若为独立模具,通常不是“机器”。 | 第84章,但实质为模具,需说明不是完整机器/生产线。 | 仅适用于独立模具;若随机器/生产线进口需重新核查第18号决定。 | 按HS 8480.71.90核查普通税。 | 按具体模具描述核查MFN。 | 核查8%/10%。 | RCEP/ACFTA/ATIGA/EVFTA/VKFTA。 | 模具图纸、实物照片、目录、合同、C/O。 |
| 9031.80.90 | 其他测量、检查设备;可能不属于84/85章。 | 第90章;按测量/检查功能归类。 | 主要功能为测量/检查而非生产加工。 | 按HS 9031.80.90核查普通税。 | 按具体设备类型核查MFN。 | 通常核查10%或特殊政策。 | RCEP、EVFTA、CPTPP、VKFTA等。 | 技术资料、校准证书、目录、C/O、序列号清单。 |
| 9403.20.90 | 金属工作台、工业柜/架、无机械机构的工作站。 | 第94章;按家具/工装而非生产机器归类。 | 不带电机或自动运行模块。 | 按HS 9403.20.90核查普通税。 | 按材料和描述核查MFN。 | 核查8%/10%。 | ATIGA/ACFTA/RCEP。 | 照片、材料、目录、发票、装箱单、C/O。 |
| 7326.90.99 | 其他钢铁制品:治具、支架、工业底座。 | 第73章;按材料和结构归类。 | 为金属结构件,无机器运行机构。 | 按HS 7326.90.99核查普通税。 | 按钢铁制品具体税目核查MFN。 | 核查8%/10%。 | ACFTA/RCEP/ATIGA/VKFTA。 | 照片、图纸、材料、发票、装箱单、C/O。 |
| 8479.89.69 | 具有独立功能的机器;作为风险提醒列示。 | 第84章;若为生产用二手机器,可能适用第18号决定。 | 仅在有明确排除情形或专项机制时才可视为不属于第18号决定。 | 按最终HS核查普通税。 | 按8位HS核查MFN。 | 核查8%/10%。 | 按进口路线和原产地证明核查FTA。 | 目录、型号、年份、进口目的、报关类型资料。 |
需按进口路线核查的特别优惠C/O/FTA
| 路线/原产地 | FTA/协定 | C/O表格或原产地文件 | 可适用优惠税 | 适用条件 | 需核对资料 | 适用说明 |
|---|---|---|---|---|---|---|
| 东盟 | ATIGA | Form D | 若HS在承诺表内可低于MFN。 | 满足原产地规则和直接运输。 | C/O、发票、装箱单、提单、货描。 | 核对C/O上的旧货描述和价值。 |
| 中国 | ACFTA或RCEP | Form E或RCEP C/O | 按最终HS比较ACFTA与RCEP。 | 正确原产地标准,必要时第三方发票。 | C/O、发票、合同、运输单据。 | 常见风险是旧设备描述过于笼统。 |
| 韩国 | AKFTA/VKFTA/RCEP | Form AK、VK或RCEP | 选择合法且条件匹配的路线。 | 满足PSR和原产地文件要求。 | C/O、目录、发票、装箱单。 | 不能只看税率,还要看原产地标准。 |
| 日本 | VJEPA/AJCEP/CPTPP/RCEP | Form VJ/AJ或CPTPP/RCEP文件 | 按HS和年度税表核查。 | 有效原产地文件和直接运输。 | C/O/原产地文件、发票、提单。 | 日本二手设备仍需核查年份和政策。 |
| 欧盟/英国 | EVFTA/UKVFTA | EUR.1或合规自证 | 若HS在税表内可享优惠。 | 满足原产地规则和文件条件。 | EUR.1/声明、发票、装箱单、运输单据。 | 英国路线不能直接套用EVFTA文件。 |
| 澳大利亚/新西兰 | AANZFTA/CPTPP/RCEP | Form AANZ或CPTPP/RCEP文件 | 按最终HS比较各协定。 | 满足PSR、运输和文件要求。 | C/O、发票、运输单据。 | 经第三方采购的二手设备需特别核查。 |
C/O核对清单:C/O表格;原产地标准WO/RVC/CTH/CTSH;第三方发票;直接运输;货物描述;HS;数量;重量;原产国;签章;签发日期和有效期。
资料清单与提交方式
资料应分为三层:商业单证、技术/不适用第18号决定的证明资料,以及如有专项监管则提交给主管机关或系统的资料。提交方式可通过电子海关、国家单一窗口或专项门户完成。
业务资料核对清单
| 资料组 | 所需资料 | 用于步骤 | 通常准备方 | 常见错误 | 到港前检查 |
|---|---|---|---|---|---|
| 商业资料 | 商业发票、装箱单、B/L/AWB、合同/采购订单 | 申报、审价、数量核对 | 出口商、采购、单证、货代 | 描述笼统;缺少used状态;数量/序列号不一致 | 逐项与照片、目录、装箱单核对。 |
| 技术资料 | 目录、datasheet、说明书、照片、型号/序列号清单、年份 | HS和技术解释 | 制造商、卖方、进口商、工厂技术人员 | 无型号;无法证明是部件/夹具还是完整机器 | 货物发运前索取实物照片和技术资料。 |
| 不适用第18号决定证明 | 范围说明:HS、进口目的、排除依据、法律依据 | 回应第18号决定相关询问 | 进口商、法务/合规、报关行 | 只写不适用但无证据 | 准备说明函并列明第1条依据。 |
| C/O资料 | 优惠C/O或原产地文件 | 申请特别优惠税 | 出口商、单证、进口商 | 表格、标准、描述、HS错误 | 核对表格、HS、描述、发票号、签发日和直接运输。 |
| 专项资料 | 许可证、质量检查、合规、校准、标签 | 第18号决定以外政策 | 进口商、合规、检测/认证机构 | 误以为不适用第18号决定就没有其他政策 | 按HS/型号核查第二类商品和专项目录。 |
| EPE/清算/暂进资料 | 清算决定、服务合同、原报关单、租赁/借用资料 | 证明交易性质和报关类型 | EPE、进口商、会计、法务、报关行 | 报关类型错误;缺少所有权资料 | 申报前核查资产来源、合同和税务义务。 |
100%一致原则:品名、型号、序列号、二手状态、数量、原产地、技术描述和进口目的必须与发票、装箱单、B/L/AWB、C/O、目录、照片、专项资料和报关单一致。
法律依据与专项政策矩阵
需核查的法律依据
| 文件组 | 文件名称/编号 | 发布机关 | 效力/适用时间 | 在手续中的作用 | 重点条款/附件 | 核查说明 |
|---|---|---|---|---|---|---|
| 决定 | 第18/2019/QĐ-TTg号决定 | 政府总理 | 自2019年6月15日起生效 | 确定二手机械设备及技术线的管理范围 | 第1、3、4、6、8、9条 | 本文重点是证明货物不属于调整范围。 |
| 法令 | 第69/2018/NĐ-CP号法令 | 政府 | 2018年5月15日发布 | 外贸管理、禁止/限制货物及特殊贸易方式 | 附件及暂进再出、转口等规定 | 若旧货属于禁止/限制或特殊交易需核查。 |
| 法律 | 外贸管理法2017 | 国会 | 自2018年1月1日生效 | 外贸管理措施的法律框架 | 外贸管理措施 | 第69号法令和旧货政策依据。 |
| 法律 | 海关法54/2014/QH13 | 国会 | 自2015年1月1日生效 | 海关资料、申报、查验、通关和后续稽查 | 海关资料、归类、估价 | 即使不适用第18号决定仍然适用。 |
| 海关法规 | 第08/2015/NĐ-CP、第59/2018/NĐ-CP号法令;第38/2015/TT-BTC、第39/2018/TT-BTC号通知 | 政府/财政部 | 实施时需查合并版 | 海关程序、归类、估价、后续稽查 | 申报、资料检查、实物查验 | 执行前核查最新合并/修订版本。 |
| 质量/专项 | 产品商品质量法05/2007/QH12及第二类商品目录 | 国会/主管部委 | 按专项文件 | 如适用则确定质量检查、合规认证或许可 | 第二类商品目录、QCVN/TCVN | 不适用第18号决定仍可能有专项政策。 |
| 标签 | 第43/2017/NĐ-CP、第111/2021/NĐ-CP号法令 | 政府 | 第111号自2022年2月15日生效 | 进口商品标签和附加越文标签 | 标签必填内容 | 二手设备流通/销售/投入使用也需核查标签。 |
| 税则 | MFN税则和各FTA优惠税则法令 | 政府/财政部 | 按税则阶段 | 确定普通税、MFN、VAT和FTA税率 | 8位HS和相关税则 | 未确定最终HS不得确定最终税额。 |
按货物情形适用政策矩阵
| 货物情形 | 需核查依据 | 可能适用政策 | 主管机关/系统 | 触发条件 |
|---|---|---|---|---|
| HS不在84/85章 | 第18号决定第1条;越南进出口商品目录 | 不按第18号决定处理,但仍需海关及其他政策 | 海关;如有则主管部委 | 最终HS不在84/85章且无其他政策。 |
| 84/85章但为部件/工具/模具/夹具 | 第18号决定;HS注释;技术资料 | 可解释为非完整机器/设备/技术线 | 海关 | 无法独立运行,技术资料能证明。 |
| EPE清算资产售入内地 | 第18号决定第1条;EPE/海关规定 | 不按普通第18号决定进口处理;仍需内销/税务手续 | EPE主管海关及申报地海关 | 有资产、清算和税务资料。 |
| 维修/保养/租赁/暂进再出 | 第18号决定第1条;第69号法令;海关规定 | 暂进再出或维修类型;可能有担保/监管 | 海关 | 服务合同、再出口期限、货描清晰。 |
| 第二类商品或单独专项管理 | 质量法、第二类目录、QCVN/TCVN、部委规定 | 质量检查、合规、许可证、校准 | 国家单一窗口或专项门户 | HS/型号在专项目录内。 |
| 84/85章二手机器用于生产且无排除依据 | 第18/2019/QĐ-TTg号决定 | 可能适用第18号决定:年限、标准、鉴定/确认 | 海关;指定鉴定机构 | 二手状态且用于越南生产活动。 |
处理时间、费用与风险成本
处理时间取决于企业是否能在前期证明不适用第18号决定。若缺少技术资料、说明函、型号/序列号或报关类型错误,可能导致补资料、查验或征求专项意见。
| 步骤 | 建议准备时间 | 时间/费用参考 | 延误风险成本 | 控制点 |
|---|---|---|---|---|
| HS及第18号决定范围审查 | 签约/订舱前 | 无固定国家处理时间,取决于技术资料 | 政策判断错误、后补鉴定/说明 | HS、84/85章、进口目的、二手状态。 |
| 技术资料锁定 | 货物离港前 | 取决于卖方/制造商提供资料速度 | 缺目录/型号/序列号导致查验 | 目录、datasheet、照片、序列号清单、年份。 |
| 不适用第18号决定说明函 | ETA前 | 企业/报关行内部准备 | 海关询问时无依据答复 | 列明第1条排除或范围外理由。 |
| 专项政策处理 | ETA前或到港时 | 按主管机关/系统,不写绝对数字 | 仓储、DEM/DET、交货延迟 | 第二类目录、QCVN/TCVN、许可证。 |
| 报关与通关 | 资料锁定后 | 按绿/黄/红通道及查验要求 | 滞箱/仓储、改单成本 | HS、价格、C/O、报关类型、描述。 |
| 通关后归档 | 放行后/使用前 | 内部控制和专项义务 | 后续稽查、补税、处罚 | 按批次留存资料、标签、技术和税务文件。 |
E2E实务流程
| 步骤 | 执行内容 | 风险控制点 | 建议ETA前时间 |
|---|---|---|---|
| 1. 到港前审查 | 确认HS、二手状态、进口目的、84/85章状态和第18号决定排除依据。 | 不要等到货物到港才讨论第18号决定范围。 | 询价/采购阶段。 |
| 2. 锁定单证和技术资料 | 确认发票、装箱单、B/L/AWB、C/O、目录、datasheet、照片、型号/序列号。 | 避免品名、型号、序列号或描述过于笼统。 | 最终运输单证签发前。 |
| 3. 准备不适用第18号决定说明 | 说明HS不在84/85章、不是完整机器、排除交易、EPE/清算/维修/暂进等。 | 海关询问时无技术和法律依据。 | ETA前和传输报关单前。 |
| 4. 确认其他专项手续 | 核查第二类、许可、检验、合规、计量、标签、能效、ICT/医疗等规则。 | 避免认为不适用第18号决定就没有其他政策。 | 至少ETA前。 |
| 5. 报关 | 申报HS、价值、C/O、报关类型、品名描述和二手状态。绿色:系统按条件放行;黄色:审单;红色:审单+查验。 | 重点问题:HS、二手状态、进口目的、交易依据。 | 资料完整后。 |
| 6. 处理通道并提货 | 配合查验、解释、补资料并将货物送至仓库/项目/工厂。 | 回复迟延造成仓储/DEM/DET。 | 收到要求后立即处理。 |
| 7. 通关后义务 | 归档报关单、范围说明、技术资料、C/O、税务、标签和专项资料。 | 后续稽查或项目审计时资料不足。 | 通关后、投入使用/流通前。 |
FAQ – 常见问题
1. 不属于第18号决定的二手机器是否需要第18号决定鉴定证书?
若已有充分依据证明不属于第18号决定调整范围,则不按第18号决定资料处理。但企业仍应准备范围说明资料。
2. HS不在84/85章是否一定不适用第18号决定?
这是重要依据,但仍需核查货物实质和其他专项政策,如标签、计量、安全、环保或主管部委规定。
3. 若在84/85章但只是模具、夹具或备件怎么办?
需证明货物不是完整机器、设备或技术线。应准备目录、图纸、零件号和照片。
4. EPE清算资产售入内地是否适用第18号决定?
第18号决定排除此情形,但仍需核查EPE资料、报关类型、税务义务和专项政策。
5. 暂进维修/保养货物如何处理?
需核查服务合同和再出口义务。若属于排除情形,则不按进口生产用二手机器处理。
6. C/O能否降低二手机械设备进口税?
可以,但C/O/原产地文件必须有效,与HS和货描一致,并满足原产地和运输条件。
7. 若海关询问第18号决定,应准备什么?
准备HS分析、功能说明、照片、目录、二手状态、进口目的、交易类型和支持不适用的法律条款。
8. “used equipment”是否可作为品名?
过于笼统。品名应写清技术名称、功能、型号/序列号、结构/材料、二手状态和用途。
9. 是否需要附加越文标签?
若货物在越南流通或销售,应核查第43/2017和111/2021号法令项下标签义务。
结果文件与通关后义务
| 结果组 | 可能产生文件/结果 | 用途 | 后续义务 |
|---|---|---|---|
| 海关 | 已通关报关单、缴税凭证、查验记录 | 证明进口手续完成 | 按批次归档,准备解释HS、价格、报关类型和二手状态。 |
| 不适用第18号决定证明 | 范围说明、技术资料、供应商邮件/文件 | 回应第18号决定询问和后续稽查 | 与进口资料一起留存;型号/HS变化时更新。 |
| 专项政策 | 许可证、质量检查、合规、校准或其他结果 | 作为通关或使用/流通条件 | 跟踪发证后义务、标志和检测报告。 |
| C/O和税务 | 原产地文件、优惠税资料、FTA核查表 | 支持特别优惠税申请 | 保存正本/电子C/O及直接运输证据。 |
| 标签/流通 | 附加标签、原标签、说明书、责任主体信息 | 支持在越南使用/销售/转让 | 核查必填信息、安全警示和使用说明。 |
来自TGIMEX的解决方案
对不属于第18号决定范围的二手机械设备,业务价值在于ETA前锁定适用范围:证明为何不适用第18号决定,同时控制海关、专项政策、C/O、标签和通关后资料。
执行支持范围
支持范围按E2E控制链设计:HS归类、第18号决定第1条核查、供应商资料锁定、报关协调、提货和通关后归档。
| 支持组 | 审查/执行内容 | 必须控制点 | 企业获得的运营价值 |
|---|---|---|---|
| 第18号决定范围审查 | 核查HS、84/85章、功能、二手状态、进口目的和排除情形。 | 第1条、8位HS、目录、进口目的。 | 降低后补鉴定/说明风险。 |
| HS–税率–C/O | 确定参考HS、MFN/普通税、VAT和FTA可能性。 | 最终HS、税则、C/O表格、原产地标准。 | 控制到岸成本和优惠税风险。 |
| 技术单证锁定 | 核查发票、装箱单、B/L/AWB、目录、照片、型号/序列号、年份。 | 品名、型号、序列号、二手状态、原产地、技术描述。 | 减少单证不一致和查验风险。 |
| 专项政策审查 | 核查第二类、许可、质量检查、合规、计量、标签、能效等。 | 专项目录、QCVN/TCVN、检测报告。 | 避免遗漏第18号决定以外政策。 |
| 港口–仓库–海关协调 | 跟踪ETA、D/O、查验计划、提货方案和突发事项。 | ETA、free time、DEM/DET、查验/仓库地点。 | 降低仓储和项目延迟成本。 |
| 通关后资料归档 | 建立批次资料:报关单、范围说明、技术资料、C/O、税务、标签。 | 按批次留存和海关证据。 | 应对后续稽查或内部审计。 |
货物发运前即完成审查;不要等到货物到港才判断第18号决定是否适用。
商业单证、技术证据、报关单和通关后归档资料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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