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第18/2019/QĐ-TTg号决定范围的二手机械设备进口手续指南

机械设备专项进口手续

属于第18/2019/QĐ-TTg号决定调整范围的二手机械设备进口手续指南

二手机械设备并非普通机械货物。若企业未正确判断第 18/2019/QĐ-TTg 号决定的适用范围,货物可能被要求提交鉴定证书、设备年限说明、保管手续或补充资料,并产生计划外的堆存、滞箱及项目延期成本。本指南为进口商、采购、法务、合规、运营和单证团队提供到港前的E2E审核框架。

开篇:到港前需要控制的核心风险

关键不在商品俗称,而在于HS编码、制造年份、制造国、进口目的、二手状态、制造标准、鉴定证书以及是否属于排除情形。发票、装箱单、目录、铭牌或鉴定证书之间任何不一致,都可能导致清关受阻。

到港前

锁定HS、制造年份、序列号/铭牌、制造标准和鉴定方案。

清关过程中

海关可能要求制造商确认、鉴定证书或货物保管资料。

清关后

按设备或产线保存鉴定证书、目录、照片、报关单和技术资料,以备后续稽查。

术语解释与手续重要性

机械设备

由相互连接的零件、部件组成并按设计目的运行的完整结构。

已使用/二手

出厂后已经安装并运行过的机械设备或技术产线。

设备年限

从制造年份至进口年份计算,进口年份为货物到达越南口岸的年份。

鉴定证书

由指定鉴定机构出具,确认设备是否符合第18号决定要求的文件。

货物保管

在特定情况下,尚未提交鉴定证书时,可将货物带回保管地点并按期补交证书。

ETA

预计到港时间,是锁定文件和避免堆存/滞箱费用的重要节点。

操作提示:第18号决定直接影响清关。凡文件显示 used、second-hand、refurbished、reconditioned 或存在已安装运行迹象的货物,应按二手设备逻辑审核。

适用范围与产品详细分类

本文适用于HS属于第84章第85章、进口用于越南生产活动、并属于第18/2019/QĐ-TTg号决定调整范围的二手机械、设备和技术产线。不自动适用于禁运货物、第二类商品、已由专业主管部门另行管理的设备、过境/转口、暂进再出、维修保养合同或其他排除情形。

产品详细分类表

产品组/货物情形 需核查的技术迹象 示例 证明文件 可能适用政策 需核对资料 适用提示
二手单机生产设备 制造年份、序列号/铭牌、功率、运行状态 包装机、混合机、切割机、加工机 目录、铭牌照片、发票、装箱单 第18号决定;必要时需鉴定 制造商确认或鉴定证书 不能仅写“used machine”,应描述主要功能与参数。
二手技术产线 产线布局、剩余产能、能耗、模块数量 生产线、包装线、加工线 工艺图、layout、设备清单 第18号决定第5条;85%产能和15%能耗指标 产线鉴定证书 如本质为连贯系统,不应机械拆分为单机。
附录I有专门年限的设备 行业、制造年份、制造标准 机械、木材、纸浆、印刷设备 目录、HS、行业资料 年限可能不同于10年 附录I和鉴定/制造商资料 不能对所有设备机械适用10年规则。
超龄但需维持生产的设备 剩余效率、能耗、经营必要性 现有产线替换设备 说明函、鉴定证书、企业资料 第18号决定第9条;需科技部同意 向科技部提交的申请资料 仅适用于越南境内正在生产且有合理需求的企业。
带电气/控制单元的设备 电源、控制柜、变频器、软件 CNC、自动包装设备 数据表、电气图、BOM 可能涉及84/85章、用电安全、标签 目录、数据表、配件铭牌 随附配件可能影响HS或专项政策。
排除或另行管理设备 第二类商品目录、专项管理、进口目的 医疗设备、印刷设备、另行管理设备 专项法规 第18号决定可能不适用 相应专项资料 若有专门法规,应从本文范围中分离处理。

HS编码、税率与原产地证审核

二手机械没有统一HS编码。应按主要功能、工作原理、结构、行业用途、配件及进口状态确定HS。是否属于84/85章,也影响第18号决定的适用判断。

HS编码、税率与C/O建议表

参考HS 适用货物组 归类依据 适用条件 普通进口税 MFN优惠税 VAT 需审核C/O/FTA 需核对资料
8422 清洗、灌装、封口、贴标、包装设备 包装/处理功能 整机或主要模块 通常按MFN的150%(如有对应税率);需查现行税表 常见可能为0%–5%,视8位HS而定 通常10% ACFTA/RCEP/AKFTA/VKFTA/AJCEP/VJEPA/EVFTA/CPTPP 目录、铭牌、照片、发票、C/O
8438 食品/饮料工业机械 加工、处理或制备功能 工业用途,非家用设备 按8位HS核实 常见可能为0%–5% 通常10% 有有效原产地证明时享受优惠 数据表、工艺用途、最终HS
8462 / 8465 金属/木材/硬质材料加工机床 切割、成型、钻孔、铣削等原理 功能清楚的加工设备 按现行税表核实 可为0%–5%或其他税率 通常10% Form E/D/AK/VK/AJ/VJ/EUR.1等 型号、序列号、制造年份、技术参数
8479 未在其他品目列明的具有独立功能的机器 特殊功能且无更具体品目 仅在无更具体编码时使用 按8位描述核实 可能为0%–5%或其他税率 通常10% CTH/CTSH/RVC等规则 归类说明、目录、工作原理
8501 / 8504 / 8537 电机、变压器、变频器、控制柜 电气设备为主机或配件 单独进口可能归入第85章 按现行税表核实 依功率和HS差异较大 通常10% 按原产国和C/O描述审核 电气数据表、铭牌、接线图
C/O控制点:核查表格、原产地标准WO/RVC/CTH/CTSH、第三方发票、直接运输、货物描述、HS、数量、重量、原产国及签发日期。

按进口路线需核查的C/O/FTA优惠表

路线/原产地 FTA C/O或原产地文件 可能优惠税率 适用条件 资料 提示
东盟 ATIGA Form D 许多税号可能为0% 满足原产地和直接运输规则 C/O、发票、装箱单、提单 核对二手设备描述和HS。
中国 ACFTA/RCEP Form E或RCEP文件 按HS税表 满足原产地标准及第三方发票规则 C/O、发票、合同、运输单据 勿混淆出口国与原产国。
韩国 AKFTA/VKFTA/RCEP Form AK、VK或RCEP 按HS税表 韩国原产且运输合规 C/O、目录、铭牌 需与第18号文件中的制造国相符。
日本 VJEPA/AJCEP/CPTPP/RCEP Form VJ、AJ、CPTPP或RCEP 许多工业机械可能享有优惠 满足相应协定规则 C/O、发票、提单、中转证明 日本制造常与G7制造商确认有关。
欧盟/英国 EVFTA/UKVFTA EUR.1或符合条件的自我证明 按税表 有效原产地证明 原产地文件、发票、装箱单 注意第三方发票及型号描述。
澳新/印度/香港 AANZFTA/CPTPP/AIFTA/AHKFTA AANZ、CPTPP、AI、AHK 按路线和HS 满足原产地与直运 C/O/原产地文件、运输文件 运输路线不等于原产地。

资料清单与提交方式

资料应分为商业单证、技术/鉴定资料和主管机关提交资料三层。货名、型号、序列号、制造年份、产能、制造标准、原产地和进口目的必须一致。

业务资料清单

资料组 需要文件 用途 通常准备方 常见错误 到港前检查
商业单证 发票、装箱单、提单/空运单、合同/订单、C/O 报关、计税、C/O核对 发货人、买方、货代 描述笼统、缺型号/序列号 与目录和照片比对。
技术资料 目录、数据表、说明书、照片、铭牌、产线图 HS和第18号范围判断 供应商、技术团队 缺制造年份或功率 装船前索取。
制造商确认 符合条件时的制造年份和标准原件确认 某些情形替代鉴定 制造商/发货人/进口商 未领事认证或未翻译越文 核对制造国。
鉴定证书 指定机构出具的鉴定证书 清关或保管后补交 鉴定机构/进口商 无符合第18号结论 提前预约鉴定地点。
保管资料 指定鉴定机构确认的鉴定服务登记文件 申报时尚无证书的情形 进口商、报关行、鉴定机构 保管后逾期补交 跟踪30天期限。
科技部同意资料 申请函、企业登记、鉴定证书、必要性说明 超龄设备第9条情形 进口商、法务、技术 维持生产说明不足 超龄时装船前准备。

法律依据与专项政策矩阵

需核查的法律依据

文件组 文件 发布机关 生效时间 作用 重点条款/附件 审核提示
专项决定 18/2019/QĐ-TTg号决定 越南总理 2019年6月15日生效 规定二手机械进口条件、资料与程序 第1、4、5、6、7、8、9、10、11条;附件I、II 确认适用范围和排除情形。
外贸管理 69/2018/NĐ-CP号议定 政府 2018年5月15日生效 外贸管理、禁限进口和专项管理 进出口管理相关规定 核查禁运和排除情形。
技术转让 76/2018/NĐ-CP号议定 政府 2018年7月1日生效 涉及禁止/限制转让技术目录 技术转让目录 对二手技术产线尤为重要。
海关 海关法及其指导文件 国会/政府/财政部 核查现行版本 报关、查验、保管、后续稽查 海关资料和保管规定 不替代第18号决定。
税表 26/2023/NĐ-CP号议定及现行修改 政府 进口时适用 按8位HS确定MFN税率 第84、85章 未最终确定HS前不锁税率。
FTA/C/O 各FTA特别优惠税率议定 政府/工贸部 按协定阶段 凭有效原产地证明享受优惠 C/O表格和原产地规则 按路线和原产地审核。
质量/第二类商品 产品商品质量法及专业目录 国会/各部委 按货物组 可能排除第18号适用 专业第二类目录 有专门法规则适用专门法规。

专项政策适用矩阵

货物情形 依据 可能适用政策 机关/系统 触发条件
用于生产的84/85章二手机械 第18号决定 满足年限和标准条件可进口 海关和指定鉴定机构 已使用且非排除情形。
二手技术产线 第18号第5条;第76/2018号议定 需鉴定证书、产能/能耗指标 海关、鉴定机构 为连贯生产线。
G7/韩国制造且有制造商确认 第18号第8条 符合条件时可使用制造商确认 海关 原件、认证及越文翻译。
无制造商确认或非G7/韩国制造 第18号第8条 需要鉴定证书 海关、鉴定机构 制造商证据不足。
申报时无鉴定证书 第18号第8条 可申请带回保管 海关 有鉴定服务登记确认。
超龄但用于维持生产 第18号第9条 需科技部同意 科技部 企业在越南生产且有必要性说明。
第二类商品或另行管理 第18号第1条及专项法规 可能适用其他专项政策 专业主管机关 列入第二类或专项管理目录。

查看 / 下载原始法规文本

处理时间、费用与风险成本

处理时间、费用与风险成本表

步骤 建议时间 时间/费用依据 延误风险 控制点
HS与技术资料锁定 ETA前至少7–10天(如可行) 无单独国家费用 归类质疑、补充说明 目录、铭牌、功能、制造年份。
制造商确认或鉴定预约 装船前或取得资料后立即 鉴定费按服务机构 堆存、滞箱、仓库费用 确认鉴定机构和地点。
货物保管 符合条件时在申报阶段 证书期限可能为保管日起30天 逾期补交导致处罚/费用 跟踪保管日期和截止日。
超龄设备科技部同意 预计超龄时进口前办理 取决于有效资料和征求意见 无同意可能无法清关 准备说明和鉴定证书。
清关、拖车和归档 资料有效且海关处理后 取决于通道和资料状态 仓储、装卸、项目延误 按设备/产线归档。

E2E实操流程

到港前审核

确认HS、第18号适用范围、制造年份、制造国、二手/翻新状态、标准和鉴定需求。

锁定单证

核对发票、装箱单、提单/空运单、目录、数据表、铭牌照片、型号/序列号和C/O。

确定证明方案

判断可否使用制造商确认,或必须由指定机构出具鉴定证书。

必要时提交专项申请

超龄设备准备第9条资料;技术产线准备产线鉴定资料。

海关申报

绿/黄/红通道可能涉及HS、价格、年限、鉴定证书、C/O和描述审核。

保管或清关

符合条件时申请带回保管,并控制30天补交期限。

拖车、安装与后续归档

保存报关单、鉴定证书、C/O、照片、目录和安装/交接记录。

常见问题

1. 哪些二手机械适用第18号决定?

属于84或85章、进口用于越南生产且非排除或另行管理的二手机械、设备或技术产线。

2. 是否必须不超过10年?

一般设备年限不超过10年,但附件I中部分行业有专门年限。

3. 超过10年的设备能进口吗?

在第9条情形下可申请:企业正在越南生产,需维持生产且满足效率和能耗条件,并经科技部审查。

4. 日本、德国、美国、韩国制造的设备是否一定要鉴定?

不一定。若符合条件且有合法制造商确认,可使用该确认;否则需鉴定证书。

5. 鉴定证书应包含什么?

设备信息、制造年份、标准、评价指标和是否符合第18号决定的结论。

6. 到港后再鉴定可以吗?

特定情况下可申请带回保管,但必须按期限补交鉴定证书。

7. 第二类商品设备适用第18号吗?

第18号排除第二类商品及已有专业法规管理的设备,需要另行核查专项规定。

8. C/O能降低二手机械税负吗?

如C/O有效且最终HS享有协定税率,可以降低税负,但不能替代第18号合规文件。

9. 购买二手机械前应查什么?

铭牌、制造年份、序列号、原产国、目录、运行视频、制造标准、产线布局和鉴定方案。

10. 清关后应保存什么?

报关单、鉴定证书或制造商确认、目录、照片、C/O、运输文件和安装交接记录。

结果文件与清关后义务

结果文件

报关单完成处理,设备按海关和专项要求放行。

清关后义务

按批次或设备保存鉴定、技术、C/O和进口资料。

持续控制

变更用途或转让前,应核查税务、海关、会计和专项政策义务。

TGIMEX解决方案

对于属于第18号决定范围的二手机械,应从到港前开始进行文件控制。重点是确认适用范围、锁定商业与技术资料、准备鉴定证据并协调物流,以降低堆存、滞箱、安装延期和后续稽查风险。

HS与适用范围审核

核查84/85章归类、二手状态、排除情形、第二类商品和专项法规。

技术资料控制

审核目录、数据表、铭牌照片、制造年份、序列号、制造标准和配件。

鉴定证书管理

判断制造商确认、鉴定证书、保管程序和提交期限。

C/O与成本审核

审核C/O表格、原产地标准、最终HS、MFN税率、协定税率和VAT。

港口/仓库协调

规划拖车、保管/鉴定地点、吊装、查验和工厂安装进度。

清关后归档

保存报关单、证书、C/O、机器照片、目录、运输文件和交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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