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水果酒进口手续:HS、食品安全、进口酒电子税票及2026税费

进口手续 · 食品饮料 · 酒精饮料

越南水果酒进口手续指南

“水果酒”这一商品名称可能对应不同法律性质:苹果酒/梨酒、果汁发酵酒、葡萄酒、利口酒或以烈酒为基酒的饮料。判断错误会导致HS编码、进口税、特别消费税、食品安全资料及酒类经营合规路径全部偏差。

本文按E2E逻辑梳理:产品识别 → HS/税/C/O → 食品安全 → 进口酒电子税票 → 海关 → 流通与后续核查,并纳入2026年正在实施的酒类经营手续临时简化机制。

供进出口企业业务参考 · 更新至2026年9月11日。本中文版本仅供业务参考,并非官方法律译本。

1. 快速摘要与适用范围

01
商品组

预包装成品水果酒;必须确认是发酵酒、葡萄酒、cider/perry、利口酒还是烈酒基饮料。

02
参考HS

重点核查2206.00.10 / 2206.00.60 / 2206.00.99;葡萄酒可能转2204,利口酒/烈酒可能转2208。

03
专业监管

食品安全、自行公布/注册公布(如适用)、进口食品安全检查、进口酒电子税票

04
市场流通

商品标签、酒类税票、酒类经营限制,以及配方、酒精度和标签版本的变更管理。

05
税费

2206重点税目MFN参考55%;VAT 10%;2026特别消费税:低于20°为35%20°及以上为65%

06
关键卡点

ABV、生产工艺、果种、是否蒸馏/混入烈酒、食品安全资料、酒类税票、原产地/C/O及酒类经营法规适用时间。

适用范围: 适用于预包装成品水果酒,以商业流通为目的进口到越南。半成品/bulk酒、食用酒精或试验样品应按实际进口目的另行核查。

归类警示: 不能仅凭Invoice上的“fruit wine”锁定HS。葡萄酒、苹果/梨酒、其他果汁发酵酒和利口酒可能分别进入不同税目。

2. 术语解释及手续重要性

ABV
酒精度(体积分数)

ABV决定特别消费税的低于20° / 20°及以上档位,并可能影响税票和标签。

HS
HS编码

应按原料、发酵/蒸馏工艺、混配程度和商品客观性质归类,不可只看商品名。

TTĐB
特别消费税

酒类属于特别消费税应税商品。自2026年1月1日起税率按酒精度档位适用。

ATTP
食品安全

进口酒属于食品/饮料监管对象,需要核查产品公布/注册和进口食品安全检查。

C/O
原产地证明

有效C/O或原产地文件在满足PSR及FTA条件时,可支持特别优惠进口税。

TEM
进口酒电子税票

电子税票用于进口酒流通管理;现行框架为23/2021/TT-BTC,经31/2025/TT-BTC修订。

为什么重要: ABV或工艺任何一项判断错误,都可能同步改变HS、特别消费税、食品安全资料和标签/税票路径。

关键提醒: “水果发酵”不等于必然使用2206.00.60。葡萄酒、cider/perry和烈酒基产品必须分别判断。

3. 产品详细分类与识别

在讨论税费和手续前,先锁定商品客观性质。至少准备:果种/原料、果汁比例、发酵工艺、是否蒸馏或混入烈酒、ABV、糖/添加剂、包装、标签及进口用途。

产品详细分类表

商品组/情形 需核查特征 示例 证明资料 可能触发的政策 需核对资料 适用说明
苹果酒/梨酒 苹果或梨发酵饮料 Apple cider / pear perry 配方、工艺、COA、标签 HS 2206.00.10;食品安全;税票;特别消费税 规格、ABV、原料、标签 优先使用具体税目。
其他果汁发酵酒 直接发酵果汁;非鲜葡萄酒 李子、草莓、荔枝、桃等发酵酒 配方、果汁比例、发酵工艺 HS 2206.00.60;食品安全;税票;特别消费税 工艺、ABV、COA、标签 只有工艺证据充分时使用。
其他发酵饮料 不符合2206更具体税目 混合水果发酵饮料 配方、BOM、工艺 可能2206.00.99 完整技术资料 排除具体税目后才用“其他”。
鲜葡萄酒 本质为鲜葡萄制葡萄酒 带水果风味的葡萄酒 wine spec、葡萄原料、工艺 可能转2204 规格、原产地、标签 鲜葡萄酒不使用2206.00.60。
利口酒/烈酒基产品 蒸馏或加入烈酒/乙醇基酒 Fruit liqueur, infused spirit 工艺、base spirit%、ABV 可能转2208;特别消费税 配方、工艺、ABV 若本质为烈酒/利口酒,应与发酵水果酒分开。

分支规则: 使用2206前先排除2204和2208;在2206内部,cider/perry、果汁发酵等具体税目优先于“其他”。

4. HS编码 – 税费 – C/O

HS
HS分支

2206.00.10 cider/perry · 2206.00.60 果蔬汁发酵酒 · 2206.00.99 其他;并核对2204/2208。

RULE
归类依据

原料 + 生产工艺 + ABV + 是否蒸馏/混入烈酒 + 实际商品描述。

MFN
进口税

2206重点税目当前MFN参考55%;适用普通税率时原则上为MFN的150%。

VAT
2026 VAT

酒类属于特别消费税商品,不享受NĐ 174/2025规定的2% VAT减免;进口VAT业务参考10%

FTA
C/O/FTA

ATIGA、ACFTA/RCEP、EVFTA、UKVFTA、CPTPP、VKFTA/AKFTA等,取决于原产地和PSR;不可默认0%。

LOCK
申报前锁定

最终HS、ABV、原产地、PSR/C/O、计税价格和特别消费税。

建议HS–税费–C/O表

以下编码仅作业务参考;最终税率必须在锁定商品性质和报关日有效税表后确认。

参考HS 适用描述 归类依据 适用条件 普通进口税 MFN进口税 VAT 需核查C/O/FTA 核对资料
2206.00.10 苹果酒或梨酒(cider/perry) 2206具体税目 商品确为cider/perry 82.5%参考 55%参考 10% 按原产地核查 配方、工艺、ABV、原产地、C/O
2206.00.60 果蔬汁发酵取得的酒,鲜葡萄汁除外 直接果汁发酵 非鲜葡萄酒、非烈酒/利口酒 82.5%参考 55%参考 10% 按原产地核查 果汁%、工艺、ABV、COA、标签、C/O
2206.00.99 其他发酵饮料 排除具体税目后的剩余项 无更具体2206税目适用 82.5%参考 55%参考 10% 按原产地核查 完整技术资料、C/O
2204 / 2208 竞争分支 鲜葡萄酒或烈酒/利口酒 仅在商品性质匹配时适用 另行核查 另行核查 10% 按HS另行核查 配方、工艺、ABV、base alcohol

2206税率参考NĐ 26/2023/NĐ-CP及现行修订;普通税率在适用时按MFN 150%的原则展示。

2026特别消费税: 根据66/2025/QH15,酒精度低于20°:35%20°及以上:65%,自2026年1月1日起适用。计算税费和landed cost前必须锁定ABV。

按进口来源核查的C/O/FTA特别优惠表

原产地/路线 FTA C/O/原产地文件 特别优惠税率 适用条件 核对资料 说明
东盟 ATIGA Form D/ATIGA原产地文件 按最终HS核查2026税表 满足原产地/PSR和运输条件 C/O、invoice、B/L、配方 不能按商品名推税率。
中国 ACFTA / RCEP Form E或适用RCEP文件 核查2026税表 满足PSR和原产地规则 C/O、invoice、B/L、BOM/配方 锁定HS后再比较协定。
欧盟/英国 EVFTA / UKVFTA 协定原产地证明 按2026降税进程核查 满足PSR;注意糖/酒精原料 原产地资料、配方、invoice 不可默认0%。
日本/韩国/CPTPP AJCEP/VJEPA/RCEP;AKFTA/VKFTA/RCEP;CPTPP 相应Form/文件 核查2026税表 满足相应PSR C/O、原产地资料、运输单证 按实际资料选择协定。

C/O检查: 核对Form/文件、原产地标准、商品描述、HS、数量、invoice、运输、第三方发票(如有)、签发日期及验证状态。不可把一个HS分支的税率套到另一个分支。

5. 资料与准备方式

采用单一数据源管理:商品名称、配方、ABV、工艺、原产地和包装一次锁定,并在食品安全、税票、C/O和海关资料中保持一致。

01
01 商业单证

Invoice、Packing List、B/L或AWB、Contract/PO、申请优惠时的C/O、原标签/artwork及批次数据。

02
02 技术/专业资料

配方/成分、产品规格、ABV、工艺流程、COA/检测报告、QCVN 6-3:2010/BYT相关资料及酒类税票资料。

03
03 登记与核对资料包

适用时的自行公布/注册公布、进口食品安全检查资料、电子税票数据及海关交叉核对资料。

资料准备原则: 卡片仅概括三类资料;具体法律条件放在下方清单中核查。避免COA、Invoice、标签和报关单使用不同商品描述。

按业务环节的资料清单

资料组 所需资料 使用环节 通常准备方 常见错误 ETA前检查
商业 Invoice;Packing;Contract/PO;B/L/AWB 报关/估价/批次核对 进口商+供应商 商品名/ABV/容量不一致 ETA前交叉核对名称、包装、数量、原产地
归类与税费 配方;工艺;ABV;spec;COA 锁HS/MFN/特别消费税/VAT 供应商+进口商/compliance 只有“fruit wine”名称,无工艺 确认发酵/蒸馏/base spirit及ABV
产品食品安全 适用时的自行公布或注册公布;检测报告 市场准入/食品安全资料 进口商+实验室 检测项目不对应QCVN/资料 核对QCVN 6-3:2010/BYT和NĐ 15/2018
进口食品安全检查 登记+公布资料+Packing List及对应检查方式资料 国家进口食品安全检查 进口商/服务机构 检查方式判断错误 按批次日期核查TT 28/2026和NĐ 15/2018
酒类电子税票 购买/计划和电子税票数据 贴票/流通 进口商+海关 税票类型/数量/数据错误 核查TT 23/2021经TT 31/2025修订
标签与流通 原标签;越文补充标签;artwork;ABV 清关/市场流通 进口商+品牌方 缺ABV/原产地/生产商/进口商 核查NĐ 43/2017经NĐ 111/2021修订及酒类规则
C/O/FTA C/O/原产地文件;invoice;运输单证 优惠进口税 出口商+进口商 HS/描述/标准不一致 按最终HS和FTA PSR核查

6. 法律依据 – 专业监管政策矩阵

表1 – 需核查的法律依据

法规组 法规名称/编号 发布机关 生效/适用时间 在手续中的作用 重点条款/附件 核查说明
酒类经营 105/2017/NĐ-CP;17/2020/NĐ-CP 政府 已修订;需与2026临时机制合并阅读 进口、标签/税票、口岸及酒类经营条件 第30条及相关修订 66.18有效期内不能机械套用旧许可手续。
2026简化机制 66.18/2026/NQ-CP 政府 2026-07-01至2027-02-28 临时削减/不实施部分酒类经营手续和条件 附件I.2 机制有期限,必须复核。
食品安全 15/2018/NĐ-CP;15/2026/NQ-CP 政府 NQ15自2026-04-06生效,暂停46/2026及66.13/2026 现阶段产品公布和进口食品安全机制 NĐ15第4、13–19条视情形 新机制恢复时重新核查。
进口食品安全目录 28/2026/TT-BCT 工贸部 2026-07-17 工贸部进口食品安全检查HS目录,包括酒类 HS附件 按最终HS核对。
技术规范 45/2010/TT-BYT – QCVN 6-3:2010/BYT 卫生部 仍有效;QCVN自2011-07-01 酒精饮料安全/技术指标 QCVN 6-3 用于spec/test设计。
电子税票 23/2021/TT-BTC;31/2025/TT-BTC 财政部 TT31自2025-06-01;新数据字段自2026-01-01 进口酒电子税票 表格/数据 2026年海关继续发行电子税票。
特别消费税 66/2025/QH15 国会 2026-01-01 按酒精度征税 酒类税率表 2026:<20° 35%;≥20° 65%。
进口税 26/2023/NĐ-CP及修订 政府 按报关日有效税表 按HS确定MFN 第22章税表 2206重点税目MFN参考55%。
VAT 174/2025/NĐ-CP 政府 VAT减税政策至2026-12-31 特别消费税商品不享2%减税 排除清单 酒类进口VAT业务参考10%。
标签 43/2017/NĐ-CP;111/2021/NĐ-CP 政府 现行框架 进口商品标签 强制标签内容 与食品安全、税票和报关数据一致。
酒精危害防治 44/2019/QH14 国会 2020-01-01;部分经营手续2026临时简化 流通/经营/营销限制 按实际活动核查 简化许可不等于取消消费者保护义务。

表2 – 按商品情形的政策矩阵

商品情形 需对照法规 可能适用政策 主管部门(概括) 触发条件
预包装水果发酵酒 NĐ15/2018;TT28/2026;QCVN6-3 适用时自行公布/注册 + 进口食品安全检查 工贸部门/食品安全检查机构 最终HS进入目录且商业进口
2026-07-01至2027-02-28期间进口/经营 NQ66.18 + NĐ105/2017 不把酒类分销许可证的签发/补发/变更作为当前前置步骤;食品安全、税票、标签、税费、海关义务仍保留 工贸管理部门/海关 批次处于NQ66.18有效期
瓶装进口酒 TT23/2021经TT31/2025修订 进口酒电子税票 海关 商品属于贴票范围
ABV低于20° 66/2025/QH15 2026特别消费税35% 税务/海关 实际ABV低于20°
ABV 20°及以上 66/2025/QH15 2026特别消费税65% 税务/海关 实际ABV≥20°
鲜葡萄酒或利口酒/烈酒 HS目录+税表 转2204或2208并重新计算税/FTA 海关 商品性质不属于2206重点分支

2026法律锁定: 66.18/2026/NQ-CP仅有效至2027年2月28日。此日期之后的批次必须重新核查酒类经营许可/条件机制。

7. 处理时间、费用与风险成本

处理时间取决于食品安全检查方式、资料质量、海关查验通道、取样及税票状态。在实际资料锁定前,不应承诺固定天数。

阶段 时间节点 主要负责方 延误风险 可能费用
产品数据准备 在booking/ETA前预留足够时间 供应商+进口商 缺工艺/ABV导致HS/税费错误 改单/改方案成本
自行公布/注册(如适用) 按资料及现行食品安全机制 进口商 test/spec不匹配 检测、补充资料
进口食品安全检查 按简化/普通/严格方式 进口商+检查机构 检查方式或数据错误 取样、仓储
进口酒电子税票 在市场流通前规划 进口商+海关 数量/数据错误 清关或流通延误
海关与税费 报关资料齐备后 进口商/报关行+海关 HS/ABV/C/O/计价错误 补税、核价、storage/DEM/DET
通关后 上市前及整个资料保留周期 进口商/经销商 标签/税票/档案不一致 后续核查/市场监管风险

费用分开: 依法发生的政府收费、检测/认证费用与因资料延误导致的storage、DEM/DET属于不同成本,不应合并称为“手续费”。

8. E2E实操流程

步骤01
识别商品与数据

锁定果种、果汁比例、工艺、是否蒸馏/混入烈酒、ABV、包装和标签。

步骤02
锁定HS/税/C/O

比较2206.00.10/.60/.99与2204/2208;按ABV计算MFN/FTA、VAT和特别消费税。

步骤03
核查政策与专业资料

核查食品安全、QCVN、酒类税票、标签和NQ66.18适用状态。

步骤04
完成产品资料

完成适用的自行公布/注册、检测报告和技术文件。

步骤05
ETA前锁单证

核对Invoice、Packing、B/L/AWB、C/O、标签、ABV、HS和食品安全资料。

步骤06
报关与绿/黄/红通道

申报HS/计价/原产地/税费,并准备不同查验通道资料。

步骤07
完成检查/税费/通关

完成食品安全检查、税票/税费义务并提货。

步骤08
流通/留档/后续核查

上市前完成标签/税票;保存食品安全、税务、C/O及SKU变更记录。

ETA前建议锁定: 至少锁定工艺 + ABV + HS分支 + 食品安全资料 + 税票计划 + C/O

主要卡点: 不能只凭“fruit wine 12%”发货,必须确认是cider、果汁发酵酒、葡萄酒还是利口酒。分支错误会同时影响税费和专业监管。

9. FAQ – 常见问题

1. 水果酒是否只有一个固定HS编码?

没有。根据原料和工艺,可能进入2206.00.10、2206.00.60、2206.00.99,也可能转2204/2208。

2. 李子/草莓/荔枝发酵酒通常核查哪个分支?

如确由果汁发酵、非鲜葡萄酒且非烈酒/利口酒,可重点核查2206.00.60,但须有技术资料支持。

3. Apple cider是否使用2206.00.60?

通常应先核查更具体的2206.00.10 cider/perry税目。

4. 12%水果酒2026年特别消费税多少?

如最终ABV低于20°,2026税率为35%,计税基础仍按税法确定。

5. ABV达到20%或以上呢?

2026年20°及以上酒类特别消费税率为65%。

6. 2026年进口酒VAT是8%还是10%?

酒类属于特别消费税商品,不享受2% VAT减税,业务上按10%核查。

7. 2026年9月进口前是否仍要办理酒类分销许可证?

在66.18/2026/NQ-CP有效期(2026-07-01至2027-02-28)内,部分酒类许可手续/经营条件临时不实施。因此不把许可证签发/补发/变更作为当前前置步骤;食品安全、税票、标签、税费和海关义务仍需履行。

8. 2027年2月28日后能否继续照搬本流程?

不能直接照搬。66.18是临时机制,必须核查后续替代/修订法规。

9. 水果酒需要进口食品安全检查吗?

应按最终HS核对28/2026/TT-BCT,并结合现阶段15/2018/NĐ-CP机制判断;检查方式取决于实际情形。

10. 进口酒是否需要电子税票?

用于流通的进口酒适用23/2021/TT-BTC经31/2025/TT-BTC修订的电子税票机制,除非存在明确例外。

11. 有C/O是否一定0%进口税?

不一定。必须同时满足最终HS、FTA、PSR、有效原产地文件以及运输/发票条件。

12. 更换supplier或ABV后是否要重新核查?

要。supplier、原产地、配方、工艺或ABV变化都可能影响HS、原产地、税费、食品安全、标签和税票。

10. 输出结果与通关后义务

01
归类/产品资料

技术资料足以证明HS分支、工艺、ABV和商品客观性质。

02
批次资料

Invoice、Packing、运输单证及商业数据一致。

03
专业资料

适用的产品公布/食品安全、检测报告和酒类税票资料。

04
海关与税费资料

报关单、计价、C/O、进口税/VAT/特别消费税及必要说明。

05
标签/流通

上市前完成越文补充标签、酒类税票及ABV/原产地/进口商信息。

CHECK
留档与变更管理

保存配方版本、supplier/origin、C/O、食品安全、税票、报关单及SKU变更日志。

应达到的输出状态: 只有归类、食品安全、税票、标签、税费和批次单证全部对应同一主数据时,SKU才应视为具备进口/上市条件。

变更管理: supplier、原产地、果种/果汁比例、工艺、base alcohol、ABV或包装发生变化,都应在下一批进口前重新核查。

11. TGIMEX解决方案

水果酒项目的核心不是逐份补文件,而是在ETA前锁定商品性质 + ABV + HS + 食品安全/税票路径 + 当前酒类经营法律状态

01
ETA前复核

到港前核对商品性质、ABV、HS、税费、C/O、食品安全、税票及时间线。

02
Compliance资料控制

将商业单证与配方/spec、检测、标签、税票、C/O和食品安全资料交叉核对。

03
运营/报关协调

协调报关、专业检查、税费、税票、提货和通关后资料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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