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白酒 / Baijiu / 烈酒进口越南手续:HS编码、许可、食品安全、电子酒票与税费

食品饮料 · 白酒 / BAIJIU / 蒸馏烈酒

白酒 / BAIJIU / 烈酒进口越南手续指南

白酒(Baijiu)及其他蒸馏烈酒不能仅凭商品名称办理进口。在发货前,企业应同时锁定原料 – 发酵/蒸馏工艺 – 酒精度(ABV)– 烈酒类别 – 包装容量 – HS归类 – 酒类分销许可证 – 食品安全 – 电子酒票 – 特别消费税 – 原产地证明。

最大的风险是把所有“中国白酒”强行归入同一个HS编码。Baijiu通常只能在排除威士忌、朗姆酒、金酒、伏特加、利口酒、sam-su、arrack等已有专门描述的类别后,再重点核查2208.90.99。ACFTA税率、特别消费税和增值税都应在HS及原产地最终确定后计算。本文按E2E逻辑覆盖发货前、清关、流通及后续核查。

进出口企业业务参考资料 · 更新至2026年9月11日。

1. 快速结论与适用范围

商品组
蒸馏酒 / spirits

重点为已蒸馏的成品酒,通常位于第22章,尤其是22.08。葡萄酒、清酒/发酵米酒、≥80%vol乙醇以及部分RTD/鸡尾酒应另行判断。

HS参考
Baijiu并非自动对应一个编码

AHTN未单列“Baijiu”。排除已有专门描述的烈酒后,2208.90.99常是需要核查的分支,但也可能落入2208.30/40/50/60/70或其他2208.90子目。

专业监管
酒类分销许可证 + 食品安全

商业进口企业应核查依据105/2017号法令、17/2020号法令及146/2025号法令分权后的酒类分销许可证及进口权,同时办理食品安全要求。

市场流通
自我公布 · 标签 · 电子酒票

在15/2026/NQ-CP暂停46/2026号法令期间,15/2018号法令继续适用。流通前还需核查越文补充标签及93/2026/TT-BTC号通知的电子酒票。

税费
MFN 45% · 特消税 · VAT

22.08多数税目MFN参考税率为45%,普通税参考67.5%。2026年20度及以上酒特别消费税65%,低于20度为35%;VAT通常为10%。

关键卡点
ABV – HS – 许可证 – 食安 – 酒票

ABV会影响特别消费税、酒票及部分HS描述。归类或合规错误会直接影响到岸成本、清关和合法流通。

适用范围: 本文针对以商业包装/瓶装进口越南分销的白酒、Baijiu及蒸馏烈酒。非蒸馏发酵酒、≥80%vol乙醇、半成品原料、样品/礼品及RTD混合酒需另行评估。
警示: “Baijiu”“Chinese white spirit”“rice spirit”“grain spirit”属于商品/类别名称,不是HS结论。使用2208.90.99前,应核查生产工艺、原料、ABV、是否加糖/香精/草本及技术规格。

2. 术语解释与手续重要性

ABV
Alcohol by Volume

体积酒精度,是判断HS、酒票、特别消费税和运输方案的关键数据。

HS 22.08
烈酒及蒸馏酒类

包括白兰地、威士忌、朗姆、金酒、伏特加、利口酒及其他烈酒;并非所有含酒精饮料都归22.08。

BAIJIU
中国蒸馏白酒

通常以粮食为原料,经发酵和蒸馏制成。“Baijiu”名称本身不能决定越南HS子目。

酒类许可证
酒类分销许可证

现行105号法令体系下,与商业进口和分销权密切相关的重要经营许可。

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合规

包括产品资料/自我公布以及适用时的国家进口食品安全检查;28/2026/TT-BCT列有22.08。

电子酒票
Electronic alcohol stamp

依据93/2026/TT-BTC管理。产品数据和酒票计划应在上市流通前准备。

特别消费税
Excise tax

酒类属于特别消费税对象;自2026年1月1日起按20度门槛适用不同税率。

FORM E
ACFTA原产地证明

中国原产货物如满足原产地、运输和单证条件,可凭有效Form E申请ACFTA优惠。

为什么重要: 同样500ml的两瓶酒,如配方或生产工艺不同,HS可能不同;而40–53% ABV的Baijiu在特别消费税、酒票及广告限制方面与低度酒差异很大。
要点: 不要因为Baijiu和“sam-su”都属于亚洲烈酒就直接等同。只有产品实质和法定描述确实匹配时才使用sam-su子目。

3. 产品识别与详细分类

在讨论许可或税费前,应先确定产品本质。对白酒/Baijiu,至少应取得配料表、发酵/蒸馏流程、ABV、包装容量、原标签及产品规格书。

Bảng phân loại sản phẩm chi tiết / Detailed product classification / 产品分类表

产品/情形 需核查特征 示例/类型 证明资料 可能政策 需核对资料 适用说明
粮食蒸馏Baijiu 粮食原料、发酵及蒸馏;不属于已有专门描述烈酒 Baijiu 40–53% ABV 规格、配料、工艺流程、标签、COA 22.08;酒类许可;食安;酒票;特消税 发票、装箱单、规格、标签、检测、C/O 排除专门子目后再核查2208.90.99。
伏特加 产品特征符合vodka Vodka 40% ABV 规格、标签、配方 2208.60.00 + 酒类监管 规格、标签、C/O 若符合伏特加,不应归入“其他”。
威士忌/朗姆/金酒 原料及工艺决定具体酒种 Whisky, rum, gin 技术资料、工艺说明 2208.30 / 2208.40 / 2208.50 规格、标签、证书 先定酒种再套税率/C/O。
利口酒/加糖加香烈酒 含糖、香味、草本;具有利口酒特征 Herbal/fruit liqueur 配料、糖度/ABV、标签 2208.70;食安;标签/宣称 配料、COA、检测 不可按纯Baijiu处理。
非蒸馏发酵酒 工艺中无蒸馏步骤 清酒、发酵米酒 工艺、规格、标签 可能转22.06 工艺、配料、标签 不属于本文主要烈酒范围。
≥80%vol乙醇 ABV≥80%,多为原料用途 Food-grade ethanol COA、SDS/规格、用途 可能转22.07;监管不同 COA、SDS、合同 不可套用成品烈酒流程。

4. HS编码 – 税费 – C/O

归类应依据饮料本质、原料、生产工艺、ABV、法定子目描述及技术资料。以下仅为参考分支;只有实际货物HS锁定后才能正式计算税费。

HS分支
22.08为主要核查区

Baijiu通常在排除白兰地/威士忌/朗姆/金酒/伏特加/利口酒/sam-su/arrack/bitters等后核查2208.90.99。

归类依据
工艺 + ABV + 配方

不要按颜色或营销名称归类;以规格、工艺、配料和标签为核心。

MFN
45%参考

22.08多项MFN参考税率为45%;报关日应再次核对最终税目。

VAT
2026年10%

酒类属于特别消费税货物,不适用2个百分点VAT减免;通常VAT为10%。

C/O/FTA
中国来源优先核查ACFTA

ACFTA 2022–2027表中多项22.08(包括2208.90.99)在满足原产地及单证条件时为5%。

锁定点
先HS,后税费

不可将2208.90.99税率直接套给伏特加/利口酒,反之亦然。先归类,再比较MFN/ACFTA/RCEP/CPTPP/EVFTA。

Bảng HS code – thuế – C/O đề xuất / HS-duty-C/O matrix

HS参考 适用描述/商品 归类依据 适用条件 普通进口税 MFN VAT 需核查C/O/FTA 证明资料
2208.30.90 威士忌–其他 酒种为whisky 符合威士忌描述 67.5%参考 45%参考 10% 按原产地FTA 规格、标签、C/O
2208.40.00 朗姆及甘蔗发酵产品蒸馏烈酒 原料/工艺 符合rum/甘蔗烈酒 67.5%参考 45%参考 10% 按原产地FTA 规格、工艺、C/O
2208.50.00 金酒/Geneva Gin特征 符合gin本质 67.5%参考 45%参考 10% 按原产地FTA 规格、标签、C/O
2208.60.00 伏特加 Vodka本质 符合vodka 67.5%参考 45%参考 10% 按原产地FTA 规格、标签、C/O
2208.70.10/.90 利口酒 配方/ABV 按ABV及子目描述 67.5%参考 45%参考 10% 按原产地FTA 配料、ABV、标签
2208.90.30/.40 其他sam-su sam-su描述 + ABV 仅产品确属sam-su时 67.5%参考 45%参考 10% 按原产地FTA 规格、工艺、标签
2208.90.99 其他–Baijiu常需核查分支 排除已有专门描述子目后 技术资料支持为Baijiu/其他烈酒 67.5%参考 45%参考 10% ACFTA/RCEP或其他FTA 规格、工艺、配料、标签、C/O

Bảng C/O/FTA ưu đãi đặc biệt cần rà theo tuyến nhập / FTA matrix

来源/路线 FTA C/O/原产地文件 已核实优惠税率 适用条件 需核文件 说明
中国 ACFTA Form E 2022–2027期间多项22.08(包括2208.90.99)参考5% HS正确、满足原产地规则、文件有效 Form E、发票、运输单据、HS/规格 必要时与RCEP比较;Form E并非自动有效。
东盟 ATIGA Form D/e-Form D 按最终HS核查ATIGA税表 满足ATIGA原产地规则 C/O、发票、运输单据 不可套用ACFTA税率。
欧盟 EVFTA EUR.1或合格原产地声明 按HS/年度核查EVFTA进度 满足原产地和单证条件 原产地证明、发票 需核准确年度。
CPTPP成员 CPTPP CPTPP原产地证明 按HS/年度核查CPTPP税表 满足原产地规则 原产地证明、发票 核查运输及单证。

5. 资料清单与准备方式

建议采用一个数据源 – 多项手续管理:品名、ABV、瓶装容量、生产商和原产地应在酒类许可证、食安资料、酒票数据、C/O和报关资料中保持一致。

01
商业资料

合同、Commercial Invoice、Packing List、B/L/AWB/公路运输单据、申请优惠时的C/O以及相关付款资料。

02
技术/专业资料

产品规格、配料、ABV、工艺流程、原标签、检测/COA,用于食安、酒票和归类。

03
登记与核对资料

酒类分销许可证、自我公布/食安资料、电子酒票数据、越文补充标签草案以及税费/C/O工作底稿。

资料原则: 在ETA前核对品名、品牌、生产商、原产国、ABV、瓶装容量、批次及HS。Baijiu的发票不要写成“white wine”而规格书却是distilled spirit,否则容易把22.04与22.08混淆。

Checklist hồ sơ theo nghiệp vụ / Documentation checklist

资料组 需准备资料 用途 通常准备方 常见错误 ETA前核查
商业 合同、发票、装箱单、运输单据 海关、完税价格、对账 进口商+供应商 品名/ABV/容量不一致 逐SKU和数量核对。
归类 规格、配料、工艺、标签、照片 HS/税费 供应商+进口商 只有营销宣传册 要求含ABV和工艺的技术资料。
酒类经营 分销许可证及经营范围资料 进口/分销权 进口商 过期/主体或范围不符 发货前核效力和范围。
食品安全 自我公布、检测/证明文件;适用时的进口批次检查资料 产品/批次合规 进口商+实验室/代理 检测不对应SKU/版本 核品牌、ABV、酒种、批次。
酒票/标签 电子酒票数据、原标签、补充标签草案 清关后流通 进口商 无酒票/标签计划 ETA前锁定版面和数据。
C/O Form E或其他FTA证明 优惠税率 出口商/生产商 HS/描述/原产地不一致 与发票、运输单据和最终HS核对。

6. 法律依据 – 专业政策矩阵

Căn cứ pháp lý cần rà / Legal basis

法规组 法规名称/编号 发布机关 效力/适用时间 作用 重点条款/附件 核查说明
酒类经营 105/2017/NĐ-CP;17/2020/NĐ-CP 越南政府 现行,并结合后续修订/分权 经营条件、进口/分销权、国际口岸要求 核查酒类进口和分销规定 若进口权通过分销许可证取得,不应误称为单独“进口许可证”。
许可分权 146/2025/NĐ-CP 越南政府 2025年7月1日起生效 工贸领域分权,涉及酒类分销许可机关 核查分权及现行行政手续 目前酒类分销许可证由省级办理。
食品安全 15/2018/NĐ-CP + 15/2026/NQ-CP 越南政府 15/2026自2026年4月6日起生效;46/2026暂停期间15/2018继续适用 当前自我公布及食安检查机制 核查产品类型和检查方式 食品安全法修订及新法令生效后需重新更新。
进口食安目录 28/2026/TT-BCT 工贸部 2026年7月17日起生效 进口食品国家检查HS目录,含22.08 附件22.08税目 必须以最终HS核对。
电子酒票 93/2026/TT-BTC 财政部 2026年7月1日起生效 电子酒票印制、发行、管理、使用 按酒精度核查酒票类型 2026年7月1日后不以23/2021作为主要现行依据。
特别消费税 66/2025/QH15 国会 2026年1月1日起生效 按酒精度确定特别消费税 税表:2026年≥20°为65%,<20°为35% 2027起按法定路径继续上调。
进口税 26/2023/NĐ-CP及现行修订 政府 按现行税表适用 MFN/普通税 报关日核查22.08具体税目 HS未锁定前不要先计算税。
ACFTA 118/2022/NĐ-CP 政府 ACFTA 2022–2027税表 符合条件的中国/东盟原产货物特别优惠税 22.08税目;Form E/原产地条件 多项22.08为5%,但须核最终HS及原产地。
即将适用技术规范 39/2026/TT-BCT – QCVN 30:2026/BCT 工贸部 2027年1月1日起生效 酒精饮料国家技术规范 核查过渡条款 2026年底上市SKU应提前准备。
酒害防治 44/2019/QH14 国会 2020年1月1日起生效 流通、广告、销售限制 第5条禁止广告≥15°的酒 Baijiu/烈酒通常高于15°。

Ma trận chính sách theo tình huống / Policy matrix

商品情形 需对照法规 可能政策 主管层级(概括) 触发条件
40–53%瓶装Baijiu商业销售 105/2017、17/2020、146/2025 分销许可/进口权、食安、酒票、标签、特消税 省级机关/专业机关、海关、税务 进口并在越南分销。
中国原产Baijiu申请优惠 118/2022/NĐ-CP ACFTA/Form E;按HS享优惠 海关 满足原产地、C/O及运输条件。
低于20°酒 66/2025/QH15 2026年特消税35% 税务/海关 实际ABV<20°。
20°及以上酒 66/2025/QH15 2026年特消税65% 税务/海关 实际ABV≥20°。
进口22.08商品 28/2026 + 当前15/2018机制 按适用方式/豁免进行国家食品安全检查 工贸部职责范围内食安检查机构 最终HS在目录且不属于豁免。
上市流通酒类 93/2026/TT-BTC + 43/2017及111/2021修订 电子酒票、标签/补充标签 税务、市场监管及相关机关 在越南销售/流通。

7. 处理时间、费用与延误成本

Timeline xử lý và chi phí rủi ro / Processing timeline

阶段 工作 时间/处理特征 费用预留 延误风险
发货前 锁产品、HS、ABV、分销许可、食安、C/O 尽可能在订舱前完成 检测/合规/咨询费用(如有) 货已发后才发现HS/许可问题。
酒类分销许可证 企业未有合适许可证时申请新证 现行行政手续:资料完整有效后15个工作日 按现行规定收取费用 计划进口/分销缺少法律基础。
食品安全 自我公布及/或适用的国家检查资料 取决于资料、检查方式、抽样要求 检测/抽样/认证(如发生) 仓储/滞箱等延误。
酒票/标签 准备电子酒票数据及补充标签 取决于SKU和酒票计划 酒票/印刷费用 清关后无法按计划合法销售。
海关 申报、纳税、分流处理 取决于绿/黄/红通道及专业检查结果 进口税、特消税、VAT;延误时storage/DEM/DET 到岸成本显著上升。
清关后 酒票/标签控制、分销、归档 按流通及保存义务执行 仓储/分销/后核查 已清关仍可能因流通违规受罚。

8. E2E实战流程

步骤01
识别产品数据

收集配料、ABV、工艺流程、品牌、生产商、瓶装容量、标签和进口用途。

步骤02
锁HS/税费/C/O分支

区分22.08.30/.40/.50/.60/.70/.90,再计算MFN、ACFTA及落地税费。

步骤03
核专业政策

核分销许可证、食品安全、28/2026通知、电子酒票、标签及流通限制。

步骤04
完成产品资料

准备自我公布/检测、酒票数据、补充标签草案及技术证据。

步骤05
ETA前锁单证

逐项核对Invoice – PL – 运输单据 – C/O – 规格 – ABV – 标签 – 食安 – 许可证。

步骤06
报关与分流

正确申报品名、HS、完税价格、原产地;处理绿/黄/红通道和专业手续。

步骤07
完成检查/税款/清关

完成进口税、特别消费税、VAT及专业检查结果后放货。

步骤08
流通与后核查

管理酒票、标签、分销渠道、广告、批次档案及供应商/SKU变更。

ETA前应完成: 酒类分销许可证、产品规格、ABV、HS分支、食品安全机制及酒票方案应在发货前锁定;Form E应在最终签发前先做预审。
主要卡点: 中国Baijiu若出现一个描述不一致(wine vs spirit)、ABV错误或Form E与HS不一致,可能同时导致HS、进口税、特别消费税和食安资料全部偏离。

9. FAQ – 常见问题

1. 进口Baijiu是否另需单独“酒类进口许可证”?

不宜这样理解。现行105号法令体系下,持有合适酒类分销许可证的企业取得相应进口权,同时仍需满足质量、食安、酒票、标签及口岸要求。

2. Baijiu通常使用什么HS?

如果不符合已有专门描述的烈酒,2208.90.99常是重点核查分支。但必须先排除威士忌、朗姆、金酒、伏特加、利口酒、sam-su、arrack、bitters等。

3. Baijiu是否自动等于sam-su 2208.90.30/.40?

不是。Baijiu商品名不等于sam-su。只有法定描述和实际产品特征匹配时才可使用sam-su子目。

4. 22.08烈酒MFN税率是多少?

22.08多项税目MFN参考45%,普通税参考67.5%。应在报关日按最终HS再次核税。

5. 中国Baijiu能否用ACFTA?

可以在满足条件时申请。ACFTA 2022–2027税表中多项22.08(包括2208.90.99)参考为5%,前提是满足原产地规则和Form E/单证要求。

6. 40%或53% Baijiu在2026年的特别消费税是多少?

属于20度及以上酒,2026年特别消费税率为65%。

7. 2026年烈酒VAT是8%还是10%?

通常为10%。特别消费税货物不在临时2个百分点VAT减免范围。

8. 进口Baijiu是否需要食品安全手续?

需要核查。15/2026/NQ-CP目前暂停46/2026号法令,15/2018号法令在此期间继续适用;28/2026/TT-BCT同时把22.08列入国家进口食品安全检查目录。

9. 是否必须使用电子酒票?

在越南流通的进口酒应按93/2026/TT-BTC核查电子酒票义务,该通知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并应按酒精度选择正确票种。

10. 酒可以从任意口岸进口吗?

不要这样假设。酒类经营体系要求进口酒通过国际口岸进入越南,因此发货前需锁定运输和口岸方案。

11. 2026年9月已经适用QCVN 30:2026/BCT吗?

尚未。39/2026/TT-BCT规定QCVN 30:2026/BCT自2027年1月1日生效,但2026年底新SKU应提前准备过渡。

12. 40–53% Baijiu清关后可以广告吗?

44/2019/QH14规定禁止广告15度及以上的酒。合法进口和清关并不意味着可以自由广告。

10. 输出成果与清关后义务

01
归类/产品档案

规格–配料–工艺–ABV–标签资料足以支持HS及税务处理。

02
批次单证

发票、装箱单、运输单据、C/O、完税价格资料和SKU对账完整。

03
专业合规档案

分销许可证、食安/批次检查、电子酒票及产品资料。

04
海关与税务档案

报关单、分流结果、进口税/特消税/VAT缴税凭证及FTA资料。

05
标签与流通

越文补充标签、电子酒票、批次追溯、分销渠道及合法营销控制。

CHECK
归档与变更管理

按批次保存;生产商、配方、ABV、瓶装容量、原产地或标签变化时重新核查。

目标状态: 不仅“已清关”,还要具备合法流通、开票/分销以及后续核查时证明原产地、税费、食品安全、酒票和标签合规的完整资料。
变更警示: 配方、ABV、工艺、工厂、原产地变化,或从纯Baijiu改为加香/利口酒配方,都可能改变HS、C/O、检测、酒票及税费;不可机械复用旧资料。

11. 运营解决方案

对白酒/Baijiu/烈酒,核心在于货物发运前锁定产品范围 – HS – 许可证 – 食安 – 酒票 – 税费 – C/O,而不是到港后逐项救火。

01
ETA前审查

发货/ETA前核ABV、工艺、竞争HS、分销许可、食品安全、酒票、标签及口岸方案。

02
合规单证控制

把Invoice/PL/C/O与规格、标签、检测、食安资料和酒票数据进行交叉核对。

03
运营与清关协同

跟踪单证、申报、食安检查、税费和交付节点,在storage/DEM/DET发生前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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