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巧克力条 / 巧克力片与巧克力糖进口手续:HS编码、税率、食品安全、原产地证与单证
巧克力条/巧克力块并非只有一个HS编码。有馅/无馅、片剂/含片形态、超过2公斤的大包装以及白巧克力可能进入不同税目,并影响税率、原产地优惠和食品安全资料。本文按E2E逻辑从商品识别梳理至通关后管理。
1. 巧克力进口手续概览
预包装成品巧克力:条、块、片剂/含片;白巧克力及>2公斤大包装单独判断。
1806.31有馅;1806.32无馅;1806.90.10片剂/含片;1704.90.20白巧克力。
符合范围的产品自行公布,并依据15/2018号法令实施进口食品安全国家检查;28/2026号通知列有巧克力相关HS。
不同分支MFN参考13%–20%;标准VAT 10%,截至2026年12月31日另核对是否符合8%减税。
按实际原产地核对ATIGA、ACFTA/RCEP、韩国FTA、日本FTA/CPTPP、EVFTA/UKVFTA。
ETA前锁定配方、是否有馅、可可状态、净重、形态、标签、检测报告及C/O。
供进出口、物流及合规团队业务参考。
2. 术语解释与手续重要性
决定关税及商品政策;巧克力的形态、重量、有无馅及是否含可可均是重要触发因素。
涵盖产品自行公布、进口检查、标签及上市流通义务。
15/2018号法令框架下,符合条件的预包装加工食品由企业自行公布并承担责任。
块状/片状/条状巧克力的有馅与无馅在18.06项下进入不同分支。
1806.90.10有专门描述;市场称“巧克力球”的商品并不当然适用。
不含可可固形物,税则参考17章1704.90.20。
用于申请FTA(自由贸易协定)优惠的原产地证明;须符合PSR(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及相应单证条件。
用于倒排商品资料及批次单证准备节点。
MFN(Most-Favoured-Nation,最惠国)通常作为未适用FTA特别优惠税率时的基础优惠进口税率。
Specification(产品规格/特征)和formula(配方)是证明巧克力形态、有无馅、可可成分及重量、据以判定HS的重要资料。
3. 产品详细分类与识别
本文主要适用于进口销售的成品巧克力。样品、内部生产用原料、工业大包装及混合礼盒需单独核对。
| 产品/情形 | 需核对技术特征 | 示例 | 证明资料 | 可能政策 | 需核对单证 | 适用说明 |
|---|---|---|---|---|---|---|
| 有馅巧克力条 | 块/片/条状且有馅;零售重量 | 坚果/奶油/焦糖夹心条 | 配方、切面图、规格、标签 | HS 1806.31;食品安全;标签;C/O | 商业+检测/自行公布 | 符合描述时重点核对1806.31.00.10。 |
| 无馅巧克力条 | 块/片/条状且无馅 | 牛奶/黑巧克力条 | 配方、规格、标签、图片 | HS 1806.32;食品安全 | 商业+合规 | 重点核对1806.32.00.10。 |
| 片剂/含片形态 | tablet/pastille形态及包装 | 巧克力片/含片 | 规格、尺寸、图片、标签 | HS 1806.90;食品安全 | 商业+技术 | 仅在描述吻合时用1806.90.10。 |
| >2公斤大包装 | 块/片/条或直接包装>2公斤 | 工业巧克力块 | 净重、包装、规格 | HS 1806.20 | 商业+规格 | 重点核对1806.20.10。 |
| 白巧克力 | 不含可可固形物 | 白巧克力条 | 配方/COA/规格/标签 | 17章HS + 食品安全 | 配方、检测、标签 | 重点核对1704.90.20。 |
| 含乳/蛋动物源配料 | 奶粉、乳清、黄油、蛋等 | 牛奶/夹心巧克力 | 配料表及加工资料 | 视现行范围可能触发兽医/检疫核查 | 成分/生产资料 | 不能仅凭“巧克力”判断是否免检或需检疫。 |
| 混合礼盒 | 巧克力/糖果/饼干等独立商品同盒 | 综合礼盒 | BOM、重量/价值明细 | 可能多HS/多政策 | 明细Invoice + 各item规格 | 按实际组合归类。 |
4. HS编码 – 税率 – C/O
HS应从配方 + 形态 + 有无馅 + 重量 + 包装确定。以下税率参考2026年越南税则,最终HS及实际应纳税额仍以实际资料核对。
| 参考HS | 适用商品 | 分类依据 | 条件 | 普通税率 | MFN | VAT | C/O/FTA | 证明资料 |
|---|---|---|---|---|---|---|---|---|
| 1806.20.10 | >2公斤的块/片/条状巧克力糖果 | 18.06 + 重量/包装 | 符合>2kg描述 | 30% | 20% | 10%;符合条件再核对8% | 按原产地FTA | 规格、重量、配方 |
| 1806.31.00.10 | 有馅块/片/条状巧克力 | 18.06 – filled | 有馅 | 19.5% | 13% | 10%;核对8%条件 | 按线路FTA | 配方、切面图、标签 |
| 1806.32.00.10 | 无馅块/片/条状巧克力 | 18.06 – not filled | 无馅 | 30% | 20% | 10%;核对8%条件 | 按线路FTA | 配方/规格/标签 |
| 1806.90.10 | 片剂/含片形态巧克力糖果 | 18.06 – other | 实际为tablet/pastille | 19.5% | 13% | 10%;核对8%条件 | 按线路FTA | 图片/尺寸/配方 |
| 1806.90.90 | 其他巧克力制品 | 18.06 – other | 无更具体分支 | 30% | 20% | 10%;核对8%条件 | 按线路FTA | 完整技术资料 |
| 1704.90.20 | 白巧克力 | 17.04,不含可可 | 无可可固形物 | 30% | 20% | 10%;核对8%条件 | 按线路FTA | 配方/COA/标签 |
| 原产地/线路 | FTA | 原产地证明 | 特别优惠 | 条件 | 需核对单证 | 说明 |
|---|---|---|---|---|---|---|
| 东盟 | ATIGA | Form D/有效原产地证明 | 按最终HS核对特别优惠税表 | PSR+运输/单证条件 | C/O+商业单证 | 不同HS税率不可互推。 |
| 中国 | ACFTA或RCEP | Form E或相应原产地证明 | 核对2026税表;符合条件的多个税目可能很低/为0 | PSR+运输规则 | C/O+Invoice+运输单证 | 比较ACFTA与RCEP。 |
| 韩国 | AKFTA/VKFTA/RCEP | 相应原产地证明 | 按最终HS核对 | 满足PSR | C/O+商业单证 | 以实际可取得的证明选择FTA。 |
| 日本 | VJEPA/AJCEP/CPTPP/RCEP | 相应原产地证明 | 核对2026税表 | 满足PSR | 原产地证明+商业单证 | 各FTA降税表不可混用。 |
| 欧盟/英国 | EVFTA/UKVFTA | 协定规定的原产地证明 | 核对2026税表 | 原产地规则及单证条件 | 原产地证明+Invoice+运输单证 | 按线路核对证明条件。 |
5. 资料清单与受理原则
采用单一真实数据源管理:SKU、配方、制造商、原产地、净重和品名必须在食品安全资料、C/O和报关单中保持一致。
Invoice、Packing List、B/L或AWB、Contract/PO及申请优惠时的C/O。
配方/配料、规格、原标签、图片、检测报告、自行公布资料及适用的营养/过敏原数据。
检查方式/豁免依据、商品识别证明,以及与报关单核对的数据。
| 资料组 | 需具备资料 | 用于环节 | 通常准备方 | 常见错误 | ETA前核对 |
|---|---|---|---|---|---|
| 商业 | Invoice; PL; B/L/AWB; PO; C/O | 报关/税务 | 进口商+供应商+货代 | 品名笼统;重量/原产地不一致 | 逐字段交叉检查。 |
| 商品识别 | 配方、配料、规格、图片、有无馅/形态/重量 | HS/政策 | 供应商+进口商 | 无法证明有馅或白巧克力属性 | 取得正式SKU规格。 |
| 自行公布/食品安全 | 自行公布、检测、检查方式资料 | 合规 | 进口商/合规 | 检测过期或数据不一致 | 核对商品/制造商/配方。 |
| 标签 | 原标签+越文附加标签;营养/过敏原 | 上市流通 | 品牌/进口商 | 标签与配方不一致 | 上市前锁定稿件。 |
| C/O | 原产地证明+商业单证 | FTA优惠 | 出口商+进口商 | HS/品名/PSR不一致 | 订舱前核对PSR。 |
6. 法律依据 – 专门政策矩阵
| 文件组 | 名称/编号 | 发布机关 | 效力/适用 | 作用 | 重点条款 | 核对说明 |
|---|---|---|---|---|---|---|
| 法律 | 《食品安全法》55/2010/QH12 | 国会 | 2011年7月1日起 | 食品生产、经营和进口食品安全义务的基础框架。 | 核对管理范围、安全条件及主体责任。 | 与现行实施文件一并适用。 |
| 政府法令 | 15/2018/NĐ-CP号法令 | 政府 | 2018年2月2日起 | 产品自行公布;进口食品安全检查的豁免及检查方式。 | 第4–5、13、16–19条。 | 按实际批次适用时仍有效的制度执行。 |
| 政府决议 | 15/2026/NQ-CP号决议 | 政府 | 2026年4月6日起生效;暂停至《食品安全法(修订)》及其实施法令生效。 | 暂停46/2026/NĐ-CP号法令及66.13/2026/NQ-CP号决议的效力。 | 第1–2条及过渡规定。 | 暂停期间,15/2018/NĐ-CP号法令及其实施文件继续有效。 |
| 部门规章 | 28/2026/TT-BCT号通知 | 工贸部 | 2026年7月17日起 | 公布由工贸部负责国家食品安全检查的进口食品HS清单。 | 糕点、糖果、巧克力相关附录。 | 必须与最终HS编码对应。 |
| 标签 | 43/2017/NĐ-CP号法令及111/2021/NĐ-CP号法令修订 | 政府 | 修订自2022年2月15日起 | 进口商品标签、越文附加标签及强制信息。 | 按商品类别核对强制项目。 | 同时适用食品专门规则。 |
| 营养标签 | 30/2026/TT-BYT号通知 | 卫生部 | 2026年7月10日起 | 指导食品标签上营养成分及营养价值的标示。 | 核对适用范围、营养字段及过渡安排。 | 不同SKU/配方不得机械套用同一标签。 |
| 增值税 | 204/2025/QH15号决议 + 174/2025/NĐ-CP号法令 | 国会/政府 | 减税政策至2026年12月31日 | 符合范围的货物/服务VAT降低2个百分点。 | 核对排除清单及报关日期。 | 不得默认所有SKU均为8%。 |
| 海关 | 《海关法》54/2014/QH13;08/2015/NĐ-CP号法令及修订 | 国会/政府 | 按现行文件 | 申报、单证审查、查验及放行。 | 核对品名、HS、完税价格、C/O及商品政策。 | 采用申报日有效版本。 |
6.2. 不同批次情形的政策矩阵
| 情形 | 依据 | 可能政策 | 机关层级 | 触发条件 |
|---|---|---|---|---|
| 零售预包装巧克力 | 15/2018号法令;28/2026号通知 | 符合范围的自行公布 + 国家食品安全检查 | 工贸部/受分工检查机关 | HS在清单且无有效豁免。 |
| 白巧克力 | 28/2026号通知 + 第17章税则 | 同类食品安全控制但HS不同 | 工贸部+海关 | 配方不含可可固形物。 |
| 含乳/蛋配料 | 15/2018号法令 + 如适用的现行兽医规则 | 可能触发兽医/检疫核查 | 兽医机关(概括层面) | 取决于配料、加工和现行清单。 |
| 样品/内部用途 | 15/2018号法令第4/13条等 | 满足条件时可能适用豁免 | 相关机关/海关 | 用途、数量及证明资料。 |
| 混合礼盒 | AHTN/GRI + 各item政策 | 可能多HS/多政策 | 海关+专门机关 | 独立商品性质/政策不同。 |
| 配方/制造商/原产地变化 | 食品安全+标签+税则/FTA | 重新评估自行公布/检测/HS/C/O/标签 | 进口商/合规 | 产品数据发生实质变化。 |
7. 处理时间、费用与延误成本
不存在适用于所有批次的统一“天数/费用”。时间取决于食品安全检查方式、资料完整性、检测及海关通道。
| 步骤 | 应锁定时间 | 费用类型 | 延误风险 |
|---|---|---|---|
| 商品/HS/C/O核对 | 订舱/ETA前 | 内部核对无国家收费 | 错误HS影响税与政策。 |
| 检测+自行公布 | 装运/上市前准备 | 检测费按项目/实验室 | 缺检测延误合规。 |
| 普通食品安全检查 | 完整资料后按15/2018号法令处理 | 按现行收费规定 | 补件可能产生仓储/DEM/DET。 |
| 严格检查 | 含抽样检测 | 按现行检测/检查收费 | 仓储及销售延误更高。 |
| 海关通道 | 申报后 | 进口税、VAT及物流费 | 黄/红通道延长放行。 |
| 通关后 | 上市前及保存期 | 标签/仓储/审核成本 | 资料不一致形成后续检查风险。 |
8. 实务E2E流程
按SKU取得配方、配料、图片、有无馅、形态、净重、包装、制造商及原产地。
比较1806.20/31/32/90及1704.90.20;先确认C/O可行性再核算FTA落地成本。
检测报告、自行公布、标签/营养/过敏原;如含动物源配料则另行核对。
按现行制度判断豁免/减免/普通/严格方式并准备证明。
核对Invoice–PL–B/L/AWB–C/O–食品安全–标签–技术资料,尤其有馅/无馅/白巧克力/大包装描述。
绿通按系统;黄通审单;红通审单+查货;准备配方/规格解释HS。
配合食品安全结果、缴税并完成补件至具备放行条件。
按适用规则完成上市前标签;按批次/SKU留档并管理配方/制造商/原产地变化。
9. 常见问题 FAQ
1)普通巧克力是否需要单独进口许可证?
一般食品巧克力的重点是食品安全、自行公布(适用时)、标签、HS/税及海关;特殊配方/用途另行核对。
2)有馅和无馅巧克力条是否同一HS?
不能默认。1806.31与1806.32为不同分支。
3)所有“巧克力球”都是1806.90.10吗?
不是。该码描述tablet/pastille;truffle/bonbon需按实际构造核对。
4)白巧克力属于18.06吗?
2026税则对白巧克力在17章列有1704.90.20。
5)牛奶巧克力一定要动物检疫吗?
不能仅凭品名判断;需核对配料、加工、原产地及现行兽医清单。
6)进口时是否需国家食品安全检查?
28/2026号通知列有相关巧克力/白巧克力HS;具体批次仍按15/2018号法令核对豁免及检查方式。
7)中国原产可以用Form E吗?
满足ACFTA原产地规则和单证条件时可考虑;税率必须按最终HS及2026优惠税表核对。
8)VAT是8%还是10%?
税则显示标准10%;截至2026年12月31日需按174/2025号法令判断该SKU是否符合8%减税。
9)标签要注意什么?
核对43/2017、111/2021及30/2026/TT-BYT;营养/过敏原数据应与配方一致。
10)通关后需留什么?
按批次/SKU保存商业单证、C/O、自行公布、检测、食品安全结果、标签、配方/规格及报关单。
10. 输出结果与通关后义务
版本化保存配方、配料、规格、图片、原标签及商品识别证明。
Invoice、PL、B/L/AWB、报关单、税费及交付单证与产品档案一致。
自行公布、检测报告、食品安全检查/结果及适用的豁免/减免证明。
适用时在上市前完成越文附加标签/营养标签义务。
按批次/SKU可追溯供应商、原产地、配方、检测、C/O和报关。
制造商、配方、有无馅、原产地或包装重量变化时重新评估HS、食品安全、标签和C/O。
11. GIẢI PHÁP TỪ TGIMEX
巧克力项目的关键在ETA前锁定配方 – 有无馅 – 形态 – 重量 – 原产地。
核对商品范围、1704/1806 HS、税率、FTA/C/O、配方、有无馅、重量、标签、自行公布及食品安全政策。
核对Invoice、PL、B/L/AWB、C/O、检测、食品安全资料、标签和报关单,提前识别证据缺口。
跟踪批次节点,协同专门手续、报关、港口/仓库/拖车及通关后留档,降低计划外费用。
企业宜与同时具备物流、单证、海关及专门政策经验的团队协作,并在锁定HS与落地成本前取得供应商正式配方/规格/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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