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越南软糖/Gummy进口手续:HS编码、自行公布、食品安全检查与标签

食品进口手续 · 更新于 2026年09月08日

2026年越南软糖 / GUMMY进口手续:HS编码、自行公布、食品安全检查与标签

软糖(gummy candy)如果只按商品名称判断,很容易在进口前就锁错政策。最关键的分支是产品是否含明胶;可可/巧克力、含片类宣称或维生素/保健食品定位,也可能改变HS、产品公布方式和主管机关。

一旦产品范围判断错误,问题可能连续传导至HS – 税率 – C/O – 食品安全资料 – 标签 – 清关时间,并造成补件及storage/DEM/DET成本。因此本文针对作为普通糖果销售的零售包装软糖,按“产品识别 → HS/税率/C/O → 自行公布 → 进口食品安全检查 → 海关 → 营养标签 → 清关后义务”的E2E逻辑展开。

供进出口企业业务参考 · 最终结论须根据配料表、明胶/果胶体系、宣称、标签稿、原产地及实际批次单证确定。

快速摘要

SCOPE
产品范围

以糖/葡萄糖浆为基础,使用明胶或果胶/淀粉等凝胶体系,含食品香精、色素、酸度调节成分的零售包装软糖;不作为药品或保健食品定位。

HS
参考HS

含明胶的软糖优先参考1704.90.91;不含明胶、仍属于无可可糖果的产品需重点核查1704.90.99

ATTP
食品安全监管

糖果属于越南工贸部食品安全管理范围;自2026年07月17日起,应核对28/2026/TT-BCT号通知

SELF
产品自行公布

普通预包装加工软糖通常按15/2018/ND-CP号法令的自行公布机制处理,除非属于必须注册产品公布的类别。

LABEL
2026标签

核对43/2017号法令、111/2021号法令以及29/2023/TT-BYT号通知;添加糖的软糖需重点核对总糖营养信息。

FTA
C/O

特别优惠税率取决于原产地、PSR和有效原产地证明。中国线路可核查ACFTA/Form E,但并非“有C/O就一定享受优惠”。

核心分支:明胶软糖与果胶软糖不能直接共用一个HS结论。含可可/巧克力或带维生素/保健宣称时,应重新进行产品分类。

2. 术语解释及手续重要性

GUMMY
软糖

利用明胶、果胶或淀粉等形成弹性/柔软结构的糖果。凝胶体系本身可能决定HS分支。

HS
HS编码

用于海关分类、税率和商品政策。软糖需结合配料、可可成分、宣称及凝胶体系判断,不能只看Invoice上的通用名称。

ATTP
进口食品安全国家检查

根据现行法规对进口食品实施的安全检查机制;并非所有批次都按完全相同的方式检查。

SELF
产品自行公布

符合条件的食品按15/2018号法令进行自行公布;公布材料应与实际配方、检验和上市标签保持一致。

C/O
原产地证书

用于证明原产地,并在满足FTA原产地规则及单证条件时申请优惠税率。

ETA
预计到达时间

进口食品的产品资料、检验、标签及专业监管方案应尽量在ETA前锁定。

为什么重要:从明胶改为果胶、添加可可或改变为保健食品定位,都可能引起HS、公布方式、监管机关和标签要求变化。

3. 产品分类与详细识别

在选HS或准备合规材料前,应根据配料表、Specification/COA、最终标签稿、产品图片、宣称和生产商信息锁定产品范围。

产品/情形 关键识别点 示例 证明资料 可能政策 需核对文件 应用说明
含明胶软糖 配料表有明胶;无可可 水果软糖、熊形软糖 配料表、spec、COA、标签稿 食品安全、自行公布、标签、添加剂 HS 1704.90.91、检验、C/O 确认含明胶时的主要分支。
无明胶软糖 果胶/淀粉/卡拉胶;无明胶 Vegan/pectin gummy 配方/spec、供应商声明 食品安全、自行公布、标签 核查HS 1704.90.99 不可默认使用1704.90.91。
含可可/巧克力 可可粉、可可浆、巧克力涂层 巧克力包衣软糖 配料表、标签稿 可能转入第18章 核查1806及税率 不属于本文主要HS结论。
维生素/功能软糖 维生素矿物质剂量、健康宣称 维C软糖 配方、宣称、用量、标签 可能转入保健食品注册 进口前重新分类 不能默认作为普通糖果。
特殊含片型软糖 咳嗽/喉咙宣称、草本成分 Cough gummy 宣称、配方 HS/政策可能变化 核查1704.90.10或其他类别 需另行结论。
提示:Invoice只写“fruit gummy”不足以区分1704.90.911704.90.99

4. HS编码 – 税率 – C/O

28/2026/TT-BCT号通知在工贸部进口食品安全检查清单中直接列出1704.90.91 – 软的、含明胶以及1704.90.99 – 其他

参考HS 适用描述 分类依据 适用条件 普通进口税 MFN 2026 VAT FTA/C/O 需核文件
1704.90.91 含明胶软糖 17.04项及明胶专门子目 无可可;普通糖果;配料确认明胶 22.5% 参考 15% 参考 符合减税范围时8% 按原产地核查ACFTA/RCEP、ATIGA、韩日欧FTA等 配料表、spec、标签、Invoice、C/O
1704.90.99 其他;可能适用于无明胶软糖 17.04项且无更具体描述 无可可;仍属于糖果 22.5% 参考 15% 参考 符合现行减税范围时8% 按原产地和PSR核查 证明果胶/淀粉体系的配方/spec
1806项 含可可/巧克力 可可成分改变分类 按实际配方 需先确定8位HS,再核对现行税表。

税率仅为方案参考;报关日必须重新核对现行税表、最终HS、原产地和实际C/O。

按进口来源核查FTA/C/O优惠

来源 FTA 原产地文件 2026需核优惠税率 条件 文件 应用说明
东盟 ATIGA Form D/适用原产地文件 按最终HS核对2026 ATIGA税表 满足相应PSR和单证条件 C/O、Invoice、B/L/AWB、Packing List 确认成员国及17.04项对应原产地标准。
中国 ACFTA / RCEP Form E或适用RCEP文件 ACFTA 0% 参考;RCEP另核2026税表 满足PSR、文件有效、数据一致 C/O、Invoice、B/L、Packing、配料/spec 不能只看“有没有Form E”,还要核HS、货描、原产地和运输。
韩国 AKFTA / VKFTA / RCEP Form AK/VK或RCEP文件 核对2026 AKFTA/VKFTA/RCEP税表并选择符合条件的路径 不同FTA规则不可混用 C/O、商业单证、必要时原产地支持资料 供应商签发原产地文件前先锁定FTA。
日本 VJEPA / AJCEP / CPTPP / RCEP 按所选协定 按实际线路核对2026 VJEPA/AJCEP/CPTPP/RCEP税表 PSR和证明文件正确 原产地文件、Invoice、运输单证 不同协定不能共用同一种Form。
欧盟 EVFTA EVFTA原产地证明 按最终HS核对2026 EVFTA税表 满足EVFTA原产地规则 Origin proof、Invoice、运输单证 按实际批次使用正确的原产地证明机制。
英国 UKVFTA UKVFTA原产地证明 按最终HS核对2026 UKVFTA税表 满足UKVFTA原产地规则 Origin proof、Invoice、运输单证 不能用EVFTA文件替代UKVFTA。
澳大利亚 – 新西兰 AANZFTA / CPTPP / RCEP 按所选协定 核对2026 AANZFTA/CPTPP/RCEP税表 满足对应PSR 原产地文件+商业单证 在开具原产地证明前比较可用FTA。
印度 AIFTA Form AI/AIFTA文件 核对2026 AIFTA税表 满足AIFTA PSR C/O、Invoice、运输单证 不能默认等同ACFTA/ATIGA税率。
中国香港 AHKFTA AHKFTA原产地文件 核对2026 AHKFTA税表 满足PSR和单证条件 原产地文件+商业单证 应与MFN比较实际税收收益。
C/O检查:原产地文件、WO/RVC/CTH/CTSH标准(如适用)、HS、货描、数量/重量、第三方发票、直接运输、签发日期以及与报关单的一致性。

5. 文件清单及提交原则

软糖进口资料应分成商业单证、产品/专业资料及登记/核对资料三层管理。

01
商业单证

Invoice、Packing List、B/L/AWB、Contract/PO(如有)、用于优惠的C/O、生产商及原产地信息。

02
技术/专业资料

配料表、Specification、COA、检验报告、标签稿、明胶/果胶资料、添加剂/香精资料及自行公布文件。

03
登记与核对资料

用于进口食品安全检查、海关、HS/C/O及实际批次核对的材料。

准备原则:品名、明胶/果胶体系、净重、生产商、原产地、批号/日期以及Invoice – Packing List – C/O – 标签 – 自行公布之间必须一致。
资料组 所需资料 用途 通常责任方 常见错误 ETA前检查
商业 Invoice、Packing、Contract/PO、B/L/AWB 海关、估价、物流 供应商+进口商+货代 只写“candy”、重量/生产商不一致 确保gummy描述与支持资料清楚。
产品 配料、spec、COA、标签稿 HS、公布、标签 供应商/生产商 未明确明胶;标签稿与配方不同 核版本、日期及正式配方。
食品安全 自行公布、检验报告、进口检查资料 专业监管 进口商 检验过期/项目不匹配、SKU不一致 核SKU、生产商、配方、检验日期。
C/O 原产地文件 优惠税率 出口商/供应商 HS、Invoice、货描不一致 正式签发前预审draft。
标签 原标签+越文附加标签+营养表 进口与流通 品牌方/进口商 缺总糖、添加剂名称不规范 印刷/发货前完成Artwork QA。

6. 法律依据 – 专业监管矩阵

6.1. 需核对的主要法律文件

类型 文件 机关 生效/适用 作用 重点条款/附件 核查说明
食品安全法 55/2010/QH12号食品安全法及现行修订 国会 自2011-07-01 食品安全基础法律框架 进口食品管理原则及经营者责任 与15/2018号法令及现行专业法规一并适用。
食品安全法令 15/2018/ND-CP 政府 2018-02-02;在15/2026号决议后仍是核心依据 自行公布、进口食品安全检查 第4–5条自行公布;第13条免检;第六章进口食品检查 自行公布检验报告按第5条核12个月期限。
2026 NEW – OLD 15/2026/NQ-CP号决议 政府 2026-04-06 暂停46/2026号法令66.13/2026号决议 不能原样沿用2026年初流程 截至2026-09-08,应回到15/2018号法令并结合后来已生效的新文件。
食品安全HS清单 28/2026/TT-BCT 工贸部 2026-07-17 进口食品国家检查HS清单 糖果附件包括1704.90.911704.90.99 与软糖直接相关的2026文件。
海关法 54/2014/QH13号海关法及现行修订 国会 自2015-01-01 报关、检查、监管及风险管理框架 核报关、单证/实货检查和风险管理规定 11/2026/QH16号法律已于2026-08-23通过,但到2027-03-01才生效。
海关法令 08/2015/ND-CP,经59/2018/ND-CP及现行修订 政府 2015-03-15 / 2018-06-05 海关手续、检查与监管细则 按实际贸易类型和文件适用 报关日优先使用合并/现行版本。
海关通知 38/2015/TT-BTC,经39/2018/TT-BTC及后续有效修订 财政部 按现行条款 海关资料、申报和税务管理 进口资料和申报规则 不能只使用2015年原始文本。
进出口税法 107/2016/QH13号法律及现行修订 国会 自2016-09-01 进出口税基础框架 纳税人、征税对象、免减退税及税则原则 按现行法律状态适用。
MFN税表 26/2023/ND-CP及现行修订 政府 自2023-07-15 MFN进口税 1704.90.91/99:15%参考 报关日再次核定。
普通税率 15/2023/QD-TTg 总理 2023-07-15 普通进口税 两编码:22.5%参考 取决于实际原产地/MFN条件。
VAT减税 204/2025/QH15号决议174/2025/ND-CP号法令 国会 / 政府 2025-07-01至2026-12-31 符合条件的货物/服务VAT降低2个百分点 第17章糖果不属于政策列明的排除类别;符合范围时8% 特殊情形还需结合181/2025号法令及现行VAT修订。
商品标签 43/2017号法令,经111/2021号法令修订 政府 111号自2022-02-15 进口商品标签 必备内容、原标签、越文附加标签 逐SKU核标签稿。
营养标签 29/2023/TT-BYT 卫生部 2026-01-01起,新标签不得不符合规定(过渡情形除外) 营养信息标示 添加糖食品需核总糖及其他必备营养项目 印刷/进口前QA。
食品添加剂 24/2019/TT-BYT,经17/2023/TT-BYT修订 卫生部 现行修订版 食品添加剂使用 凝胶剂、色素、香精、酸度调节及涂层剂应按实际食品类别和使用条件核查 不能自行假设允许用量;按具体INS/配方核。
未来文件 336/2026/ND-CP关于国家/东盟单一窗口手续 政府 2026-08-22发布;2026-10-15生效 进出口货物通过单一窗口实施行政手续 生效日前的报关批次不按其新流程处理 2026-10-15以后使用本文时需更新workflow。
截至2026-09-08的NEW – OLD:46/2026号法令和66.13/2026号决议已被15/2026号决议暂停;11/2026/QH16号法律和336/2026号法令虽已发布,但尚未生效。当前批次不能提前套用未来流程。

6.2. 软糖不同情形的政策矩阵

情形 依据 可能政策 主管机关 触发条件
标准明胶软糖 15/2018号法令;28/2026号通知 自行公布+进口食品安全+海关+标签 按分工由工贸/食品安全机关及海关处理 作为普通糖果进口并在越南流通。
果胶/Vegan软糖 28/2026号通知;15/2018号法令;HS税则 食品安全层次类似,但HS需另行核查 同上 配料中无明胶。
含可可软糖 HS税则+食品安全法规 重新评估第18章HS及税/C/O 海关+食品安全机关 配方含可可/巧克力。
维生素/保健软糖 15/2018号法令及保健食品法规 可能转为产品注册/不同监管路径 视分类由卫生机关处理 宣称、剂量、配方。
样品/礼品/过境 15/2018号法令第13条+海关规定 符合条件时可能免进口食品安全检查 专业机关/海关 交易类型和免检条件满足。

7. 办理时间、费用与风险成本

不建议给所有软糖批次固定一个办理天数。时间受资料完整度、食品安全检查方式、海关查验通道、C/O及补充说明要求影响。

阶段 工作 建议时点 目标输出 延误风险
1. 准备资料 锁定明胶/果胶、配料/spec、HS draft、标签、检验及自行公布 确认shipment前 完整Product master file HS错误、重做标签/公布、booking延误。
2. 如适用,提交/登记专业监管步骤 确认免检/检查方式并准备批次食品安全资料 ETA前 资料达到受理/核对条件 仓储和清关延误。
3. 审核/核对 主管/处理单位核资料完整性及适用依据 按资料状态 无补充要求或收到明确补充清单 资料缺失/不一致会拉长lead time。
4. 如有需要,补充/修改 补检验、配料/spec、标签、批次单证或说明 收到要求后立即处理 Gap list关闭 Storage/DEM/DET及改单成本。
5. 取得专业监管结果 按适用检查方式完成结果/条件 依法在海关前或与海关并行 批次可进入下一步骤 货物release延误。
6. 海关 – 税费 – 清关 报关、处理通道、C/O、税费及必要的HS说明 满足申报条件时 清关/放行 仓储、detention、缺货。
7. 清关后/流通 越文附加标签、归档、核对公布–检验–C/O–报关资料 流通前及清关后 完整Shipment file 后续稽查/食品安全/标签风险。
费用:国家收费、检验、认证或检查成本应按实际资料及当期收费标准核定,不宜对所有软糖统一公布一个固定数额。

8. E2E实际操作流程

步骤01
识别产品

收集配料、spec/COA、标签和宣称,确认明胶还是果胶、有无可可、是否有保健定位。

步骤02
锁定HS – 税率 – C/O

核1704.90.91或1704.90.99、MFN/VAT及FTA;供应商签发C/O前先对齐draft HS。

步骤03
准备产品资料

完成自行公布、检验、标签、添加剂资料及与进口配方一致的营养信息。

步骤04
确定食品安全路径

按15/2018号法令及28/2026号通知确定检查、免检或具体检查方式。

步骤05
ETA前锁单证

核Invoice、Packing、B/L/AWB、C/O、生产商、数量、净重、货描和原产地。

步骤06
报关及通道处理

提交报关单并按绿/黄/红通道处理,必要时准备配料及HS说明。

步骤07
完成食品安全、税与清关

跟进专业检查结果、税费/C/O问题和货物放行状态。

步骤08
流通及后续稽查

完成越文附加标签,并按产品及批次分别归档。

ETA前应完成:产品范围 + HS draft + 自行公布/检验 + 标签稿 + 食品安全方案 + C/O draft。
主要卡点:明胶↔果胶变更未更新资料;新增维生素/保健宣称;C/O仍沿用旧HS;营养表缺总糖。

9. 常见问题 FAQ

含明胶软糖参考哪个HS?

在无可可且无更具体描述的前提下,优先参考1704.90.91 – 软的、含明胶,但仍须以实际配方/spec锁定。

果胶软糖可以直接用1704.90.91吗?

不应默认。1704.90.91明确指含明胶的软糖;果胶/Vegan软糖需核1704.90.99或其他更合适编码。

普通软糖需要自行公布吗?

一般预包装加工食品按15/2018号法令第4条走自行公布,除非属于必须注册产品公布的类别或例外。

维生素软糖和普通软糖一样吗?

不能默认一样。如按保健食品定位、有剂量或健康宣称,进口前应重新分类。

每批都按同一种食品安全方式检查吗?

不是。检查方式和免检条件取决于15/2018号法令、企业合规记录及实际批次情况。

自行公布的检验报告有什么要求?

15/2018号法令要求提交日前12个月内的食品安全检验报告,由指定或符合相关ISO 17025认可范围的实验室出具。

中国软糖有Form E就能0%吗?

ACFTA在满足原产地规则和单证条件时可能适用0%。还需核HS、PSR、货描、Invoice、运输条件及Form E有效性。

2026年软糖标签重点是什么?

除43/2017及111/2021号法令外,还需核29/2023/TT-BYT号通知。添加糖产品要特别控制总糖信息。

明胶来源需要管理吗?

建议保留牛/猪/鱼等来源证明,尤其涉及Halal/Kosher或买方要求时。若无具体法律依据,不应直接推定所有成品软糖都必须做动物检疫。

2026年初46号法令的流程还能直接用吗?

不能原样使用。15/2026/NQ-CP号决议自2026-04-06起暂停46/2026号法令及66.13/2026号决议,应重新核对15/2018号法令及28/2026/TT-BCT等现行文件。

10. 输出结果及清关后义务

01
产品档案

配料/spec、明胶/果胶证明、COA、检验、自行公布、标签和添加剂资料,做好版本控制。

02
批次档案

Invoice、Packing、B/L/AWB、报关单、估价资料、C/O及专业检查资料。

03
食品安全档案

自行公布、检验、检查/免检依据和结果。

04
标签与流通

越文附加标签、配料/添加剂/营养、日期、原产地及责任主体信息。

05
归档与后续核查

产品Master与每批Shipment File分开保存,便于追溯、食品安全检查及海关后续稽查。

CHECK
变更管理

明胶↔果胶、供应商、工厂、可可、维生素/宣称、标签或原产地变化时,应在下一批前重新评估。

目标状态:资料应能从SKU追溯至配方/凝胶体系 → HS → 自行公布/检验 → 标签 → C/O → 报关单。
清关不是结束。配方/标签与申报资料不一致或追溯薄弱,仍可能带来后续合规风险。

11. TGIMEX解决方案

软糖进口的核心是在ETA前同时锁定凝胶体系 – HS – 食品安全 – 产品公布 – 添加剂 – 标签 – C/O – 运输单证

01
ETA前审核

在装运/ETA前核配方、明胶/果胶、HS、税率、FTA、标签、自行公布及食品安全路径。

02
Compliance文件控制

核Invoice、Packing、B/L/AWB、C/O、自行公布、检验、配料/spec及标签稿,并形成供应商缺口清单。

03
物流协同

跟进单证 – ETA – 食品安全 – 报关 – 查验 – 税费 – 提货,并提前预警因资料缺口导致的storage/DEM/DET。

企业宜与能够同时协调物流、单证、海关及专业合规的团队合作,在ETA前关闭产品分类与文件缺口,而不是等货物到港后再逐项处理。

FOOTNOTE – 来源及适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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