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越南软糖 / GUMMY进口手续:HS编码、自行公布、食品安全检查与标签
软糖(gummy candy)如果只按商品名称判断,很容易在进口前就锁错政策。最关键的分支是产品是否含明胶;可可/巧克力、含片类宣称或维生素/保健食品定位,也可能改变HS、产品公布方式和主管机关。
一旦产品范围判断错误,问题可能连续传导至HS – 税率 – C/O – 食品安全资料 – 标签 – 清关时间,并造成补件及storage/DEM/DET成本。因此本文针对作为普通糖果销售的零售包装软糖,按“产品识别 → HS/税率/C/O → 自行公布 → 进口食品安全检查 → 海关 → 营养标签 → 清关后义务”的E2E逻辑展开。
快速摘要
以糖/葡萄糖浆为基础,使用明胶或果胶/淀粉等凝胶体系,含食品香精、色素、酸度调节成分的零售包装软糖;不作为药品或保健食品定位。
含明胶的软糖优先参考1704.90.91;不含明胶、仍属于无可可糖果的产品需重点核查1704.90.99。
糖果属于越南工贸部食品安全管理范围;自2026年07月17日起,应核对28/2026/TT-BCT号通知。
普通预包装加工软糖通常按15/2018/ND-CP号法令的自行公布机制处理,除非属于必须注册产品公布的类别。
核对43/2017号法令、111/2021号法令以及29/2023/TT-BYT号通知;添加糖的软糖需重点核对总糖营养信息。
特别优惠税率取决于原产地、PSR和有效原产地证明。中国线路可核查ACFTA/Form E,但并非“有C/O就一定享受优惠”。
2. 术语解释及手续重要性
利用明胶、果胶或淀粉等形成弹性/柔软结构的糖果。凝胶体系本身可能决定HS分支。
用于海关分类、税率和商品政策。软糖需结合配料、可可成分、宣称及凝胶体系判断,不能只看Invoice上的通用名称。
根据现行法规对进口食品实施的安全检查机制;并非所有批次都按完全相同的方式检查。
符合条件的食品按15/2018号法令进行自行公布;公布材料应与实际配方、检验和上市标签保持一致。
用于证明原产地,并在满足FTA原产地规则及单证条件时申请优惠税率。
进口食品的产品资料、检验、标签及专业监管方案应尽量在ETA前锁定。
3. 产品分类与详细识别
在选HS或准备合规材料前,应根据配料表、Specification/COA、最终标签稿、产品图片、宣称和生产商信息锁定产品范围。
| 产品/情形 | 关键识别点 | 示例 | 证明资料 | 可能政策 | 需核对文件 | 应用说明 |
|---|---|---|---|---|---|---|
| 含明胶软糖 | 配料表有明胶;无可可 | 水果软糖、熊形软糖 | 配料表、spec、COA、标签稿 | 食品安全、自行公布、标签、添加剂 | HS 1704.90.91、检验、C/O | 确认含明胶时的主要分支。 |
| 无明胶软糖 | 果胶/淀粉/卡拉胶;无明胶 | Vegan/pectin gummy | 配方/spec、供应商声明 | 食品安全、自行公布、标签 | 核查HS 1704.90.99 | 不可默认使用1704.90.91。 |
| 含可可/巧克力 | 可可粉、可可浆、巧克力涂层 | 巧克力包衣软糖 | 配料表、标签稿 | 可能转入第18章 | 核查1806及税率 | 不属于本文主要HS结论。 |
| 维生素/功能软糖 | 维生素矿物质剂量、健康宣称 | 维C软糖 | 配方、宣称、用量、标签 | 可能转入保健食品注册 | 进口前重新分类 | 不能默认作为普通糖果。 |
| 特殊含片型软糖 | 咳嗽/喉咙宣称、草本成分 | Cough gummy | 宣称、配方 | HS/政策可能变化 | 核查1704.90.10或其他类别 | 需另行结论。 |
4. HS编码 – 税率 – C/O
28/2026/TT-BCT号通知在工贸部进口食品安全检查清单中直接列出1704.90.91 – 软的、含明胶以及1704.90.99 – 其他。
| 参考HS | 适用描述 | 分类依据 | 适用条件 | 普通进口税 | MFN | 2026 VAT | FTA/C/O | 需核文件 |
|---|---|---|---|---|---|---|---|---|
| 1704.90.91 | 含明胶软糖 | 17.04项及明胶专门子目 | 无可可;普通糖果;配料确认明胶 | 22.5% 参考 | 15% 参考 | 符合减税范围时8% | 按原产地核查ACFTA/RCEP、ATIGA、韩日欧FTA等 | 配料表、spec、标签、Invoice、C/O |
| 1704.90.99 | 其他;可能适用于无明胶软糖 | 17.04项且无更具体描述 | 无可可;仍属于糖果 | 22.5% 参考 | 15% 参考 | 符合现行减税范围时8% | 按原产地和PSR核查 | 证明果胶/淀粉体系的配方/spec |
| 1806项 | 含可可/巧克力 | 可可成分改变分类 | 按实际配方 | 需先确定8位HS,再核对现行税表。 | ||||
税率仅为方案参考;报关日必须重新核对现行税表、最终HS、原产地和实际C/O。
按进口来源核查FTA/C/O优惠
| 来源 | FTA | 原产地文件 | 2026需核优惠税率 | 条件 | 文件 | 应用说明 |
|---|---|---|---|---|---|---|
| 东盟 | ATIGA | Form D/适用原产地文件 | 按最终HS核对2026 ATIGA税表 | 满足相应PSR和单证条件 | C/O、Invoice、B/L/AWB、Packing List | 确认成员国及17.04项对应原产地标准。 |
| 中国 | ACFTA / RCEP | Form E或适用RCEP文件 | ACFTA 0% 参考;RCEP另核2026税表 | 满足PSR、文件有效、数据一致 | C/O、Invoice、B/L、Packing、配料/spec | 不能只看“有没有Form E”,还要核HS、货描、原产地和运输。 |
| 韩国 | AKFTA / VKFTA / RCEP | Form AK/VK或RCEP文件 | 核对2026 AKFTA/VKFTA/RCEP税表并选择符合条件的路径 | 不同FTA规则不可混用 | C/O、商业单证、必要时原产地支持资料 | 供应商签发原产地文件前先锁定FTA。 |
| 日本 | VJEPA / AJCEP / CPTPP / RCEP | 按所选协定 | 按实际线路核对2026 VJEPA/AJCEP/CPTPP/RCEP税表 | PSR和证明文件正确 | 原产地文件、Invoice、运输单证 | 不同协定不能共用同一种Form。 |
| 欧盟 | EVFTA | EVFTA原产地证明 | 按最终HS核对2026 EVFTA税表 | 满足EVFTA原产地规则 | Origin proof、Invoice、运输单证 | 按实际批次使用正确的原产地证明机制。 |
| 英国 | UKVFTA | UKVFTA原产地证明 | 按最终HS核对2026 UKVFTA税表 | 满足UKVFTA原产地规则 | Origin proof、Invoice、运输单证 | 不能用EVFTA文件替代UKVFTA。 |
| 澳大利亚 – 新西兰 | AANZFTA / CPTPP / RCEP | 按所选协定 | 核对2026 AANZFTA/CPTPP/RCEP税表 | 满足对应PSR | 原产地文件+商业单证 | 在开具原产地证明前比较可用FTA。 |
| 印度 | AIFTA | Form AI/AIFTA文件 | 核对2026 AIFTA税表 | 满足AIFTA PSR | C/O、Invoice、运输单证 | 不能默认等同ACFTA/ATIGA税率。 |
| 中国香港 | AHKFTA | AHKFTA原产地文件 | 核对2026 AHKFTA税表 | 满足PSR和单证条件 | 原产地文件+商业单证 | 应与MFN比较实际税收收益。 |
5. 文件清单及提交原则
软糖进口资料应分成商业单证、产品/专业资料及登记/核对资料三层管理。
Invoice、Packing List、B/L/AWB、Contract/PO(如有)、用于优惠的C/O、生产商及原产地信息。
配料表、Specification、COA、检验报告、标签稿、明胶/果胶资料、添加剂/香精资料及自行公布文件。
用于进口食品安全检查、海关、HS/C/O及实际批次核对的材料。
| 资料组 | 所需资料 | 用途 | 通常责任方 | 常见错误 | ETA前检查 |
|---|---|---|---|---|---|
| 商业 | Invoice、Packing、Contract/PO、B/L/AWB | 海关、估价、物流 | 供应商+进口商+货代 | 只写“candy”、重量/生产商不一致 | 确保gummy描述与支持资料清楚。 |
| 产品 | 配料、spec、COA、标签稿 | HS、公布、标签 | 供应商/生产商 | 未明确明胶;标签稿与配方不同 | 核版本、日期及正式配方。 |
| 食品安全 | 自行公布、检验报告、进口检查资料 | 专业监管 | 进口商 | 检验过期/项目不匹配、SKU不一致 | 核SKU、生产商、配方、检验日期。 |
| C/O | 原产地文件 | 优惠税率 | 出口商/供应商 | HS、Invoice、货描不一致 | 正式签发前预审draft。 |
| 标签 | 原标签+越文附加标签+营养表 | 进口与流通 | 品牌方/进口商 | 缺总糖、添加剂名称不规范 | 印刷/发货前完成Artwork QA。 |
6. 法律依据 – 专业监管矩阵
6.1. 需核对的主要法律文件
| 类型 | 文件 | 机关 | 生效/适用 | 作用 | 重点条款/附件 | 核查说明 |
|---|---|---|---|---|---|---|
| 食品安全法 | 55/2010/QH12号食品安全法及现行修订 | 国会 | 自2011-07-01 | 食品安全基础法律框架 | 进口食品管理原则及经营者责任 | 与15/2018号法令及现行专业法规一并适用。 |
| 食品安全法令 | 15/2018/ND-CP | 政府 | 2018-02-02;在15/2026号决议后仍是核心依据 | 自行公布、进口食品安全检查 | 第4–5条自行公布;第13条免检;第六章进口食品检查 | 自行公布检验报告按第5条核12个月期限。 |
| 2026 NEW – OLD | 15/2026/NQ-CP号决议 | 政府 | 2026-04-06 | 暂停46/2026号法令及66.13/2026号决议 | 不能原样沿用2026年初流程 | 截至2026-09-08,应回到15/2018号法令并结合后来已生效的新文件。 |
| 食品安全HS清单 | 28/2026/TT-BCT | 工贸部 | 2026-07-17 | 进口食品国家检查HS清单 | 糖果附件包括1704.90.91及1704.90.99 | 与软糖直接相关的2026文件。 |
| 海关法 | 54/2014/QH13号海关法及现行修订 | 国会 | 自2015-01-01 | 报关、检查、监管及风险管理框架 | 核报关、单证/实货检查和风险管理规定 | 11/2026/QH16号法律已于2026-08-23通过,但到2027-03-01才生效。 |
| 海关法令 | 08/2015/ND-CP,经59/2018/ND-CP及现行修订 | 政府 | 2015-03-15 / 2018-06-05 | 海关手续、检查与监管细则 | 按实际贸易类型和文件适用 | 报关日优先使用合并/现行版本。 |
| 海关通知 | 38/2015/TT-BTC,经39/2018/TT-BTC及后续有效修订 | 财政部 | 按现行条款 | 海关资料、申报和税务管理 | 进口资料和申报规则 | 不能只使用2015年原始文本。 |
| 进出口税法 | 107/2016/QH13号法律及现行修订 | 国会 | 自2016-09-01 | 进出口税基础框架 | 纳税人、征税对象、免减退税及税则原则 | 按现行法律状态适用。 |
| MFN税表 | 26/2023/ND-CP及现行修订 | 政府 | 自2023-07-15 | MFN进口税 | 1704.90.91/99:15%参考 | 报关日再次核定。 |
| 普通税率 | 15/2023/QD-TTg | 总理 | 2023-07-15 | 普通进口税 | 两编码:22.5%参考 | 取决于实际原产地/MFN条件。 |
| VAT减税 | 204/2025/QH15号决议及174/2025/ND-CP号法令 | 国会 / 政府 | 2025-07-01至2026-12-31 | 符合条件的货物/服务VAT降低2个百分点 | 第17章糖果不属于政策列明的排除类别;符合范围时8% | 特殊情形还需结合181/2025号法令及现行VAT修订。 |
| 商品标签 | 43/2017号法令,经111/2021号法令修订 | 政府 | 111号自2022-02-15 | 进口商品标签 | 必备内容、原标签、越文附加标签 | 逐SKU核标签稿。 |
| 营养标签 | 29/2023/TT-BYT | 卫生部 | 自2026-01-01起,新标签不得不符合规定(过渡情形除外) | 营养信息标示 | 添加糖食品需核总糖及其他必备营养项目 | 印刷/进口前QA。 |
| 食品添加剂 | 24/2019/TT-BYT,经17/2023/TT-BYT修订 | 卫生部 | 现行修订版 | 食品添加剂使用 | 凝胶剂、色素、香精、酸度调节及涂层剂应按实际食品类别和使用条件核查 | 不能自行假设允许用量;按具体INS/配方核。 |
| 未来文件 | 336/2026/ND-CP关于国家/东盟单一窗口手续 | 政府 | 2026-08-22发布;2026-10-15生效 | 进出口货物通过单一窗口实施行政手续 | 生效日前的报关批次不按其新流程处理 | 2026-10-15以后使用本文时需更新workflow。 |
6.2. 软糖不同情形的政策矩阵
| 情形 | 依据 | 可能政策 | 主管机关 | 触发条件 |
|---|---|---|---|---|
| 标准明胶软糖 | 15/2018号法令;28/2026号通知 | 自行公布+进口食品安全+海关+标签 | 按分工由工贸/食品安全机关及海关处理 | 作为普通糖果进口并在越南流通。 |
| 果胶/Vegan软糖 | 28/2026号通知;15/2018号法令;HS税则 | 食品安全层次类似,但HS需另行核查 | 同上 | 配料中无明胶。 |
| 含可可软糖 | HS税则+食品安全法规 | 重新评估第18章HS及税/C/O | 海关+食品安全机关 | 配方含可可/巧克力。 |
| 维生素/保健软糖 | 15/2018号法令及保健食品法规 | 可能转为产品注册/不同监管路径 | 视分类由卫生机关处理 | 宣称、剂量、配方。 |
| 样品/礼品/过境 | 15/2018号法令第13条+海关规定 | 符合条件时可能免进口食品安全检查 | 专业机关/海关 | 交易类型和免检条件满足。 |
7. 办理时间、费用与风险成本
不建议给所有软糖批次固定一个办理天数。时间受资料完整度、食品安全检查方式、海关查验通道、C/O及补充说明要求影响。
| 阶段 | 工作 | 建议时点 | 目标输出 | 延误风险 |
|---|---|---|---|---|
| 1. 准备资料 | 锁定明胶/果胶、配料/spec、HS draft、标签、检验及自行公布 | 确认shipment前 | 完整Product master file | HS错误、重做标签/公布、booking延误。 |
| 2. 如适用,提交/登记专业监管步骤 | 确认免检/检查方式并准备批次食品安全资料 | ETA前 | 资料达到受理/核对条件 | 仓储和清关延误。 |
| 3. 审核/核对 | 主管/处理单位核资料完整性及适用依据 | 按资料状态 | 无补充要求或收到明确补充清单 | 资料缺失/不一致会拉长lead time。 |
| 4. 如有需要,补充/修改 | 补检验、配料/spec、标签、批次单证或说明 | 收到要求后立即处理 | Gap list关闭 | Storage/DEM/DET及改单成本。 |
| 5. 取得专业监管结果 | 按适用检查方式完成结果/条件 | 依法在海关前或与海关并行 | 批次可进入下一步骤 | 货物release延误。 |
| 6. 海关 – 税费 – 清关 | 报关、处理通道、C/O、税费及必要的HS说明 | 满足申报条件时 | 清关/放行 | 仓储、detention、缺货。 |
| 7. 清关后/流通 | 越文附加标签、归档、核对公布–检验–C/O–报关资料 | 流通前及清关后 | 完整Shipment file | 后续稽查/食品安全/标签风险。 |
8. E2E实际操作流程
收集配料、spec/COA、标签和宣称,确认明胶还是果胶、有无可可、是否有保健定位。
核1704.90.91或1704.90.99、MFN/VAT及FTA;供应商签发C/O前先对齐draft HS。
完成自行公布、检验、标签、添加剂资料及与进口配方一致的营养信息。
按15/2018号法令及28/2026号通知确定检查、免检或具体检查方式。
核Invoice、Packing、B/L/AWB、C/O、生产商、数量、净重、货描和原产地。
提交报关单并按绿/黄/红通道处理,必要时准备配料及HS说明。
跟进专业检查结果、税费/C/O问题和货物放行状态。
完成越文附加标签,并按产品及批次分别归档。
9. 常见问题 FAQ
含明胶软糖参考哪个HS?
在无可可且无更具体描述的前提下,优先参考1704.90.91 – 软的、含明胶,但仍须以实际配方/spec锁定。
果胶软糖可以直接用1704.90.91吗?
不应默认。1704.90.91明确指含明胶的软糖;果胶/Vegan软糖需核1704.90.99或其他更合适编码。
普通软糖需要自行公布吗?
一般预包装加工食品按15/2018号法令第4条走自行公布,除非属于必须注册产品公布的类别或例外。
维生素软糖和普通软糖一样吗?
不能默认一样。如按保健食品定位、有剂量或健康宣称,进口前应重新分类。
每批都按同一种食品安全方式检查吗?
不是。检查方式和免检条件取决于15/2018号法令、企业合规记录及实际批次情况。
自行公布的检验报告有什么要求?
15/2018号法令要求提交日前12个月内的食品安全检验报告,由指定或符合相关ISO 17025认可范围的实验室出具。
中国软糖有Form E就能0%吗?
ACFTA在满足原产地规则和单证条件时可能适用0%。还需核HS、PSR、货描、Invoice、运输条件及Form E有效性。
2026年软糖标签重点是什么?
除43/2017及111/2021号法令外,还需核29/2023/TT-BYT号通知。添加糖产品要特别控制总糖信息。
明胶来源需要管理吗?
建议保留牛/猪/鱼等来源证明,尤其涉及Halal/Kosher或买方要求时。若无具体法律依据,不应直接推定所有成品软糖都必须做动物检疫。
2026年初46号法令的流程还能直接用吗?
不能原样使用。15/2026/NQ-CP号决议自2026-04-06起暂停46/2026号法令及66.13/2026号决议,应重新核对15/2018号法令及28/2026/TT-BCT等现行文件。
10. 输出结果及清关后义务
配料/spec、明胶/果胶证明、COA、检验、自行公布、标签和添加剂资料,做好版本控制。
Invoice、Packing、B/L/AWB、报关单、估价资料、C/O及专业检查资料。
自行公布、检验、检查/免检依据和结果。
越文附加标签、配料/添加剂/营养、日期、原产地及责任主体信息。
产品Master与每批Shipment File分开保存,便于追溯、食品安全检查及海关后续稽查。
明胶↔果胶、供应商、工厂、可可、维生素/宣称、标签或原产地变化时,应在下一批前重新评估。
11. TGIMEX解决方案
软糖进口的核心是在ETA前同时锁定凝胶体系 – HS – 食品安全 – 产品公布 – 添加剂 – 标签 – C/O – 运输单证。
在装运/ETA前核配方、明胶/果胶、HS、税率、FTA、标签、自行公布及食品安全路径。
核Invoice、Packing、B/L/AWB、C/O、自行公布、检验、配料/spec及标签稿,并形成供应商缺口清单。
跟进单证 – ETA – 食品安全 – 报关 – 查验 – 税费 – 提货,并提前预警因资料缺口导致的storage/DEM/DET。
企业宜与能够同时协调物流、单证、海关及专业合规的团队合作,在ETA前关闭产品分类与文件缺口,而不是等货物到港后再逐项处理。
FOOTNOTE – 来源及适用说明
- 15/2026/NQ-CP号决议:越南政府电子门户。
- 28/2026/TT-BCT号通知,自2026-07-17生效:越南政府电子门户。
- 15/2018/ND-CP号法令:越南政府电子门户。
- 26/2023/ND-CP号法令及15/2023/QD-TTg号决定:MFN税表 · 普通税率。
- 118/2022/ND-CP号法令ACFTA税表:海关PDF。
- 商品标签:43/2017号法令 · 111/2021号法令。
- 营养标签:越南卫生部关于29/2023号通知的说明。
- 食品添加剂:24/2019号通知 · 17/2023号修订通知。
- 204/2025/QH15号决议及174/2025/ND-CP号法令 – 符合条件的货物/服务VAT减税至2026-12-31:204号决议 · 174号法令。
- 54/2014/QH13号海关法:越南政府电子门户。11/2026/QH16号法律于2026-08-23发布,2027-03-01生效:原文。
- 336/2026/ND-CP号法令 – 国家/东盟单一窗口手续,2026-10-15生效:越南政府电子门户。
- VAT说明:本文对符合2026减税范围的软糖使用8%;报关日仍需按最终HS、产品属性和现行VAT文件复核。
- 适用范围限制:本文不能自动用于保健/维生素软糖、药品、含可可糖果,以及适用单独规则的样品/非商业批次。
- 翻译说明:本中文版本仅供业务参考,并非越南主管机关发布的正式法律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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