烫发/拉直膏进口手续指南

烫发/拉直膏进口手续指南

化妆品 – 头发护理 | HS 3305.20.00

烫发/直发膏进口手续指南

本文仅适用于 perm/straightening cream(烫发/直发膏):用于头发卷曲或拉直的外用化妆品制剂,需按配方、标签、产品目录和实际进口用途进行审查。

问题该产品容易被笼统申报为“护发霜”“沙龙护理产品”或“头发化学品”,导致 HS 编码和化妆品合规风险。
后果货物可能被要求补充化妆品备案/公布资料、解释标签和用途,或因 C/O 问题无法享受优惠税率并产生 DEM/DET 费用。
方案本文提供 E2E 审查路径,用于核对 HS、税率、C/O、化妆品资料、标签及 ETA 前风险。
《烫发/拉直膏进口手续指南》所涉产品在进口查验区
产品组及清关前资料审核场景示意图。

快速信息表

项目核查信息
产品烫发/拉直膏 – 如仅外用于头发且不作治疗/医疗功效宣称,属于化妆品类头发烫发或拉直制剂。
主要参考 HS3305.20.00 – 烫发或拉直头发用制剂。
参考税率MFN 15%;普通进口税参考 22.5%;基础 VAT 10%;未核查排除附录及申报时税务/海关指引前,不应自动适用 8%
专业监管政策产品上市流通前需具备有效的化妆品产品公布接收编号;进口资料应与公布文件、标签、配方及实际用途一致。
重点风险3305.20.003305.90.00 之间归类错误;修复/治疗功效宣称过度;缺少 CFS/授权书;C/O 格式错误;标签与公布资料不一致。
适用提示需根据 catalogue、datasheet、配方、原标签、型号/SKU 以及涉及刺激性化学成分或专业沙龙包装时的 SDS/MSDS 进行核查。

法律提示

法律提示本文为进口资料准备的操作性指南。企业应在报关日期核查进口税率、VAT 政策、化妆品产品公布状态、标签要求及有效法律文件。本文不能替代官方归类决定或主管机关意见。

适用范围

本文仅适用于烫发/拉直膏,即外用于头发,用于烫发、拉直或定型的化妆品制剂。

适用产品

膏霜、乳液、凝胶或乳化型产品,用于烫发/拉直头发,零售包装或专业沙龙包装,且用途为化妆品类头发护理。

不自动适用

染发剂、漂发剂、发膜、护发精华、无烫发/拉直功能的沙龙护理产品、美甲产品或治疗头皮/头发疾病的产品。

需单独核查

样品、保修货、旧货/翻新货、EPE/FDI/工厂进口、专业配方或超出化妆品范围的修复/治疗宣称。

应根据 catalogue、datasheet、型号/SKU、配方、原标签及实际进口目的进行核查。

商品归类与识别

归类关键不只是“cream/膏”这一形态,而是标签、说明书、活性配方及化妆品公布资料中显示的烫发或拉直功能

主要功能

外用于头发,用于烫发、拉直或定型;不应作为治疗头发或头皮疾病的药品表述。

技术资料

Catalogue、产品规格、成分表、CFS、授权书、原标签、产品图片、使用说明以及运输安全相关的 SDS/MSDS。

单证描述

建议写明:“Hair perm/straightening cream, cosmetic use, brand…, model/SKU…, packing…, origin…”。若实际用途为烫发/拉直,不宜笼统写为“hair cream”。

需检查项目对照文件描述错误风险单证/报关建议品名
烫发/拉直功能原标签、catalogue、使用说明可能误归入 3305.90.00 或其他护理类Hair perm/straightening cream – cosmetic preparation for hair waving/straightening
产品形态与包装Packing List、产品图片、标签、SKU 清单数量/包装不一致,或与公布资料不一致Cream/gel/lotion, retail/professional salon pack, net weight/volume
配方与安全警示成分表、SDS/MSDS、必要时 PIF可能被要求解释功效、限制成分或安全警示Cosmetic preparation; ingredients as declared on product label
货物状态Invoice、PO、合同、产品图片样品/促销品/旧货处理方式可能不同New cosmetic product for import and distribution / sample for proclamation review
标签与公布化妆品公布、原标签/越文标签责任企业、公布编号或用途不一致Product name and use must match cosmetic proclamation and label
操作警示过于笼统的品名可能导致 HS 编码错误、化妆品政策判断错误、公布资料不一致、标签问题以及通关后解释风险。

HS 编码 – 税率 – C/O

HS 编码应根据主要用途、成分、制剂形态及标签/公布资料中的描述确定。专用于烫发或拉直头发的产品,参考编码通常为 3305.20.00

参考 HS 编码商品描述适用条件误用风险需对照文件
3305.20.00烫发或拉直头发用制剂主要用途为烫发/拉直,外用化妆品若单证笼统写为“hair cream”,可能被问为何不归入 3305.90.00Catalogue、标签、说明书、成分表、化妆品公布
3305.10.90其他洗发剂仅适用于清洁头发的 shampoo非洗发产品误用风险高标签、用途、使用方式
3305.90.00其他头发用制剂适用于不属于专门烫发/拉直的发膜、护理、精华、tonic如标签写明 permanent waving/straightening,可能被质疑Catalogue、标签宣称、公布资料
3305.30.00发胶/定型喷雾仅适用于 hair spray/lacquer若实际为膏/凝胶型烫发/拉直产品则错误SDS/MSDS、包装形态、标签
3004/药品类治疗用产品仅在有治疗宣称、药理活性或医疗机制时考虑化妆品作疾病治疗宣称风险很高营销宣称、公布资料、配方、说明书
税费/义务HS 3305.20.00 参考水平依据/适用说明ETA 前检查
MFN 进口税15%Vietnam Trade Portal 显示 33052000 的 MFN 进口税为 15%;报关时需再核查。核对 HS、品名、原产地、完税价格和现行税表。
普通进口税参考 22.5%通常按 MFN 的 150% 计算,除非有单独普通税率表;需核查现行规定。如具备有效优惠 C/O,不应适用普通税。
VAT基础 10%;如符合政策需核查 8%174/2025/NĐ-CP 规定阶段性 VAT 减免政策;需核查排除清单和申报日期。核对 HS、排除附录、报关时间及税务/海关指引;不得在报关单上自行降低 VAT。
C/O 项下协定优惠税如符合原产地规则,可能为 0% 或相应协定税率取决于协定、C/O 格式、原产地标准、直运及第三方发票。ETA 前锁定 C/O;核对 C/O 上 HS 与报关单、Invoice、Packing List、catalogue。
路线/原产地C/O 格式或原产地证明参考优惠水平适用条件需对照文件错误风险
ASEANForm D – ATIGA符合 ATIGA 时参考 ASEAN 原产、直运,HS/品名与单证一致Form D、Invoice、Packing List、B/L、catalogueRVC/CTH 错误、品名错误或缺少直运证明可能被拒绝优惠。
中国大陆Form E – ACFTA;如选择 RCEP 则使用相应原产地证明ACFTA 参考 ;RCEP 通常约 符合 PSR、直运要求,第三方发票如有需正确体现Form E/RCEP 证明、Invoice、B/L、原产地标准表Form E 栏位错误、第三方发票说明缺失或 HS 不一致。
韩国Form AK – AKFTA;Form VK – VKFTA;或 RCEPAKFTA/VKFTA 参考约 ;RCEP 约 选择税率和原产地规则最匹配的协定C/O、原产地标准表、Invoice、B/L格式或原产地标准错误可能导致失去优惠。
日本Form AJ/VJ;CPTPP;或 RCEPCPTPP 参考 ;RCEP 约 ;AJCEP/VJEPA 需按税表核查比较 AJCEP、VJEPA、CPTPP、RCEP 要求C/O 或允许的自我证明、Invoice、B/L缺少直运证明或品名不一致。
欧盟EUR.1 或 EVFTA 原产地声明EVFTA 参考约 符合 EVFTA 原产地规则并具备有效证明EUR.1/origin statement、Invoice、B/L原产地声明格式或出口商资格不符合。
英国EUR.1 或 UKVFTA 原产地证明UKVFTA 参考约 符合 UKVFTA 原产地规则和证明要求C/O/原产地证明、Invoice、B/L将 EVFTA 与 UKVFTA 证明混用。
澳大利亚 – 新西兰Form AANZ;CPTPP/RCEP 如适用AANZFTA/CPTPP 参考 ;RCEP 约 根据真实原产地和运输路径选择协定C/O、B/L、Invoice、Packing List无法证明直运或真实原产地。
印度Form AI – AIFTAAIFTA 参考约 符合 AIFTA 原产地规则和单证要求Form AI、Invoice、B/L、原产地标准标准错误或品名过于笼统。
欧亚经济联盟符合条件时使用 VN–EAEU FTA 原产地证明VN–EAEU FTA 参考 符合原产地规则及运输条件C/O、Invoice、B/L、运输单证原产地或直运证明不被接受。
香港(中国)符合条件时使用 AHKFTA C/OAHKFTA:申报日按税表核查符合 AHKFTA 原产地规则C/O、Invoice、B/L将香港原产与中国大陆原产混淆。
C/O 检查点核查要求常见风险
C/O 格式按路线使用 D、E、AK、VK、AJ、VJ、AI、AANZ、EUR.1 或允许的证明格式错误或不属于拟适用协定。
原产地标准核对 WO/RVC/CTH/CTSH 或相关协定 PSR未满足标准却申报优惠。
品名与 HS品名、HS、数量、重量、原产地应与报关和商业单证一致C/O 写“hair cream”,报关使用 3305.20.00。
第三方发票如使用第三方发票,应按协定规则声明缺少发票出具国或第三方发票说明。
签发日期和有效期检查签发日期、后发、替代 C/O 及提交期限迟交或后发标注错误。

适用专业监管政策

货物情形可能适用政策需检查资料主管机关/平台建议时间风险提示
标准化妆品货物上市前化妆品管理和产品公布公布文件、CFS、授权、配方、标签、必要时 PIF卫生主管机关及相关政务平台商业进口或上市前不应等货到后才处理公布。
专业沙龙产品如外用于美容目的,仍可能属于化妆品;需检查说明和警示原标签、说明书、SDS/MSDS、配方化妆品主管机关;清关时海关ETA 前“Treatment/therapy” 宣称可能需要解释。
公布/测试样品可能为样品用途,不应默认等同商业进口PO、样品发票、数量、进口目的、产品资料海关及必要时专业机关订舱/ETA 前目的错误可能引发流通/商业用途问题。
旧货/翻新货已使用化妆品通常不适合市场流通,需谨慎核查货物状态、有效期、包装、交易资料海关及流通监管机关签约前质量、安全、有效期和标签风险。
EPE/FDI/工厂进口海关制度及内部使用目的可能不同于内销合同、发票、用途、内部记录主管海关分局报关前申报用途与实际用途不一致会引发后查风险。
特殊成分/警示产品需核查 ASEAN/越南化妆品成分及标签要求成分表、PIF、SDS/MSDS、原标签化妆品主管机关确认订单前限制成分或过度宣称会影响公布和流通。

需核查的法律文件

文件组文件名称/编号发布机关效力/适用时间在手续中的作用需注意内容核查备注
法律2014 年海关法国会现行适用,需核查修订海关申报、单证查验和实货查验框架海关资料、检查、通关规定按进口类型核查。
法律2017 年外贸管理法国会现行适用外贸和专业监管框架进出口管理和有条件商品不能替代化妆品规定。
法令69/2018/NĐ-CP政府现行适用,需核查修订外贸管理实施指引进出口管理机制如有特殊条件需核查。
通知06/2011/TT-BYT 关于化妆品管理及修订文件卫生部已被多项文件修订补充化妆品公布和上市责任主要依据公布、PIF、化妆品管理应使用最新有效/合并版本。
通知34/2025/TT-BYT卫生部2025-08-18 生效修订 06/2011/TT-BYT化妆品管理更新内容未阅读原文前不得自行推断。
法令43/2017/NĐ-CP 与 111/2021/NĐ-CP政府现行适用,需核查修订越南商品标签要求强制标签/越文副标签内容品名、成分、净含量、原产地、责任方需一致。
税表26/2023/NĐ-CP、108/2025/NĐ-CP 及相关协定优惠税表政府108/2025/NĐ-CP 自 2025-05-19 生效MFN 与进口税核查第 33 章、3305 品目、3305.20.00报关日需在系统核查。
VAT174/2025/NĐ-CP政府2025-07-01 生效阶段性 VAT 减免政策排除清单与适用条件申报时确定 8% 或 10%。

查看/下载原始文件

企业可按文件编号在越南官方法律文件门户、政府门户或发布机关网站查询。

备注企业在适用前应进一步在官方法律文件门户或发布机关网站核查。

清关单证资料

商业单证

Commercial Invoice、Packing List、Bill of Lading/Air Waybill、合同/PO、申请优惠税时的 C/O、catalogue/datasheet、产品图片、原标签、型号/SKU 清单。

化妆品资料

化妆品产品公布、CFS(自由销售证明)、LOA/授权书、配方/成分表、原标签/越文标签以及必要时 PIF。

技术支持资料

涉及运输安全时的 SDS/MSDS、产品规格、使用说明、包装图片、批号/有效期及必要时功效说明文件。

资料组所需文件用途通常准备方常见错误ETA 前检查
商业Invoice、Packing List、合同/PO报关、完税价格和数量依据进口商、卖方、货代/docs笼统写“hair cream”,未体现烫发/拉直功能与标签、catalogue 和 HS 3305.20.00 对照。
运输B/L 或 AWB、到货通知、Pre-alert换单、舱单、报关货代、承运人、海外代理收货人、重量、件数或港口错误ETA 前与 Invoice/Packing List 对照。
原产地C/O 或原产地证明申请协定优惠税发货人、生产商、单证团队格式、原产地标准、HS 错误或缺少直运证明检查格式、HS、品名、数量、印章/签字。
化妆品公布、CFS、授权、成分表、标签上市流通及海关解释进口商/品牌方、法规团队公布与品名、标签或配方不一致核对品名、用途、责任主体。
标签原标签、越文副标签、包装图片通关后流通和后查进口商、合规、仓库缺少成分、原产地、净含量、警示、责任方准备与公布和原标签一致的越文副标签。
资料一致性规则品名、数量、型号/SKU、批号、有效期、原产地、配方、用途和标签应在商业单证、catalogue、标签、化妆品资料和报关单之间一致。

可能导致货物被扣留的通关决策点

决策点需回答问题证明文件不清楚的后果建议处理
HS 编码产品是否确为烫发/拉直头发用制剂?Catalogue、标签、说明书、公布被要求解释 HS 或查验ETA 前准备 HS 逻辑和功能证明。
化妆品公布是否有合适的公布接收编号?公布、CFS、授权、标签上市条件不足或被要求补充核查编号、品名、责任主体。
产品宣称是否有治疗、长发、头皮治疗等宣称?标签、宣传册、网站、catalogue可能被认为不属于普通化妆品将宣称规范在化妆品范围内。
C/OC/O 格式、原产地标准和品名是否正确?C/O、Invoice、B/L、Packing List不能享受优惠税到港前检查 C/O。
越文标签流通时标签是否具备所需信息?原标签、越文副标签、包装图片流通监管/后查风险准备与公布一致的副标签。
样品或商业货进口目的是否与资料一致?PO、Invoice、数量、进口目的被问及流通和数量选择合适类型并准备解释。

E2E 实操流程

步骤 1 – ETA 前核查

确认 HS 3305.20.00、化妆品政策、税率、C/O、标签、公布及运输安全要求。

步骤 2 – 锁定单证

确认 Invoice、Packing List、B/L/AWB、catalogue、标签、SKU 清单;核对品名、数量、原产地、价格、用途和包装。

步骤 3 – 核查化妆品资料

对照公布、CFS、授权、配方、原标签和宣称;如资料未完整,应在货到前处理。

步骤 4 – 海关申报

申报价格、HS、品名、C/O 和政策。绿线:有条件放行;黄线:查单;红线:查单及查货。

步骤 5 – 通关与配送

放行后检查包装、批号和有效期;如需流通,先完成越文副标签。

步骤 6 – 通关后留档

保存报关单、商业单证、C/O、公布、标签、catalogue、产品图片和运输记录,以备后查和追溯。

ETA 前风险检查表

风险后果ETA 前控制需检查文件
3305.20.00 与 3305.90.00 归类错误税率错误并被要求解释 HS以烫发/拉直功能作为核心判断Catalogue、标签、公布、成分表
C/O 格式或原产地标准错误失去协定优惠税ETA 前检查格式、标准、直运和第三方发票C/O、Invoice、B/L、Packing List
单证与公布品名不一致需修改单证或补充解释全套资料统一品名Invoice、PL、公布、标签
治疗/therapy 宣称超出化妆品范围可能不属于普通化妆品管理核查标签、宣传册、网站、catalogue标签、catalogue、营销宣称
缺少或不一致的越文副标签通关后流通风险准备与公布和原标签一致的副标签原标签、副标签、公布
未检查批号/有效期流通和内部质量风险要求供应商提供明确批号/有效期Packing List、标签图片、必要时 COA

FAQ – 企业常见问题

问题简短回答
烫发/拉直膏进口需要化妆品公布吗?如属于化妆品并在越南市场流通,需具备适当的化妆品产品公布。
参考 HS 编码是什么?常见参考为 3305.20.00,即烫发或拉直头发用制剂。实际归类需根据资料确定。
是否需要质量检验或合规认证?核心要求通常是化妆品管理/公布/标签;但未核查配方、宣称和实际资料前不可绝对判断。
C/O 能否降低税率?可以,前提是 C/O/原产地证明有效并满足相关 FTA 原产地规则。
沙龙包装与零售包装是否不同?可能不同,尤其是标签、说明、警示和公布资料。需按包装和进口目的核查。
Invoice 写 hair cream,但 catalogue 写 straightening cream 怎么办?报关前应修正单证。品名不一致可能引发 HS、公布和标签问题。
样品是否与商业货物同样办理?不能默认相同。需核查进口类型、数量、目的和解释资料。
是否需要 SDS/MSDS?化妆品清关不一定总是需要,但涉及运输安全或承运人接受条件时建议准备。

TGIMEX 的执行支持方案

本文提供 HS 编码、税率、单证和专业监管政策的操作地图。实际进口时,企业仍需根据 catalogue、datasheet、型号/SKU、单证、原产地和进口目的进行核查。

能力信号

60+ 国家代理网络;WCA、WCA China Global、VLA、HNLA 成员;具备海运、空运、公路/铁路物流能力。

ETA 前核查

HS 编码、专业监管政策、C/O、税率、标签、catalogue/datasheet/model 及化妆品公布准备情况。

合规资料控制

交叉核对 Invoice、Packing List、B/L/AWB、C/O、catalogue、标签、配方、公布和技术资料。

海关申报

准备报关资料,处理绿/黄/红通道,协助解释 HS、完税价格、原产地和政策。

国际物流

协调代理、船司/航空公司、ETA 跟踪、pre-alert、运输单证和国内配送计划。

后查准备

按批次保存资料、越文标签、公布文件、C/O 及必要的通关后解释资料。

对于可能涉及专业监管、许可证、C/O 或标签要求的货物,企业不应等到货物到港后才开始核查资料。 Invoice、Packing List、catalogue、datasheet、C/O 或标签之间的小差异,都可能引发补充单证、延迟通关或计划外堆存费用。

TGIMEX 可协助企业建立 E2E 进口方案:ETA 前政策核查、单证检查、国际运输协调、海关申报、通关处理、国内配送以及通关后资料留存。

快速咨询

需要协助审核进口手续或运输方案吗?

请提前发送品名、运输路线、现有资料或执行需求, 以便获得更贴合实际货物情况、重点清晰且更具针对性的方案建议。

立即致电
Zalo
热线 0963 856 664 / 0982 135 393
邮箱 info@tgimex.com
适用服务 国际运输 · 海关手续 · 许可证办理 · B2B物流

发表评论

了解 TGIMEX VIETNAM JSC 的更多信息

立即订阅以继续阅读并访问完整档案。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