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瑕膏进口手续指南
遮瑕膏用于遮盖瑕疵、黑眼圈或肤色不均。商业发票上常被笼统写成 “cosmetic”“make-up” 或 “skin care”,但合规资料应明确其实际形态:膏状、液体、棒状、笔状、盘状、气垫或遮瑕粉。
如错误适用 HS Code 3304.99.30/3304.99.90,或缺少化妆品公布、CFS、授权书、PIF、越文标签或 C/O,货物可能被要求补充资料、转入查验、无法享受优惠税率并产生 DEM/DET 费用。
本文提供 E2E(端到端)预审地图:HS 编码、税率、C/O、化妆品公布、标签、通关单证与关键决策点。
遮瑕膏进口快速核查
| 核查组别 | 需核查内容 | 操作提示 |
|---|---|---|
| 商品 | 用于面部彩妆的遮瑕膏,可为膏状、液体、棒状、笔状、盘状、气垫或粉状遮瑕。 | 不得自动适用于粉底、气垫、散粉/粉饼、口红、唇釉、腮红、眼线、睫毛膏或治疗类产品。 |
| 参考 HS | 面部/皮肤用膏霜或乳液类可参考 3304.99.30;其他形态可参考 3304.99.90;如实际为粉状遮瑕,需复核 3304.91.00。 | 需核对剂型、用途、宣称、标签、包装和商业描述。 |
| 参考税率 | 3304.99.30/3304.99.90:MFN 18%,普通税率 27%,基础 VAT 10%。如为 3304.91.00,MFN 参考 22%。 | 按申报日税则及各 FTA 的 C/O 条件复核。 |
| 专项政策 | 化妆品产品公布;复核 CFS、授权书、INCI 成分、宣称、PIF、原标签和越文标签。 | 公布接收编号是进口化妆品在越南流通的重要资料点。 |
| 主要风险 | HS 错误、缺少公布、宣称超出化妆品范围、产品名/SKU/色号不一致、C/O form 或原产地标准错误。 | 应在 ETA 前核查,不等货到后补资料。 |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作为彩妆化妆品进口的 遮瑕膏,用于遮盖瑕疵、黑眼圈、肤色不均或面部局部修色。常见形式包括液体遮瑕、膏状遮瑕、遮瑕棒、遮瑕笔、遮瑕盘、气垫遮瑕及以遮盖为主要功能的粉状遮瑕。
不得自动适用于粉底、气垫、散粉/粉饼、口红、唇釉、腮红、眼线、睫毛膏、祛痘/治疗类护肤品、化妆品原料或非成品化妆品。新品、样品、营销测试品、赠品、EPE/FDI 进口或非商业用途货物,可能有不同资料处理方式。
必须依据实际目录、datasheet、SKU/model、配方/成分、标签、宣称及进口目的复核。
商品分类与技术识别
遮瑕膏的识别不能只看商品名,还应核查剂型、使用部位、宣称、色料/成分、包装、色号、SKU 和化妆品公布资料。若仅写 “cosmetic” 或 “make-up”,可能不足以区分其与粉类、眼部彩妆、化妆品原料或治疗类产品。
技术识别标准
| 需检查项目 | 需核对资料 | 描述错误风险 | 单证/申报建议名称 |
|---|---|---|---|
| 产品形态 | 目录、图片、原标签、技术说明 | 膏/液、棒、盘、粉或眼部化妆品之间混淆,导致 HS 错误。 | “Concealer,膏状/液体/棒状/盘状 – 面部彩妆遮瑕,brand…,shade…,net weight…” |
| 功能/宣称 | 标签、版面、产品说明、网站宣称 | 祛痘、治疗、修复或药用宣称可能超出化妆品范围。 | 仅写化妆品功效:遮盖瑕疵、均匀肤色、修色。 |
| 成分/INCI | 配方、成分表、SDS/COA(如有) | 禁限用成分;公布资料与标签/配方不一致。 | ETA 前核对标签成分、公布资料和 PIF。 |
| 色号/SKU/model | SKU 清单、装箱单、外箱标签、各色号图片 | Invoice、Packing List、公布和标签之间色号不一致。 | 如每个色号有独立资料,应列明全部 shade/SKU。 |
| 品牌方/生产商 | CFS、授权书、Invoice、合同 | 生产商/所有权人不一致,公布资料被要求解释。 | 企业名称、地址和生产国应一致。 |
| 货物状态 | Invoice、Packing List、合同、进口用途 | 样品/赠品/测试品与商业货物处理混淆。 | 写明全新成品化妆品及实际进口目的。 |
HS CODE – 税率 – C/O
遮瑕膏通常在 33.04 项下核查,即美容、彩妆及护肤制品(药品除外)。不能仅根据 “concealer” 名称确定 HS,应依据实际形态、使用部位、宣称、包装和税则文字判断。膏状/液体面部遮瑕通常参考 3304.99.30;其他形态可能复核 3304.99.90。
| 参考 HS 编码 | 适用条件 | 参考税率 | 错分风险 | 需核查资料 |
|---|---|---|---|---|
| 3304.99.30 | 膏状、液体或乳液类面部/皮肤遮瑕产品。 | MFN 参考 18%;普通税率参考 27%;基础 VAT 10%。 | 若实际为粉状遮瑕、眼部化妆品、原料或治疗产品则可能错误。 | 目录、标签、配方、公布、CFS/授权书、图片、SKU 清单。 |
| 3304.99.90 | 其他形态,例如棒状、盘状或不符合膏霜/乳液描述的产品。 | MFN 参考 18%;普通税率参考 27%;基础 VAT 10%。 | 若有更具体子目而仍用“其他”,可能需解释。 | 实物图片、形态描述、包装规格、标签、公布资料。 |
| 3304.91.00 | 仅在产品为粉状遮瑕(不论是否压制)时复核。 | MFN 参考 22%;普通税率参考 33%;基础 VAT 10%。 | 不适用于膏状/液体遮瑕。 | 质地、图片、目录、色盘、标签。 |
| 3304.20.00 | 仅当产品本质为眼部化妆品。 | MFN 参考 22%;普通税率参考 33%。 | 不能仅因可用于眼下就适用。 | 使用部位、版面、宣称、产品资料。 |
| 3304.99.20 | 仅在作为防痘膏/anti-acne 产品呈现时复核。 | MFN 参考 10%;普通税率参考 15%。 | 防痘/治疗宣称会影响 HS 和化妆品合规。 | 标签、宣称、配方、PIF、公布资料。 |
税率及 C/O/FTA 核查表
| 路线/原产地 | 原产地证明 | 需核查税率 | 适用条件 | 错误风险 |
|---|---|---|---|---|
| 无优惠 C/O | 无或仅商业原产地证明 | 3304.99.30/3304.99.90 的 MFN 参考 18%;普通税率 27%。如为 3304.91.00/3304.20.00,MFN 参考 22%。 | HS、价格、原产地一致。 | 税负增加;原产地不清易被询问。 |
| ASEAN/ATIGA | Form D 或规定证明 | 许多 3304 项化妆品符合规则时可为 0%。 | 原产地标准、直运、货描和 HS 一致。 | form 或 RVC/CTH/CTSH 标准错误会失去优惠。 |
| 中国/ACFTA 或 RCEP | Form E 或 RCEP C/O | ACFTA 可能优惠较深;RCEP 需单独比较,不一定最低。 | 核查原产地标准、第三方发票、直运和原产国。 | 货描、HS 或出口商信息错误常需解释。 |
| 韩国/VKFTA、AKFTA 或 RCEP | Form VK、AK 或 RCEP | 按各协定核查,部分路线可能约 5% 或更低。 | 满足原产地规则且运输/单证一致。 | 用错 form 或协定可能失去优惠。 |
| 日本/VJEPA、AJCEP、CPTPP 或 RCEP | 相应协定证明 | AJCEP/VJEPA/CPTPP 可能优惠较深,部分为 0%;RCEP 另行比较。 | 核查 PSR、发票、运输路线、出口国和原产国。 | 无法证明原产地或直运。 |
| EU/EVFTA、UK/UKVFTA | EUR.1 或符合条件的自证 | 部分 3304 项按阶段降税,例如约 2.5%,视年份和 HS。 | 出口商资格、货描、HS 和证明有效。 | REX 或自证文字错误可能被拒。 |
| 澳大利亚–新西兰/AANZFTA 或 CPTPP | C/O 或规定证明 | 符合原产地规则时可能有较深优惠;仅转运不构成原产。 | 原产地标准、运输单证、发票、装箱单一致。 | 混淆出口国与原产国导致优惠错误。 |
ETA 前 C/O 检查清单
- C/O form 或自证机制是否正确。
- HS、货描、数量、重量、价格是否与 Invoice/Packing List 一致。
- WO、RVC、CTH、CTSH 等原产地标准是否符合 PSR。
- 第三方发票、背对背 C/O 或第三国转运是否处理正确。
- 签发日期、签章、原产国和运输路线是否有效。
专项管理政策矩阵
| 货物情形 | 可能适用政策 | 需核查资料 | 主管机关/系统 | 建议时间 | 风险提示 |
|---|---|---|---|---|---|
| 成品 concealer 用于销售 | 化妆品产品公布及标签核查。 | 公布、CFS、授权书、配方、标签、PIF。 | 越南药品管理局 – 卫生部;相关公共服务系统。 | ETA 前,最好 booking 前。 | 缺少公布号可能被要求补资料。 |
| 有特殊宣称的 concealer | 核查化妆品范围;避免无依据的治疗/防病宣称。 | 设计稿、标签、营销内容、产品说明。 | 必要时向卫生部/药品管理局核查。 | 定稿标签和公布前。 | 宣称超范围会影响公布和分类。 |
| 多色号/SKU | 每个变体应核对公布及色粉/成分资料。 | 色号清单、色粉配方、各 SKU 标签、装箱单。 | 化妆品公布接收机关。 | 供应商开票前。 | 色号/SKU 与公布不一致会被要求补充。 |
| 样品/测试/赠品 | 可不同于商业货;仍需核查化妆品政策和标签。 | 发票、用途说明、样品数量、标签、成分。 | 海关;必要时专项机关。 | ETA 前。 | “样品”如用于销售,可能被认定目的错误。 |
| EPE/FDI/工厂进口 | 核查进口目的、进口/分销权、内部资料和后续管理。 | 合同、PO、进口目的、必要时营业执照。 | 管理海关。 | 申报前。 | 贸易方式或目的错误会影响税费及后续管理。 |
| 包装/副标签 | 进口货物标签及越文强制信息。 | 原标签、副标签、成分、批号、有效期、原产地、责任主体。 | 市场监管/海关检查时。 | 通关前或上市前。 | 标签错误可能需整改或受罚。 |
需核查的相关法律文件
| 文件组别 | 文件名称/编号 | 发布机关 | 生效/适用时间 | 在手续中的作用 | 需注意条款/附录 | 核查提示 |
|---|---|---|---|---|---|---|
| 法律 | 海关法 54/2014/QH13 | 国会 | 正在适用,需核查修订。 | 申报、查验、海关监管基础。 | 核查单证、查验、通关和后续稽查规定。 | 不替代申报时海关指导。 |
| 法令 | 08/2015/ND-CP、59/2018/ND-CP、167/2025/ND-CP | 政府 | 167/2025/ND-CP 自 2025-08-15 生效。 | 海关手续和监管细则。 | 核查申报、单证、实货查验规定。 | 需查看最新合并/现行版本。 |
| 海关通知 | 38/2015/TT-BTC、39/2018/TT-BTC、121/2025/TT-BTC | 财政部 | 121/2025/TT-BTC 自 2026-02-01 生效。 | 单证、申报、进出口税管理指引。 | 核查电子资料和申报指标。 | 按申报日期适用。 |
| 化妆品通知 | 06/2011/TT-BYT 与 34/2025/TT-BYT | 卫生部 | 34/2025/TT-BYT 自 2025-08-18 生效。 | 化妆品管理、公布、PIF 和上市责任。 | 核查公布号、PIF、修订后的表格。 | 按提交时有效表格办理。 |
| 商品标签 | 43/2017/ND-CP、111/2021/ND-CP | 政府 | 111/2021/ND-CP 自 2022-02-15 生效。 | 进口/流通货物标签。 | 语言、品名、原产地、责任主体、定量、成分。 | 化妆品标签必须与公布一致。 |
| HS 名录 | 31/2022/TT-BTC | 财政部 | 自 2022-12-01 生效。 | 越南进出口商品名录及 HS 基础。 | 33.04 项和 3304.99.30 子目。 | 最终 HS 取决于实际资料和海关意见。 |
| 税表 | 26/2023/ND-CP;15/2023/QD-TTg;FTA 税表法令 | 政府/总理 | 按申报年份/时间适用。 | 确定 MFN、普通税率和优惠税率。 | 核查 HS、原产地、C/O 表格和降税路径。 | 未核查现行税表不得使用绝对税率。 |
查看 / 下载原始法规
企业可按文号在越南法律文件门户、政府门户或发布机关网站查询。适用前,应在官方法律数据库或主管机关网站再次核对。
通关单证资料包
Concealer 的进口资料应同时锁定商业单证与化妆品合规资料。品名、数量、色号/SKU、批号、有效期、原产地、制造商、标签、成分和化妆品公布接收号必须保持一致。
业务资料清单
| 资料组别 | 所需资料 | 用于哪个步骤 | 通常准备方 | 常见错误 | ETA 前检查方法 |
|---|---|---|---|---|---|
| 商业单证 | 商业发票、装箱单、销售合同/PO、提单或空运单。 | 用于申报、完税价格、数量和原产地核对。 | 买方、卖方、货代、单证团队。 | 品名过于笼统;缺少色号/SKU;数量错误。 | 逐行对照装箱单、外箱标签和产品公布。 |
| 原产地单证 | C/O Form D/E/VK/AK/EUR.1/RCEP 或有效原产地声明(如有)。 | 申请优惠税率。 | 卖方/出口商或制造商。 | 表格、HS、描述或原产地标准错误。 | 核查表格、原产地标准、签发日期和直接运输。 |
| 化妆品合规资料 | 化妆品产品公布、CFS、授权书、配方/成分、PIF。 | 专项政策核查及海关解释。 | 进口商/注册负责人、品牌方、制造商。 | CFS/LOA 过期、品名不一致、缺少 PIF。 | 核查公布号、品名、制造商、成分和有效性。 |
| 标签资料 | 原标签、越文副标签、设计稿、产品图片、批号/有效期信息。 | 通关、上市和后续检查。 | 进口商、市场、QA/RA。 | 缺少责任主体、原产地、成分或净含量。 | 将标签与公布、发票和装箱单对照。 |
| 技术资料 | 目录、产品说明、产品形态图片、色号/SKU 清单。 | HS 分类、用途和政策判断。 | 供应商、品牌方、进口商。 | 无法证明货物为膏状、液体、棒状、盘状 concealer。 | 在出具单证前规范品名。 |
可能导致货物被扣留的通关决策点
| 决策点 | 需回答问题 | 证明资料 | 不明确后果 | 建议处理 |
|---|---|---|---|---|
| HS 编码 | 产品是否确属 3304.99.30 项下粉类(不论是否压缩)? | 目录、图片、标签、配方、用途。 | 可能被要求解释 HS、转查验或调整税费。 | ETA 前准备 HS 分类说明。 |
| 化妆品公布 | 是否有与品名/色号匹配的有效公布接收号? | 公布、CFS、LOA、PIF。 | 进口/上市条件不足,可能被要求补资料。 | booking 前检查公布资料。 |
| 商品标签 | 原标签和越文副标签是否与公布和商业单证一致? | 设计稿、标签、产品图片。 | 货物可能因标签整改或违规处理被扣留。 | 将标签与公布资料同步核查。 |
| C/O | C/O 的表格、标准、HS、描述和直接运输是否正确? | C/O、提单/空运单、发票、装箱单。 | 优惠税率可能被拒绝并产生额外税费。 | 正本签发前预审 C/O 草稿。 |
| 产品宣称 | 宣称是否仍在化妆品范围内? | 标签、网站、产品说明、营销资料。 | 可能被怀疑为药品或治疗类产品。 | 公布/进口前删除不适当宣称。 |
| 货物状态 | 货物是商业销售、样品还是测试品? | 发票、PO、用途说明、数量。 | 贸易方式或进口目的错误。 | 明确目的并准备相应资料。 |
实操 E2E 流程
如有依据,确认 HS 3304.99.30;核查 MFN/普通税率/FTA 税率、公布、标签、C/O 和宣称风险。
确认发票、装箱单、提单/空运单、目录、标签、色号/SKU 清单、公布接收号、CFS/LOA/PIF。
在货到前核查产品公布、CFS、授权书、PIF、成分和越文副标签。
准备说明完税价格、HS、品名、用途、C/O、公布和标签。绿通道为系统条件下放行;黄通道查单证;红通道查单证及实货。
配送至仓库,上市前检查越文副标签,按批次留档,并准备应对后续检查。
ETA 前风险清单
| 风险 | 后果 | ETA 前控制方法 | 需检查资料 |
|---|---|---|---|
| 品名笼统写“cosmetic concealer” | HS/政策依据不足,可能被要求补资料。 | 按形态、用途、品牌、色号、净含量规范品名。 | 发票、装箱单、标签、目录。 |
| 缺少或错误的化妆品公布 | 专项资料不足,通关或上市可能延迟。 | 检查公布号、品名、制造商、成分和有效性。 | 公布、CFS、LOA、PIF。 |
| C/O 表格或原产地标准错误 | 可能无法享受优惠税率。 | 签发正本前审核 C/O 草稿。 | C/O、发票、提单、PSR。 |
| 色号/SKU 不一致 | 海关可能要求补充 SKU/型号说明。 | 发票出具前锁定色号清单。 | SKU 清单、标签、装箱单、公布。 |
| 宣称超出化妆品范围 | 产品可能被视为治疗/药品类。 | 核查标签、网站和销售资料宣称。 | 设计稿、产品说明、配方。 |
| 越文副标签缺少必填信息 | 上市前可能被要求整改或处罚。 | 按第 43/2017 和 111/2021 号法令准备副标签,并与公布一致。 | 原标签、副标签、公布。 |
FAQ – 企业常见问题
若为成品化妆品并在越南流通,应按第 06/2011/TT-BYT 号通知及现行修订核查产品公布。
参考 HS 为 3304.99.30,适用于粉类,不论是否压缩。最终编码取决于实际资料。
MFN 参考 18%;普通税率参考 27%;基础 VAT 为 10%。需按申报日政策核查。
可以,但前提是 C/O 或原产地文件有效并满足所选 FTA 条件。
不应自动判断。需按目的、数量、标签和化妆品政策核查。
需重新核查是否仍属于化妆品范围。治疗宣称可能触发其他政策。
在越南流通的货物须满足越文标签要求,副标签应与原标签及公布资料一致。
需要。应逐个 SKU/色号对照公布、成分和标签资料。
相关文章
TGIMEX 执行方案
本文已提供 concealer 进口的 HS、税率、C/O、化妆品公布资料与关键风险地图。实际操作时,企业仍需根据 catalogue、datasheet、标签、成分表、产品公布、商业单证、原产地和进口目的进行核查。
ETA 前核查:HS、化妆品政策、C/O、税率、标签、目录/datasheet/SKU。
合规资料控制:发票、装箱单、提单/空运单、C/O、公布、CFS、授权书、PIF 和标签。
国际物流:代理/船司/航空公司协调,ETA 跟踪,pre-alert 与运输单证。
报关:准备申报资料,处理绿/黄/红通道,协助说明 HS、价格、原产地。
后续留档:按批次留档,核查副标签、公布资料和原产地证明。
对于可能涉及化妆品公布、C/O 或标签要求的 concealer 货物,企业不应等到货到港后才开始核查资料。发票、装箱单、目录、公布资料、C/O 或标签之间的细小差异,都可能导致补充资料、延迟通关或计划外堆存费用。TGIMEX 可按 E2E 方式协助企业:ETA 前政策核查、单证检查、国际运输协调、报关、通关处理、内陆配送及通关后资料归档。
English
Tiếng Việt
需要协助审核进口手续或运输方案吗?
请提前发送品名、运输路线、现有资料或执行需求, 以便获得更贴合实际货物情况、重点清晰且更具针对性的方案建议。
香水(Perfume)进口手续指南
剃须膏进口手续指南
Body Spray 身体香氛喷雾进口越南手续指南
化妆品类漱口水进口手续
EAU DE PARFUM 淡香精进口手续指南
牙膏进口手续指南
染发剂进口手续指南
Salon Treatment 沙龙护理产品进口手续指南
身体香氛喷雾进口手续指南
除臭剂进口手续指南
沐浴露进口手续指南
发蜡 / 造型发蜡进口手续指南
香皂进口手续指南
造型发膏进口手续
HAIR TONIC COSMETIC 进口手续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