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通常年限标准但企业仍申请进口以维持生产经营的二手机器进口手续指南
超过通常年限标准的二手机器不是普通进口案件。若企业误用 HS Code(商品归类编码)、将第 9 条误认为可替代所有专项政策、无法证明剩余产能/效率达到 85% 以上、无法证明原材料/能源消耗不超过设计值 15%、检验证书超过 06 个月,或无法说明该机器对维持越南生产经营的必要性,货物可能被延误清关、要求补资料、不能享受 C/O 优惠、产生行政风险、DEM/DET 及通关后未完成义务。本文提供 ETA(预计到港时间)前的 E2E(端到端)复核框架,包括 HS、税率、第9条资料、专项政策、通关文件、清关流程及到港前风险控制。
快速摘要
| 项目 | 快速复核内容 |
|---|---|
| 适用商品 | 超过 18/2019/QD-TTg 第6条第1款通常年限标准,但越南生产企业为维持生产经营仍申请进口的二手机器/设备。 |
| 核心条件 | 剩余产能/效率须达到设计值的 85% 以上;原材料、物料及能源消耗不得超过设计值的 15%。 |
| HS 基础 | 不存在本情形专用 HS。仍须按实际功能、结构及工作原理归类,通常属于第 84 章或第 85 章。 |
| 核心资料 | 现行 01 号表申请书、加盖企业印章的企业登记证副本、指定/认可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维持生产经营说明及科技部同意文件。 |
| 关键时限 | 二手机器/设备检验证书自签发日至货物到达越南口岸不得超过 06 个月。 |
| 法律提示 | 不自动适用于二手成套生产线、第二类产品、已有专业法规管理的机器、暂进复出、维修保修货、样品或非用于越南生产的货物。 |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第 84 或 85 章下的单台二手机器/设备,该机器出厂后已安装并运行,超过通常年限标准,且企业因维持越南生产经营需要而申请进口。
- 不与二手成套生产线合并适用;成套生产线有独立条件和资料。
- 不自动适用于禁止进口、第二类产品或已有专业法规管理的机器。
- 新品、翻新货、保修货、暂进复出、EPE/FDI/工厂进口及项目货物可能产生不同政策。
- 随附模块、软件、无线功能、加密/安全、蓄电池、适配器、充电器、电柜或备件须单独复核。
- 资料不足时应注明:须按 catalogue、datasheet、model 及实际进口目的复核。
商品分类与技术识别
进口商应通过 catalogue、datasheet、铭牌、型号、序列号、生产年份、功能、结构、工作原理、加工材料、生产工段、附件及机器状态识别货物。笼统写作 “used machine” 或 “production machine” 可能导致 HS 错误、第9条资料不足、遗漏专项政策及单证不一致。
技术识别标准
| 需检查标准 | 需核对资料 | 描述错误风险 | 建议单证/报关货名 |
|---|---|---|---|
| 机器名称及主要功能 | Catalogue、datasheet、铭牌、整体照片、运行视频 | 笼统描述会导致 HS、18号决定分析及检验证书资料错误 | Used [machine name], model…, serial…, for [manufacturing process] |
| 设备年限 | 铭牌生产年份、检验证书、制造商确认(如有) | 无法判断是否超过通常年限,错误选择第6条或第9条路径 | Year of manufacture…, year of import…, used machinery exceeding ordinary age criteria |
| 剩余产能/效率 | 检验证书、试运行、设计参数、实际产量 | 无法证明 85% 阈值,可能被拒绝 | Remaining capacity/performance …% of design capacity/performance |
| 原材料/能源消耗 | 检验报告、能耗记录、技术手册 | 无法证明不超过设计值 15% | Consumption compared with design: …% |
| 运行/保养状态 | 检验报告、保养记录、彩色照片、试运行视频 | 证书内容不足,机器可能被怀疑落后或质量差 | Used machine in operating condition, maintained according to… |
| 安全、节能、环保标准 | 相关 QCVN/TCVN 或 G7/韩国标准、test report、声明(如有) | 无法证明第6条第2款及第10条相关要求 | Manufactured/evaluated according to… standard |
| 单台机器或成套生产线 | Layout、process flow、packing list、合同 | 将单台机器误认为成套线会导致条件和程序错误 | Single used machine / part of line / complete used technological line |
| 附件/模块 | 附件清单、电气图、电池/电源模块资料 | 附件可能触发质量检查、能效、ICT/安全或专业政策 | Main machine with accessories listed separately if needed |
HS 编码 – 税率 – C/O
第 9 条只是对超过年限二手机器的许可审查机制,不产生单独 HS。HS 仍按机器功能、结构、工作原理和实际用途确定。C/O 应在 HS 和货物描述最终确认后再申请。
| 参考 HS 组别 | 适用条件 | 适用错误风险 | 需核对资料 |
|---|---|---|---|
| 84.xx | 机械类生产机器、加工机器、包装机器、物料处理或主要以机械功能运行的工业设备 | 第 84/85 章错误会影响税率、C/O 和 18号决定范围 | Catalogue、工作原理、功能、process flow、technical manual |
| 85.xx | 电气机器/设备、电机、控制器、电柜、电加热设备或主要以电气方式运行的机器 | 机械与电气设备混淆,可能遗漏能效/专项政策 | 电气图、功率、datasheet、铭牌 |
| 8422 | 清洗、灌装、封口、包装机器,且包装为主要功能 | 笼统申报生产机器会导致 HS 和 C/O 错误 | 包装功能、速度、包装类型、model list |
| 8477 | 橡胶/塑料加工机器,且材料和工艺符合税目 | 与金属加工或包装机器混淆 | 加工材料、螺杆/料筒、模具/锁模参数、工艺说明 |
| 8456–8463 | 按切割、车、铣、磨、压、弯等工艺归类的金属加工机床 | 加工原理、CNC 控制或材料错误导致归类错误 | 刀具资料、CNC 控制、工作范围、工艺照片 |
| 8419 / 8514 | 工业热处理设备/炉,按热源及电气机制确定 | 热设备与电气设备混淆,遗漏安全/能效复核 | 加热方式、温度范围、炉腔尺寸、能源来源 |
参考税务复核表
| 税项 | 确定方式 | 参考说明 | 风险点 |
|---|---|---|---|
| MFN 进口税 | 按最终 HS 的现行税表确定 | 无统一税率;第 84/85 章工业机器可能为 0% 至 20% 或更高,视最终 HS 而定 | HS 错误会影响全部税务和 C/O 判断 |
| 普通进口税 | 按普通税率表或申报日适用规则 | 如无单独普通税率,可能按 MFN 的 150%;申报日必须核对 | 参考说明不能替代现行税表查询 |
| VAT | 按进口日 VAT 政策 | 通常为 10%,除非现行税务文件另有规定 | 不得将进口税优惠与 VAT 混淆 |
| C/O 特惠税率 | 按相应 FTA 和有效 C/O form | 视 FTA/HS 可能为 0% 或低于 MFN;需查 FTA 税表 | C/O form、原产地标准、货描或 HS 错误可能使优惠被拒 |
适用专项政策
| 货物情形 | 可能适用政策 | 需检查资料 | 主管机关/平台(如可确定) | 建议时间 | 风险提示 |
|---|---|---|---|---|---|
| 超过年限且企业正在越南生产 | 18/2019/QD-TTg 第9条;经 02/2026/QD-TTg 修订后须使用现行表格及时间要求 | 01 号表申请书、加盖印章的企业登记证、检验证书、维持生产经营说明 | 科技部;如适用则通过在线公共服务平台 | 订舱前或 ETA 前 | 不要等到货物到港后才申请同意 |
| 符合第6条普通条件的机器 | 按 18号/28号决定的普通二手机器进口资料,不走第9条 | 制造商确认或检验证书(视情况) | 报关地海关;指定/认可检验机构 | ETA 前 | 不得混淆第6条与第9条 |
| 第二类产品或专业法规管理机器 | 如属第二类产品或已有专业法规管理,18号决定不适用,应按专业规定办理 | 第二类清单、QCVN/TCVN、许可证、合规、检定资料 | 专业主管部委、海关、NSW(如适用) | 合同前 | 已有专业法规时不得仅依据18号决定结论 |
| 带电气模块、电柜、电机、电池、适配器或充电器 | 可能触发能效、电气安全、电池、标签或其他专项政策 | 模块 datasheet、电气图、电池规格、model list | 海关及相关专业机关 | ETA 前 | 附件可能改变资料要求 |
| FDI/EPE/工厂为维持生产进口 | 除18号决定外,还需复核进口权、用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海关类型 | ERC/IRC、合同、PO、投资资料、生产/BOM 文件 | 海关、科技部、必要时投资机关 | 签合同前 | 用途或海关类型错误会产生后续风险 |
| 样品/保修/暂进复出货 | 可能不属于18号决定下的生产使用进口路径 | 保修合同、暂进资料、用途说明、序列号清单 | 海关 | 申报前 | 不得将第9条用于非生产用途货物 |
需复核的相关法规文件
| 文件组别 | 文件名称/编号 | 颁布机关 | 效力/适用时间 | 在手续中的作用 | 重点条款/附件 | 复核说明 |
|---|---|---|---|---|---|---|
| 决定 | 18/2019/QD-TTg | 总理 | 2019-04-19 发布,2019-06-15 生效 | 二手机器、设备及成套生产线进口的核心规定 | 第 1、4、6、9、10、11 条,附录 I/II | 须与 28/2022 和 02/2026 一并阅读 |
| 修订决定 | 28/2022/QD-TTg | 总理 | 2023-03-01 生效 | 修订 18号决定若干内容 | 第1条及相关修订内容 | 不得脱离18号决定单独适用 |
| 2026年修订决定 | 02/2026/QD-TTg | 总理 | 2026-01-08 生效 | 修订第9条第2款 b 点,将第9条第3款 c 点征求意见时间缩短为 05 个工作日,并替代表格 | 第 2 条,附录 01 号表 | 生效后办理第9条资料须使用 |
| 外贸管理 | 2017年外贸管理法;69/2018/ND-CP | 国会/政府 | 69号政令 2018-05-15 生效 | 禁止进口、暂进复出、有条件进口的框架 | 相关清单及外贸管理规定 | 机器如属禁止/专业管理范围须另行复核 |
| 海关 | 2014年海关法;08/2015/ND-CP 及修订文件 | 国会/政府 | 按申报日适用 | 海关资料、保管待补资料、单证/实货检查 | 资料、分流、后续稽查规定 | 须核对现行海关文件 |
| 税则 | 26/2023/ND-CP、199/2025/ND-CP 及相关 FTA 税表 | 政府 | 按时期适用 | MFN、普通税率、VAT 及特惠税率依据 | 第 84/85 章按最终 HS | 超过年限机器没有统一税率 |
| 标准 | 与实际机器相关的 QCVN/TCVN 或 G7/韩国标准 | 相应颁布机关 | 按各标准适用 | 检验证书中安全、节能、环保评价依据 | 第6条第2款;第10条第1款 d/g 点 | 须按机器类型选择标准 |
查看/下载原始法规文本
企业在适用前应进一步在官方法律文件门户或颁布机关网站上核对。
通关单证资料
- Commercial Invoice
- Packing List
- Bill of Lading/Air Waybill
- Sales Contract/Purchase Order
- 申请优惠税率时的 C/O
- Catalogue/datasheet、机器照片、原铭牌、model/serial list
- 按现行 01 号表的申请书
- 维持生产经营说明及使用方案
- 加盖企业印章的企业登记证副本
- 指定/认可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
- 科技部同意文件
- 相关 QCVN/TCVN/G7/韩国标准
- 试运行、保养记录、运行视频
- 如适用,第二类产品、合规、检定或能效资料
- 铭牌/标签资料
- 环保及节能资料(如适用)
业务资料清单
| 资料组别 | 需准备资料 | 用于环节 | 通常准备方 | 常见错误 | ETA 前检查 |
|---|---|---|---|---|---|
| 第9条申请 | 01号表申请书、维持生产经营说明、使用方案及机器在工艺中的必要性 | 通关前申请同意进口 | 法务/合规/工厂 | 说明笼统,未体现生产影响 | 将机器与工序、产量、停机时间和生产计划关联 |
| 企业法律资料 | 加盖印章的企业登记证副本;必要时提供投资/工厂资料以证明在越南生产 | 证明企业正在越南生产 | 法务/行政 | 经营范围/工厂地址与资料不一致 | 核对 ERC/IRC、工厂地址、经营范围和生产流程 |
| 检验证书 | 指定/认可机构证书;第10条内容包括 85%、15%、标准、运行状态和彩色照片 | 证明第9条条件的核心资料 | QA/工程/供应商/检验机构 | 缺型号/序列号/照片/标准或超过 06 个月 | 检验前审核模板并逐项核对第10条 |
| 商业 | Invoice、Packing List、Sales Contract/PO、B/L/AWB、C/O(如申请) | 报关及计税 | 采购/单证/物流 | 货名与型号、年份、序列号或原产地不一致 | 用铭牌和检验证书核对单证 |
| 技术 | Catalogue/datasheet、铭牌、照片/视频、manual、layout、process flow | HS、政策、检验及第9条说明 | 工程/工厂/供应商 | 功能或年限依据不足 | 建立 model–serial–year–function–HS 表 |
| 专项政策(如有) | 合规、检定、能效、许可证、第二类产品资料 | 处理18号决定之外的政策 | 合规/QA | 认为第9条可替代所有其他许可证 | ETA 前按机器/模块映射政策 |
控制原则: 货名、数量、型号、序列号、原产地、技术参数、生产年份、标准及运行状态,必须在商业单证、catalogue、铭牌、检验证书、申请资料和海关申报之间 100% 一致。
可能导致货物被扣留的决策点
| 决策点 | 需回答问题 | 证明资料 | 不明确后果 | 建议处理 |
|---|---|---|---|---|
| 是否属于第9条对象 | 企业是否正在越南生产并需要该机器维持生产? | ERC/IRC、生产计划、工艺流程、说明 | 科技部可能不予同意 | 证明没有该机器时受影响的工序/产量 |
| 超年限但仍有效率 | 机器是否满足 85% 性能及 15% 消耗阈值? | 检验证书、试运行、设计资料 | 不符合第9条条件 | 尽量装运前完成检验 |
| HS 依据 | 机器属于第 84/85 章还是其他专业制度? | Catalogue、datasheet、工作原理 | 税率、政策和 C/O 错误 | C/O 和申报前确定 HS |
| 证书有效期 | 到港时二手机器检验证书是否超过 06 个月? | 检验证书、ETA、B/L/AWB | 重新检验或被拒 | 按 ETA 倒排检验时间 |
| 科技部同意文件 | 通关前是否已有科技部同意文件? | 同意文件、已提交资料 | 第9条海关资料不完整 | 尽早提交,不等到货到港 |
| 其他专项政策 | 机器是否涉及第二类产品、能效、安检、ICT/安全或环保政策? | QCVN/TCVN、第二类清单、模块清单 | 缺许可证或通关后义务 | 逐型号和附件复核政策 |
E2E 实操流程
确认第9条范围、HS、18/28/02号决定政策、税率、C/O、铭牌、证书有效期及是否有专项政策。
确认 Invoice、Packing List、B/L/AWB、catalogue/datasheet、model/serial list、铭牌照片、生产年份、标准和检验范围。
向科技部提交01号表申请书、加盖印章的企业登记证、检验证书和维持生产经营说明。若 ETA 后才提交,货物可能滞留。
绿色通道:系统按条件放行;黄色通道:查单证;红色通道:查单证及实货。常见问询包括完税价格、HS、型号、年份、C/O、检验证书和同意文件。
将货物运至工厂/仓库,完成适用的标签、合规、安检或能效义务,按批次留档并准备后续稽查说明。
ETA 前风险清单
| 风险 | 后果 | ETA 前预防 | 需检查资料 |
|---|---|---|---|
| 未证明维持生产经营需要 | 第9条资料薄弱,审查时间拉长 | 准备工序、产量、停机、替代必要性说明 | 申请书、生产流程、保养计划 |
| 检验证书缺 85%/15% 数据 | 不满足同意条件 | 检验前确认检验范围 | 证书草稿、第10条、datasheet |
| 证书到港时超过 06 个月 | 重新检验或资料被拒 | 倒排检验–ETD–ETA–提交时间 | 检验日期、ETA、B/L/AWB |
| 单台机器与成套线混淆 | 资料、条件和程序错误 | 在合同和 packing 中区分单台/部分线/成套线 | 合同、packing list、layout |
| C/O 的 HS 或货描错误 | 特惠税率被拒 | 确认 HS 和机器名称后再申请 C/O | C/O、invoice、packing list、catalogue |
| 机器受独立专业政策管理 | 第9条不足以处理全部政策 | 按型号复核第二类、能效、劳动安全及环保政策 | 专业清单、QCVN、test report |
常见问题
| 问题 | 简答 |
|---|---|
| 超过年限的二手机器还能进口吗? | 可以按第9条申请审查,前提是企业正在越南生产、需要机器维持生产、机器仍达到至少 85% 产能/效率且消耗不超过设计值 15%。 |
| 是否需要科技部同意文件? | 需要。第9条情形除海关资料外,还需要科技部同意进口文件。 |
| 检验证书有效期多久? | 单台二手机器/设备的检验证书从签发日至到达越南口岸不得超过 06 个月。 |
| 第9条是否替代其他许可证或专项检查? | 不替代。如机器属于第二类产品或专业法规管理范围,仍须按相应政策办理。 |
| C/O 能否降低税率? | 可能。C/O form、原产地标准、货描、HS 和直接运输须符合相应 FTA。 |
| 样品、保修或暂进复出是否一样? | 不自动一样。这些情形可能不属于18号决定或不属于第9条,须按进口目的复核。 |
| Invoice 型号与 catalogue/铭牌不同怎么办? | 应在 ETA 前修正。型号/序列号差异会削弱 HS、检验和第9条同意资料。 |
| 是否可以先带货回保管再补资料? | 取决于现行海关规则和缺失资料类型。不得在未核对依据前假设一定可保管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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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提供了超过年限但申请维持生产经营的二手机器进口在 HS、税务、资料及专项政策方面的框架。实际操作中,企业仍需按 catalogue、datasheet、model、单证、原产地和进口目的复核。
覆盖 60 多个国家 的代理网络;为 WCA、WCA China Global、VLA、HNLA 成员;具备海运、空运、公路/铁路运输、报关、C/O、许可证、仓储和内陆运输能力。
复核 HS、18/28/02号决定政策、C/O、税率、标签、catalogue、datasheet、model、serial 和检验证书。
核对 Invoice、Packing List、B/L/AWB、C/O、catalogue、检验证书、铭牌和技术资料。
协调海外代理、船司/航司、ETA、pre-alert 和运输单证。
准备报关资料,处理绿色/黄色/红色通道,并协助说明 HS、完税价格、原产地及专项政策。
按批次保存资料,复核适用的标签、合规、安检或能效义务。
对于可能涉及专项检查、许可、C/O 或标签要求的货物,企业不应等到货物到港后才开始复核资料。Invoice、Packing List、catalogue、datasheet、C/O 或标签之间的细微差异,都可能导致补资料、延误通关或产生计划外仓储费用。TGIMEX 支持企业以 E2E 方式建立进口方案:ETA 前政策复核、单证控制、国际运输协调、报关、通关处理、内陆配送和通关后留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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