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直接接触包装进口手续指南

按商品类别划分的进出口手续 • 食品与饮料 • 食品接触包装

食品直接接触包装进口手续指南

问题:食品接触包装看似只是瓶、盒、膜、托盘、勺、刀叉或容器,但进口时可能涉及按材料归类 HS 编码、食品安全检查、自我公布资料、标签以及迁移测试报告。

后果:若仅笼统申报为“plastic packaging/food container”,而未明确材料、食品接触用途、冷热使用条件、一次性或可重复使用以及技术资料,货物可能被要求补充文件、转查验、无法享受 C/O 优惠或产生仓储、DEM/DET 费用。

解决方案:本文提供 E2E(End-to-End – 从前期到后期的全流程)审查地图,包括适用范围、技术识别、HS 编码、参考税率、专业管理政策、清关文件、清关决策点及 ETA 前风险清单。

快速概览

信息组 需审查内容 操作说明
产品 食品直接接触包装:瓶、盒、膜、托盘、勺、刀叉、容器及食品接触包装材料。 仅适用于直接接触食品的货物;需区别于化妆品、药品或工业包装。
归类基础 主要材料、功能、多层结构、成品/半成品状态、使用条件、一次性或可重复使用。 HS 编码按材料与功能判断,而非按笼统商品名称判断。
专业政策 食品接触工具、容器及包装材料可能涉及自我公布及/或进口食品安全检查。 主要依据:第15/2018/ND-CP号法令QCVN 12 食品接触材料标准。
参考 HS 3923.29.90, 3923.90.90, 4819.50.00, 7010.90.99;餐具可能需审查 3924.10.xx7323/7612/8215/6911/6912 未取得 catalogue、datasheet、图片、标签及材料说明前不得锁定 HS。
VAT 参考 10%;若申报时有减税政策,需按申报日政策复核。 本文税率不得替代申报日实际税率。
法律提示

在未充分审查材料、食品接触功能、检测报告、原标签、catalogue 及实际进口目的前,不得断言“不需要许可/不需要专业检查”。必须按实际 catalogue、datasheet、型号及进口目的审查。

适用范围

适用产品

  • 用于食品包装的瓶、罐、盒、袋、膜、托盘、盖、封口及软/硬包装。
  • 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勺、刀、叉、吸管、托盘、盒及一次性/可重复使用容器。
  • 食品与饮料行业使用的塑料、橡胶、金属、玻璃、陶瓷、瓷器、搪瓷或多层材料。

不自动适用

  • 不接触食品的化妆品、药品、化学品或工业包装。
  • 作为家庭/厨房用品零售的产品,可能属于其他管理组。
  • 尚无法证明食品接触用途的塑料原料、半成品膜卷或印刷包装。

样品、测试品、FDI/EPE 工厂进口、自用货物、加工货物或出口用原料,可能在食品安全资料、标签和进口检查方面有不同处理方式。

强制原则:不得将所有瓶、盒、膜、托盘及餐具合并为一个结论;每个货物线均应按材料和功能单独审查。

商品分类与技术识别

食品接触包装的技术资料必须明确材料、接触食品的表面、接触食品类型、使用温度、一次性/可重复使用、涂层、复合层及可能影响 HS 或政策的附件。

合成树脂/塑料

PE、PP、PET、PS、PVC、PA、EVOH、多层膜、塑料盒、托盘、拉链袋、塑料瓶/罐。直接接触食品时应审查 QCVN 12-1:2011/BYT

纸、纸板及复合膜

纸盒、纸杯、纸托盘、PE/PLA/铝涂层纸袋。需确认主要材料和直接接触层。

金属、玻璃、陶瓷及搪瓷

罐、盖、铝托盘、玻璃瓶/罐、陶瓷/瓷器/搪瓷容器。视材料审查 QCVN 12-3QCVN 12-4

技术标准 需对照文件 描述错误风险 建议申报/单证名称
直接接触材料 Catalogue、datasheet、规格书、测试报告、图片、层结构。 HS 错误、QCVN 错误、缺少迁移测试指标。 “PP 塑料食品接触托盘,一次性,全新”。
功能及使用条件 说明书、标签、温度范围、食品类型。 热食、油脂、酸性食品、儿童食品或微波炉用途政策错误。 “PET 食品盒,用于冷藏食品,不用于微波炉”。
货物形态及进口状态 Invoice、Packing List、照片、合同、样品。 原料、膜卷和成品包装混淆。 “多层食品包装膜卷,PE 接触层”。
随附配件 BOM、装箱明细、型号清单、盖/吸管/勺图片。 配件可能需单独列项或使用不同 HS。 材料/功能不同应拆分申报行。
标签和公布资料 原标签、越文副标签、自我公布、测试报告。 标签或食品安全资料不一致。 仅在技术资料证明时注明 food contact packaging/container。

参考 HS 编码

HS 编码主要取决于材料、商品形态和功能。下列编码仅供初步审查,不替代正式归类结果。

参考 HS 适用条件 误用风险 需对照文件
3923.29.90 其他塑料袋/软包装,用于货物运输或包装。 可能与膜卷、厨房用品或其他主要材料的多层货物混淆。 Catalogue、层结构、图片及食品包装用途。
3923.90.90 其他塑料包装、托盘、盒、盖等。 可能与 3924 项下塑料餐具/厨房用品混淆。 Datasheet、产品图片、功能、材料及成品状态。
4819.50.00 其他纸/纸板包装容器,包括主要材料为纸/纸板的食品接触包装。 可能与纸卷、标签、普通纸箱或非食品接触纸制品混淆。 纸张定量、涂层、标签样本和测试报告。
7010.90.99 其他玻璃瓶、罐及包装容器。 可能与 7013 项下玻璃家用品或非食品包装混淆。 Catalogue、容量、盖型、食品储存用途和图片。
3924.10.xx / 7323 / 7612 / 8215 / 6911 / 6912 按材料归类的餐具、厨房用品或容器。 若实质为餐具却申报为 3923 包装,可能产生较大税差。 零售用途、套装、材料、功能和包装。

参考税率表

本表仅用于前期测算。实际税率需按申报日税则、正式 HS、原产地、C/O 及 VAT 政策复核。

参考 HS 货物情形 普通进口税 MFN 优惠进口税 VAT 有效 C/O 下特殊优惠税 审查说明
3923.29.90 其他塑料软包装/袋。 22.5%,如无单列普通税率,按 MFN 的150%原则。 15% 10% ATIGA 参考 5%;其他 FTA 依原产地和税表。 参考 Vietnam Trade Portal 39232990
3923.90.90 其他塑料托盘/盒/盖/包装。 22.5% 15% 10% ATIGA 参考 5% 参考 Vietnam Trade Portal 39239090
4819.50.00 其他纸/纸板包装容器。 30% 20% 10% ATIGA 参考 0% 参考 Vietnam Trade Portal 48195000
7010.90.99 其他玻璃瓶/罐/容器。 30% 20% 10% ATIGA 参考 0%;部分 FTA 可能为 0% 参考 Vietnam Trade Portal 70109099
按材料确定的餐具编码 勺、刀、叉及作为餐具/厨房用品的食品容器。 需按具体 HS 及第15/2023/QD-TTg号决定原则确定。 需按具体编码查询。 通常 10% 或按申报日 VAT 政策。 按各 FTA 和有效 C/O。 未经审查不得套用 3923 税率。

适用专业管理政策

货物情形 可能适用政策 需检查资料 主管机关/平台 建议时间 风险说明
国内销售食品接触包装 第15/2018/ND-CP号法令下自我公布;视情况进行进口食品安全检查。 自我公布、测试报告、标签、规格。 食品安全机关/国家单一窗口(如适用)。 ETA 前。 缺少检测报告可能延误清关。
合成树脂食品接触材料 审查 QCVN 12-1:2011/BYT 迁移测试报告、树脂资料、样品。 指定食品安全检测机构。 申报及上市前。 一个报告不能覆盖所有材料/使用条件。
橡胶/金属/玻璃/陶瓷/搪瓷 审查 QCVN 12-2、12-3 或 12-4。 迁移报告、成分、使用条件。 食品安全机关/检测机构。 上市前。 铅、镉和迁移指标是常见风险点。
样品/R&D 货物 按目的和数量可能有不同处理方式。 用途说明、样品数量、不销售承诺(如有)。 海关/食品安全机关。 订舱前。 不可自动按商业货物处理。
FDI/EPE/工厂自用 审查内部生产、加工或出口用途。 合同、流程、BOM、进口目的。 主管海关及食品安全机关(如适用)。 ETA 前。 目的错误会影响检查和资料义务。
带标签/使用警示的货物 第43/2017/ND-CP号第111/2021/ND-CP号法令进行标签审查。 原标签、越文副标签、警示。 海关/市场监管。 清关或流通前。 标签错误可能导致补充资料或处罚。

需审查的相关法律文件

文件组 文件名称/编号 发布机关 效力/适用时间 在手续中的作用 需注意内容 审查说明
法律 食品安全法 55/2010/QH12 国会 2011/07/01 生效 食品安全、经营义务、检查和追溯的法律基础。 经营主体的食品安全条件和义务。 适用于食品接触工具/材料。
法令 第15/2018/ND-CP号法令 政府 2018/02/02 生效 自我公布、产品注册、进口食品安全检查及标签。 第4、5条;进口检查章节;第43条。 食品容器和直接接触包装材料需审查。
决议 第15/2026/NQ-CP号决议 政府 2026/04/06 生效 暂停适用第46/2026/ND-CP号法令第66.13/2026/NQ-CP号决议 第1条关于暂停新食品安全/产品公布文件的适用。 在替代文件生效前,仍按第15/2018/ND-CP号法令作为操作审查基础;适用前需复核。
法令 第43/2017/ND-CP号第111/2021/ND-CP号法令 政府 2017/06/012022/02/15 越南流通商品及进口商品标签。 强制标签内容、原产地、越文副标签。 到港前检查标签。
QCVN/通知 第34/2011/TT-BYT号QCVN 12-1、12-2、12-3 卫生部 2011年发布,需复核现行效力 塑料、橡胶、金属食品接触包装/工具技术标准。 范围、技术指标和迁移限量。 按材料选择正确 QCVN。
QCVN/通知 第35/2015/TT-BYT号QCVN 12-4:2015/BYT 卫生部 2016/05/01 生效 玻璃、陶瓷、瓷器和搪瓷食品接触包装/工具。 铅、镉及相关技术限量。 适用于玻璃瓶罐及陶瓷/搪瓷货物。
税则 现行优惠进口税则;第15/2023/QD-TTg号决定 政府/总理/财政部 决定自 2023/07/15 生效 MFN、普通税率、C/O 特惠税及 VAT。 普通税率适用原则。 按申报日复核。

查看/下载原始文件

企业应在官方法律文件门户、政府门户或发布机关网站按文件编号再次核对后再适用。

清关文件资料

商业单证

  • Commercial Invoice。
  • Packing List。
  • Bill of Lading/Air Waybill。
  • Sales Contract/Purchase Order(如有)。
  • 申请优惠税时的 C/O。
  • Catalogue、datasheet、图片、标签及规格书。

专业资料(如适用)

  • 第15号法令下自我公布或相应公布资料。
  • 适用 QCVN 下迁移测试报告。
  • 原标签和越文副标签资料。
  • 材料、接触层、使用条件技术资料。
  • 进口食品安全检查登记(如适用)。
资料组 所需文件 用于步骤 通常准备方 常见错误 ETA 前检查
商业 Invoice、Packing List、B/L/AWB、合同/PO。 报关、完税价格和数量。 进口商、出口商、货代。 名称笼统、缺少材料、数量不一致。 对照品名、数量、贸易条件及预估 HS。
技术 Catalogue、datasheet、规格、图片。 HS、QCVN 和政策审查。 制造商/供应商/进口商。 无接触层或使用温度。 向供应商索取 food-contact 技术信息。
食品安全/QCVN 自我公布、迁移测试报告、COA(如有)。 公布、进口检查及流通。 进口商、QA/Compliance。 样品/材料错误或报告不适用。 对照样品编码、材料、指标和实验室。
原产地 C/O、第三方发票(如有)、转运全程提单。 优惠税。 出口商/进口商。 描述、HS 或原产地标准错误。 签发正本前检查 C/O 草稿。
标签 原标签、越文副标签草稿、警示。 文件审查及清关后流通。 进口商/品牌方。 缺少进口商、原产地、材料或安全说明。 按第43和111号法令审查。

资料一致性规则:品名、数量、型号/编码、材料、原产地、规格及食品接触功能必须在商业单证、catalogue、标签、食品安全资料和报关单之间一致。

可能导致货物被扣留的清关决策点

决策点 需回答问题 证明文件 不清楚的后果 建议处理
HS 依据 是包装还是餐具/厨房用品? Catalogue、照片、材料和功能。 HS 咨询、补资料、税差。 ETA 前按材料和功能拆分 HS。
直接食品接触 文件是否说明 food contact/food grade? Datasheet、测试报告、标签。 缺少食品安全政策或报告。 取得供应商确认。
适用 QCVN 塑料、橡胶、金属、玻璃/陶瓷/搪瓷或多层? 材料规格和测试报告。 测试指标错误或资料被拒。 映射到 QCVN 12-1/12-2/12-3/12-4
自我公布是否准备好 商业销售还是自用/出口? 自我公布、测试报告、用途资料。 专业检查延误或资料欠缺。 到港前准备。
标签合规 强制标签内容是否完整? 原标签及越文标签。 补充资料或流通风险。 ETA 前准备副标签。
C/O 条件 Form、原产地标准、HS 和描述是否正确? C/O、invoice、B/L。 无法享受优惠税。 审查 C/O 草稿。

E2E 实务流程

步骤1:ETA 前审查

  • 确认材料和接触层。
  • 审查 HS 和参考税率。
  • 检查食品安全政策、QCVN、标签和 C/O。

步骤2:锁定单证

  • 锁定 Invoice、Packing List、B/L/AWB。
  • 锁定 catalogue、datasheet、测试报告。
  • 材料/功能不同应拆分行。

步骤3:准备食品安全/QCVN 资料

  • 审查自我公布。
  • 核对迁移测试报告。
  • 准备副标签及进口检查资料。

步骤4:提交报关单

  • 绿线:按条件通关。
  • 黄线:审查资料。
  • 红线:资料及实货查验。

步骤5:通关和派送

  • 放行并送仓。
  • 必要时流通前贴副标签。
  • 归档整票资料。

步骤6:后续控制

  • 按公布用途流通。
  • 供应商/材料变更时更新资料。
  • 定期审查 QCVN、标签和税率变化。

ETA 前风险清单

风险 后果 ETA 前控制 需检查文件
品名笼统 HS 错误或遗漏食品安全政策。 注明材料、功能和使用条件。 Invoice、PL、catalogue、图片。
接触层不清楚 QCVN/测试报告错误。 取得层结构。 Datasheet、规格。
缺少或错误测试报告 清关延误或流通风险。 订舱前映射材料与 QCVN。 测试报告、COA、标签。
包装与餐具混淆 HS 和税率差异。 审查实际用途和零售形态。 Catalogue、标签、产品图片。
C/O 不一致 无法享受优惠税。 审查 C/O 草稿。 C/O、invoice、B/L。
标签不完整 补资料或后续风险。 准备越文副标签。 原标签、副标签。

常见问题

问题 回答
食品接触包装进口需要许可证吗? 不可按笼统名称判断。根据材料和进口目的,可能需自我公布、QCVN 测试及进口食品安全检查。
需要质量检查或合规证明吗? 需审查第15/2018/ND-CP号法令及适用 QCVN 12;测试报告可能用于公布或进口检查。
需要越文标签吗? 如在越南流通,应按第43/2017/ND-CP和第111/2021/ND-CP号法令审查标签。
C/O 可以降低税率吗? 可以,但需 C/O 形式、原产地标准、货物描述和 HS 一致且有效。
样品是否和商业货物一样处理? 不一定。样品/R&D/非商业货物需按用途审查。
Invoice 和 catalogue 描述不一致怎么办? 应在申报前修改单证;不一致会引发海关询问。
塑料包装和塑料食品盒是否同一 HS? 不一定。包装可能为 3923,餐具/厨房用品可能需审查 3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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