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024/TT-BTTTT号通知:ICT第二类产品清单及现行科学技术部管理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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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024/TT-BTTTT号通知:可能造成不安全的信息通信产品清单及进出口企业操作要点

业务参考资料,适用于进口商、生产商、经销商、合规、采购、运营及物流团队在审查信息技术与电信产品的合格认证、合格声明、质量检查和海关资料时使用。

快速摘要

本通知规范什么内容?

02/2024/TT-BTTTT号通知是2024年由信息通信部发布的ICT/电信第二类产品清单。自2025年12月31日以后处理现行资料时,企业应核对科学技术部体系下的文件,特别是29/2025/TT-BKHCN号通知

关键效力时间

本通知自2024年5月15日起生效;国家法律数据库显示其已自2025年12月31日全部失效。替代文件为科学技术部发布的29/2025/TT-BKHCN号通知

受影响企业

进口商、制造商、经销商、品牌方、EPE/FDI企业、项目承包商、进口Wi-Fi/Bluetooth/4G/5G/RFID/SRD设备的企业,以及处理专业资料的物流服务商。

应立即核查事项

型号、目录、datasheet、HS编码、适用QCVN、合格证书、合格声明接收通知、进口质量检查资料和ETA。

效力提示:本文用于02/2024/TT-BTTTT号通知有效期间相关历史资料的业务审查。对于自2025年12月31日起处理的货物,应优先核对29/2025/TT-BKHCN号通知以及相关新QCVN要求。

文件信息

信息项 内容 适用说明
原始文件名称 关于规定由信息通信部负责管理的可能造成不安全的产品、货物清单的通知 保留2024年发布时的原始名称。
编号 02/2024/TT-BTTTT 审查历史资料时应准确引用编号。
发布机关 信息通信部 按政府法规门户的原始法律信息;签署人:部长 Nguyễn Mạnh Hùng。
现行管理/核对机关 科学技术部 适用29/2025/TT-BKHCN号通知时,应核对科学技术部网站和国家法律数据库。
发布日期 2024年3月29日 根据政府法规门户及国家法律数据库。
生效日期 2024年5月15日 产品清单及过渡条款开始适用的日期。
效力状态 自2025年12月31日起全部失效 由29/2025/TT-BKHCN号通知替代;处理资料时需核对当时有效法规。
调整范围 第二类产品清单、管理原则、若干免除合格认证/声明的情形,以及若干QCVN部分或全部暂停/暂未强制适用的情形。 不能仅凭商业名称判断;应核对HS编码、描述、功能、集成模块和QCVN。
适用对象 在越南生产、经营、进口或参与管理第二类产品质量的组织和个人。 直接影响进口商、分销商、工厂和专业资料处理方。
翻译说明:本中文版本仅供业务参考,并非正式法律译本。

需要关注的主要内容

1. 适用需同时匹配HS编码和产品描述

本通知仅适用于清单中列明HS编码产品描述的产品、货物。仅凭“路由器”“Wi-Fi模块”“IoT设备”“服务器”等商业名称不足以判断。

2. 附录I和附录II义务不同

附录I为必须进行合格认证和合格声明的产品;附录II为必须进行合格声明的产品。错误判断附录可能影响资料流程、通关时间和市场流通计划。

3. 集成多功能产品可能触发多个QCVN

第二类产品如集成其他第二类产品,应按相应QCVN完整履行认证/声明。含LTE、Wi-Fi、Bluetooth、NFC、RFID或SRD模块的设备需按技术功能拆分核查。

4. 免除情形范围较窄

每种最多03件、进口供本组织/个人自用或涉及破坏性试验的部分情况,可在严格条件下审查免除。商业进口不应默认适用免除。

5. 2025年6月30日和7月1日是重要节点

本通知规定部分QCVN要求可暂停或暂未强制适用至2025年6月30日;自2025年7月1日起,部分产品可能需要补充或重新办理合格资料。

6. HS争议需专业主管机关与海关协同

若进口货物是否属于通知范围在HS编码方面存在疑问,专业主管机关可与海关协调处理。企业应准备目录、datasheet和清晰技术说明。

受影响对象 / 产品组

分析组 需核查范围 需对照资料
企业组 进口商/出口商、制造商、经销商、品牌方、EPE/FDI企业、项目承包商、ICT/电信设备进口企业、物流服务商和报关代理。 合同、PO、发票、装箱单、B/L或AWB、主体资料、进口目的、市场流通或内部使用计划。
产品组 无线电发射/收发设备、移动终端、基站、Wi-Fi/Bluetooth/SRD/RFID/NFC设备、含传输模块的ICT产品及电信领域第二类产品。 目录、datasheet、用户手册、规格书、原标签照片、型号清单、序列号清单、芯片/模块信息、频段和发射功率。
受影响环节 进口前审查、质量检查登记、样品测试、合格认证、合格声明、海关申报、市场流通和后续检查。 质量检查登记、测试报告、合格证书、合格声明、接收通知、标签及适用的CR标志。
触发条件 HS编码、附录描述、技术功能、适用QCVN、无线模块、进口目的、每种数量和法规效力期间。 拟定HS、QCVN矩阵、技术描述、型号–模块–QCVN资料映射表。

对进出口 / 物流操作的影响

海关申报

HS编码、货物描述、型号、无线功能、适用QCVN和质量检查资料应在申报前保持一致。

专业资料

需核查合格证书、合格声明、接收通知、测试报告、原标签、用户手册和技术资料,尤其是多模块设备。

ETA前时间线

第二类ICT货物应从下单或提货阶段开始审查。若到港后才确认QCVN义务,容易产生仓储、滞箱/滞港或项目延期风险。

合规与后续检查

合格、质量检查、标签和型号/序列号数据应按每票货留存,以便后续海关检查和市场监管。

企业核查清单

资料组 需要准备的资料 常见问题 ETA前核查方式
产品识别 目录、datasheet、用户手册、标签照片、型号/序列号清单、模块信息、频段、发射功率和厂商标准。 使用过于笼统的名称,遗漏Wi-Fi/Bluetooth/RFID/NFC/SRD/4G/5G模块。 在最终单证前建立型号–功能–模块–QCVN–HS映射表。
商业单证 发票、装箱单、销售合同/PO、B/L或AWB、申请优惠税率时的C/O。 发票描述无法体现技术功能;型号与目录或标签不一致。 交叉核对品名、型号、数量、原产地、制造商、拟定HS和技术描述。
合格资料 测试报告、合格证书、合格声明、接收通知及适用的CR标志/标签。 缺少QCVN、报告过期或未核实证书效力及过渡日期。 核查产品及每个集成模块适用的所有QCVN。
进口质量检查 质量检查登记、专业系统资料、进口商信息、货运单证和相关合格资料。 到港后才提交,或技术证据不足以供主管机关判断。 ETA前锁定资料,并指定专业、海关、港口/仓库各环节负责人。
法规效力 02/2024/TT-BTTTT号通知、29/2025/TT-BKHCN号通知、新QCVN及相关指导。 2025年12月31日后仍使用已失效规则,或遗漏替代QCVN。 核对进口日期、提交日期、ETA和处理时点的法律效力。

专业术语说明

第二类货物

可能造成不安全的产品、货物,通常受QCVN、合格评定或质量检查管理。

合格认证

由指定或认可认证机构确认产品符合适用QCVN的活动。

合格声明

组织/个人声明产品符合QCVN,并按专业程序提交资料。

QCVN

越南国家技术规范,对适用范围内的产品具有强制性技术要求。

SRD/RFID/NFC

短距离无线设备、无线射频识别和近场通信设备;需核查频段和功率。

ETA

预计到达时间,是进口资料和物流计划的重要控制节点。

需要核查的相关法律文件

文件类别 名称 / 编号 发布机关 在手续中的作用 核查说明
原通知 02/2024/TT-BTTTT号通知 信息与通信部 规定由信息与通信部负责管理的可能造成不安全的产品、货物清单;自2024年5月15日起生效。 国家法律数据库记录该文件自2025年12月31日起全部失效;主要用于历史资料和过渡期资料核查。
替代通知 29/2025/TT-BKHCN号通知 科学技术部 规定由科学技术部负责管理的信息技术和电信领域可能造成不安全的产品、货物清单。 2025年12月31日起生效;国家法律数据库显示02/2024/TT-BTTTT号通知为被失效文件。
被02/2024通知替代的文件 04/2023/TT-BTTTT号通知和10/2023/TT-BTTTT号通知 信息与通信部 此前关于第2类产品清单及部分QCVN暂停/暂不强制适用的文件。 自02/2024/TT-BTTTT号通知生效日起失效。
直接法律依据 产品和货物质量法 05/2007/QH12;标准和技术规范法 68/2006/QH11 国会 产品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和符合性评价的法律依据。 处理质量检查资料时,应同时核查132/2008/NĐ-CP及其修订文件。
ICT/无线电领域法律依据 信息技术法 67/2006/QH11;无线电频率法 42/2009/QH12;修订法 09/2022/QH15 国会 用于核查信息技术设备、无线电设备、收发模块、频段、发射功率和频率使用条件。 对含Wi‑Fi、Bluetooth、RFID、NFC、SRD、4G/5G或无线接入设备的货物尤为重要。
政府法令 132/2008/NĐ-CP74/2018/NĐ-CP154/2018/NĐ-CP13/2022/NĐ-CP48/2022/NĐ-CP 政府 产品质量管理、专业检查、经营条件以及文件发布时信息通信部管理职能的依据。 处理现行资料时,还需核查新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分工文件。
合格评定程序通知 30/2011/TT-BTTTT15/2018/TT-BTTTT10/2020/TT-BTTTT号通知 信息与通信部 ICT产品合格认证、合格声明和质量检查程序。 2025–2026年之后办理资料时,应核查是否已有修订或替代文件。
频率/HS参考文件 08/2021/TT-BTTTT号通知;31/2022/TT-BTC号通知 信息通信部 / 财政部 涉及免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设备及越南进出口商品目录,用于HS核查。 最终HS取决于描述、结构、功能、集成模块和实际资料。
需跟踪的新QCVN 41/2025/TT-BKHCN号通知和QCVN 136:2025/BKHCN 科学技术部 涉及6 GHz频段无线接入设备。 2027年1月1日起生效;如货物涉及Wi‑Fi 6E/Wi‑Fi 7或6 GHz频段,需单独核查。

查看 / 下载原文

优先来源包括政府法规门户、国家法律数据库及替代通知发布机关的网站。

法律文件全文

由于本通知包含按设备组列明的产品名称、HS编码、QCVN及适用说明,本文嵌入官方PDF预览,便于直接查看全文和附录。

02/2024/TT-BTTTT号通知全文预览

优先官方来源:政府法规门户和国家法律数据库。如WordPress主题或浏览器阻止iframe预览,请使用上方PDF下载按钮核对原文。

常见问题

1. 02/2024/TT-BTTTT号通知仍然有效吗?

否。国家法律数据库显示该通知自2025年12月31日起全部失效。但其仍可用于审查有效期间发生的历史资料。

2. 哪个文件替代了该通知?

29/2025/TT-BKHCN号通知2025年12月31日起生效,应作为现行资料的优先核查文件。

3. 应按产品名称还是HS编码核查?

应同时核查HS编码、附录描述、技术功能、集成模块及适用QCVN。

4. 附录I和附录II有什么区别?

附录I产品需合格认证和合格声明;附录II产品需合格声明。

5. 小批量进口能否免除?

存在部分免除情形,但条件严格且范围较窄,商业进口不能在未核查条件的情况下自动适用。

6. 是否应在ETA前准备合格资料?

是。第二类ICT货物应在ETA前核查QCVN、测试报告、证书、声明和质量检查资料,以控制物流成本和延误风险。

TGIMEX 运营支持方案

TGIMEX可协助企业进行进口资料E2E控制,从产品政策核查、资料准备、海关协调到通关后资料留存。本部分属于运营支持,不替代针对具体案件的正式法律意见。

1. 按实际货物核查适用范围

核查品名、型号、拟定HS、目录、datasheet、Wi-Fi/Bluetooth/4G/5G/RFID/SRD模块、频段、发射功率、电池/适配器和进口目的,判断是否存在第二类货物风险。

2. 核对法规效力和QCVN

核对02/2024/TT-BTTTT、29/2025/TT-BKHCN、替代或新增QCVN及过渡日期,避免使用过期法律依据。

3. ETA前资料控制

交叉核对发票、装箱单、B/L/AWB、合同/PO、目录、原标签、C/O、质量检查登记、测试报告、合格证书和合格声明。

4. 建立专业处理时间线

确定资料准备、提交、测试/认证、质量检查登记、海关申报、必要时实物检查及通关后交付的时间节点。

5. 协调海关与物流运营

在同一数据基础上协调报关、实验室/认证机构、港口/仓库、国际运输、拖车和国内交付。

6. 通关后资料留存

按每票货建立商业单证、运输单证、合格资料、质量检查、标签、型号/序列号和交付记录,以支持财务、合规和后续检查。

运营建议:企业应在确认订单和ETA前核查ICT第二类货物政策。对于无线设备、传输模块、电池、适配器、多型号或项目货物,不应等到货物到港后才确认合格/质量检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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