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线产品进口手续指南

化妆品 – 眼部彩妆

眼线产品进口手续指南

风险:眼线产品(眼线笔、眼线液、眼线胶、眼线膏、眼线粉等)属于用于眼部的彩妆化妆品。如果单证仅写“cosmetic pen”或“make-up pencil”,容易导致 HS 编码、化妆品备案/公布资料、标签及成分资料不一致。

后果:如化妆品公布受理号、授权书、CFS/免 CFS 依据、标签宣称、C/O 或货物描述不一致,可能被要求补充资料、转查验通道、延迟清关,并产生 DEM/DET(滞箱/堆存)费用。

处理思路:本文提供 E2E(End-to-End,全流程)核查清单,帮助企业在 ETA(预计到港时间)前核对 HS Code(商品编码)、税率、C/O、化妆品公布、标签、清关文件及风险点。

快速摘要

项目重点核查内容操作提示
适用产品眼线产品:眼线液、眼线胶、眼线笔、蜡/膏状眼线、笔刷式眼线、眼线粉/饼。不得自动适用于睫毛膏、眉笔、眼影、假睫毛胶或睫毛增长类产品。
参考 HS3304.20.00 – 眼部化妆制品。需结合标签、用途、成分、零售包装及实物图片核查。
参考税率MFN 参考约 22%;普通税率参考 33%;VAT 需核查 8%/10%不得在未核对申报日税则前固定税率。
专项政策成品化妆品进口通常需有有效的化妆品公布/备案受理资料。核查 06/2011/TT-BYT34/2025/TT-BYT
易卡点公布资料/CFS/授权书不一致;宣称越界;色素/防腐剂风险;标签缺项;C/O 描述不符。统一商品名、色号/SKU、批号、原产地及越南责任主体。
法律提示:本文仅为业务操作参考。HS、税率、VAT、C/O、化妆品公布、CFS/授权及标签均需按实际资料和申报日有效法规核查。
眼线产品进口手续指南示意图
产品组及清关前资料审核场景示意图。

适用范围

本文仅适用于进口至越南销售/流通的 眼线产品,包括眼线液、眼线胶、眼线笔、蜡/膏状眼线、笔刷式眼线、瓶装带刷眼线、眼线粉/饼以及不同色号变体。

  • 不自动适用于睫毛膏、眼影、眉笔、假睫毛胶、假睫毛、空管/空笔、化妆刷或多件套彩妆组合。
  • 样品、试用装、赠品、促销品如进入市场,也应核查公布、标签及越南责任主体义务。
  • 如出现治疗眼部疾病、促进睫毛生长、抗菌/杀菌等宣称,不应按普通化妆品直接处理。
  • 需按 catalogue、datasheet、SKU/色号清单、原标签、INCI/配方及实际进口目的核查。

商品分类与识别

主要功能 用于眼睑/眼周轮廓的化妆、着色和美化。
产品形态 眼线液、眼线胶、眼线笔、蜡/膏状、眼线粉/饼、笔刷式或瓶装带刷。
技术核查点 色素、溶剂、成膜剂、防腐剂、包装、色号、净含量及刷头/ applicator。
使用目的 眼部彩妆;非眼病治疗、抗感染或促进睫毛生长用途。
核查标准需对照资料描述错误风险单证/报关名称建议
产品本质Catalogue、标签、实物图片、INCI/配方、SDS(如有)。笼统写“cosmetic pen”可能导致 HS 或政策适用错误。“Eyeliner cosmetic preparation, brand…, shade…, net content…, for eye make-up”。
产品形态Datasheet、包装、笔尖/刷头/胶体图片。可能与眉笔、睫毛膏、眼影或空工具混淆。注明 liquid/gel/pencil/crayon/cake eyeliner。
产品宣称Artwork、标签、官网、宣传资料。治疗或增长类宣称可能超出化妆品范围。仅描述眼部彩妆功能。
色号/SKU色号清单、InvoicePacking List、SKU 清单。色号缺失会导致公布资料和清关资料难以对应。多色号时附色号/SKU 附件。
标签及原产地原标签、越文副标签、C/O、Invoice、Packing List。原产地、批号、有效期、责任主体不一致。货名、原产地、批号、有效期须与单证一致。

HS 编码 – 税率 – C/O

对于用于眼部化妆的成品眼线产品,重点参考 HS 通常为 3304.20.00 – 眼部化妆制品。分类依据包括主要用途、化妆品成分、使用部位、零售包装及标签/catalogue 描述。套装、空工具或带医疗宣称的产品需另行核查。

参考 HS适用条件误用风险需对照资料
3304.20.00成品眼线产品:液体、胶状、笔状/蜡状、笔刷式、粉饼式或瓶装带刷。HS 错误会影响税率、公布资料和 C/O 描述。标签、INCI/配方、catalogue、图片、化妆品公布、invoice/packing list。
3304.99.xx仅在不是眼部彩妆而是其他皮肤/眼周护理化妆品时考虑。将眼部彩妆误归其他类别可能被要求说明。宣称、使用说明、产品形态、使用部位。
9603/9616 或其他税目仅适用于空刷具、空 applicator、包装或不含化妆品制剂的配件。将工具和化妆品合并归类可能错误。详细 packing list、结构、套装组成及各项价值。
税务/C/O 项目HS 3304.20.00 参考水平适用条件操作风险
MFN 优惠进口税22%符合 MFN 条件且未申请 FTA 时。如有 FTA C/O,应核查是否可享更低税率。
普通进口税参考 33%不符合 MFN/FTA 条件时可能适用。按 15/2023/QĐ-TTg 及申报日税则核查。
VAT需核查 8%/10%减税仅在政策有效且商品不属于排除清单时适用。不得未查附录和系统即默认 8%。
FTA 特别优惠税如 C/O/原产地证明有效,可按 FTA 享优惠。Form D/E/AK/VK/AJ/VJ/AANZ/AI、RCEP、EVFTA、UKVFTA、CPTPP 等。Form、原产地标准、描述、HS、第三方发票或直运证明错误可能被拒。
原产地线路需核查 C/O/原产地证明对照资料错误风险
ASEAN/ATIGAForm D 或适用原产地证明。C/O、invoice、packing list、B/L/AWB、原产地标准。直运或标准不符合会失去优惠。
中国/ACFTA 或 RCEPForm E 或 RCEP 证明。描述、HS 3304.20.00、出口商、第三方发票。Form E 的描述及第三方发票常被重点核查。
韩国/AKFTA/VKFTA/RCEPForm AK、VK 或 RCEP 证明。原产地标准、出口国、运输路线。选错 FTA 可能无法享受最优税率。
日本/AJCEP/VJEPA/CPTPP/RCEPForm AJ、VJ、CPTPP 或 RCEP 证明。C/O、运输单证、invoice、packing list、catalogue。原产地标准或后发证错误可能被拒。
欧盟/EVFTA、英国/UKVFTAEUR.1 或适用的原产地声明。原产地证明、invoice、出口商编号(如有)、直运。声明无效或描述不一致会被拒。

适用专项管理政策

货物情形可能适用政策需检查资料主管机关/系统建议时间风险说明
成品眼线商业进口化妆品公布/备案及化妆品管理。受理号、授权书、CFS/免 CFS、标签、成分、PIF。药品/化妆品主管机关或公共服务系统。发货/ETA 前。缺少公布资料可能影响清关/流通。
多色号/SKU每个商品名/色号/SKU 需与公布和标签一致。色号清单、SKU、artwork、invoice、packing list。进口商/合规部门。PO 和 invoice 确认前。名称或色号不一致可能导致资料被要求说明。
边界宣称可能需要重新核查产品属性和宣称。标签、官网、宣传资料、成分。卫生/市场监管机关。标签确认前。医疗或增长宣称风险高。
样品/试用装/促销品视是否进入市场而确定公布和标签义务。进口目的、数量、tester 标签、内部文件。海关/卫生主管机关。订舱/申报前。不得默认样品全部豁免。
含易燃溶剂可能涉及危险品运输要求。SDS/MSDS、闪点、UN 编号(如有)。承运人/货代/DG 专员。订舱前。缺 SDS 可能影响订舱。

需核查的相关法律文件

文件组文件名称/编号发布机关生效/适用时间在手续中的作用重点条款/附件核查备注
化妆品通告06/2011/TT-BYT卫生部2011 年起生效,已被修订补充化妆品公布、PIF、安全、标签、进口管理基础。公布、授权书、CFS、标签、PIF。需查合并文本/修订文本。
修订通告34/2025/TT-BYT卫生部2025-08-18 起生效更新公布资料、CFS 及递交机制。电子/纸质提交、CFS/免 CFS。按提交时间适用。
标签法规43/2017/NĐ-CP111/2021/NĐ-CP政府111/2021 自 2022-02-15 生效进口货物标签、原产地和越文副标签。强制标签内容。需结合化妆品标签规定。
MFN 税则26/2023/NĐ-CP政府2023-07-15 起生效MFN 进口税表。第 33.04 章;HS 3304.20.00。按申报日核查。
普通税率15/2023/QĐ-TTg总理2023-07-15 起生效普通进口税依据。普通税率适用原则。仅在 MFN/FTA 不适用时考虑。
VAT174/2025/NĐ-CP政府2025-07-01 起生效VAT 减税政策。排除清单附件。需核查政策有效期和系统。
处罚/后检117/2020/NĐ-CP 及修订政府2020-11-15 起生效卫生领域行政处罚,包括化妆品。公布、流通、标签、质量违法行为。适用前查修订版本。

查看 / 下载原始法规

企业在适用前应在官方法规数据库或发布机关网站再次核对。

清关文件资料

商业单证

  • Commercial Invoice。
  • Packing List,列明 SKU/色号/数量。
  • B/L 或 AWB。
  • 合同或 PO(如有)。
  • 申请优惠税时需 C/O。
  • Catalogue、原标签、产品图片、色号/SKU 清单。

化妆品专项资料

  • 有效化妆品公布受理号。
  • 生产商/所有者授权书。
  • 有效 CFS 或免 CFS 证明;如 CFS 未载明有效期,需核查签发日在 24 个月内。
  • 生产商/所有者授权书需与越南责任主体、商标、产品形态一致;是否需领事认证/证明应按实际资料核查。
  • INCI 成分、原标签、越文副标签草稿。
  • PIF(产品信息档案)用于后续检查。
资料组所需文件用途通常准备方常见错误ETA 前检查
商业资料Invoice、Packing List、合同/PO、B/L/AWB。申报、计价、数量、运输。进口商、发货人、货代。货名笼统或缺色号/SKU。与公布和 packing list 对照。
HS 分类Catalogue、标签、成分、图片。HS、税率和政策判断。进口商/合规/报关行。与睫毛膏、眼影或空工具混淆。核查用途和零售形态。
化妆品公布公布资料、授权书、CFS/免 CFS、责任主体信息;注意按提交方式准备 01 份电子版02 份纸质文件进口/流通条件。法规/法务/QA。商品名不一致;CFS 过期或免 CFS 依据不足。核对商品名、变体、生产商/所有者;ETA 前检查 CFS/授权书。
C/OC/O/原产地证明、invoice、B/L/AWB。享 FTA 优惠税。发货人/进口商。Form 或原产地标准错误。核查 form、HS、描述、数量、签发日、直运。
标签原标签、越文副标签、artwork。清关/流通/后检。进口商/品牌方。缺成分、批号、生产/有效期或警示语。按标签及化妆品规定制作清单。

可能导致扣货的关键判断点

判断点需回答问题证明资料不清楚的后果建议处理
HS 编码是否确为眼部化妆制品?Catalogue、标签、成分、公布资料。HS 质疑、调税、延迟清关。ETA 前确定 HS 并留存依据。
化妆品公布公布资料是否与产品/品牌/色号一致?公布资料、授权书、CFS。被要求补专项资料。发货前统一 invoice 与标签。
产品宣称是否有治疗/增长/抗菌宣称?Artwork、claim list、官网。可能被重新分类。标签/宣传资料审批前核查。
C/O是否满足 FTA 条件?C/O、invoice、B/L/AWB、原产地标准。优惠税被拒。申报前审 C/O 草稿。
越文标签副标签是否完整?原标签、越文标签、公布资料。流通/后检风险。到货前准备副标签。
样品/试用装是否进入市场?进口目的、数量、内部文件。申报类型或义务错误。明确用途并按情形适用手续。

眼线产品进口 E2E 流程

步骤 1:ETA 前核查

确认 HS 3304.20.00(如适用)、MFN/FTA/VAT、化妆品公布、标签和 C/O。

步骤 2:锁定单证

锁定 invoice、packing list、B/L/AWB、色号/SKU 清单、原标签、INCI/配方及公布资料。

步骤 3:完善专项资料

检查公布受理号、授权书、CFS/免 CFS、PIF 和越文副标签;缺项应在 ETA 前处理。

步骤 4:海关申报

绿线按系统条件放行;黄线审单;红线审单及查验实货。重点为 HS、价格、C/O、货名、公布资料和标签。

步骤 5:放行及后续管理

提货、入库、控制副标签、留存批次资料、PIF 及原产地文件以备后检。

ETA 前风险清单

风险后果ETA 前控制需检查资料
公布资料与商品/色号不一致需补资料或说明。公布资料与 invoice、packing list、标签、SKU 对照。公布资料、标签、invoice、packing list。
宣称超出化妆品范围重新分类/监管风险。进口和销售前审批 claim。Artwork、官网、宣传册、标签宣称。
C/O 错误失去优惠税。到货前审 C/O 草稿。C/O、invoice、B/L/AWB、原产地标准。
货名笼统HS 和政策判断错误。写明 eyeliner、形态、品牌、色号、净含量。Catalogue、标签、invoice。
标签不完整流通检查风险。按公布资料和标签法规准备越文标签。原标签、越文标签、公布资料。
含溶剂但无 SDS订舱或运输延迟。取得 SDS/MSDS 并核运输分类。SDS/MSDS、闪点、包装指令(如有)。

FAQ – 企业常见问题

1. 进口眼线产品需要化妆品公布吗?

如果用于在越南商业流通,通常需要有效化妆品公布受理资料。

2. HS 3304.20.00 是否永远正确?

不能绝对确认。该编码是眼部化妆制品的重点参考,仍需按实际资料核查。

3. 是否需要质量检查/合规认证?

普通成品化妆品通常按公布和后市场管理,但特殊宣称或成分需另行核查。

4. C/O 能否降低税率?

可以,前提是原产地证明有效,并与 FTA 规则、HS 和货物描述一致。

5. 试用装或赠品是否豁免?

不自动豁免。如进入市场或提供给消费者,应核查公布和标签义务。

6. Invoice 名称与公布资料不同怎么办?

申报前应调整或统一单证;商品名、色号、SKU 或生产商不一致会延迟清关。

7. 眼线笔是否属于文具?

若含眼部化妆制剂,则属于化妆品;笔状形态不改变其化妆品本质。

TGIMEX 实施方案

本文已列出眼线产品的 HS、税率、化妆品公布及专项政策。实际进口时仍需按 catalogue、标签、成分、色号/SKU、单证、原产地和进口目的核查。

ETA 前核查

HS、税率、C/O、公布、标签、catalogue、INCI、色号/SKU。

合规资料控制

Invoice、Packing List、B/L/AWB、C/O、授权书、CFS、公布资料、标签和 PIF 对照。

国际物流

代理协调、承运人订舱、pre-alert、ETA 与运输单证。

报关及后续管理

申报准备、通道处理、留档及后续标签审查。

涉及化妆品公布、C/O 或标签要求的货物,不应等到到港后才开始核查。单证之间的小差异都可能导致补资料、延迟清关或增加堆存费用。

TGIMEX 可按 E2E 方式协助企业:ETA 前政策核查、资料控制、国际运输协调、报关、清关处理、国内交付及清关后留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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