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样品、试用装、展会及研究用途产品进口手续指南

化妆品 – 个人护理 | 样品 / 试用装 / 展会 / 研究

化妆品样品、试用装、展会及研究用途产品进口手续指南

化妆品样品常被误认为风险较低的小批量货物。实际上,如果样品被销售、赠送、供消费者试用或进入商业流通,进口企业仍需审查产品备案/通报、标签、HS编码、税费、原产地文件及进口用途证明。本指南用于梳理化妆品样品、试用装、展会货物及研究样品的端到端合规流程。

术语解释及手续重要性

化妆品样品

为市场评估、检测、研发、B2B展示或内部对照而进口的小批量化妆品。

试用装/Tester

在零售点、展厅、展会或销售渠道供试用的产品。若消费者直接使用,应审查流通合规。

研究/实验室样品

用于研发、检测、配方评估或稳定性测试的样品,不销售且不进入市场流通。

化妆品产品通报/备案接收号是产品进入越南市场前的重要管理信息。对于样品和试用装,关键问题不仅是是否销售,而是产品是否到达消费者、被赠送、被试用,或仍处于受控的内部使用范围。

产品分类与识别

本指南适用于护肤、彩妆、护发、身体护理、香水、香氛喷雾、化妆品类口腔护理、样品套装、小规格、袋装、试管装及试用瓶等。该指南不自动适用于药品、口服美容产品、医疗器械、消毒产品或宣称超出化妆品边界的产品。

范围提示:销售/赠送样品、展会试用装和内部研究样品适用不同合规逻辑。需按版面、原标签、INCI、宣称、数量、使用计划和实际进口目的逐项审查。

产品分类详细表

产品组/情形 需检查的技术迹象 示例型号/功能 证明文件 可能适用政策 需核对文件 适用说明
零售试用装 Tester标识、小规格、消费者直接使用 口红试用装、香水试用装、精华试用装 版面、标签、INCI、产品照片、使用计划 若发生市场使用,需审查化妆品通报/备案 通报资料、越文标签、发票、装箱单 消费者使用时不能视为内部用途。
免费样品/促销赠品 袋装、小样、试管装、赠品 精华小样、迷你面霜、旅行装身体乳 分发计划、活动方案、标签 若发给消费者,通常按流通产品审查 通报、标签、进口资料 不销售不等于不流通。
研发/实验室样品 小数量、内部使用、不销售不赠送 实验室样品、稳定性样品、配方样品 用途说明、测试方案、内部接收人 可按受控内部样品逻辑处理 技术文件、MSDS、非流通声明 需控制数量、储存和处置/复出口。
展会展示货物 展示使用、展位演示、有复出口/回收计划 展示套装、展位试用瓶 邀请函、展位合同、暂进口清单 暂进口/复出口;销售或赠送将触发化妆品合规 海关文件、货物清单、展后处理计划 展示货和赠送货需分开。
含酒精/气雾剂/电池样品 酒精含量、气雾剂、压力容器、电池设备 身体喷雾、香水样品、美容仪样品 MSDS、SDS、危险品声明、电池文件 运输危险品及设备政策审查 MSDS、包装指引、目录、配件HS 运输风险通常早于海关环节。

HS编码 – 税费 – 原产地文件

化妆品样品/试用装的HS编码不按“sample”“tester”或“no commercial value”等字样确定,而应按产品实际属性判断:主要用途、成分、剂型/形态、使用部位、包装、配套件、是否进入流通及进口目的。即使是不付款样品,也应在发票和说明文件中准备合理的海关估价依据。

控制点:精华小样、口红试用装、香水试管、洗发水袋装、牙膏小样、洁肤皂及含酒精/气雾剂产品,可能对应不同HS、税率、运输限制和文件要求,不宜统一写成“cosmetic samples”。

HS编码 – 税费 – 原产地建议表

参考HS编码 适用产品组 归类依据 适用条件 普通进口税 MFN优惠税 VAT 需审查C/O/FTA 需核对文件
3304.99.xx 护肤小样:精华、面霜、乳液、面膜、身体乳、袋装护肤品 护肤制品;非药品;非疾病治疗产品 宣称限于化妆品范围;有INCI、版面、原标签和样品用途说明 按最终HS核对现行税表 常见化妆品工作参考约20%,报关时需复核 10% 视原产地核对ACFTA、RCEP、AKFTA/VKFTA、AJCEP/VJEPA、EVFTA、CPTPP INCI、版面、原标签/越文标签、发票、装箱单、C/O草稿、样品使用计划
3304.10 口红试用装、唇釉、有色润唇膏及零售唇部样品 唇部化妆品 如消费者直接试用或领取,应审查备案和标签义务 按最终HS核对 常见工作参考约20% 10% 按实际原产国核对FTA 色号清单、SKU、版面、INCI、每个色号数量、试用装分配计划
3304.20 睫毛膏、眼线、眼影试用装或眼部彩妆样品 眼部化妆品 若消费者试用,应审查安全使用说明、有效期和警示信息 核对现行税表 常见工作参考约20% 10% 按进口路线核对FTA INCI、色号、标签、版面、使用说明、如流通则需备案资料
3304.30 指甲油及护甲产品样品/试用装 手/足部美甲制品 如含易燃溶剂,应审查运输条件 核对现行税表 常见工作参考约20% 10% 如适用核对RCEP/ACFTA/CPTPP 含溶剂时的MSDS/SDS、标签、成分、包装要求、C/O
3305.10 / 3305.90 洗发水袋装、护发素小样、发膜、发用精华及护发样品 头发用制品 不得有治疗头皮疾病、病理性脱发或药品式生发宣称 核对现行税表 常见工作参考约20% 10% 如适用核对RCEP/ACFTA/AKFTA/VKFTA INCI、宣称、标签、容量、样品数量、如流通则需备案
3303.00.xx 香水试管、香氛试用装、身体喷雾小样、迷你香水 香水及香氛制品 需审查酒精比例、气雾剂/压力容器状态及承运人危险品规则 核对现行税表 按最终HS复核;不得因免费样品而推定税率 10% 按路线和原产地核对FTA MSDS/SDS、酒精%、包装、DG声明、发票、C/O、展示/分发计划
3306.xx 牙膏、漱口水、口气喷雾等化妆品范围内口腔护理样品 口腔卫生制品 宣称不得转为牙科疾病治疗;需审查活性成分和警示语 核对现行税表 常见工作参考约20% 10% 按原产地核对FTA 配方/INCI、标签、宣称、如备案则需CFS/授权、C/O
3307.20 / 3307.30 / 3307.90 除臭剂、浴用制品、剃须膏和个人护理样品 盥洗、剃须或浴用制品 不得为医疗消毒、杀菌或超出化妆品范围的抗菌产品 核对现行税表 按最终HS复核 10% 符合原产地规则时适用FTA INCI、宣称、标签、如含气雾剂/酒精需MSDS、如流通需备案资料
3401.xx 香皂、洁肤皂或固体清洁样品 皂类/清洁条特性 需与洁面啫喱、乳霜等其他化妆品形态区分 按最终HS核对 核对现行税表 10% 按原产地核对FTA 成分、用途、产品形态、标签及实物照片
税费和估价说明:表内MFN数字仅为常见化妆品组别的工作参考,不能替代按最终HS查询正式税表。若发票写明no commercial value,进口方仍应准备合理申报价值、贸易条件、估价说明和不付款原因。

需审查的优惠原产地路线

原产地路线 FTA C/O或原产地证明 优惠税依据 适用条件 需核对文件 适用说明
东盟 ATIGA Form D 现行ATIGA税表 满足原产地规则和直接运输 C/O、发票、装箱单、HS 核对样品/试用装描述。
中国 ACFTA / RCEP Form E或RCEP C/O 现行ACFTA/RCEP税表 满足原产地规则和运输路线 C/O、发票、第三方发票 核对SKU和原产地一致性。
韩国 AKFTA / VKFTA / RCEP Form AK、VK或RCEP C/O 相应税表 选择适用协定 C/O、发票、运输单据 不得仅凭习惯选择表格。
日本 VJEPA / AJCEP / CPTPP / RCEP 相应原产地证明 相应税表 符合原产地规则和有效文件 原产地证明、HS、品名描述 多SKU需逐项审查。

文件资料及提交方式

资料应分为商业文件、技术/用途文件和如进入市场时的专项文件。免费样品也需证明估价和进口目的。

业务文件清单

文件组 所需资料 用途 通常准备方 常见错误 ETA前检查
商业文件 发票、装箱单、提单/空运单、合同/订单、免费样品说明 报关、估价和税费 发货人、买方、单证 写无商业价值但无合理估价 货走前锁定品名、价格条款和数量。
技术文件 INCI、版面/标签、目录、产品照片、容量、SKU/色号清单 HS及化妆品/宣称审查 品牌方、供应商、法规团队 缺少INCI或宣称不一致 核对标签、网站、目录和发票。
进口用途 用途说明、样品使用计划、内部接收清单 海关和专项解释 进口商、市场、研发、合规 样品数量大但缺少说明 标准化用途、地点、数量和时间。
备案/标签 通报接收号、越文标签、CFS/授权 进入市场前 法规、进口商 消费者试用装缺少备案或标签 区分内部样品和面向消费者的货物。

法律依据与专项政策矩阵

需审查的法律文件

文件组 文件 发布机关 生效时间 作用 重点 审查说明
通知/规章 06/2011/TT-BYT 卫生部 经修订后适用 化妆品通报、流通、宣称和责任 通报、标签、宣称附件 需结合最新修订审查。
修订文件 34/2025/TT-BYT 卫生部 2025年8月18日 修订06/2011/TT-BYT 表格及资料义务 提交通报时必须核对。
药品管理局流程 QT.MP.01.03 越南药品管理局 按公开版本 进口化妆品通报资料接收和处理流程 通报处理流程 样品转为流通产品时使用。
商业法 2005年商业法 国会 按适用范围有效 展会、销售和赠送 展会货物 暂进口和销售/赠送需分开。
外贸法令 69/2018/ND-CP 政府 签发日起生效 外贸管理、暂进口复出口 禁止/限制及专项管理 不替代化妆品法规。

专项政策矩阵

货物情形 需核对文件 可能政策 主管机关/平台 触发条件
给消费者的样品/试用装 06/2011、34/2025、标签规定 化妆品通报、越文标签、产品档案 主管机关和海关 销售、赠送、试用或流通。
内部研究样品 化妆品规定、海关规定、用途证明 用途说明和非流通控制 海关和内部合规 数量合理且用途受控。
仅展示展会货物 商业法、69/2018、海关规定 暂进口/复出口或展后处理 海关及展会方 有邀请函、货物清单和回收/复出口计划。

处理时间、费用及风险成本

步骤 工作 建议时间 费用 成本风险 控制说明
下单前 分类样品用途、宣称和危险品状态 采购订单前 未固定 变更进口方案、检测或解释成本 区分内部和流通路线。
出运前 锁定发票、装箱单、HS、MSDS和标签 货物出运前 按物流费用 改单和订舱延误 含酒精/气雾剂特别重要。
到港前 准备样品解释和如流通所需备案 到港前5–10天 如发生则有资料/备案成本 仓储、滞箱、补充资料 不要等货到港才审查。

实际E2E流程

步骤 建议时间 需锁定事项 风险控制点 输出/留档资料
1 PO/订舱前 区分用途:内部使用、零售试用、消费者赠品、展会、研发或实验室检测。 不得将“研究样品”和“营销赠品”混在同一批且无独立记录。 用途说明、样品使用计划、SKU/色号清单、按用途划分的数量。
2 供应商开票前 锁定化妆品属性、INCI、版面、宣称、原标签、容量、包装和货物状态。 治疗、抗菌、医疗化、口服美容或美容仪器相关宣称需转入专项政策审查。 INCI/版面、标签照片、宣称清单、目录、如含酒精/气雾剂则提供MSDS/SDS。
3 ETD前 确认HS、税费、海关估价、贸易条件、C/O/FTA和单证品名。 不得笼统写“cosmetic sample”;不得把“no commercial value”等同于零海关价值。 发票草稿、装箱单、C/O草稿、估价说明、HS对照表。
4 ETA前 审查化妆品备案、越文标签、样品控制、是否进入流通及非流通义务。 零售试用装、赠品及消费者可使用的展会货物,不应按纯内部样品处理。 如需则备案接收号、越文标签/版面、分配计划、如适用的回收/复出口方案。
5 货到港/机场 开报关单,处理绿/黄/红通道并准备用途和估价说明。 常见问题包括品名笼统、样品数量大、标签、宣称、估价、C/O和用途文件。 报关单、清关文件、说明材料、如查验则保存货物/标签照片。
6 清关后 入库并区分内部样品、试用装、展会货物、研发样品和可流通货物。 以研究用途进口的样品,不得在缺少合规文件时分发到市场。 入库记录、样品分配清单、样品领用单和交接记录。
7 使用/展会/活动后 完成清关后义务:归档、核销、销毁、回收或复出口(如有)。 缺少使用痕迹、销毁/复出口记录或无法证明样品未流通。 按批次归档、销毁/复出口记录、样品使用报告和后续核查文件。

常见问题

1. 化妆品样品需要通报/备案吗?

需要按实际用途判断。若样品到达消费者,应审查通报和标签;内部或实验室样品则需要用途证明和非流通控制。

2. 不销售的试用装需要越文标签吗?

如消费者在销售点直接使用,应审查标签和安全信息。内部对照样品取决于用途文件和控制方案。

3. 展会化妆品能否销售或赠送?

销售或赠送可能触发海关、税费和化妆品流通义务。仅展示货物应单独建档。

4. 免费样品是否需要缴税?

仍可能需要申报海关估价并计算税费。无商业价值不自动等于海关价值为零。

5. 可以为门店网络进口大量试用装吗?

需按门店数量、使用计划和更换周期证明数量合理。数量过大将增加被视为商业货物的风险。

6. 香水或身体喷雾样品需要危险品审查吗?

需要在订舱前审查MSDS/SDS、酒精比例、气雾剂或压力容器状态以及承运人规则。

7. 祛痘或抗菌样品如何处理?

需审查其是否仍为化妆品,或已经接近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或其他监管产品。

8. 清关后应保存哪些文件?

保存海关资料、用途说明、产品文件、如适用的通报资料、INCI、MSDS、分配记录以及处置/复出口资料。

最终结果与清关后义务

可能结果

已清关报关单、如流通则产品通报接收号、越文标签文件、样品分配记录、展会/复出口文件、储存或处置记录。

清关后义务

按申报目的使用样品,未合规前不得销售或分发,按批次保存资料并准备后续解释。

TGIMEX 实施解决方案

对于化妆品样品、试用装、展会货物和研发样品,控制重点不在于货量大小,而在于能否证明进口目的、流通范围、通报状态、标签方案、海关估价和运输条件。即使是小批量货物,如果无法说明样品由谁使用、是否到达消费者以及清关后如何管理,也可能产生清关或后续核查风险。

1. 先确定进口目的分支

区分内部评估样品、门店试用装、消费者赠品、展会货物、研发配方样品、实验室样品以及用于产品通报的样品。每一类分别对应化妆品通报、越文标签、留档、复出口/召回或不得商业销售等管理要求。

2. 提交前审查产品属性和宣称

核对INCI、功效、包装版面、宣称清单、产品形态、酒精/气雾剂含量及技术资料,确认产品是否仍属于化妆品,或是否可能跨入药品、食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或危险品运输管理范围。

3. 按SKU锁定HS、估价、税费和C/O

按护肤、彩妆、护发、香氛、口腔护理或皂类/洗涤制品等产品本质进行归类;规范免费样品、赠品、样品套装和试用装的海关估价;如需享受优惠税率或证明原产地,则同步审查C/O。

4. ETA前统一清关文件

核对发票、装箱单、空运/海运提单、目录、原标签、SKU/色号清单、进口目的说明、样品使用计划,以及如货物可能流通或供消费者使用时的产品通报资料。

5. 控制运输、仓储和样品分配

如适用,审查SDS/MSDS、酒精、气雾剂、电池或配件问题;协调订舱、运输申报、拖车、入库、样品/展会/研发货物分区管理,并建立样品分配记录,避免与商业库存混淆。

6. 清关后留档并准备后续核查

按每票货物整理报关单、发票、装箱单、运输单据、C/O(如有)、INCI、包装版面、宣称清单、标签、MSDS、进口目的说明、分配记录,以及如适用的召回、复出口或销毁证明。核心是证明货物按申报目的使用。

建议出运前提供的资料:产品目录/包装版面、INCI表、宣称清单、原标签照片、各SKU/色号数量、进口目的、样品使用计划、发票/装箱单草稿、C/O草稿、SDS/MSDS、如有酒精/气雾剂/电池的信息、收样人清单或展会/研发计划。越早在ETA前锁定这些资料,补充文件、仓储费用、滞箱/滞港和后续解释的风险越低。
快速咨询

需要协助审核进口手续或运输方案吗?

请提前发送品名、运输路线、现有资料或执行需求, 以便获得更贴合实际货物情况、重点清晰且更具针对性的方案建议。

立即致电
Zalo
热线 0963 856 664 / 0982 135 393
邮箱 info@tgimex.com
适用服务 国际运输 · 海关手续 · 许可证办理 · B2B物流

发表评论

了解 TGIMEX VIETNAM JSC 的更多信息

立即订阅以继续阅读并访问完整档案。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