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电动 BEAUTY 包装 / 工具 / 配件进口手续指南
非电动 beauty 包装、工具和配件不能只用一个笼统名称申报。合规路线取决于货物是空包装、干燥工具、多组件套装,还是已灌装/浸渍化妆品的配件。
快速摘要
通常为空包装、涂抹工具或非电动 beauty 配件;不当然属于成品化妆品。
把空包装/配件与已灌装化妆品或化妆品套装混淆。
按材料、功能、构造和状态归类:塑料、纸、玻璃、金属、刷具、粉扑、梳子、美甲工具。
空/非电动货物重点是 HS、标签和技术资料;已灌装/浸渍货物可能触发化妆品公布。
使用 thutuc3.png,归入化妆品与个人护理组。
只挂化妆品/beauty 配件目录,不使用 F&B 或 ICT 图片/目录。
术语解释与手续重要性
非电动 beauty 包装、工具与配件在商业名称上看似简单,但进口清关时必须区分:空包装、干式配件、彩妆工具、个人护理工具,或已灌装/浸渍化妆品的货物。该区分会直接影响 HS 编码、税率、标签、技术资料以及是否触发化妆品备案要求。
瓶、罐、软管、盖、泵头、滴管、纸盒或托盘等,用于化妆品包装,但进口时内部没有化妆品。
化妆刷、粉扑、海绵、睫毛夹、镊子、梳子、无灯镜以及手动美甲/美发工具;不含电池、电源、LED、电机或无线功能。
证明材料、结构、用途、货物状态、型号/规格和进口目的的文件,用于支持 HS 归类、标签和政策审查。
适用范围与产品分类明细表
空的化妆品包装、非电动 beauty 工具/配件、干式配件套装,以及未灌装或未浸渍化妆品制剂的沙龙/零售用品。
电动美容设备、LED 面罩、按摩器、洗脸仪、含电池产品、RF/超声/加热设备、已灌装/浸渍产品或具有治疗声称的货物。
多材质套装、随化妆品一起进口的货物、含液体/凝胶/胶水的配件、样品、EPE/FDI 用货或项目货,可能需要不同申报与资料。
产品分类明细表
| 产品组/情况 | 需检查的技术特征 | 示例/用途 | 证明资料 | 可能适用的政策 | 需核对的资料 | 适用说明 |
|---|---|---|---|---|---|---|
| 空的化妆品包装 | 瓶、罐、软管、盖、泵头、喷头、滴管、纸盒;塑料/玻璃/金属/纸质材料 | 空精华瓶、面霜罐、塑料软管、滴管盖 | 目录、图片、材质说明、包装规格 | 按材料/功能确定 HS;商品标签;空包装不当然触发化妆品备案 | 发票、装箱单、提单/空运单、目录、图片、原标签 | 如已灌装化妆品或作为套装销售,需重新按成品化妆品/套装审查。 |
| 非电动彩妆配件 | 无电池、无电机、无电源;用于涂抹、晕染、刷、夹或修饰 | 化妆刷、粉扑、海绵蛋、睫毛夹、镊子、眉梳/修眉刀 | 目录、实物图片、材质构成、使用说明 | 刷具/粉扑/个人工具 HS;标签;如有胶水或涂层可能需 SDS | 图片、目录、材质说明、构成清单 | 不得出现治疗皮肤/头发的声称;如含液体/凝胶/精华,应分开审查。 |
| 非电动美甲/美睫/美发工具 | 手动工具,无电源,用于个人护理或沙龙 | 指甲锉、指甲剪、推皮棒、镊子、梳子、发夹 | 目录、金属/塑料材质、包装图片 | 美甲工具/梳子/发饰 HS;商品标签 | 商业单证、目录、标签、材质说明 | 锋利工具可能需要额外运输包装控制。 |
| 一次性 beauty 耗材 | 干棉片、干湿巾(未浸液)、刮棒、取膏勺、搅拌棒;未浸渍 | 干棉片、塑料刮棒、面膜碗、搅拌棒 | 规格书、材质声明、图片、用途 | 按纺织/塑料/纸质材料归类;标签;审查接触皮肤声称 | 材质说明、标签、装箱单、采购单 | 若已浸渍乳液、精华或卸妆液,需按化妆品重新审查。 |
| 包装/配件套装 | 多个不同材料/功能的物品共同包装 | 旅行分装瓶套装;化妆刷+海绵套装 | 详细 BOM/装箱明细、套装图片、必要时发票分行 | 按 GIR/基本特征归类或拆分申报;按 HS 审查 C/O | 发票、装箱明细、各单品目录、C/O | 如套装无明确基本特征,不宜使用一个笼统 HS。 |
HS CODE – 税率 – C/O
HS 应根据主要材料、功能、货物状态和套装结构确定,不应对所有 beauty accessories 使用一个 HS。
HS CODE – 税率 – C/O 建议表
| 参考 HS | 适用商品组 | 归类依据 | 适用条件 | 普通税率 | MFN 优惠税率 | VAT | 需审查 C/O/FTA | 需核对资料 |
|---|---|---|---|---|---|---|---|---|
| 3923.xx | 塑料化妆品空包装:瓶、罐、软管、盖及包装部件 | 主要材料为塑料,功能为包装/盛装,货物为空 | 仅适用于空包装,不适用于已灌装化妆品 | 参考 15%–30%;按 8 位 HS 最终确认 | 参考 10%–20%;查现行税则 | 通常 10% | 按原产地审查 ATIGA/ACFTA/RCEP/VKFTA/EVFTA/CPTPP | 目录、图片、材质声明、发票、C/O |
| 3926.90 | 其他塑料 beauty 配件:刮棒、取膏勺、面膜碗、漏斗、托盘 | 塑料制配件,未列入更具体税号 | 仅在无更具体 HS 时适用 | 参考 15%–30% | 参考 10%–20% | 通常 10% | 按最终 HS 审查 FTA/PSR | 目录、材质、图片、用途说明 |
| 4819.xx | 化妆品纸盒、彩盒、零售包装 | 纸/纸板材料;零售或运输包装功能 | 空纸盒适用;若与化妆品成套进口需重新审查 | 参考 20%–30% | 参考 15%–20% | 通常 10% | 按中国/东盟/韩国/EU 等路线审查 C/O | 印刷稿、材质规格、发票、装箱单 |
| 7010.xx | 玻璃化妆品瓶/罐/香水瓶空包装 | 玻璃材料;容器功能 | 仅适用于空玻璃容器 | 参考 10%–20% | 参考 5%–15% | 通常 10% | 按原产地审查 FTA | 图片、容量、材质、目录、发票、C/O |
| 8309.xx | 化妆品容器金属盖、塞、封口件 | 金属封口件 | 金属材料决定商品性质时适用 | 参考 15%–25% | 参考 5%–15% | 通常 10% | 审查 CTH/CTSH/RVC | 材质规格、图纸/图片、发票、C/O |
| 9603.30 | 化妆刷/彩妆刷 | 用于化妆品涂抹的刷具;非电动 | 适用于单支刷或刷具套装 | 参考 30%–37.5% | 参考 20%–25% | 通常 10% | 符合条件时 C/O 可降低关税 | 目录、刷毛/刷柄材质、装箱单、C/O |
| 9616.20 | 粉扑、化妆棉垫 | 用于涂抹化妆品的粉扑/垫;未浸渍 | 如已浸渍精华/乳液,按化妆品重新审查 | 参考 30%–37.5% | 参考 20%–25% | 通常 10% | 按原产地审查 FTA | 图片、材质规格、标签、发票、C/O |
| 8214.20 | 美甲/修脚工具 | 手动个人护理工具 | 不适用于电动沙龙设备 | 参考 20%–30% | 参考 10%–20% | 通常 10% | 按最终 HS 审查优惠 C/O | 目录、材质、图片、说明书、发票 |
| 9615.xx | 梳子、发夹、非电动发饰 | 梳理/固定/造型功能 | 电动造型工具不属于本组 | 参考 20%–37.5% | 参考 15%–25% | 通常 10% | 按贸易路线审查 FTA | 目录、图片、材质清单、发票、C/O |
| 7009.xx | 非电动手持/台式化妆镜 | 玻璃镜;无 LED、电池或充电器 | 如含 LED/电池需按电器重新审查 | 参考 20%–30% | 参考 15%–20% | 通常 10% | 审查 FTA 和原产地 | 图片、目录、材质、标签、装箱单 |
按进口路线需审查的特别优惠 C/O/FTA
| 路线/原产地 | FTA/协定 | C/O 或原产地证明 | 可能优惠税率 | 适用条件 | 需核对资料 | 适用说明 |
|---|---|---|---|---|---|---|
| 东盟 | ATIGA | Form D 或有效原产地文件 | 若 HS 和规则符合,可为 0% | WO/RVC/CTH/CTSH 与直接运输 | C/O、发票、装箱单、提单、商品描述 | 确认货物为空包装/配件,而非成品化妆品。 |
| 中国 | ACFTA 或 RCEP | Form E / RCEP C/O | 视 HS 可降至 0%–5% | 表格、PSR、第三方发票(如有)正确 | C/O、发票、提单、目录 | 常见问题:C/O 上 HS/描述与报关不一致。 |
| 韩国 | AKFTA / VKFTA / RCEP | Form AK / VK / RCEP | 符合条件时多项可能为 0% | 按最终 HS 审查 PSR 和直接运输 | C/O、发票、必要时材质声明 | 套装含刷具/海绵/盒子时需逐项审查。 |
| 日本 | VJEPA / AJCEP / CPTPP / RCEP | 相应 C/O 或 CPTPP 原产地声明 | 视 HS 和降税表而定 | 符合原产地规则、运输文件和商品描述 | 原产地证明、发票、提单/空运单、目录 | 不同 HS 行不宜共用一个笼统证明。 |
| 欧盟/英国 | EVFTA / UKVFTA | EUR.1 或符合条件的自我声明 | 按协定降税表执行 | 满足原产地和单证条件 | 原产地证明、发票、HS 描述、运输文件 | 通过贸易商采购时需核实实际生产原产地。 |
| 澳大利亚–新西兰 | AANZFTA 或 CPTPP | AANZ Form 或 CPTPP 原产地文件 | 按优惠税率表执行 | 有效原产地、直接运输、PSR | C/O、提单、发票 | 私标商品若在第三国生产需特别审查。 |
| 印度/香港 | AIFTA / AHKFTA | Form AI / Form AHK | 按申报日 HS 和税率表确定 | 有效表格和原产地标准 | C/O、发票、装箱单、目录 | 质量证书不能替代原产地证明。 |
资料清单与提交方式
对于空/非电动货物,核心资料为商业单证、商品技术证明和标签资料。如涉及已灌装/浸渍化妆品或化妆品套装,可能触发化妆品公布资料。
| 资料组 | 所需资料 | 用于环节 | 常见错误 |
|---|---|---|---|
| 商业单证 | 商业发票、装箱单、提单/空运单、合同/PO、申请优惠时的 C/O | 报关、审查价格、数量、原产地和交货条件 | 品名笼统;缺少材质/功能;套装未分行 |
| 技术/商品资料 | 目录、图片、材质声明、包装规格、容量/尺寸、使用说明 | HS 归类并证明为空/非电动/未浸渍 | 无法证明货物为空、非电动或未浸渍 |
| 标签资料 | 原标签、越南语附加标签、设计稿、制造商/原产地信息 | 通关后流通控制 | 仅外文标签、缺少原产地或责任主体 |
| 如触发的化妆品资料 | 化妆品公布号、CFS、LOA、PIF、配方、化妆品标签 | 仅适用于已灌装/浸渍或作为化妆品套装销售的货物 | 把成品化妆品误作普通配件,或反之 |
业务资料清单
| 资料组 | 资料 | 用于环节 | 负责人 | 常见错误 | ETA 前核查 |
|---|---|---|---|---|---|
| 商业 | 发票、装箱单、合同/PO、提单/空运单 | 报关与估价 | 进口商 / 供应商 / 货代 | 描述笼统、数量不符、单位缺失 | ETA 前核对品名、分行、件数、毛净重和 Incoterms |
| HS – 技术 | 目录、图片、材质分解、用途、容量/尺寸 | HS 归类与政策说明 | 进口商 / 合规 / 供应商 | 无法证明为空/非电动/未浸渍 | 要求供应商书面确认材质、功能和状态 |
| C/O | 有效 C/O 或原产地文件 | 申请特别优惠税率 | 供应商 / 出口商 / 进口商 | HS/描述不一致;缺少直接运输证明 | 核对 form、原产地标准、发票、提单、签发日期和原产国 |
| 标签 | 原标签、附加标签、设计稿、包装图片 | 越南市场流通 | 缺少原产地/责任主体或误导性化妆品声称 | 印刷或贴附前审查标签 | |
| 如触发的化妆品资料 | 公布号、CFS/LOA/PIF、配方、化妆品标签 | 已灌装/浸渍或化妆品套装 | 产品含化妆品但未办理公布 | 将空配件行与成品化妆品行分开 |
法律依据与专项政策矩阵
法律审查应基于产品分类。同样称为 beauty accessory 的货物,如果已经灌装、浸渍、带电、用于销售或用于工厂生产,其路线可能不同。
| 法规组 | 文件 | 发布机关 | 生效时间 | 作用 | 需关注的条款/附件 | 审查说明 |
|---|---|---|---|---|---|---|
| 化妆品管理 | 06/2011/TT-BYT 号通知 | 卫生部 | 自 2011/04/01 起生效 | 用于判断化妆品、公布和资料留存 | 附件 01-MP 及有关化妆品公布、产品资料档案和留档责任的规定;仅在货物实际属于化妆品时触发。 | 仅在货物为成品化妆品或已灌装/浸渍配件时触发 |
| 化妆品管理修订 | 34/2025/TT-BYT 号通知 | 卫生部 | 2025/08/18 生效 | 修订 06/2011/TT-BYT | 涉及公布资料、CFS/LOA、电子申报或市场责任主体的修订要求(如适用)。 | 如含化妆品因素,应按提交日法规审查 |
| 商品标签 | 43/2017/ND-CP 与 111/2021/ND-CP | 政府 | 43 号自 2017/06/01;111 号自 2022/02/15 生效 | 越南流通标签/附加标签依据 | 进口货物标签强制内容;流通前中文附加标签;商品名称、原产地和责任主体。 | 审查品名、原产地、责任主体、定量和警示 |
| 进口税 | 26/2023/ND-CP、108/2025/ND-CP 及现行税则 | 政府 | 26 号自 2023/07/15;108 号自 2025/05/19 生效 | 按最终 HS 审查 MFN 和税率 | 按最终 8 位 HS 对照税则;以报关日期和有效修订文件为准。 | 未确定 8 位 HS 和申报日期前不得最终确认税率 |
| FTA/C/O | 各 FTA 特别优惠税率法令 | 政府/工贸部 | 按协定和阶段 | 享受特别优惠税率的依据 | 各 FTA 特别优惠税率表和原产地规则;核对 C/O 格式、WO/RVC/CTH/CTSH 标准和直接运输。 | 核对 C/O、原产地标准和直接运输 |
| 货物情况 | 需审查依据 | 可能适用政策 | 主管机关/平台 | 触发条件 |
|---|---|---|---|---|
| 空包装/非电动配件/不含化妆品 | HS、43/2017、111/2021、税则 | 按 HS、标签、技术资料通关;不当然触发化妆品公布 | 海关;企业自行控制标签 | 有目录、材质和空/非电动/未浸渍证明 |
| 包装与成品化妆品一同进口 | 06/2011、34/2025、化妆品标签 | 按内装成品审查化妆品公布;配件可作为套装一部分 | DAV/公共服务门户或主管机关 | 有化妆品产品并作为同一套装/SKU 销售 |
| 已浸渍或已灌装配件 | 06/2011、34/2025 | 可能按成品化妆品处理 | 化妆品主管机关 | 棉片/湿巾/面膜/海绵已含精华、乳液、清洁液或卸妆液 |
| 含电池、充电器、LED、电机或 RF | 电器/ICT/电池政策(如有) | 不属于非电动组;需转入其他政策审查 | 海关及相应主管机关 | 有适配器、锂电池、充电口、蓝牙/Wi-Fi 或 LED |
| 样品/R&D 非销售 | 样品用途和海关证明资料 | 可不同于商业流通,但必须证明用途 | 海关/企业合规 | 发票/PO 写明 sample/R&D,数量合理 |
| EPE/FDI/工厂进口用于生产包装 | 进口类型、生产用途和留档 | 审查进口类型和生产/包装资料留存 | 企业主管海关 | 用于生产/包装,有生产计划或合同 |
处理时间、费用与风险成本
若货物只是空/非电动配件,进口环节通常无单独化妆品国家费用。主要成本为关税、VAT、本地费用、附加标签和因单证修改造成的仓储费用。
| 时间点 | 工作内容 | 国家费用/成本(如有) | 延误风险成本 |
|---|---|---|---|
| 订舱前/ETD 前 | 收集目录、图片、材质、功能和空/非电动/未浸渍确认 | 内部审查无单独国家收费 | 资料不足会延迟 HS 和到岸成本确认 |
| ETA 前 5–7 天 | 锁定发票、装箱单、提单/空运单、C/O、品名和标签 | 取决于货代/承运人 | 单证错误会延误 D/O 和报关并增加仓储成本 |
| 报关时 | 申报 HS、价格、原产地和描述;按通道提交单证 | 税费按报关单;本地费用按港口/承运人 | HS 错误或描述笼统可能被要求补目录 |
| 通关后 | 必要时贴附越南语标签;留存批次记录、C/O 和技术资料 | 标签/仓储费用按实际情况 | 标签或声称控制不足可能产生市场监管风险 |
E2E 实操流程
ETA 前审查
确认货物为空包装、干燥配件、多组件套装或已灌装/浸渍化妆品;收集目录、图片和材质资料。
锁定单证
在 pre-alert 前统一发票、装箱单、提单/空运单、C/O、品名、数量、SKU/model 和原产地。
确定 HS、税率和 C/O
按材料/功能归类,审查 MFN、VAT、FTA 优惠和 C/O 条件。
检查专项触发点
确认是否触发化妆品公布、电器政策、电池运输或标签要求。
报关与通道处理
准备技术资料应对绿/黄/红通道,尤其是图片和材质/功能说明。
放货与留档
控制越南语标签,并按批次留存 HS、C/O、技术和标签资料。
常见问答
空的化妆品包装需要化妆品公布吗?
如为空包装,未灌装且未浸渍化妆品,通常不作为成品化妆品处理。但仍需审查 HS、标签和技术资料。
化妆刷、海绵蛋、粉扑是不是化妆品?
如果不含或不携带化妆品制剂,通常是非电动 beauty 工具/配件。若已浸渍精华、粉、乳液或卸妆液,应按化妆品重新审查。
空瓶、泵头、滴管是否需要 CFS 或化妆品公布?
单独作为空包装进口时,重点是 HS、标签和技术资料。只有实际货物为化妆品或化妆品套装时,才可能涉及 CFS/公布。
旅行分装瓶套装如何归类?
需判断套装是否有基本特征,或是否需要分项申报。详细装箱明细和发票分行可降低 HS 风险。
带 LED 的化妆镜是否仍属非电动?
不是。含 LED、电池、充电口或适配器的化妆镜需按电器/电池运输要求重新审查。
beauty 配件需要越南语附加标签吗?
在越南流通的进口商品需按 43/2017 和 111/2021 审查标签。具体内容取决于产品和零售包装。
报关品名可以只写 beauty accessories 吗?
不建议。应写明具体品名、材质、功能和状态,如 empty plastic cosmetic bottle、makeup brush set、cosmetic powder puff。
C/O 能降低进口税吗?
可能可以,取决于最终 HS 和原产地。需在申请优惠前核对 C/O form、原产地标准、直接运输、品名和 HS。
R&D/样品配件是否按商业货处理?
仍需报关并提供用途证明。样品/R&D 用途要有证据,数量应合理。
EPE/工厂进口此类配件需留存什么?
需按批次保存报关单、进口类型、内部使用/生产资料、目录、BOM/使用计划和技术文件。
结果文件与通关后义务
| 输出结果 | 业务意义 | 通关后义务/留档 |
|---|---|---|
| 已通关报关单 | 放货入库/流通依据 | 保存报关单、发票、装箱单、运输单证和 C/O |
| HS 与技术档案 | 用于海关审查或后续稽查 | 保存目录、材质声明、图片和用途说明 |
| 标签档案 | 支持合规流通 | 保存原标签、附加标签、设计稿和贴标后图片 |
| 如触发的化妆品档案 | 仅适用于已灌装/浸渍化妆品或套装 | 保存公布号、CFS/LOA/PIF、标签和相关资料 |
TGIMEX 执行支持
对于非电动 beauty 包装和配件,关键在于 ETA 前确认货物真实属性:空的还是已灌装、非电动还是带电、干配件还是已浸渍化妆品、商业销售还是工厂使用。
按材质/功能拆分 HS,审查 MFN、VAT、FTA 优惠和 C/O 条件。
准备目录、图片、材质声明以及空/非电动/未浸渍确认。
核对原标签、越南语附加标签、原产地、责任主体和声称。
如含或浸渍化妆品,转入化妆品公布及 PIF/CFS/LOA 审查。
协调单证、报关、D/O、拖车和仓库交付。
按批次保存报关、C/O、目录、标签和技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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