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物进口手续指南

食品饮料 / 农产品 / 植物原料

谷物进口手续指南

对于谷物,主要风险并不只是一张进口许可证,而是商品描述不够明确。小麦、玉米、大米、燕麦、大麦、黑麦、高粱、粟、藜麦及其他谷物可能对应不同的 HS 编码、税率、植物检疫、食品安全检查和标签要求。若 HS 编码错误、缺少植物检疫/食品安全资料,或在包装、加工、市场流通情形下缺少应有的公布/自我公布资料,或 C/O 与报关资料不一致,货物可能被转为查验、要求补充资料、产生 DEM/DET(滞箱/堆存相关费用)并影响交付计划。本文提供 E2E(端到端)操作地图,便于企业在 ETA 前审查:商品识别、HS、税率、C/O、植物检疫、食品安全、标签、通关资料、通关决策点和风险清单。

快速摘要

项目 快速审查内容 操作备注
适用范围 原粮/整粒谷物或未深加工谷物:小麦、黑麦、大麦、燕麦、玉米、大米、高粱、粟、藜麦、荞麦、金丝雀籽及类似谷物。 不自动适用于谷物粉、早餐谷物、零食、面类、混合食品或饲料原料。
参考 HS 10 章,税目 1001–1008,取决于谷物种类、种子/商品用途、加工状态和用途。 需核对规格书、COA、原标签、进口用途和加工状态。
参考 MFN 税率 小麦/黑麦/大麦/燕麦通常为 0%;玉米 0–30%;大米多项为 40%;高粱 5%;1008 项下为 0–10% 实际申报时必须重新核对有效税则。
参考 VAT 原粮/整粒谷物,未加工成其他产品或仅经通常初加工,在进口环节应按不征收增值税/非应税方向审查。如已烘焙、压片、混合、深加工、作为消费食品包装或用途不同,则可能需按资料审查 5%/10% 不得对所有变体统一套用同一 VAT 税率;需核对商品性质、加工程度和实际用途。
专业管理 可能涉及植物检疫、进口食品安全检查、标签;产品公布/自我公布仅在加工预包装食品或流通资料要求时审查。 取决于商品状态、用途、出口国和当前法规效力。
Category IDs VI: 2766 · EN: 2816 · ZH: 2818 末级分类:鲜果、蔬菜、坚果、谷物、草本及植物原料。
法律提示: 本文仅用于业务审查。企业应在申报时核对现行税则、植物检疫、食品安全、标签和法规效力。在未审查实际资料前,不应简单认定“不需要许可证/不需要专业检查”。

适用范围

适用于

  • 第10章逻辑下的谷物粒状货物,可带穗/茎或不带。
  • 小麦、黑麦、大麦、燕麦、玉米、大米、高粱、粟、藜麦、荞麦、金丝雀籽及类似谷物。
  • 新货、贸易进口、工厂使用、食品生产原料或进一步加工的植物原料。

不自动适用于

  • 谷物粉、淀粉、麦芽及第11章研磨产品。
  • 早餐谷物、糕点/零食/面类及第19章或其他章深加工食品。
  • 播种用种子、饲料原料、研究样品或经特殊处理且另有政策的货物。
  • 需根据目录/规格、批次、加工方式及实际进口目的审查。

分类与商品识别

“cereal/grain” 的描述不足以作为通关依据。资料应明确谷物种类、是否种子、商业用途、采后处理、是否去壳/碾磨/抛光/上光、用途、零售或工业包装,以及是否混合其他成分。描述错误可能导致 HS、检疫、食品安全和标签错误。

需检查项目 需核对资料 描述错误风险 单证/报关建议描述
具体谷物种类 规格书、COA、合同、原标签 误归入1001–1008;混淆玉米、燕麦、粟、藜麦或高粱。 “Wheat grain, not seed, for food processing”;“Corn grain, other than seed, for food use”。
加工状态 产品图片、包装、工艺说明、COA 如已研磨或深加工,可能误归入第11章或第19章。 注明 “whole grain/unmilled”、“not flour”、“not breakfast cereal”。
种子或商品货 合同、发票、植物检疫证书、包装标签 种子可能触发种子/检疫特殊政策及不同税率。 非播种用途不得写 “seed”。
用途 PO、合同、产品公布资料、工厂文件 混淆人用食品、饲料或工业用途。 注明 “for human food processing” 或 “for further food manufacturing”。
包装与标签 原标签、越南语副标签、装箱单 在越南流通时标签不合规。 体现名称、原产地、净含量、生产/到期日、批号、进口商等。
出口国与处理 植物检疫证书、熏蒸/处理证明(如有) 检疫滞留、PRA 要求或口岸处理。 注明原产国、作物年度、批号及处理方式。

HS 编码 – 参考分类

主要分类依据为谷物种类、颗粒状态、加工程度、用途和第10章注释。企业不应仅凭贸易名称确定 HS。

参考 HS 参考描述 适用条件 误用风险 需核对资料
1001 小麦及混合麦 颗粒状态,非面粉或深加工产品。 混淆小麦粉或加工食品。 规格书、COA、照片、标签。
1002 黑麦 未研磨颗粒。 与大麦或研磨产品混淆。 COA、商品名/学名。
1003 大麦 颗粒状态;需与麦芽区分。 麦芽可能属于第11章。 处理工艺说明、供应商文件。
1004 燕麦 颗粒状态,非燕麦片/早餐谷物。 与燕麦片或即食谷物混淆。 产品图片、标签、包装。
1005 玉米 区分种子、爆米花用玉米、人用或其他用途。 税率和用途政策错误。 COA、规格、用途证明。
1006 大米 稻谷、糙米、精米、碎米。 不同米类税率差异可能较大。 照片、COA、碾磨/抛光状态。
1007 高粱 种子或其他高粱。 与粟或其他谷物混淆。 商品名/学名。
1008 荞麦、粟、金丝雀籽、fonio、藜麦、黑小麦及其他谷物 未列于前述税目的其他谷物。 同一税目下不同税率。 COA、学名、供应商文件。

进口税 – VAT – C/O

下表用于成本计划。正式申报时需核对现行税则、修订文件及出口国对应的 FTA 优惠税则。

参考税目/编码 参考 MFN 进口税 参考普通税 参考 VAT C/O 优惠待遇
1001 – 小麦/混合麦 0% 如 MFN 为0%,参考 0% 如为进口环节原粮/通常初加工谷物:按不征收增值税/非应税方向审查;如深加工/消费包装,则按资料审查 5%/10% 若 C/O 有效且满足原产地规则,可能为 0% 或优惠税率。
1002 – 黑麦 0% 参考 0% 如为进口环节原粮/通常初加工谷物:按不征收增值税/非应税方向审查;如深加工/消费包装,则按资料审查 5%/10% 审查 Form D/E/AK/VJ/CPTPP/EVFTA/UKVFTA/RCEP 等。
1003 – 大麦 0% 参考 0% 如为进口环节原粮/通常初加工谷物:按不征收增值税/非应税方向审查;如深加工/消费包装,则按资料审查 5%/10% 取决于原产地、HS 和直运规则。
1004 – 燕麦 0% 参考 0% 如为进口环节原粮/通常初加工谷物:按不征收增值税/非应税方向审查;如深加工/消费包装,则按资料审查 5%/10% 审查相关 FTA 税表。
1005.10.00 – 玉米种子 0% 参考 0% 按种子用途资料单独审查;如在进口环节仍为未加工/通常初加工植物产品,则按不征收增值税/非应税方向审查。 FTA 可适用;种子/检疫政策需另审。
1005.90.10 – 爆米花用玉米 30% 若按150% MFN原则,约 45%,除非有专门税率。 如为进口环节原粮/通常初加工谷物:按不征收增值税/非应税方向审查;如深加工/消费包装,则按资料审查 5%/10% 有效 C/O 可按相关 FTA 降税。
1005.90.91 – 其他适合人用玉米 2% 参考约 3% 如为进口环节原粮/通常初加工谷物:按不征收增值税/非应税方向审查;如深加工/消费包装,则按资料审查 5%/10% 有效 C/O 可能适用更低优惠税率。
1005.90.99 – 其他玉米 根据第73/2025/NĐ-CP 为 0% 参考 0% 按实际用途审查;如为进口环节原粮/通常初加工谷物,则按不征收增值税/非应税方向审查。 C/O 仍可能用于商业或原产地证明。
1006 – 大米 多项为 40%;适合播种的稻谷可能为 0% 若 MFN 为40%,参考约 60%,需核实。 如为进口环节原粮/通常初加工谷物:按不征收增值税/非应税方向审查;如深加工/消费包装,则按资料审查 5%/10% 可能受 FTA/配额条件影响。
1007 – 高粱 5% 参考约 7.5% 如为进口环节原粮/通常初加工谷物:按不征收增值税/非应税方向审查;如深加工/消费包装,则按资料审查 5%/10% 审查原产地和 C/O。
1008 – 其他谷物 视具体编码为 0–10% 参考约 0–15% 如为进口环节原粮/通常初加工谷物:按不征收增值税/非应税方向审查;如深加工/消费包装,则按资料审查 5%/10% C/O 格式、原产地标准或描述错误可能被拒绝。
C/O 风险: C/O 必须与品名、HS、数量/重量、原产地、原产地标准和运输路线一致。格式错误、第三方发票问题或与报关资料不一致,均可能导致不能享受优惠税率。

专业管理政策矩阵

货物情形 可能适用政策 需检查资料 主管机关/系统 建议时间 风险备注
原粮/整粒谷物用于食品 植物检疫;进口食品安全检查;标签。 植物检疫证书、COA、发票、装箱单、标签、产品公布资料。 植物检疫机关;食品安全机关;国家单一窗口(如适用)。 ETA 前,最好装运前。 资料缺失可能导致滞港。
可能需要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货物 植物检疫及 PRA。 出口国、谷物种类、产区/处理设施、进口历史。 植物保护与检疫主管机关。 签约或订舱前。 未明确允许前不建议发货。
零售包装谷物 标签、食品安全公布/检查、保质期信息。 原标签、副标签、设计稿、规格书、批次资料;如确认属于加工预包装食品或食品安全法规要求,则准备公布/自我公布资料。 市场监管/食品安全/海关。 进口及流通前。 副标签错误影响流通。
FDI/EPE/工厂使用 海关类型、用途控制、事后留档。 生产资料、BOM、经营范围、进口类型。 海关及专业机关。 申报前。 类型或用途错误影响后续稽核。
样品/测试货 视类型/数量/用途仍可能需检疫或食品安全资料。 用途说明、数量、专业资料。 海关及检疫/食品安全机关。 样品发出前。 样品并不自动豁免。
烘焙/干燥/压片/研磨/混合货 可能转入其他 HS 章及政策。 工艺、成分、标签、规格、COA。 海关及食品安全机关。 确定 HS 前。 不得与第10章原粮混同。

需审查的相关法规

文件组 名称/编号 发布机关 效力/适用时间 在手续中的作用 需注意事项 审查备注
法律 海关法2014及修订(如有) 国会 需核对现行效力 报关、查验和通关依据。 海关资料、查验和申报人责任。 按进口类型审查。
法令 08/2015/NĐ-CP、59/2018/NĐ-CP及合并/修订文本 政府 海关程序基础文件 海关手续及监管细则。 资料、申报和专业检查衔接。 核对最新合并版本。
通知 38/2015/TT-BTC、39/2018/TT-BTC 财政部 39号通知自05/06/2018生效 海关手续、进出口税及税务管理。 资料、修改申报、估价和HS审查。 核对最新指引。
法律 食品安全法55/2010/QH12 国会 01/07/2011生效 进口食品安全管理基础。 食品安全条件及国家检查。 适用于食品/食品原料。
法令 15/2018/NĐ-CP 政府 02/02/2018生效;在46/2026被15/2026/NQ-CP暂停期间继续适用 自我公布/登记和进口食品检查。 产品公布、进口食品检查。 提交资料时核对15/2026/NQ-CP。
决议 15/2026/NQ-CP 政府 06/04/2026生效 暂停46/2026/NĐ-CP及66.13/2026/NQ-CP。 第1条关于暂停效力。 继续跟踪食品安全法修订。
法律 植物保护和检疫法41/2013/QH13 国会 01/01/2015生效 谷物/种子/植物产品检疫基础。 进口检疫及处理措施。 适用于检疫目录货物。
通知 14/2024/TT-BNNPTNT 农业与农村发展部 15/12/2024生效 植物检疫对象目录及PRA目录。 第3条及附录。 按谷物种类和出口国审查。
税则法令 26/2023/NĐ-CP;73/2025/NĐ-CP 政府 26号自15/07/2023生效;73号自31/03/2025生效 MFN 税则及修订。 第10章1001–1008;玉米税率修订。 申报时核对后续修订。
标签 43/2017/NĐ-CP;111/2021/NĐ-CP 政府 01/06/2017及15/02/2022生效 进口商品标签及越南语副标签。 强制标签内容。 零售包装尤为重要。
VAT 法律/法令 VAT法48/2024/QH15;149/2025/QH15;181/2025/NĐ-CP;359/2025/NĐ-CP及后续修订(如有) 国会/政府 48号法自01/07/2025生效;149号法和359号法令自01/01/2026生效;申报时核对现行修订 确定进口货物非应税/增值税税率。 植物产品未加工成其他产品或仅经通常初加工在进口环节;5%/10%仅在不属于非应税范围或已加工情形下审查。 已修正:不再默认原粮 VAT 为5%。

查看 / 下载原始法规

企业在适用前应在官方法规数据库或发布机关网站进一步核对。

通关资料

商业单证

  • 商业发票 Commercial Invoice。
  • 装箱单 Packing List。
  • 海运提单/空运单。
  • 销售合同/采购订单(如有)。
  • 如申请优惠税率,需 C/O。
  • 规格书、COA、产品图片、原标签、批号清单(如需)。

可能产生的专业资料

  • 出口国植物检疫证书。
  • 进口植物检疫登记资料。
  • 如作为食品使用,需进口食品安全检查资料。
  • 仅在包装、加工或法规要求时准备产品公布/自我公布资料。
  • 越南语副标签、原标签和标签证明资料。
  • 如航线或检疫机关要求,需熏蒸/处理证书。
资料组 所需资料 用途 通常由谁准备 常见错误 ETA 前检查
商业资料 发票、装箱单、合同/PO 申报、估价、数量核对 进口商、供应商、单证/物流 品名笼统;数量/重量错误;缺少贸易条款。 逐项与包装、标签、合同核对。
运输资料 B/L 或 AWB、到货通知、预报资料 换单、舱单和通关计划 货代、承运人、海外代理 收货人错误、品名错误、预报晚。 提前索取 pre-alert 并核对 ETA/提单号。
HS/税务 规格书、COA、图片、用途说明 归类、计税、查验解释 进口商、报关行、合规部门 仅按贸易名称定 HS。 到港前完成 HS 矩阵。
C/O 正确格式 C/O、第三方发票(如有)、运输资料 优惠税率 供应商/出口商/进口商 HS、原产地标准、描述或签发错误。 签发前审 C/O 草稿。
检疫 植物检疫证书、检疫登记、处理证明(如有) 植物检疫 供应商/进口商/服务商 缺少 phyto;批号/名称/原产地不一致。 订舱阶段确认检疫要求。
食品安全/标签 如适用的食品安全/公布资料、检测结果、原标签/副标签 食品安全和流通 进口商、QA/RA、合规部门 标签或公布资料与实货不符。 核对标签、COA、发票、规格书。
资料一致性规则: 品名、谷物种类、数量、重量、批号、原产地、用途和标签信息必须在商业单证、运输单证、C/O、植物检疫证书、食品安全资料和海关申报之间保持一致。

可能导致货物被扣留的通关决策点

决策点 需回答的问题 证明资料 不明确后果 建议处理
HS 编码 是哪种谷物?种子还是商品货?是否已研磨/加工? 规格书、COA、照片、标签。 要求解释 HS、查验、补税。 ETA 前准备 HS 矩阵。
植物检疫 是否为检疫对象?是否需要 PRA 或检疫许可? 14/2024 通知、植物检疫证书、产地资料。 不能通关或需处理。 签约前核对目录。
食品安全 是否食品/食品原料?资料是否齐备? 公布资料、检测结果、COA、标签。 要求补充食品安全资料。 确定用途并提前准备资料。
C/O 格式、原产地标准、HS、描述和直运是否正确? C/O、B/L、发票。 失去优惠税率。 审查 C/O 草稿。
标签 是否需要越南语副标签? 原标签、副标签、设计稿。 流通/后检风险。 入库前准备副标签。
用途 人用食品、饲料、工业用途还是种子? 合同、PO、工厂文件。 VAT/GTGT 和专业政策错误。 所有资料中用途保持一致。

E2E 实操流程

ETA 前审查

确认谷物种类、HS、MFN/普通税/VAT处理、C/O 可能性、植物检疫、食品安全和标签。不要等货到港后才审查。

锁定单证和技术资料

最终确认发票、装箱单、B/L/AWB、规格书、COA、植物检疫证书、原标签、批号和用途说明。

如适用,登记检疫/食品安全

提前准备植物检疫及进口食品安全资料,避免 ETA 后产生堆存费用。

提交海关申报

绿通道:系统按条件放行;黄通道:审单;红通道:审单并查验实货。常见问题包括 HS、价格、C/O、检疫、食品安全和品名。

通关、提货及后续留档

提货、必要时加贴副标签、完成检疫/食品安全结果、按批次归档并准备后续稽核。

ETA 前风险清单

风险 后果 ETA 前控制 需检查资料
“cereal/grain” 描述笼统 HS、税率和专业政策错误。 要求供应商确认谷物种类、学名/商品名及加工状态。 规格书、COA、照片、标签。
缺少或不一致的植物检疫证书 检疫滞留或处理。 装运前审查 phyto。 Phyto、B/L、发票、装箱单。
C/O 格式/原产地标准/描述错误 失去优惠税率。 签发正本前审 C/O 草稿。 C/O、发票、B/L、HS 矩阵。
混淆原粮与粉/早餐谷物/零食 HS 章别和食品政策错误。 确认整粒、研磨、压片、烘焙或混合状态。 工艺说明、标签、COA。
副标签未准备 市场流通风险。 按标签法规准备越南语副标签。 原标签、副标签、公布/检测资料。
用途不清 VAT 和种子/饲料/食品政策错误。 合同、发票和内部资料用途一致。 PO、合同、工厂记录。

常见问题

1. 谷物进口需要许可证吗?

不能一概而论。普通原粮可能不需要单独进口许可证,但仍需审查植物检疫、食品安全和标签。

2. 是否需要植物检疫?

如为目录内植物检疫对象,通常需要。应核对14/2024/TT-BNNPTNT及实际资料。

3. 是否需要产品自我公布?

不能一概而论。原粮作为生产原料进口通常重点审查检疫和食品安全;只有在包装、加工、加工预包装食品或根据第15/2018/NĐ-CP实际资料属于应公布情形时,才审查公布/自我公布。

4. C/O 能否降税?

可能。取决于 FTA、原产地、HS、原产地标准及直运规则。

5. 玉米和大米税率一样吗?

不一样。1005 玉米有多种税率;1006 大米多项 MFN 税率较高。

6. 样品是否按商业货处理?

样品根据类型、数量和用途,仍可能需要检疫、食品安全或说明资料。

7. 发票写 “mixed grains” 怎么办?

要求供应商拆分成分、比例、谷物种类和加工状态。混合产品可能转入其他章。

8. 是否需要越南语副标签?

如在越南流通,尤其零售包装,需审查43/2017和111/2021关于标签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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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IMEX 执行方案

本文提供了谷物进口在 HS、税率、资料和专业政策方面的审查地图。实际操作时,企业仍需按谷物种类、加工状态、单证、原产地、用途、检疫和食品安全要求逐项核对。

E2E 协同能力

  • 覆盖60多个国家的代理网络。
  • WCA、WCA China Global、VLA、HNLA 成员。
  • 海运、空运、公路/铁路、仓储和越南境内配送能力。
  • 具备为 FDI/EPE/工厂类货物处理通关、C/O、检疫、许可证和专业资料的经验。

可支持工作

  • ETA 前审查:HS、政策、C/O、税率、标签、检疫/食品安全资料。
  • 合规资料控制:发票、装箱单、B/L/AWB、C/O、COA、标签及专业资料。
  • 国际运输协调、ETA 跟踪、pre-alert 和运输单证。
  • 海关申报、绿/黄/红通道处理,以及 HS、价格、原产地和政策解释。
  • 批次归档和后续稽核准备。

对于可能涉及植物检疫、食品安全、C/O 或标签要求的货物,企业不应等货到港后才开始审查资料。发票、装箱单、规格书、C/O、植物检疫证书或标签之间的任何小偏差,都可能导致补充资料、延迟通关或产生计划外堆存费用。

TGIMEX 可协助企业建立 E2E 进口方案:ETA 前政策审查、资料核对、国际运输协调、海关申报、通关处理、越南境内配送及后续留档。

术语说明:ETA(预计到港时间);DEM/DET(滞箱/堆存相关费用);HS Code(海关商品编码);C/O(原产地证书);食品安全;Compliance(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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