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密码产品(MMDS)进口手续指南

SPECIALIZED PROCEDURE · CIVIL CRYPTOGRAPHY

民用密码产品(MMDS)进口手续指南

对于具备加密、认证或数据保护功能的设备,主要风险不在运输环节,而在于错误识别民用密码政策、ETA 前未取得许可证以及技术资料未锁定。本指南提供进口企业的 E2E 核查框架。

民用密码货物进口风险概览

民用密码产品属于技术敏感类货物。仅凭 firewall、security appliance、token、gateway、data security device 或 authentication device 等商品名称,不能直接判断是否需要许可证。

如果 HS、加密功能、经营许可证、合格资料或进口许可证时间处理错误,货物可能在港口被滞留,产生仓储、滞箱/滞港费用并影响项目交付。

操作原则:在 ETA 前核查型号、加密功能、专业许可证和海关资料,不应等货到后才判断政策。

术语解释及手续重要性

民用密码

使用密码技术保护非国家秘密信息的产品/服务。

进出口许可证

受控民用密码产品进出口时需取得的许可证。

合格认证/声明

证明产品符合适用技术法规的资料。

网络安全政策

防火墙、IPS/IDS、数据库安全、网络安全设备可能同时触发。

ETA

预计到港/到机场日期,是资料准备的关键节点。

DEM/DET

专业资料延误时常产生的滞箱/滞港费用。

产品分类与技术识别

本文适用于依法按许可证管理的民用密码产品进出口,尤其是 第 211/2025/NĐ-CP 号法令附录 II 所列产品组。不得自动适用于所有具有普通安全功能的 IT 设备。

新货、二手货、翻新货、样品、保修替换、项目货以及 EPE/FDI/工厂进口可能产生不同处理路径。每个型号均应按目录、数据表、型号、密码功能、HS 编码、民用密码经营许可证及实际进口目的核查。

操作警示:“security device”“token”“firewall”“module”“card”等笼统品名可能导致 HS 归类错误、遗漏民用密码许可证、缺少合规认证/声明,或与网络安全/ICT 政策混淆。
产品组/货物情形 需检查的技术特征 型号/功能示例 证明资料 可能产生的政策 需核对资料 适用说明
密钥生成、管理或存储产品 具有密钥生成、存储、管理、数字证书、数字签名/验签功能;可属于 PKI 或非 PKI 系统 HSM、PKI USB Token、PKI Smartcard、SimPKI、密钥管理设备 产品目录、数据表、安全功能清单、管理指南、算法/密钥说明 可能属于按许可证管理的民用密码进出口清单;进口产品可能需合规认证/声明 型号清单、民用密码经营许可证、合规证书、进出口许可资料 这是 MMDS 核心组,不能仅凭 token/card 商业名称判断。
存储数据保护产品 使用密码算法保护设备、介质或芯片中存储的数据 加密存储、智能卡、存储 IC、安全数据介质 存储/芯片数据表、存储数据加密说明、测试报告(如有) 可能需要 MMDS 进出口许可证及合规资料 目录、数据表、HS、合规证书、进口目的 需区分普通存储介质与具有密码保护功能的产品。
网络数据交换保护产品 使用密码算法保护网络环境中传输/接收的数据 安全设备、加密网关、加密数据传输设备 数据表、工作原理图、协议说明、端口/模块清单 如具备传输、Wi‑Fi/Bluetooth/4G/5G 功能,可能同时触发 ICT/电信政策 目录、型号/序列号、许可证、C/O、ICT 文件(如有) 应同时核查数据传输功能与密码功能。
IP 流保护产品 IPSec VPN、TLS VPN、对称/非对称密码、数字签名、密码哈希,用于保护/认证 IP 网络信息 IPSec VPN 网关、TLS VPN 设备、防火墙/VPN 设备 管理指南、VPN 功能清单、数据表、license 说明 可能同时触发民用密码与网络安全政策 数据表、license、功能说明、许可资料、合规资料 防火墙/VPN 不能只按网络安全处理,需单独核查 MMDS。
模拟/数字语音安全产品 使用 ZRTP/SRTP/WebRTC/SIPS 或 VPN 保护音频、图像、视频 安全电话、加密语音终端 目录、数据表、协议清单、用户手册 可能属于 MMDS;视设备还可能涉及电信/ICT 政策 HS、型号、连接标准、协议文件、许可证(如属清单) 普通电话与安全电话可能同属 HS 组,但专业政策不同。
无线信息安全产品 使用密码算法保护无线信息数据 安全无线电设备、带加密的雷达/导航/遥控设备 RF 数据表、加密说明、无线模块资料 可能同时涉及频率/无线电/电信/ICT 与 MMDS 目录、RF 参数、相关许可证/证书(如有) 不能只核查 MMDS,还应核查无线电监管层。
传真/电报保护产品 使用密码算法保护本地或传输中的传真/电报数据 安全传真、安全电报设备 目录、数据表、加密说明 如技术特征匹配,可能属于按许可证管理的 MMDS 清单 HS、目录、许可证、进口合规资料 虽较少见,但存在安全传输功能时仍须核查。

HS 编码 – 税率 – C/O

民用密码按密码功能管理,并非单一 HS 编码。因此,HS 应按货物本质并结合第 211/2025/NĐ-CP 号法令附录 II、产品目录、数据表、型号、配置及实际进口目的确定。

复核更新:下表已按民用密码产品进出口许可清单中出现的 HS 组进行修正。最终税率仍须以最终 HS、申报日税则、VAT 政策及适用 FTA 为准。
参考 HS 编码 适用货物组 归类依据 适用条件 普通进口税 MFN 优惠税 VAT 需核查的 C/O/FTA 需核对资料
8471.30.90 / 8471.41.90 / 8471.49.90 / 8471.80.90 密钥生成、管理/存储产品;具有 MMDS 功能的自动数据处理设备或功能单元 第 211/2025/NĐ-CP 号法令附录 II;数据处理功能、HSM/token/功能单元、密钥生成/管理/存储能力 适用于具有受管控密码功能的产品/功能单元;不适用于无清单功能的普通 IT 设备 常见参考:多项 8471 普通税率为 5%,以最终 HS 为准 常见参考:多项 8471 为 0%,以最终 HS 为准 参考:10%;需核查阶段性 VAT 减免政策 ATIGA、ACFTA、RCEP、AKFTA/VKFTA、VJEPA/AJCEP、EVFTA、UKVFTA、CPTPP 等 目录、数据表、密钥功能说明、型号/序列号、C/O、发票、装箱单
8523.51.11 / 8523.51.21 / 8523.51.99 / 8523.52.00 / 8542.32.00 存储数据保护产品;数据介质、智能卡、存储 IC 等 附录 II;介质/芯片/存储器属性及通过密码算法保护存储数据 适用于智能卡、数据介质或存储 IC;完整 USB token/设备需另行核查 常见参考:多项普通税率为 5%;部分税目需单独核查 常见参考:按 8523/8542 具体税目可能为 0% 或 10% 参考:10%;如 VAT 减免仍有效需核查 按原产国核查 C/O;C/O 品名须与介质/卡/芯片一致 芯片/卡数据表、产品图片、存储参数、C/O、发票、合同
8517.62.42 / 8517.62.43 / 8517.62.49 / 8517.62.51 / 8517.62.53 / 8517.62.59 / 8517.62.61 / 8517.62.69 / 8517.62.91 / 8517.62.92 / 8517.62.99 网络数据交换或 IP 流保护产品;具有密码功能的数据传输/转换/再生设备 附录 II;数据传输、路由/交换、VPN/IPSec/TLS、IP 流保护、端口及传输模块 适用于具有受管控安全/加密功能的传输/交换/路由设备;需与普通网络设备区分 常见参考:相关 8517.62 普通税率为 5% 常见参考:多项 8517.62 为 0%,以最终 HS 为准 参考:10%;需核查现行 VAT 政策 ATIGA、ACFTA/RCEP、AKFTA/VKFTA、VJEPA/AJCEP/CPTPP/RCEP、EVFTA、UKVFTA 等 目录、数据表、端口清单、VPN/加密功能、许可证、C/O、运输单证
8517.11.00 / 8517.13.00 / 8517.14.00 / 8517.18.00 模拟及数字语音安全产品 附录 II;电话/终端设备使用 ZRTP、SRTP、WebRTC、SIPS 或 VPN 保护音频、图像、视频 适用于具备密码/安全功能的语音设备;普通电话不自动属于 MMDS 常见参考:相关 8517 普通税率为 5% 常见参考:多项 8517 为 0%,以最终 HS 为准 参考:10%;需核查阶段性 VAT 政策 按进口路线和有效 C/O 核查 FTA 数据表、安全协议、目录、型号清单、许可证(如属清单)
8525.50.00 / 8525.60.00 / 8526.91.10 / 8526.91.90 / 8526.92.00 无线信息安全产品 附录 II;发射/接收、雷达、导航或遥控设备使用密码保护无线信息 适用于同时具有无线与密码层的货物;可能涉及无线电/频率/ICT 政策 按最终 HS 核查普通税率 按最终 HS 核查 MFN 税率 参考:10%;需核查现行 VAT 政策 按来源及直接运输条件核查 FTA RF 数据表、频率/功率、加密说明、C/O、相关许可证/证书
8443.31.31 / 8443.31.39 / 8443.31.91 / 8443.31.99 / 8443.32.40 传真/电报保护产品 附录 II;传真或相关设备具有传真/电报数据密码保护功能 适用于具有安全传输功能的传真/电报设备;普通打印/传真设备需按实际功能核查 按最终 HS 核查普通税率 按最终 HS 核查 MFN 税率 参考:10%;需核查阶段性 VAT 政策 按路线核查 C/O;C/O 品名须一致 目录、数据表、安全功能说明、C/O、发票、装箱单

以上税率仅为操作参考。实际申报须按最终 HS、申报日普通税率、MFN、VAT、各 FTA 特别优惠税率核查。

按进口路线需核查的 C/O/FTA 优惠表

路线/原产地 FTA/协定 C/O 或原产地证明 有依据时的特别优惠税 适用条件 需核对资料 适用说明
东盟 ATIGA Form D 符合原产地规则且税目匹配时,多项电子/ICT 税目可能为 0% 东盟原产、直接运输、HS/描述一致 C/O、发票、装箱单、提单、产品目录 核查 WO/RVC/CTH/CTSH 及型号描述。
中国 ACFTA 或 RCEP Form E 或 RCEP C/O 最终 HS 有优惠税目且 C/O 合规时可能为 0% 满足原产地规则,第三方发票需正确申报 C/O、卖方/第三方发票、运输单证、目录 Form E 的品名、HS、数量、重量常被重点核查。
韩国 AKFTA/VKFTA/RCEP Form AK、VK 或 RCEP HS 税目符合时可能为 0% 选择税率和单证条件均匹配的协定 C/O、运输单证、数据表 电子设备需仔细核查原产地标准。
日本 VJEPA/AJCEP/CPTPP/RCEP VJ、AJ、CPTPP 或 RCEP 证明 符合原产地规则时可能为 0% 原产地证明中的品名和 HS 须与申报一致 C/O/原产地证明、发票、目录 贸易路径复杂时,不可用一个 form 套所有情形。
欧盟/英国 EVFTA/UKVFTA EUR.1 或符合条件的原产地声明 可为 0% 或按最终 HS 进度 满足 EVFTA/UKVFTA 原产地及单证条件 原产地声明/EUR.1、发票、提单 核查金额门槛、REX(如适用)及品名。
澳大利亚 – 新西兰 AANZFTA 或 CPTPP AANZ C/O 或 CPTPP 原产地文件 最终 HS 有优惠税目时可能为 0% 满足原产地规则及直接运输 C/O、运输单证、目录 适用于区域经销商采购情形。
印度/香港 AIFTA/AHKFTA Form AI 或 AHK 按对应特别优惠税表 仔细核查原产地、发票、运输路径 C/O、发票、B/L/AWB、数据表 不得因货物仅经中转地即默认可享优惠。
C/O 检查清单:C/O form、原产地标准 WO/RVC/CTH/CTSH、第三方发票、直接运输、品名、HS、数量、重量、原产国、印章/签名、签发日期及有效期。

资料清单及提交方式

资料应分为商业单证、技术/专业资料和提交主管机关的资料。品名、型号、序列号、加密功能、原产地和进口目的必须一致。

资料组 所需文件 用于哪一步 通常由谁准备 常见错误 ETA 前检查
商业单证 商业发票、装箱单、B/L 或 AWB、合同/PO、申请优惠税时的 C/O 海关申报、审价、原产地核查 采购、单证、发货人、货代 品名过于笼统;型号/数量/原产地不一致 品名、型号、序列号、数量、价值、贸易术语需 100% 一致。
技术资料 产品目录、数据表、用户手册、管理手册、加密功能说明、标签/型号图片 HS 归类、MMDS 识别、向主管机关解释 供应商、IT、合规 目录未显示加密功能;数据表版本不对应型号 要求供应商确认 VPN、加密、密钥管理、认证功能。
民用密码资料 民用密码产品/服务经营许可证;合格证明;进出口许可证申请表 提交产品进出口许可证 法务、合规、进口主体 进口企业没有民用密码经营许可证;缺少合格证明 核查产品是否在许可证清单内及许可证有效范围。
海关资料 报关单、扫描单证、税款凭证、归类说明(如需) 申报及通关查验 操作/报关、货代 HS 与描述不一致;专业许可证未就绪 ETA 前锁定 HS、政策、C/O 和专业资料。
清关后留档 已签发许可证、合格证明/声明、进口资料、目录、官方往来邮件 后续稽查、市场检查、项目交付 合规、单证、财务、仓库 未按批次留档;型号/序列号无法追溯 按报关单号、发票、型号、序列号、许可证归档。

法律依据及专业政策矩阵

民用密码法律框架已进入新阶段,新资料应优先适用第 211/2025/ND-CP 号法令;历史法令仅用于过渡期和旧资料核查。

文件组 文件名称/编号 发布机关 效力/适用时间 在手续中的作用 需关注条款/附件 核查说明
法律 网络信息安全法 86/2015/QH13 国会 2015/11/19 颁布,2016/07/01 生效 民用密码及网络信息安全的上位法 34 条关于民用密码产品进出口;第 39 条关于合格认证/声明 申请时需核查是否有修订补充。
法令 211/2025/ND-CP 号法令 政府 2025/07/25 颁布,2025/09/09 生效 现行民用密码活动、经营许可、进出口及合格评定框架 7 条;附件 II 受控产品清单;附件 III 表格 0708 生效后新资料应优先适用。
历史法令 58/2016/ND-CP53/2018/ND-CP32/2023/ND-CP 号法令 政府 需核查历史效力;新框架自 2025/09/09 适用 用于旧资料或过渡期核查 旧清单及旧表格(如资料属于此前阶段) 新申请不应以旧法令作为主依据。
处罚 15/2020/ND-CP 号法令及第 211/2025/ND-CP 修订内容 政府 按当前效力核查 相关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依据 经修订后的相关处罚条款 只有在匹配具体行为和现行条款后才列明具体罚额。
行政手续 NACIS 民用密码产品进出口手续 民用密码管理与密码产品检测局 – 政府密码委员会 在线服务等级 4;提交时需核查门户状态 查询/提交进出口许可证资料的平台 资料组成、01 个工作日形式审查、资料合格后 07 个工作日发证 提交前优先核查 NACIS 门户。
税则 按最终 HS 编码适用的现行进出口税则 财政部/海关及相关文件 随税则周期变化 确定普通税、MFN、VAT、FTA 优惠税 产品最终 HS 编码 民用密码是功能性政策,不是独立 HS 编码。

按货物情形适用的专业政策矩阵

货物情形 需核查的依据 可能适用政策 主管机关/平台 触发条件
属于民用密码进出口许可证清单的产品 网络信息安全法、第 211/2025/ND-CP 号法令、NACIS 手续 需取得民用密码产品进出口许可证 政府密码委员会;NACIS;在线服务门户 产品属于受控清单且企业满足许可条件。
进口民用密码产品 法律第 39 条、第 211/2025/ND-CP 号法令 可能需合格认证/声明后申请进口许可证 指定/登记合格评定机构;政府密码委员会 产品为民用密码产品并属于合格评定范围。
同时具备加密和网络安全功能的设备 第 211/2025/ND-CP 号法令;如适用,网络安全专业规定 需同时核查 MMDS 与 ATTT 政策,不得未审型号即下结论 政府密码委员会;如触发,相关网络安全主管机关 防火墙、VPN、IPS/IDS、数据库安全、密钥管理等功能。
带 Wi-Fi/Bluetooth/4G/5G 且具安全功能 电信/ICT/无线电合规政策及民用密码政策 可能同时涉及 ICT 质量/合规要求与 MMDS 适用时为电信/ICT 机关;MMDS 为政府密码委员会 无线模块、频段、发射功率、加密功能。
样品、测试、保修、项目/EPE/FDI 货物 第 211/2025/ND-CP 号法令、海关规定、进口用途政策 如产品受控仍可能需许可,进口用途需证明 政府密码委员会、海关、园区机关(如适用) 非商业用途但具备受控民用密码功能。

查看 / 下载原始法律文件

企业应在提交资料前再次核查原始法律文件和行政手续,因为表格、机关、门户状态和资料要求可能调整。

处理时间、费用及风险成本

不应只按理论发证时间计算。实际处理取决于经营许可证、合格资料、功能解释和单证一致性。

处理步骤 建议时间 需锁定的资料 有依据的时间/费用 延误成本风险
核查型号及加密功能 下单前,或高风险货物至少 ETA 前 10–15 个工作日 目录、数据表、加密功能说明、型号/序列号清单 未核查现行收费前不列固定费用 归类错误可能导致货到港后无许可处理路径。
核查进口主体资质 签订进口合同前 民用密码经营许可证及产品范围 核查许可证有效期和范围 主体不符合条件时,进口资料可能停止处理。
准备合格资料(如需) ETA 前,视评定流程而定 测试报告、样品(如需)、合格证/声明 时间取决于资料、检测和评定机构 货到后等待结果易产生仓储/DEM/DET。
提交进出口许可证申请 专业资料齐全后,建议 ETA 前 表格 07、经营许可证、进口产品合格证明 NACIS 显示 01 个工作日审查有效性,资料合格后 07 个工作日发证 提交过晚可能导致通关暂停。
报关及查验处理 货到且资料已锁定时 发票、装箱单、B/L/AWB、C/O、许可证、目录、技术资料 按海关通道和资料状态 黄/红通道可能要求解释型号、HS、许可证。
清关后闭环 清关/交付后立即 批次档案、许可证、合格资料、标签、序列号清单 无官方依据不列费用 归档不完整会产生后续稽查风险。

实务 E2E 流程

以下流程帮助企业从 ETA 前到清关后进行控制,避免货到港但民用密码资料仍未满足条件。

步骤 业务目标 需执行事项 风险控制点
1. ETA 前核查 判断货物是否属于民用密码 阅读目录/数据表;分析加密、VPN、密钥管理、认证、数据保护功能 不得只看商品名称或发票描述。
2. 锁定单证和技术资料 形成一致的申报与许可数据 锁定发票、装箱单、B/L/AWB、C/O、目录、型号/序列号和用途 品名、型号、数量、原产地、参数需 100% 一致。
3. 确定专业手续 确认是否需进出口许可证、合格评定及 ATTT/ICT 政策 核查经营许可证、合格资料、NACIS 申报要求 未确认许可证前不宜贸然报关。
4. 提交资料(如适用) 及时取得专业结果 提交进出口许可证资料;跟进平台/邮件并补充资料 形式审查 01 个工作日;发证期限自资料合格后计算。
5. 报关 正确申报 HS、完税价格、政策、许可证、C/O 处理绿/黄/红通道;准备技术资料 准备目录、许可证、C/O、合格资料以便快速回复。
6. 提货及清关后义务 放行交付并完成合规闭环 提货、必要时贴标、按批次保存许可证/合格资料 不得丢失型号/序列号追溯链。

常见问题

1. 带加密功能的产品一定是民用密码产品吗?

不能仅凭 encryption 字样判断。需核查主功能、密码功能、进口目的、受控清单和具体型号技术资料。

2. 进口企业需要什么许可证?

如产品属于受控范围,企业通常需要民用密码产品/服务经营许可证,并按现行规定申请产品进出口许可证。

3. 进口民用密码产品是否需要合格认证?

进口民用密码产品可能需要合格认证/声明后方可申请进口许可证,需按具体型号和适用技术要求核查。

4. 如果设备既是 firewall 又有 VPN 功能怎么办?

需同时核查网络安全和民用密码两层政策,不能在未审产品目录和数据表前下结论。

5. 样品或保修货是否需要许可证?

如果产品属于受控清单,仍可能需要许可证,应准备进口用途证明。

6. 没有许可证可以先报关吗?

如专业许可证为必要条件,提前报关风险较高,可能导致通关暂停和仓储费用。

7. HS 编码决定是否属于民用密码吗?

HS 负责海关税务和归类,民用密码状态取决于功能和受控清单。

8. C/O 可以降低民用密码货物税率吗?

如最终 HS 有优惠税并且 C/O 合规,可以享受优惠;但 C/O 不替代民用密码许可证或合格资料。

9. 许可证办理时限多久?

NACIS 手续显示资料有效性审查为 01 个工作日,资料合格后 07 个工作日发证。

10. 清关后应保存什么?

保存许可证、合格资料、产品目录、数据表、报关单、发票、装箱单、运输单证、C/O、型号/序列号清单和官方往来记录。

结果文件及清关后义务

民用密码合规不止于清关。企业应按报关单、发票、型号、序列号建立可追溯档案。

结果文件 用途 后续义务 需保存资料
民用密码产品进出口许可证 作为受控民用密码货物处理依据 按对象、用途和许可证范围使用 许可证、申请资料、技术资料、批次单证。
民用密码产品/服务经营许可证 取得产品进出口许可证的基础条件 跟踪有效期及产品/服务范围 许可证、能力资料、专业证书(如相关)。
合格证/合格声明 证明进口民用密码产品符合技术要求 保存合格评定资料,供稽查/市场检查 测试报告、合格证、声明、型号资料。
已清关海关资料 证明原产地、税费、价值、C/O 和通关状态 依法留档并准备解释 报关单、发票、装箱单、B/L/AWB、C/O、税款凭证。

GIẢI PHÁP TỪ TGIMEX

对于民用密码产品,关键控制点并不是货物到港后才处理,而是在 ETA 前审核:产品是否属于民用密码管理目录,进口主体是否具备相应条件,合格/许可证资料是否已经准备完整,以及报关与提货计划是否仍有足够时间处理补充资料要求。

TGIMEX 按照 专业合规海关单证物流运营 同步协同的方式处理 MMDS 货物,帮助企业降低资料被挂起、仓储费、DEM/DET 以及许可证资料、商业单证与实际货物之间数据不一致的风险。

1. 判断是否属于 MMDS

核查产品目录、数据表、用户手册、固件/软件说明及加密相关功能,区分民用密码产品与普通 IT/通信设备。重点核查型号、安全功能、密钥管理、VPN、数据加密及实际进口用途。

2. 核查进口主体条件

核查民用密码产品、服务经营许可证的范围、有效期、覆盖产品类别,以及许可证范围与拟进口货物之间的一致性。若主体条件尚不明确,应在货物发运前确定处理路径。

3. 准备专业管理资料

建立进出口许可证申请资料,包括申请表、民用密码经营许可证、适用的合格证明资料、技术文件、型号/序列号清单及加密功能说明,以减少补正资料要求。

4. 控制 HS、税率与 C/O

按主要功能、软硬件组件、货物状态和管理目录核查 HS;同步核查 MFN 税率、VAT、C/O 优惠税率、直接运输、第三方发票以及原产地文件上的货物描述是否一致。

5. 报关、仓库与港口协同

跟踪 pre-alert、ETA、manifest、到货通知、报关时间、黄/红通道回应、拖车、仓储及项目交付。目标是避免货物到港时许可证或技术解释资料尚未准备完成。

6. 清关后资料归档

按报关单、发票、装箱单、B/L/AWB、C/O、MMDS 许可证、合格资料、产品目录、数据表、型号/序列号清单及往来邮件建立可追溯档案,用于后续稽查或市场检查。

运营建议:对于 MMDS 货物,企业应在订舱前或至少在 ETA 前足够时间内锁定技术资料和许可证条件,不应等货物到港后才判断产品是否属于管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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