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霜 / 护肤面霜进口手续指南

化妆品 – 个人护理(按商品类别)

面霜 / 护肤面霜进口手续指南

问题:进口面霜常在发票上被笼统描述,但公布资料、标签、成分、C/O 和 HS 必须按每个 SKU 一致。风险:HS 错误、缺少公布、标签不一致或 C/O 无效,可能导致补充资料、查验、通关延迟和 DEM/DET。方案:本文提供 ETA 前 E2E 核查地图,包括 HS、税率、C/O/FTA、专业政策、单证、流程和风险。

快速摘要

项目 需要核查的内容 适用说明
商品 Cream / 护肤面霜,用于面部或身体护理,形态为膏霜、乳化霜或凝胶霜,零售包装或商业进口。 仅适用于面霜/cream;不得自动套用于洁面、爽肤水、精华、乳液、面膜、卸妆产品或身体乳。
参考 HS 3304.99.30 – 其他面部或皮肤用膏霜、乳液。 申报前必须核对配方、功能、形态、标签和目录资料。
参考税率 MFN 可参考 18%;普通税率可参考 27%;VAT 应按时点核查 8%/10% 不是最终税率结论;应按开报关单日期核对现行税表。
专业管理 进口化妆品通常需在流通前取得化妆品产品公布/备案文件 如宣称或成分超出化妆品范围,需重新进行法规分类。

法律适用提示

本文为 cream / 护肤面霜 的操作核查框架,不是适用于所有 SKU 的最终法律结论。企业应按目录、数据表、配方、标签、宣称、单证、原产地及实际进口目的进行核查。

适用范围

仅适用于面霜

本文适用于外用护肤面霜、凝胶霜或乳化霜。

不得按整组产品套用

洁面、爽肤水、精华、乳液、面膜、卸妆产品和身体乳虽同属个人护理类别,但不得自动使用同一 HS 或政策结论。

需单独核查的变体

防晒霜、祛痘/治疗宣称产品、样品、礼品、非贸易进口、成套产品等均需单独核查。

资料原则

资料不足时应注明:需按 catalogue、datasheet、model/SKU 及实际进口目的核查。

商品分类与识别

对于面霜,监管机关可能核查功能、成分、形态、标签、包装、使用说明及化妆品公布文件,而不仅仅看发票商品名称。过于笼统的“skin care product”可能不足以支持 HS 和专业政策判断。

技术识别标准 需比对资料 描述错误风险 建议申报描述
产品名称和形态 发票、装箱单、原标签、目录、公布文件 名称笼统导致 HS 和政策依据不足。 外用护肤面霜,品牌…,容量…,SKU…,全新。
功能/宣称 标签、设计稿、官网、宣称资料 治疗性宣称可能触发非化妆品审查。 按化妆品护理功能表述,不擅自增加宣称。
成分和活性物 配方、成分表、COA/SDS 如有 限制/禁用成分或浓度异常可能被要求说明。 核对 INCI、标签和公布文件。
规格/SKU 装箱单、标签、箱唛、实物照片 规格错误影响数量、税值和查验。 注明罐/管/瓶、ml/g、每个 SKU 数量。

HS CODE – 税率 – C/O

对于 cream / 护肤面霜,HS Code(商品编码)不能仅按商业名称确定。实务上应同时核对化妆品用途、产品形态、成分、标签、化妆品公布资料、包装方式以及商业单证上的实际货描。以下为 ETA 前的详细核查框架;最终税率仍须以报关日现行税则和海关系统为准。

税务核查说明

下列税率为 HS 3304.99.302026 年参考税率,依据现行税则资料和行业税率汇总整理。正式报关时,进口商仍须复核税则、海关系统、实际 C/O、原产国以及适用的 VAT 政策。

1. CREAM / 护肤面霜 HS 编码分析表

需核查 HS 归类逻辑 可能适用情形 不应自动适用情形 需核对资料
3304.99.30 其他面部或皮肤用膏霜、乳液,属于化妆品/护肤制剂,不包括药品。 适用于面霜、手霜、足霜、保湿霜、gel-cream、外用护肤面霜,且无治疗疾病宣称。 不自动适用于其他形态的 serum/essence、面膜、粉类、清洁制剂、外用药或带治疗宣称的产品。 发票、装箱单、原标签、化妆品公布文件、成分表、目录、产品图片、SKU 规格。
3304.99.20 预防/抗痤疮制剂。 若面霜标示为 anti-acne、acne care、预防痤疮,且公布资料也体现该功能,应单独核查。 不适用于仅作保湿、柔肤、普通护肤或表面美白宣称的普通面霜。 标签、宣称资料、公布文件、活性成分、品牌网站、销售资料。
3304.99.90 护肤化妆品项下其他类。 用于不明确属于 cream/lotion 或 anti-acne 的护肤品,例如部分精华、套装或特殊形态。 若本质为面部/皮肤用 cream 或 lotion,不应以此规避 3304.99.30 目录、产品形态、规格、配方、用途。
3304.91.00 粉类,是否压制均可。 仅当产品为粉状/粉类护肤或彩妆产品时核查。 不适用于乳霜、膏霜、gel-cream。 产品照片、质地、标签、目录。
3401.30.00 用于清洁皮肤的有机表面活性产品及制剂,液体或膏霜状,零售包装,含或不含皂。 若产品为 cleansing cream、cream cleanser、卸妆/洁面类,并以清洁、表活作用为主,应核查。 不适用于留置型(leave-on)护肤面霜,主要功能为保湿/护理。 清洁宣称、是否冲洗、表面活性剂成分、标签。
药品/其他章节 如产品具有药品属性或疾病治疗宣称,可能不在第 33 章处理。 仅当标签/资料体现治疗、预防疾病、药理作用或特殊管控成分时考虑。 普通护肤化妆品不得自行推定为药品。 宣称、配方、出口国上市许可、医学资料、法务/专业意见。

2. HS 3304.99.30 进口税 – VAT 表

税费项目 具体参考税率 适用条件 报关前核查方式 错误风险
MFN 优惠进口税 18% 货物原产于与越南有 MFN 待遇的国家/地区,且不使用 FTA 特惠 C/O。 在报关日核查 HS 3304.99.30 于现行优惠进口税则和海关系统中的税率。 税率错误会导致少缴/多缴、修改报关单、追税或后续解释。
普通进口税 27% 参考适用于不满足 MFN/FTA 条件或原产地不享受优惠的情形。 核对 MFN 国家/地区、原产地证明、发票和原标签。 原产地判断错误可能导致税款义务错误。
FTA 特别优惠税 视路线可能为 0%2.5%5%10%10.9% 或其他税率。 仅在 C/O/原产地证明有效、协定正确、原产地标准正确、满足直接运输且单证一致时适用。 同一原产地可能有多项 FTA,应选择单证可支持且合法最低的税率。 C/O 被拒可能转按 MFN 或在通关后被追税。
进口 VAT 8% 或 10% 2025/07/01–2026/12/31 期间需核查是否符合 VAT 减税且不属于排除清单;不符合则按 10% 核对 174/2025/NĐ-CP、排除附件、HS/产品性质和报关时系统指引。 将所有 cream 默认按 8% 申报,若被排除或系统不接受则可能错误。

3. HS 3304.99.30 C/O/FTA 特别优惠税表

路线/原产地 C/O form 或原产地证明 2026 年参考特惠税率 主要适用条件 需核对资料 需拦截风险
ASEAN / ATIGA Form D 0% 符合 ATIGA 原产地规则和直接运输要求。 Form D、发票、装箱单、提单、货描、HS、数量、原产国。 原产地标准错误、货描笼统或缺少直接运输证明。
中国 / ACFTA Form E 有效时为 0% 中国原产并符合 ACFTA;如有第三方发票需正确体现。 Form E、货描栏、HS、发票号、提单、印章/签字、出口商/制造商。 Form E 常见争议包括货描、第三方发票、HS 或经第三国运输。
中国 / RCEP RCEP 原产地证明 10% 符合 RCEP 时适用;需与 ACFTA 比较,因为 ACFTA 可能更优惠。 原产地证明、RCEP 标准、发票、提单、运输路线。 在 ACFTA 可用时选 RCEP 可能增加税负。
韩国 / VKFTA Form VK 0% 韩国原产且符合 VKFTA 时优先核查。 Form VK、原产地标准、制造商、发票、提单、货描。 误用 AKFTA/RCEP 可能不够优化。
韩国 / AKFTA Form AK 5% 符合 AKFTA 时适用;应与 VKFTA 比较。 Form AK、CTH/CTSH/RVC 标准、运输单证。 未选最优协定会增加 landed cost。
韩国 / RCEP RCEP 原产地证明 10% 仅在 VKFTA/AKFTA 不可用或无相应证明时考虑。 RCEP 证明、发票、提单、原产地标准。 RCEP 可能高于双边/区域其他 FTA。
日本 / VJEPA Form VJ 0% 日本原产并符合 VJEPA。 Form VJ、原产地标准、发票、提单、面霜货描。 证书错误或缺少过境证明可能被拒。
日本 / AJCEP Form AJ 0% 符合 ASEAN-日本协定时适用。 Form AJ、原产地标准、发票、装箱单、提单。 需选择出口商能正确提供证明的协定。
日本 / CPTPP 或 RCEP CPTPP/RCEP 证明 CPTPP 可能 0%;日本 RCEP 约 10.9% 定稿前比较 VJEPA/AJCEP/CPTPP/RCEP。 原产地证明、标准、发票、提单、直接运输。 在 VJEPA/AJCEP/CPTPP 可用时选 RCEP 可能增加税款。
欧盟 / EVFTA EUR.1 或符合条件的原产地声明 2.5% 按 EVFTA 税率进程适用;需核查 EU 成员国和 REX/声明。 EUR.1/声明、发票、出口商、货描、HS、直接运输。 声明错误或无法证明 EU 原产会被拒惠。
英国 / UKVFTA UKVFTA C/O 或原产地证明 2.5% 英国原产且符合 UKVFTA 规则。 原产地证明、发票、提单、货描、HS。 混淆 UK 与 EU 或证明错误可能被拒。
澳大利亚—新西兰 / AANZFTA Form AANZ 0% 澳洲/新西兰或 ASEAN 原产并符合 AANZFTA。 Form AANZ、原产地标准、发票、提单、过境证明如有。 经第三国运输但缺少直接运输证明。
澳洲/新西兰 / CPTPP 或 RCEP CPTPP/RCEP 证明 CPTPP 可能 0%;RCEP 约 10% 按出口商可提供资料比较 AANZFTA/CPTPP/RCEP。 原产地证明、发票、提单、原产地标准。 在 AANZFTA/CPTPP 可用时选 RCEP 可能不优化。
印度 / AIFTA Form AI 5% 符合 AIFTA 原产地要求。 Form AI、原产地标准、发票、装箱单、提单。 无法证明 RVC/CTH 或货描不一致可能被拒。
智利 / VCFTA 或 CPTPP Form VC 或 CPTPP 证明 符合条件时可能 0% 核查出口商能支持的协定。 Form VC/CPTPP 证明、发票、提单、原产地标准。 证明格式错误或直接运输问题。
EAEU / VN-EAEU FTA Form EAV 可能 0% EAEU 原产并符合协定时适用。 Form EAV、原产地标准、提单、发票。 HS 或货描错误会导致享惠困难。
香港 / AHKFTA Form AHK 20%;需与 MFN 18% 比较 仅在法律和商业上有利时使用;经香港中转不等于香港原产。 Form AHK、制造商、原产地标准、提单、发票。 若 AHKFTA 高于 MFN,适用反而增加税费;应选择合法最低税率。

4. ETA 前 C/O 核查清单

C/O 核查项 控制要求 常见错误 ETA 前处理
C/O form 对应协定正确:D、E、VK、AK、VJ、AJ、AANZ、AI、VC、AHK、EAV、EUR.1 或相应自证声明。 路线/原产地对应 form 错误;有更低 FTA 却使用 RCEP。 在 PO/订舱阶段要求发货人确认 form。
原产地标准 核查 WO、RVC、CTH、CTSH 或各协定特别标准。 标准不符合产品特定规则,或缺少原料解释。 高货值货物应要求原产地计算/生产流程说明。
货物描述 C/O 货描需与面霜、标签、发票和装箱单一致。 仅写 “cosmetics”,无法对应 SKU/容量。 要求明确写 skin care cream/face cream、品牌、SKU 或主要规格。
HS Code C/O 上 HS 至少应与 6 位一致;如列 8 位需与越南 HS 比对。 出口国 HS 与越南 HS 不同但无解释。 必要时准备 HS 差异说明。
第三方发票 如有第三方发票,须按相应 FTA 正确显示。 缺少勾选/说明或发票签发国错误。 在正本签发前审核 draft C/O。
直接运输 证明直接运输或符合过境条件。 经第三国转运但无 through B/L 或未加工证明。 必要时取得全程提单或 non-manipulation 证明。
数量 – 重量 – 价值 须与发票、装箱单、提单和实货一致。 毛重/净重、箱数、SKU 数量不一致。 出运前交叉核对。
印章、签字、签发日期 签发机关、印章/签字样本、签发日期和提交期限均应有效。 需后发标识但未标;签字无效。 ETA 前检查彩色扫描件,并按规定保存正本/电子证明。

5. CREAM 货物实务结论

  • 若产品为普通外用护肤面霜,非药品,应优先核查参考 HS 3304.99.30
  • 成本预估应至少考虑 MFN 18%、普通税 27%、VAT 8%/10%,具体以报关日政策为准。
  • 如有有效 C/O,应逐项比较 FTA。若为 ASEAN、中国 ACFTA、韩国 VKFTA、日本 VJEPA/AJCEP/CPTPP、澳洲—新西兰 AANZFTA/CPTPP 等路线,特惠税率可能为 0%
  • 在 draft C/O、发票、装箱单、标签和化妆品公布资料未一致前,不应最终锁定 landed cost。

适用专业政策

货物情形 可能适用政策 需核查资料 主管机关/平台 建议时间 风险说明
成品化妆品面霜用于销售 化妆品管理、产品公布/备案、标签管理。 公布文件、标签、成分、CFS/授权如需、发票、装箱单。 药品管理/卫生主管机关及海关。 到港前和上市前。 公布、标签或成分不一致时不得认定合规。
具有治疗性/药品化宣称 可能触发非化妆品分类审查。 宣称资料、标签、配方、产品档案。 按分类结论确定主管机关。 订货前或 ETD 前。 治疗性宣称可能改变监管属性。
样品/测试/展会货 按目的和数量可能不同处理。 用途说明、非商业发票、数量、标签。 海关及相关主管机关。 ETA 前。 不能按普通销售货直接套用。
含其他产品的礼盒/套装 每个产品可能需单独核查 HS、标签和公布文件。 SKU 清单、包装规格、各产品标签、公布文件。 海关/卫生主管机关。 锁定发票前。 成套错误可能导致 HS 和政策错误。

需核查的相关法律文件

文件组 名称/编号 发布机关 生效时间 在手续中的作用 需关注条款/附件 核查说明
化妆品管理 06/2011/TT-BYT 及其修订,包括 34/2025/TT-BYT 卫生部 34 号通知自 2025/08/18 生效。 化妆品公布和流通管理框架。 核查公布、成分、标签和责任。 使用前核对合并文本/最新文本。
外贸管理 69/2018/NĐ-CP 政府 2018/05/15 生效。 外贸管理框架。 如涉及限制/条件需核查。 按实际成分和宣称核查。
海关 38/2015/TT-BTC39/2018/TT-BTC 修订。 财政部 39 号自 2018/06/05 生效。 报关资料、申报和查验。 核查报关资料和修改补充。 按现行系统指引核查。
原产地 31/2018/NĐ-CP 政府 2018/03/08 生效。 原产地和原产地证明管理。 各 FTA 原产地标准。 C/O 必须与货描和运输一致。
商品标签 43/2017/NĐ-CP111/2021/NĐ-CP 政府 43:2017/06/01;111:2022/02/15 商品标签和越文副标签。 强制标签内容。 标签需与公布和进口单证一致。
进出口税则 26/2023/NĐ-CP108/2025/NĐ-CP 政府 108 自 2025/05/19 生效。 税则和税率依据。 按 HS 的税则附件。 按报关日期核查。
增值税 174/2025/NĐ-CP 政府 2025/07/01 生效。 VAT 减税政策核查。 第1条、第2条和排除附件。 按进口时系统和税务指引核对。

查看 / 下载原始法律文件

企业可按文件编号在法律文件门户、政府门户或发布机关网站检索。

企业在适用前应进一步在法律文件门户或发布机关网站核对。

清关单证资料

商业单证

Commercial Invoice、Packing List、Bill of Lading/Air Waybill、合同/PO、申请优惠税率的 C/O、目录/数据表、产品图片、原标签和 SKU 清单。

专业资料如适用

化妆品产品公布文件、标签资料、成分资料、CFS(自由销售证明)如需、生产商/权利人授权、技术和宣称支持资料。

100%一致规则

品名、数量、SKU、规格、原产地、批号、有效期、成分和标签必须与商业单证、公布文件、C/O 和报关单一致。

通关后留档

保存公布文件、进口单证、标签照片、C/O、运输单证、付款和解释资料,以备后续稽查。

资料组 所需文件 用途 通常准备方 常见错误 ETA 前检查
商业 发票、装箱单、合同/PO 报关、估价、付款 供应商、采购、单证 品名笼统、SKU/规格错误。 逐 SKU 核对标签和目录。
运输 B/L 或 AWB、到货通知、pre-alert 换单、申报、提货 货代/承运人 收货人错误、缺少预通知。 ETA 前核对。
原产地 C/O 或原产地证明 享受优惠税率 出口商/签发机构 证书格式、标准、货描错误。 与发票、提单、装箱单比对。
化妆品 公布文件、标签、成分、CFS/授权如有 合规和上市 进口商、法务、供应商 公布文件与进口 SKU 不一致。 核对产品名、标签、成分和责任主体。

可能导致货物被扣留的通关决策点

决策点 需回答的问题 证明资料 不明确的后果 建议处理
HS Code 3304.99.30 是否有充分依据? 目录、标签、成分、公布文件、图片 被要求解释或调整税率。 ETA 前准备简短归类说明。
化妆品公布 公布文件是否与产品名/标签/SKU一致? 公布文件、标签、成分表 被要求补充资料。 申报前将公布文件与货物匹配。
越文标签 副标签是否包含强制内容? 设计稿、标签照片、清单 上市流通风险。 上市前批准标签。
C/O 格式、标准、货描和直接运输是否正确? C/O、提单、发票、装箱单 优惠税率被拒。 提交前核查 C/O。
产品宣称 宣称是否超出化妆品范围? 标签、网站、营销资料 触发其他法规审查。 与公布文件和化妆品规则一致。

E2E 实操流程

第1步 – ETA 前核查

确认 HS、政策、税率、C/O、标签、公布文件、宣称和专业资料风险。

第2步 – 锁定单证和产品资料

最终确认发票、装箱单、B/L/AWB、目录/数据表、SKU 清单、标签、公布文件和成分资料。

第3步 – 完成专业资料如适用

到港前核查公布文件、CFS/授权、标签和宣称支持资料。

第4步 – 海关申报

绿色通道按条件通关;黄色查单证;红色查单证和实货。重点问题包括税值、HS、品名、C/O、公布文件、标签和目录。

第5步 – 通关、提货和后续留档

提货/送仓、核查副标签、按批次留档,并准备后续稽查说明资料。

ETA 前风险清单

风险 后果 ETA 前控制 需检查文件
C/O 格式或原产地标准错误 无法享受优惠税率或被追税。 核对格式、标准、货描、HS和直接运输。 C/O、提单、发票、装箱单。
发票、公布文件和标签不一致 被要求补充解释。 建立 SKU 对照表。 发票、公布文件、标签、装箱单。
宣称超出化妆品范围 触发额外法规审查。 按公布文件审核宣称。 标签、设计稿、网站、配方。
越文副标签不完整 上市流通风险。 提货前批准副标签。 原标签、越文标签、标签法规。
货描过于笼统 HS/政策不确定。 注明面霜、用途、容量、SKU 和品牌。 发票、装箱单、目录。

常见问题

问题 简要回答
进口面霜需要许可证吗? 不得绝对判断。成品化妆品面霜通常重点在公布文件、标签和报关资料;特殊宣称或成分需进一步核查。
是否需要质量检查/合格认证? 面霜化妆品不能按 ICT 二类货物处理,但需按适用卫生规则核查化妆品合规和标签。
是否需要越文副标签? 如原标签未包含越南流通所需越文内容,则需要。
C/O 能否降低税率? 可能可以,前提是相应 FTA 下 C/O/证明有效并与货物、HS和运输一致。
样品是否按商业货一样处理? 不自动相同;需核查目的、数量、价值和单证。
发票名称与公布文件不一致怎么办? 申报前应核查并修正;发票、公布文件、标签和实货不一致风险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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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A 前核查

HS、专业政策、C/O、税率、标签、目录/数据表/SKU。

合规资料控制

核对发票、装箱单、B/L/AWB、C/O、目录、化妆品公布、标签和技术资料。

国际物流

协调代理、船公司/航空公司、ETA、pre-alert 和运输单证。

报关

准备申报资料,处理绿/黄/红通道,并支持 HS、税值、原产地和政策解释。

后续留档

保存批次资料和标签/合规证据,以备后续稽查。

对于可能涉及专业检查、许可证、C/O 或标签要求的货物,企业不应等到货到后才开始核查资料。发票、装箱单、目录、数据表、C/O 或标签之间的小差异,都可能导致补充资料、通关延误或计划外仓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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