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笋进口越南手续:HS 0712.90.90、植物检疫、食品安全、税费与C/O 2026

食品饮料 · 植物来源干蔬菜 · 更新至2026/09/09

干笋进口越南手续指南

“干笋 / dried bamboo shoots”必须与盐水/化学介质临时保存的竹笋、调味即食笋和罐头竹笋区分。对于仅晾晒/脱水、未进一步加工的干笋,越南重点参考HS为0712.90.90。加工程度判断错误会影响HS、进口税、植物检疫和食品安全路径。

供进出口企业参考的业务资料。 主要范围为整块/切片/丝/碎片/粉末形态的干竹笋,无调味,作为食品或食品原料进口。

1. 概览与适用范围

订舱前应锁定实际品名、干燥工艺、防腐剂/添加剂、产品形态、bulk/retail包装和用途。

HS
0712.90.90

适用于07.12项下“其他”干蔬菜,前提是竹笋仅干燥且未进一步加工。

植物检疫
有检疫层及例外说明

TT01/2024把0712.90.90列入检疫层,07.12组同时对某些切片/干燥/粉末并以有标签包装的货物设有例外说明。

食品安全
植物来源进口食品清单

0712.90.90同时属于植物来源进口食品清单;实际检查分支取决于bulk或processed-prepacked及法定豁免。

进口税
MFN 22%

参考MFN进口税22%,普通进口税33%

C/O
中国路线可至0%

符合ACFTA原产地规则并持有效Form E时可适用0%

VAT
取决于加工程度

仅普通干燥、未加工成其他产品时,进口环节可能适用不征VAT;加工品需重新审核。

不自动适用:鲜竹笋、盐水/化学介质保存笋、调味即食笋、罐头笋或多配料复合制品。

2. 术语解释及手续重要性

DRIED BAMBOO SHOOTS
干笋

竹笋经晾晒/脱水降低水分;本文范围内除切割/粉碎外未进一步加工。

KDTV
植物检疫

对检疫对象及受管制有害生物实施的专业检查。

PHYTO
Phytosanitary Certificate

在批次属于植物检疫范围时,由出口国有权机关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

KTATTP
进口食品安全国家检查

适用时按减免、普通或严格方式实施的进口食品检查。

自我公布
Product self-declaration

NĐ15第4条产品的自我公布机制;processed-prepacked零售食品应与bulk原料分开判断。

ETA
预计到港时间

用于倒排HS、C/O、检疫/Phyto、食品安全资料和标签的关键节点。

核心分支:bulk干笋原料与processed-prepacked零售食品可能采用不同食品安全逻辑;07.12例外说明应仅用于其对应的植物检疫范围判断。

3. 产品详细识别与分类

应审核specification、ingredients、process flow、moisture、形态、packing、原标签、实物图片和用途。

产品/情形 需核查特征 示例 证明资料 可能政策 需核对文件 适用提示
整块/切片干笋 – bulk 仅晾晒/干燥;无调味;无保存液 Dried bamboo shoots Spec、process、ingredients、COA、图片 HS 0712.90.90;审核检疫+食品安全 适用时Phyto、Invoice、PL、C/O、ATTP资料 主要范围。
笋丝/碎片 干燥后仅机械切丝/切碎 Dried shredded bamboo shoots Process、图片、ingredients 可继续审核0712.90.90 Spec、packing、label 机械切割不自动改变HS。
纯干笋粉 仅干燥+粉碎 Bamboo shoot powder Process、formula、COA 若未进一步加工可继续审核07.12;按packing/label审核检疫例外 Spec、label、检疫分析 混合粉需重新归类。
密封有标签零售包 需确认包装前加工程度 Retail dried bamboo shoots Label、process、ingredients、packing 审核检疫例外、自我公布及KTATTP范围 Label、test report、自我公布(适用时) 不能机械套bulk流程。
临时保存竹笋 盐水、SO2等保存介质,使产品不适合立即食用 Preserved bamboo shoots Process、preservative、brine spec 可能转入07.11 Formula、process、label 不可默认0712.90.90。
调味/即食笋 调味、油、辣椒、糖或热处理形成加工食品 Seasoned bamboo shoots BOM、process、label 可能转第20章;加工食品规则 Ingredients、process、label、test 需重新归类。
罐头/灭菌笋 加工/保存超出07.12 Canned bamboo shoots Process、sterilization、medium 审核20.05或其他适用编码 Formula、process、label 与干笋分开。
归类警示:Invoice只写“bamboo shoots”或“dried vegetable”不足以支持HS及专业监管判断。

4. HS编码 – 税费 – C/O

07.12涵盖整状、切块、切片、碎片或粉末形态的干蔬菜,但未进一步加工。现行税则没有干笋专用行,因此单纯干笋重点审核0712.90.90 – 其他

建议HS – 税费 – C/O表

参考HS 适用描述 归类依据 适用条件 普通进口税 MFN VAT 需核查C/O/FTA 证明资料
0712.90.90 其他干蔬菜 – 干竹笋 仅晾晒/脱水;整/切/片/碎/粉;未进一步加工 无保存液、无调味、未形成其他制品 33% 22% 若仅普通初加工且满足条件,进口环节可能不征VAT;加工品需重审 ACFTA、ATIGA、RCEP、AIFTA、AKFTA/VKFTA、VJEPA/AJCEP、EVFTA、UKVFTA、CPTPP/AANZFTA、AHKFTA Spec、process、ingredients、packing、C/O
需重新归类 临时保存竹笋 保存介质使产品超出单纯干蔬菜范围 Brine/SO2/preservation 按最终HS核查 按最终HS核查 按实际产品审核VAT 按新HS审核FTA Process、preservative、label
需重新归类 调味/即食笋 已进一步加工 Seasoning/oil/sugar/chili/heat processing 按新HS核查 按新HS核查 按加工食品审核VAT 按新HS审核FTA BOM、process、label
需重新归类 罐头笋 加工/保存超出07.12 Sterilization/canning 审核20.05或适用编码 按新HS核查 按最终产品审核 按新HS审核FTA Process、label、ingredients

0712.90.90现行参考税率为MFN 22%、普通进口税33%;产品工艺变化后应按最终HS和实际资料重新核查。

主要进口路线C/O/FTA优惠核查

原产地/路线 FTA 原产地证明 特别优惠税率 适用条件 需核对资料 提示
中国 ACFTA / RCEP Form E / RCEP原产地证明 ACFTA对符合条件的0712.90.90可为0%;RCEP按2026 schedule 满足PSR、原产地和运输/文件条件 C/O、Invoice、B/L、HS、origin 锁定landed cost前比较ACFTA与RCEP。
东盟 ATIGA Form D / e-Form D 符合条件时0% 东盟原产地+PSR C/O、Invoice、运输资料 seller location不等于origin。
印度 AIFTA Form AI/适用证明 2026满足条件时可能0% 满足PSR/origin C/O + commercial docs 按最终HS核查AIFTA。
韩国 AKFTA / VKFTA / RCEP 对应证明 适用协定下可能0% 满足PSR及文件 C/O + Invoice + B/L 选择实际可用且优惠的协定。
日本 VJEPA / AJCEP / CPTPP / RCEP 对应证明 部分2026税表可能0% 满足origin/PSR Origin proof + commercial docs 不要把多个FTA写成一个固定税率。
欧盟/英国/澳新/香港 EVFTA / UKVFTA / CPTPP-AANZFTA / AHKFTA 对应证明 审核2026税表;多条路线可能0%,AHKFTA需单独审核 正确原产地和证明机制 Origin proof + Invoice + transport docs 区分seller country与origin country。
C/O检查:证明形式、WO/RVC/CTH/CTSH、HS 0712.90.90、dried bamboo shoots货描、第三方发票、直接运输、数量/重量、origin、签发日期和有效期。

5. 文件清单与提交原则

应分为商业单证、产品/工艺资料、植物检疫–食品安全专业资料。根据手续,可向检疫机关、省级交办/指定食品安全机关或已适用的一站式国家门户提交。

01
商业单证

Invoice、Packing List、B/L/AWB、Contract/PO(如有)、C/O;货描应写dried bamboo shoots及形态。

02
技术/专业资料

Specification、ingredients、process statement、COA、图片、原标签/packing、适用时Phyto,以及防腐剂/添加剂信息。

03
主管机关资料

适用时植物检疫登记+Phyto;Mẫu 04 + Packing List及食品安全资料;NĐ15第4条产品的self-declaration + test report。

业务文件检查表

文件组 所需资料 使用环节 通常准备方 常见错误 ETA前检查
商业资料 Invoice、PL、B/L/AWB、Contract/PO 海关/批次核对 Supplier/Buyer/Docs 只写bamboo shoots;未体现dried/process 锁定dried bamboo shoots + packing + origin
HS Spec、ingredients、process、图片 确认0712.90.90 Supplier + Importer 有brine/seasoning仍按单纯干蔬菜申报 审核process + ingredients + preservation
植物检疫 适用时登记、Phyto;仅法定触发时permit 通关前检疫 Exporter + Importer/Forwarder 默认所有干笋都要Phyto或都免 按实际形态/包装适用07.12说明
食品安全 Mẫu 04、Packing List、检查方式资料及NĐ15文件 适用时普通/严格检查 Importer/Compliance 未区分bulk与processed prepacked 审核NĐ15第13–19条 + QĐ1908/2026
自我公布 Mẫu 01 + 符合法定条件、12个月内的食品安全检测报告 NĐ15第4条预包装加工食品 Importer/Compliance 检测报告无效/缺失或产品范围错误 先确认processed/prepacked状态
C/O Form E/D/AI或适用FTA证明 优惠税率 Exporter HS/货描/origin错误或第三方发票问题 签发前预审C/O
资料100%一致:品名、dried状态、packing、origin、net weight、拟用HS和supplier信息应在Invoice、PL、B/L/AWB、C/O、Phyto、label、食品安全资料和报关单之间保持一致。

6. 法律依据 – 专业监管政策矩阵

6.1. 需核查的法律文件

领域 文件 发布机关 生效/适用 作用 重点条款 备注
HS 31/2022/TT-BTC号通知 财政部 2022/12/01 越南进出口商品目录 07.12;0712.90.90 无单独干笋8位编码。
专业HS清单 01/2024/TT-BNNPTNT号通知 原农业部 2024/03/20 检疫及植物来源进口食品HS清单 07.12;0712.90.90;检疫例外说明 检疫与食品安全范围分别判断。
检疫清单 – 新/旧 14/2024/TT-BNNPTNT号 / 第30/2014号 原农业部 TT14自2024/12/15生效 检疫/PRA对象清单 第1–2条 TT14取代旧清单。
检疫程序 33/2014/TT-BNNPTNT号及仍有效修改 原农业部/农业与环境部 仍有效部分适用 登记、检查及证书 第6–7条/表格 批次属于检疫范围时适用。
2026检疫TTHC 3445/QĐ-BNNMT号决定 农业与环境部 发布于2026/08/28 现行进口植物检疫手续 合格批次自开始检疫起24小时 技术原因可延长。
食品安全2026 15/2018/NĐ-CP号法令 + 第15/2026/NQ-CP号决议 政府 NQ15自2026/04/06生效 NĐ46/2026及NQ66.13/2026暂停期间继续适用NĐ15 第4–5、13–19条 区分自我公布、豁免和批次检查。
食品安全权限 22/2026/TT-BNNMT号 + 第1908/QĐ-BNNMT 农业与环境部 TT22自2026/08/01生效 当前进口食品检查机关/TTHC 1.003814、2.001604 省级交办/指定机关。
进口税 26/2023/NĐ-CP号 + 第15/2023/QĐ-TTg 政府/总理 2023/07/15 MFN及普通进口税 0712.90.90:MFN 22%;普通33% FTA税表另行审核。
中国FTA 118/2022/NĐ-CP号(ACFTA)+ 第129/2022/NĐ-CP号(RCEP) 政府 2022–2027税表 特别优惠进口税 0712.90.90 Form E/PSR合规时ACFTA可0%。
VAT 现行VAT法 + 第181/2025/NĐ-CP号及2025–2026修改 国会/政府 按进口时商品状态适用 判断未加工/普通初加工或已进一步加工 不征税对象及税率规定 不能仅凭HS固定VAT。
标签 43/2017/NĐ-CP号,经第111/2021/NĐ-CP号修改 政府 NĐ111自2022/02/15生效 进口商品/补充标签 强制内容 零售食品另审核食品标签。
海关 2014海关法;NĐ08/2015经第167/2025/NĐ-CP号修改 国会/政府 NĐ167自2025/08/15生效 报关资料与程序 按实际申报 专业结果应与报关单一致。

6.2. 不同批次政策矩阵

货物情形 需核查依据 可能政策 主管机关/入口 触发条件
bulk仅晾晒/干燥竹笋 TT01/2024 + TT14/2024 + NĐ15 HS 0712.90.90;审核检疫及食品安全检查 检疫机关 + 省级食品安全机关 + 海关 仍为未进一步加工的干蔬菜,且不属例外/豁免。
已切片/干燥或粉碎,并以有标签包装 TT01/2024的07.12说明 可能适用检疫例外;食品安全/自我公布另行判断 专业机关 + 海关 process + packing + label完整符合说明。
已加工预包装零售食品 NĐ15第4–5、14条;QĐ1908/2026 审核自我公布;不能机械套raw/bulk植物产品检查手续 食品主管机关 + 海关 产品确属已加工预包装食品。
食品安全减免检查 NĐ15第16–17条 减免方式 海关/现行机制 满足减免条件。
普通/严格食品安全检查 NĐ15第17–19条 + TT22/2026 审单或抽样/检测 省级交办/指定机关 不属减免或触发严格检查。
盐水保存/调味/罐头笋 TT31/2022 + NĐ15 + 实际产品HS 重新归类并适用加工食品规则 食品主管机关 + 海关 加工超出07.12范围。

7. 时间、费用与风险成本

环节 业务节点 时间/依据 费用层 主要风险
产品/HS识别 PO/订舱前 取决于spec、process、ingredients、图片 内部/顾问费(如有) 单纯干燥与保存/加工品混淆。
检疫/例外审核 发运前 按TT01/2024、TT14/2024及packing/process 触发时检疫费用 缺少应有Phyto或不必要申请Phyto。
适用时植物检疫 开始检疫时 QĐ3445/2026:合格批次通常24小时 现行检疫/抽样/处理费 Phyto错误或发现有害生物。
普通食品安全检查 到港前/到港时 现行TTHC:收到资料后3个工作日 检查/检测费(如有) 补正或方式/机关错误。
严格食品安全检查 触发时 现行TTHC:7个工作日 检测 + 物流 等待结果产生Storage/DEM/DET。
海关 专业条件满足后 视绿/黄/红通道 进口税、港口/仓储/运输 C/O优惠丢失、VAT错误、专业资料不一致。
landed cost风险:中国路线若Form E/原产地条件不满足,进口税可能回到MFN 22%;检疫/食品安全分支判断错误也可能增加仓储/DEM/DET。

8. E2E实务流程

步骤01
锁定产品本质

仅干燥还是保存/调味;整/切/丝/粉;bulk/retail;ingredients与process。

步骤02
锁定HS – 税费 – C/O

单纯干笋审核0712.90.90;测算MFN 22%、普通33%、VAT及FTA优惠。

步骤03
审核植物检疫

对照TT01/2024、TT14/2024及07.12说明,确认是否需Phyto/登记。

步骤04
审核食品安全与自我公布

把bulk检查路径与processed-prepacked自我公布/豁免逻辑分开。

步骤05
ETA前锁定单证

核对Invoice、PL、B/L/AWB、C/O、spec、ingredients、process、packing、label、Phyto和食品安全资料。

步骤06
报关与通道处理

绿通道主要自动;黄通道审单;红通道可能查验实货并核对专业资料。

步骤07
完成专业结果 – 税费 – 清关

适用时提交/核对检疫和食品安全结果,处理C/O/VAT后完成清关。

步骤08
通关后与变更管理

按shipment/SKU留档;supplier、process、防腐剂、调味或bulk→retail变化时重新审核。

ETA前:发运前锁定process + HS 0712.90.90 + packing/label + C/O草稿 + 检疫例外分析 + 食品安全方式

9. 常见问题 FAQ

1. 干笋通常审核哪个HS?

仅晾晒/干燥、整/切/片/碎/粉且未进一步加工的竹笋,重点参考0712.90.90。盐水保存、调味或罐头产品需重新归类。

2. 0712.90.90的MFN是多少?

现行参考MFN为22%,普通进口税33%。特别优惠税率取决于原产地及有效FTA证明。

3. 中国原产干笋能否0%进口税?

满足ACFTA原产地规则并持有效Form E时可以适用0%。

4. 干笋需要植物检疫吗?

0712.90.90在TT01/2024检疫层内,但07.12有对某些切片/干燥/粉末并以有标签包装的货物的例外说明。必须按实际批次判断。

5. 零售包装是否自动免植物检疫?

不是。必须同时核对产品形态、处理方式、packing和label是否符合07.12说明。

6. 是否需要进口食品安全检查?

0712.90.90属于植物来源进口食品清单。实际路径取决于bulk/processed-prepacked、检查方式以及NĐ15法定豁免。

7. 干笋需要产品自我公布吗?

若属于NĐ15第4条的已加工预包装食品,应审核自我公布;bulk仅干燥原料不能自动套用。

8. 自我公布核心资料是什么?

按NĐ15,核心为Mẫu 01自我公布文件及符合法定条件、12个月内的食品安全检测报告。

9. 干笋进口VAT是多少?

不能只凭HS固定。仅普通晾晒/干燥且未加工成其他产品时,进口环节可能不征VAT;加工品需重新审核。

10. 盐水笋或调味笋还能用0712.90.90吗?

不能自动使用。临时保存产品可能转07.11;调味/罐头制品可能转第20章。

10. 最终输出与通关后义务

最终输出
按批次留存的资料

01. 产品资料:spec、process、ingredients、packing/label及图片。

02. 批次资料:Invoice、PL、B/L/AWB、C/O、报关单、税费/VAT和origin。

03. 专业资料:适用时Phyto/检疫结果;或按正确分支保留Mẫu 04/食品安全结果、自我公布+检测报告。

通关后
仍需持续控制的事项

01. 完善原标签/补充标签、lot/batch、origin、shelf life及SKU追溯。

02. 留存资料用于后续核查和下一批次对照。

03. supplier、process、防腐剂、ingredients、bulk→retail或调味变化时重新审核。

建议最终状态:正确识别干笋 → 正确HS → 正确植物检疫/食品安全/自我公布分支 → 正确VAT/C/O → 单证一致且可追溯。
清关并非结束:加工程度或包装变化可能改变下一批货的监管路径。

11. TGIMEX解决方案

干笋进口的运营重点,是ETA前同时锁定process – HS – 植物检疫 – 食品安全 – C/O – VAT,减少补资料与计划外物流成本。

01
ETA前审核

审核HS 0712.90.90、加工程度、检疫/食品安全政策、C/O、VAT、标签及供应商数据。

02
合规资料控制

统一Invoice、PL、B/L/AWB、C/O、spec、process、ingredients、label、Phyto/检疫及食品安全/自我公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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