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rch(淀粉)进口手续指南

FLOUR · STARCH · PREMIX · BAKING MIX

STARCH(淀粉)进口手续指南

Starch(淀粉)看似简单,但若未区分天然淀粉、变性淀粉、糊精、麦芽糊精或混合型淀粉制品,可能导致 HS 编码、税率、食品合规资料及标签文件错误。本指南提供 E2E(端到端)审核框架,供企业在 ETA(预计到港时间)前核查产品范围、HS、税项、C/O、食品安全资料、标签及通关关键点。

快速审核项目 适用于 starch 的内容 操作备注
商品名称 天然、未变性的淀粉,粉末或细颗粒形态 应明确植物来源:小麦、玉米、马铃薯、木薯、莎谷或其他淀粉。
参考 HS 组别 1108 – 淀粉;菊粉 不得自动适用于变性淀粉、糊精、麦芽糊精、葡萄糖浆或混合制品。
参考 MFN 进口税 按 8 位 HS 可能为 15%20% 最终税率取决于 HS、原产地及报关日有效税则。
进口环节 VAT 通常按 10% 方向审核;若减税政策仍有效并适用,再核查 8% 未核对有效 VAT 政策前,不应固定填写税率。
食品安全政策 若作为食品或食品原料进口,可能涉及自我公布/检测资料 若为非食品工业用途,应明确用途及技术资料。
标签 流通前应审核原标签及越南语副标签 品名、成分、数量、生产/有效期、原产地和责任方需一致。
法律提示:本文仅适用于天然、未变性淀粉。不自动适用于变性淀粉、糊精、麦芽糊精、葡萄糖浆、混合粉、premix 或 baking mix。需按实际 specification、COA、原标签、成分及进口用途审核。

适用范围

适用
  • 小麦淀粉。
  • 玉米淀粉。
  • 马铃薯淀粉。
  • 木薯/树薯淀粉。
  • 莎谷或其他植物淀粉。
不自动适用
  • 变性淀粉,通常需审核 3505 组别。
  • 糊精、麦芽糊精、葡萄糖浆或水解淀粉产品。
  • 面粉、预混粉、烘焙混合粉。
  • 样品、试验品或非食品工业货物可能需要不同资料。

商品分类与识别

关键不在商业名称,而在商品是否为天然淀粉、是否变性/混合,以及进口用途是食品还是非食品。

审核标准 对照文件 描述错误风险 建议申报名称
淀粉来源 Specification、COA、原标签 1108 子目选择错误 “Native tapioca starch, food grade, powder, 25 kg/bag, new 100%”。
是否变性 COA、SDS、生产说明 1108 与 3505 混淆 如属实,应写明 native/unmodified starch。
成分/混合情况 成分表、标签、规格书 混合制品可能归入其他 HS 若含添加剂,不应仅申报为 starch。
用途 合同、PO、用途说明 食品安全或标签政策错误 按实际写明 for food manufacturing 或 for industrial use。
包装与标签 包装照片、标签稿、装箱单 数量、原产地、有效期不一致 统一 kg、包数、净重/毛重。

HS 编码 – 税项 – C/O

HS 应按植物来源及未变性状态确定,不应将 flour、starch、premix、baking mix 统一使用一个编码。

参考 HS 商品描述 参考 MFN 税率 参考普通税率 VAT 审核 需对照文件
1108.11.00 小麦淀粉 15% 22.5% 10% 或有效减税政策下的税率 COA、规格、标签、发票、装箱单。
1108.12.00 玉米淀粉 15% 22.5% 10% 或有效减税政策下的税率 COA、规格、标签、成分表。
1108.13.00 马铃薯淀粉 20% 30% 10% 或有效减税政策下的税率 COA、规格、原产地、C/O。
1108.14.00 木薯/树薯淀粉 20% 30% 10% 或有效减税政策下的税率 COA、规格、原标签、包装图片。
1108.19.10 / 1108.19.90 莎谷淀粉或其他淀粉 20% 30% 10% 或有效减税政策下的税率 证明来源及商品性质的资料。
税项/C/O 项目 正确理解 需控制风险
MFN 进口税 在符合优惠进口税条件时适用 HS 错误可能导致重新评估或追税。
普通进口税 不满足优惠税条件时需核查 资料不足时不应默认 MFN。
进口 VAT 按报关日有效的 VAT 法律、实施法令及减税政策审核 固定假设 VAT 可能错误。
FTA 优惠税 C/O 有效且与 HS、描述和原产地规则一致时可能适用 C/O 表格、标准、HS 或描述错误可能被拒绝。
非天然淀粉 变性淀粉/糊精/麦芽糊精需重新分类 误用 1108 会影响税务及合规。

专业管理政策矩阵

货物情形 可能适用政策 需检查文件 机关/系统 建议时间 风险备注
作为食品/食品原料进口 自我公布、安全检测、食品标签审核 自我公布、检测报告、原标签/副标签、COA 按产品和地区确定食品安全主管机关 流通前并建议 ETA 前准备 不要等货到才审标签。
非食品工业用途 用途、商品标签、技术资料审核 合同、PO、用途说明、SDS 海关及相关机关 报关前 工业级货物不应写成 food grade。
有变性/混合迹象 按实际成分重新审核 HS 和政策 COA、成分表、规格书 海关及相关专管机关 最终发票/装箱单前 可能不属于 1108。
样品/试验品 审核进口用途、数量、价值和标签 发票、装箱单、样品确认函 海关 ETA 前 样品不代表自动免所有资料。
EPE/FDI/工厂进口 审核申报类型和资料留存 合同、PO、入库资料 主管海关 报关前 申报类型错误会影响后续报告。

需审核的相关法律文件

文件组别 文件 发布机关 适用时间 作用 重点 审核备注
法律 食品安全法 55/2010/QH12 国会 基础法律框架 食品及食品原料管理 食品安全、公布、标签、检查 食品用途时适用。
法令 15/2018/NĐ-CP 政府 2018年2月2日起生效 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 自我公布及进口食品安全检查 提交前检查效力状态。
决议 15/2026/NQ-CP 政府 按公布信息自签发日起生效 暂停 46/2026 及 66.13/2026 食品安全政策过渡 提交食品资料前需复核。
法令 26/2023/NĐ-CP 政府 2023年7月15日起生效 进出口税则 按 HS 的优惠进口税 审核 1108 及后续修订。
标签 43/2017/NĐ-CP 与 111/2021/NĐ-CP 政府 111/2021 自 2022年2月15日起生效 商品标签及副标签 强制标签内容 特别审核品名、数量、原产地、保质期。
VAT 181/2025/NĐ-CP 与 174/2025/NĐ-CP 政府 按各文件规定 VAT 指导及减税政策 税率和减税条件 未按报关日政策核查前不要固定税率。

查看/下载原始文件

企业在适用前应在官方法律门户或主管机关网站进一步核对。

通关资料清单

商业单证
  • 商业发票。
  • 装箱单。
  • 海运提单/空运单。
  • 合同/采购订单。
  • 如申请优惠税,需提供 C/O。
  • 规格书、COA、成分表和原标签。
专业资料(如适用)
  • 食品用途的产品自我公布。
  • 安全指标检测报告。
  • 越南语副标签。
  • 非食品用途说明。
  • 工业仓储/运输需要时的 SDS。
资料组别 所需文件 用途 准备方 常见错误 ETA 前检查
商业 发票、装箱单、合同/PO 申报与价值审核 进口商、发货人、单证团队 仅写 powder 核对品名、数量、kg、原产地。
运输 B/L 或 AWB、到货通知、pre-alert 换单与收货 货代/承运人 收货人或重量错误 与装箱单核对。
技术 规格、COA、成分表、标签 HS、食品安全、标签 生产商/发货人 未显示 native/unmodified 要求批次或正式文件。
原产地 申请优惠税时的 C/O FTA 优惠税 出口商/发货人 表格/标准/描述错误 ETA 前审核草稿。
食品/标签 自我公布、检测、越南语副标签 流通及检查 进口商/合规部门 指标缺失或品名错误 到港前审核。

可能导致货物被扣留的通关决策点

决策点 需回答问题 证明文件 不明确后果 建议处理
HS 依据 是天然淀粉还是变性/混合产品? COA、规格、成分表 重新分类或税务争议 最终文件前锁定 HS。
用途 食品原料还是工业用途? PO、合同、用途说明 专业政策错误 全部文件用途一致。
C/O 可用性 表格、原产地标准、HS 和描述是否一致? C/O、发票、B/L、装箱单 优惠税被拒 提前审核 C/O 草稿。
标签 品名、数量、原产地、有效期是否明确? 原标签、副标签 流通问题 上市前准备标签。
食品安全资料 是否需要自我公布/检测? 检测报告、自我公布 流通延迟 ETA 前审核法规。

ETA 前风险检查表

品名过于笼统
用 COA/规格控制。
与变性淀粉混淆
确认 native/unmodified。
C/O 不一致
到港前审核草稿。
食品安全资料缺口
审核用途及公布计划。
标签信息缺失
确认原标签及副标签。
申报类型错误
确认贸易、生产、EPE/FDI 或样品用途。

FAQ – 常见问题

问题 简要答复
Starch 进口是否需要许可证? 不应绝对判断,应按用途、成分、标签和进口时食品政策审核。
是否需要自我公布? 若作为食品或食品原料流通,应按食品安全规定审核自我公布。
变性淀粉能用 1108 吗? 不能默认适用,通常需按实际性质审核其他组别,常见为 3505。
VAT 税率是多少? 需按报关日有效的 VAT 法律、实施法令及减税政策审核。
C/O 能否降低税率? 可能可以,前提是 C/O 有效且与 FTA、HS、描述和原产地标准一致。
发票写 powder 但 COA 写 tapioca starch 怎么办? 应在报关前统一文件,避免品名或 HS 争议。

相关文章

STARCH 进口手续执行流程

步骤 需执行工作 目标结果
步骤1 – ETA 前审核 确认 HS、进口用途、食品政策、VAT、C/O、标签和专业资料。 形成到港前清单。
步骤2 – 锁定单证 核对发票、装箱单、B/L/AWB、COA、规格、标签和 C/O。 品名、数量、原产地、重量和技术描述一致。
步骤3 – 准备食品/标签资料 如适用,准备自我公布、检测、副标签或用途说明。 货到后不被动。
步骤4 – 海关申报 申报 HS、价格、原产地、C/O 和货物描述;处理绿/黄/红通道。 申报资料有依据。
步骤5 – 通关及后续 收货、贴副标签(如适用)、保存单证,准备后续稽查。 合规资料可追溯。

TGIMEX 执行支持方案

本指南提供 starch 的 HS、税项、文件和专业政策框架。实际进口时,仍需根据 specification、COA、标签、商业单证、原产地和进口用途审核。

ETA 前审核
  • HS、食品政策、C/O、税项和标签。
  • 商业单证与技术资料交叉核对。
E2E 通关执行
  • 国际物流、pre-alert 与报关。
  • 查验通道处理、配送及后续资料留存。

涉及专业政策、C/O 或标签要求的货物,不应等到货物到港后才开始审核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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