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装/瓶装咖啡进口手续指南


F&B · 罐装/瓶装非酒精饮料

罐装/瓶装咖啡进口手续指南

进口罐装/瓶装咖啡不能简单按咖啡豆或咖啡粉意义上的“咖啡”处理。作为即饮饮料时,通常按非酒精饮料复核,涉及产品自我公布、进口食品安全国家检查、非酒精饮料技术规范、越文附加标签及 C/O。若货名笼统、误归咖啡豆、速溶咖啡、乳饮料或能量饮料,缺少检测报告,标签、specification 与 COA 不一致,或 ETA 前未处理越文标签,均可能导致补资料、延误通关、不能享受 C/O 优惠及 DEM/DET。

快速摘要

商品
即饮罐装/瓶装咖啡,非酒精;包括黑咖啡、奶咖、风味咖啡或冷藏罐/瓶装咖啡
重点 HS
2202.99.40:含咖啡饮料或咖啡风味饮料;如本质为风味灭菌乳饮料,应复核 2202.99.10
参考税率
2202.99.40:MFN 参考 20%,普通税率 30%;标准 VAT 10%,如符合 174/2025 可为 8%
重点政策
产品自我公布;进口食品安全国家检查;QCVN 6-2:2010/BYT;商品标签/越文附加标签;C/O
技术资料
成分、咖啡/咖啡因含量、糖、乳成分、添加剂、COA/test report、原标签、保质期、贮存条件
风险提示
不适用于咖啡豆、速溶咖啡粉、咖啡糖浆/浓缩液、咖啡味能量饮料或有特殊宣称的保健食品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作为非酒精、预包装、即饮或冷藏后饮用的罐装/瓶装咖啡,含咖啡成分或咖啡风味。例如罐装黑咖啡、瓶装/罐装奶咖、RTD latte/cappuccino、瓶装冷萃咖啡、香草/焦糖风味罐装咖啡。

  • 不适用于咖啡豆、烘焙/研磨咖啡或速溶咖啡粉,该类通常按第 09 章或第 21 章复核。
  • 不适用于需稀释的咖啡糖浆/浓缩液、饮料原料或尚非即饮饮料的咖啡提取物。
  • 不自动适用于咖啡味灭菌乳饮料;若产品主要性质为乳饮料,应单独复核 HS 及乳/动物来源资料。
  • 若标签含能量、减重、提神、维生素/矿物质、胶原蛋白或健康宣称,应复核是否转入能量饮料、强化食品或保健食品。
  • 样品、广告品、研发货、EPE/FDI 或工厂进口,仍需复核进口目的、数量、价值、贮存条件和食品安全资料。

商品分类与技术识别

罐装/瓶装咖啡的识别重点在于 即饮饮料属性、咖啡或咖啡风味比例、水基/乳基、咖啡因含量、糖/甜味剂、添加剂、罐/瓶包装、灭菌/巴氏杀菌、贮存条件及标签宣称。这些因素直接影响 HS、食品安全检查、检测指标、附加标签和税率。

检查项目 需核对资料 描述错误风险 建议发票/报关货名
即饮饮料属性 Specification、原标签、catalogue、产品照片 误判为咖啡豆/粉、糖浆或需稀释饮料 即饮罐装/瓶装咖啡,非酒精,含咖啡/咖啡风味,规格…
水基或乳基 Ingredient list、nutrition facts、process flow 混淆 2202.99.40 与风味灭菌乳饮料;乳成分政策风险 Coffee beverage / milk coffee beverage;如含乳需列明
咖啡/咖啡因含量 COA、test report、product specification 未控制宣称、警示或与能量饮料区别 罐装/瓶装咖啡;必要时按 specification 标示咖啡因
糖、甜味剂、添加剂 Ingredient list、COA、产品标准 检测指标、标签或添加剂合规风险 仅在标签体现时写含糖/低糖/无糖
包装及热处理 标签、工艺、packing list 保质期/贮存条件错误及微生物风险 罐/瓶…,容量…,灭菌/巴氏杀菌,贮存…
宣称及适用人群 Artwork、leaflet、网站、营销资料 健康宣称可能改变监管类别 描述为非酒精即饮咖啡;无适当资料时不写治疗/健康功效

HS 编码 – 税率 – C/O

罐装/瓶装咖啡即饮饮料通常重点判断 22.02:其他非酒精饮料,不包括 20.09 项下果汁、坚果汁或蔬菜汁。含咖啡或咖啡风味饮料常见参考编码为 2202.99.40。但若产品本质为风味灭菌乳饮料、能量饮料、强化食品、糖浆/浓缩液或速溶咖啡,则须按实际资料重新分类。

参考 HS 编码 适用条件 普通税率 MFN 优惠税率 VAT 有效 C/O 下的 FTA 特惠税率 适用错误风险 需核对资料
2202.99.40 非酒精即饮、罐装/瓶装、含咖啡或咖啡风味的饮料 30% 20% 标准 10%;如报关日符合 204/2025/QH15 与 174/2025/ND-CP,可能适用 8% 部分 FTA 在 C/O 合规时可能为 0%;须按 C/O 形式、原产国、原产地规则及申报日特惠税则确定 误归咖啡豆/粉或乳饮料会造成 HS、税率及食品安全资料错误 Specification、标签、成分、COA/test report、工艺、C/O
2202.99.10 仅在产品本质为风味灭菌乳饮料时考虑,例如乳特征明显的咖啡味乳饮料 45% 30% 标准 10%;如适用需复核 VAT 减税有效性 特惠税率依对应 FTA 与 C/O 而定 将乳饮料按 2202.99.40 申报可能被调整 HS 及政策 Ingredient list、乳比例、灭菌工艺、标签、产品标准
2202.99.50 / 2202.99.90 仅在产品为其他即饮非碳酸饮料或其他饮料,且咖啡不是主要特征时复核 依编码为 45% 或 30% 依编码为 30% 或 20% 标准 10%;复核 VAT 减税是否有效 C/O 合规时按对应 FTA 已有咖啡饮料分项却使用“其他”可能被质疑 标签、成分、风味描述、catalogue
2101 / 2106 / 第 09 章 仅在实际为速溶咖啡、咖啡提取物/浓缩液、冲调粉或咖啡豆/烘焙咖啡时考虑,并非即饮罐/瓶装饮料 按实际 HS 按实际 HS 按实际 HS 符合条件时按各 FTA 执行 将原料/浓缩液/粉类归入第 22 章可能错误 Specification、使用方法、稀释比例、商品形态、样品/照片

适用专项政策

货物情形 可能适用政策 需检查资料 主管机关/处理渠道(如可确定) 建议时间 风险提示
即饮非酒精罐装/瓶装咖啡,作为普通食品 产品自我公布;进口食品安全国家检查;商品标签/越文附加标签 自我公布、检测报告、原标签、附加标签、COA、specification 按分工的食品安全管理机关;海关;如适用可通过国家单一窗口 ETA 前;进入市场前应完成自我公布 不应等到货到后才审查自我公布/标签
属于非酒精饮料技术范围的咖啡饮料 复核 QCVN 6-2:2010/BYT:重金属、微生物、添加剂及相关食品接触包装 Test report、COA、产品标准、热处理工艺、标签 食品安全机关;必要时为认可/指定实验室 自我公布前及 ETA 前 检测指标必须匹配饮料属性,不应使用咖啡粉/豆指标
含乳/奶油产品 可能需按乳饮料、动物来源/乳成分、乳品指标及贮存条件复核 Ingredient list、乳比例、COA、标签、灭菌工艺 食品安全检查机关;海关;如适用则相关专业机关 采购合同前及 ETA 前 若乳成分为主要特征,不应按黑咖啡/风味咖啡处理
含能量、维生素/矿物质、胶原、减重或健康宣称 可能根据宣称和成分转入强化食品/保健食品/功能性饮料 Artwork、leaflet、网站、配方、活性成分含量 有权食品安全管理机关 进口及印刷标签前 宣称可能改变公布资料和广告风险
样品、测试、展览或研发货 按进口目的可能适用不同海关及食品安全资料 PO、用途说明、数量、标签、COA(如有) 海关;如被要求则为专业机关 申报前 不得以样品名义进口商业货
EPE/FDI/工厂进口 复核监管方式、用途、内部库存资料;如转内销须满足食品安全流通资料 合同、进口目的、内部资料 管理 EPE/FDI 的海关;转内销时的食品安全机关 ETA 前 转内销/销售可能需重新复核税务及流通资料

需复核的相关法规文件

文件组别 文件名称/编号 颁布机关 效力/适用时间 在手续中的作用 重点内容 复核说明
法律 55/2010/QH12《食品安全法》 国会 2011-07-01 生效 进口食品饮料管理基础 食品安全条件、公布、检查、追溯 适用时需查看修订
食品安全政令 15/2018/ND-CP 政府 2018-02-02 生效 在适用期间作为产品自我公布、进口食品安全检查及食品标签的重要依据 自我公布及进口食品国家检查 需结合 46/2026 与 15/2026 的效力状态复核
新政令/效力状态 46/2026/ND-CP 与 15/2026/NQ-CP 政府 46 于 2026-01-26 发布;15 自 2026-04-06 生效并暂停 46 与 66.13/2026 提示企业跟踪正在适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制 15/2026 暂停 46/2026 与 66.13/2026 未复核前不应将 46/2026 作为正在适用文件
QCVN/TCVN QCVN 6-2:2010/BYT,随 35/2010/TT-BYT 发布 卫生部 35/2010 自 2011-01-01 生效 非酒精饮料安全指标,包括调制非酒精饮料 范围、重金属、微生物、添加剂及管理要求 不适用于功能食品;应选择匹配罐/瓶装咖啡的指标
专项检查清单 1325A/QD-BCT 2019 工贸部 2019-05-20 发布;需复核有效性/更新 工贸部管理范围内按 HS 实施专项检查的货物清单 如 HS 属于饮料/食品安全组,应查看附件 按最终 HS 及实际资料复核
商品标签 43/2017/ND-CP 与 111/2021/ND-CP 政府 43 自 2017-06-01 生效;111 自 2022-02-15 生效 进口商品在越南流通的原标签及越文附加标签 货名、定量、成分、有效期、原产地、责任主体及警示 原标签、附加标签、自我公布和商业单证必须一致
进口税 26/2023/ND-CP;108/2025/ND-CP 修改补充 政府 26 自 2023-07-15 生效;108 自 2025-05-19 生效 MFN 税则和税目结构依据 税则附件;第 22 章饮料 本文税率仅供参考,应查现行税则
VAT 48/2024/QH15、181/2025/ND-CP、204/2025/QH15、174/2025/ND-CP 国会/政府 VAT 法及 181 自 2025-07-01 生效;174 自 2025-07-01 生效 标准 VAT 及符合条件时 2% VAT 减税 174 按 204 实施 VAT 减税 申报 VAT 前需复核排除清单和期限
海关 2014 年《海关法》;08/2015/ND-CP、59/2018/ND-CP;38/2015/TT-BTC、39/2018/TT-BTC 国会/政府/财政部 按仍有效部分适用 海关单证、估价、分流、修改补充申报 单证、查单、查货 按监管方式及实际单证适用

查看/下载原始法规文本

企业在适用前应进一步在官方法律文件门户或颁布机关网站上核对文本。

通关单证资料

商业单证
  • Commercial Invoice
  • Packing List
  • Bill of Lading/Air Waybill
  • Sales Contract/Purchase Order(如有)
  • 申请优惠税率时的 C/O
产品/食品安全资料
  • 产品自我公布
  • 符合饮料指标/QCVN 的检测报告
  • Specification/Catalogue
  • COA/Test report(如有)
  • 原标签、附加标签、包装 artwork
批次控制资料
  • 成分及营养成分表
  • 咖啡/咖啡因含量(如有)
  • 批号、生产/有效期(如有)
  • 贮存条件
  • 罐/瓶容量及箱规
资料组别 需准备资料 用于环节 通常准备方 常见错误 ETA 前检查
商业 Invoice, Packing List, Contract/PO 申报价值、数量及贸易条件 采购/单证/进口商 货名笼统、缺容量、箱/罐/瓶数量错误 核对 SKU、容量、packing 与标签
运输 B/L 或 AWB、arrival notice、pre-alert 换单、manifest、报关 货代/承运人/单证 consignee、货描或件数错误 签发前复核 B/L/AWB 草稿
HS–税务 Specification、成分、工艺、产品照片 HS、MFN、VAT、FTA 复核 进口商/合规/报关行 2202.99.40 与咖啡豆/粉或乳饮料混淆 ETA 前准备商品性质分析
食品安全 自我公布、检测报告、COA/test report 进口食品安全检查及市场流通 进口商/QA/合规 检测指标不符合饮料 QCVN 或品名不一致 核对品名、成分、指标和标签
C/O 相应 C/O、invoice、运输单证 特惠税率 出口商/供应商/单证 HS、货描或原产地标准错误 ETA 前复核 C/O 草稿
标签 原标签、越文附加标签、包装 artwork 清关后流通及食品安全检查 进口商/市场/合规 缺有效期、成分、容量、原产地、咖啡因/警示(如有) 按 43/2017、111/2021 及自我公布资料复核

可能导致货物被扣留的决策点

决策点 需回答问题 证明资料 不明确后果 建议处理
HS 性质 是即饮咖啡、咖啡味乳饮料、咖啡味能量饮料、糖浆/浓缩液还是咖啡粉? Specification、成分、标签、产品照片 HS 问询、调税、延误清关 订舱前确定商品性质
自我公布 是否已有自我公布和符合饮料 QCVN 的检测报告? 自我公布、test report、标签 流通依据不足,被要求补资料 货到前完成资料
进口食品安全检查 按实际资料属于普通/减免/豁免哪种检查方式? 进口历史、食品安全资料、单证 延误清关、取样、等待结果 ETA 前确认检查方式
附加标签 原标签与越文标签在成分、容量、有效期、原产地、咖啡因/警示上是否一致? 原标签、附加标签、packing 标签整改及流通风险 到仓前批准越文标签 artwork
C/O C/O 形式、HS、描述、原产地标准及直接运输是否正确? C/O 草稿、invoice、B/L 失去特惠税率 ETA 前复核 C/O 草稿
产品宣称 标签是否有能量、强化、减重或健康支持宣称? Artwork、leaflet、网站、specification 可能改变监管类别 进口前复核宣称

E2E 实操流程

ETA 前复核。

确定 HS、税率、VAT、C/O、标签、自我公布、食品安全检查方式,并确认产品是即饮咖啡饮料还是其他类别。

锁定单证及产品资料。

确认 Invoice、Packing List、B/L/AWB、specification、成分表、营养成分表、COA/test report、原标签及附加标签。

准备自我公布及进口食品安全资料。

按非酒精饮料属性复核自我公布、检测报告、产品标准、标签及按批次准备进口食品安全检查资料。

申报海关。

绿色通道:系统按条件放行;黄色通道:查单证;红色通道:查单证及实货。常见问询:HS、价格、成分、标签、C/O、食品安全资料。

通关、提货及留档。

提货入仓,上市前完成越文标签,保存批次资料、检测结果、自我公布、C/O 和运输单证。

ETA 前风险清单

风险 后果 ETA 前预防 需检查资料
仅写“coffee/咖啡”笼统货名 可能错归咖啡豆/粉或提取物;税率与食品安全政策错误 写明非酒精即饮罐/瓶装咖啡,含咖啡/咖啡风味 Specification、标签、产品照片
未区分奶咖与咖啡味乳饮料 2202.99.40/2202.99.10 及食品安全资料可能错误 复核乳比例、产品性质及热处理工艺 Ingredient list、process flow、标签
缺少符合非酒精饮料 QCVN 的检测报告 自我公布或食品安全资料薄弱 按 QCVN 6-2:2010/BYT 和产品性质确定指标 Test report、产品标准
附加标签成分/有效期/原产地/咖啡因不一致 标签整改及流通风险 交叉核对原标签、附加标签、自我公布和 invoice 标签、artwork、自我公布
C/O 的 HS 或货描错误 FTA 税率被拒 用 invoice、B/L、HS 核对 C/O 草稿 C/O、invoice、B/L
未复核 2% VAT 减免效力 少缴/多缴并需后续调整 申报日复核 204/2025 与 174/2025 税则与 VAT 政策

常见问题

问题 简答
进口罐装/瓶装咖啡需要许可证吗? 若为普通即饮非酒精罐装/瓶装咖啡,重点通常是自我公布、进口食品安全检查、标签及 HS–税率–C/O。若有特殊宣称、强化成分、能量功能或乳饮料性质,不应绝对认定。
是否需要自我公布? 通常需要,若属于预包装加工食品/饮料自我公布范围。品名、成分、检测指标、标签及责任主体必须一致。
是否需要进口食品安全检查? 可能需要,取决于产品、资料、检查方式及合规历史。应按进口日有效规定复核。
常用参考 HS 是哪个? 若为非酒精即饮、含咖啡或咖啡风味的饮料,可参考 2202.99.40。若本质为乳饮料、糖浆/浓缩液、速溶咖啡或能量饮料,须重新分类。
VAT 是 8% 还是 10%? 标准通常为 10%;如 2% VAT 减税政策仍有效且产品不属于排除类别,可能为 8%。按报关日复核。
C/O 能降低税率吗? 有可能。必须满足相应 FTA 的 C/O 形式、原产地标准、货描、HS 及直接运输要求。
原标签只有外语怎么办? 在越南流通的进口货物需按 43/2017 和 111/2021 准备越文附加标签,并与自我公布资料和商业单证一致。
产品有“energy”或维生素宣称怎么办? 需重新复核商品性质。能量、强化或健康宣称可能改变监管组别、检测指标、公布资料及标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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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IMEX 执行支持

本文提供了罐装/瓶装咖啡进口的 HS、税务、资料及专项政策框架。实际操作中,企业仍需按 specification、成分、标签、检测报告、单证、原产地及进口目的复核。

ETA 前复核

HS、食品安全政策、C/O、税率、VAT、标签、成分、咖啡因及自我公布资料。

合规资料控制

核对 Invoice、Packing List、B/L/AWB、C/O、specification、test report、原标签及附加标签。

E2E 物流执行

协调代理、船司/航司、ETA、pre-alert、报关、内陆配送及通关后留档。

对于可能涉及专项检查、C/O 或标签要求的货物,企业不应等到货物到港后才开始复核资料。Invoice、Packing List、specification、COA、C/O 或标签之间的细微差异,都可能导致补资料、延误通关或产生计划外仓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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