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用着色剂进口手续指南

化妆品 – 原料 | 着色剂

化妆品用着色剂进口手续指南

化妆品用着色剂在发票上常被笼统描述为 “colorant”、“pigment”、“CI powder” 或仅写商业色名。但实际 HS 归类可能取决于有机/无机属性、粉末/膏状/液体形态、CAS、CI No.、载体及实际用途。

如果 HS 编码错误,遗漏化学品申报,缺少 SDS/MSDS、COA、CAS/CI No.,或未核对东盟化妆品着色剂限制,货物可能被要求补充资料、转查验、无法享受 C/O 优惠,或产生 DEM/DET 费用。

本文提供 ETA 前的 E2E(端到端)核对地图:HS、税率、C/O、化学品合规、技术资料、商业单证及清关决策点。

法律提示

本文仅供业务参考。着色剂的 HS 编码及监管要求取决于 INCI/CAS、化学本质、纯度、粉末/膏状/液体形态、化妆品用途以及实际 SDS/COA 文件。

快速摘要

项目 需核对信息
货物 作为化妆品生产原料进口的着色剂;不自动适用于食品色素、纺织染料、涂料、油墨或零售成品化妆品
参考 HS 3204.173204.193205.003206.11/3206.19/3206.49,并可能按成分核对 2821.103203.00
参考税率 许多 3204–3206 颜料/着色剂税号参考 MFN 为 0%,普通税率参考 5%;基础 VAT 10%;申报日必须核对现行税表
专项政策 如 CAS 属于受管控化学品,可能涉及化学品管理、SDS/MSDS、危险分类及化学品申报;不得默认无监管
化妆品合规 作为原料,应在用于成品前核对东盟化妆品指令附件,尤其是 Annex IV 允许使用的着色剂
提示 需根据目录、数据表、SDS、COA、CAS/CI No.、批次及实际进口用途核对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作为化妆品原料进口的 colorant/着色剂:有机颜料、无机颜料、色淀、二氧化钛颜料、氧化铁颜料、经处理云母/珠光颜料或用于化妆品生产的着色制剂。

本文不自动适用于食品色素、纺织染料、涂料、油墨、塑料色母、非化妆品工业化学品或零售成品化妆品。样品、研发材料、试产批次、EPE/FDI/工厂进口或 CAS 受管控化学品可能有不同处理要求。

需根据目录、数据表、SDS/MSDS、COA、CAS/CI No.、成分、载体比例及实际进口用途核对。

商品分类与识别

着色剂不应仅以商业色名识别。资料包应明确 INCI、CAS、CI No.、有机/无机/天然属性、物理形态、纯度、载体、粒径、包覆/处理方式、化妆品级标准及在成品配方中的用途。

笼统命名可能导致 HS 错误、遗漏化学品监管、化妆品限制核对不足、标签错误,并在黄/红通道时难以解释。

检查项目 需核对文件 错误描述风险 申报名称建议
INCI/CAS 与商品名 SDS、COA、TDS、目录、规格书 笼统写“colorant”可能导致化学属性和 HS 错误 化妆品用着色剂,INCI/CAS…,形态…,色号/CI No.…,用于化妆品生产原料
有机/无机/天然属性 COA、MSDS、成分声明 可能混淆为合成有机颜料、无机颜料、二氧化钛或氧化铁 按属性写明 synthetic organic pigment / inorganic pigment / natural coloring matter
形态和浓度 装箱单、标签、TDS、图片 粉末/膏状/液体或含载体制剂可能影响 HS 写明粉末/膏状/液体形态及有效成分/载体比例
用途 PO、合同、原料标准、拟用配方 可能被误判为食品色素、纺织染料、涂料/油墨材料 如属实,注明“仅用于化妆品生产”
东盟化妆品限制 Annex II/III/IV/VI/VII、厂家声明 用于成品化妆品时可能被禁用或限用 注明 CI No. 及东盟化妆品符合性声明(如有)

HS CODE – 税率 – 原产地证

HS 归类不是按 “colorant” 一词确定,而是按 化学本质和制剂形态 确定。同样的红/黑/黄色,若属于合成有机颜料、色淀、二氧化钛、氧化铁、炭黑或天然着色物,编码可能不同。以下税率仅供计划参考,申报时必须按现行税表和实际文件核对。

参考 HS 编码 适用条件 申报日需核对的参考税率 需核对文件
3204.17.10 / 3204.17.90 合成有机颜料及其制剂;常见于有机颜料粉末/其他形态 参考 MFN:0%;普通税率参考:5%;基础 VAT:10% SDS、COA、CAS/CI No.、TDS、成分及包装图片
3204.19.00 其他合成有机着色物或 3204 项下混合物 参考 MFN:0%;普通税率参考:5%;基础 VAT:10% COA、混合配方、MSDS、化妆品用途声明
3205.00.00 色淀及基于色淀的制剂 参考 MFN:0%;普通税率参考:5%;基础 VAT:10% CI No.、基质/载体、COA、TDS、SDS
3206.11.10 / 3206.19.10 / 3206.49.90 无机颜料、二氧化钛基颜料或其他无机着色制剂 参考 MFN:0%;普通税率参考:5%;基础 VAT:10% COA、TiO2/氧化物含量、粒径、包覆/处理信息、SDS
2821.10.00 单独的氧化铁/氢氧化铁,非混合颜料制剂 参考 MFN:0%;普通税率需核对;基础 VAT:10% CAS、纯度、COA、SDS、用途及表面处理信息
3203.00.90 动植物来源着色物,非食品/饮料用途 参考 MFN:5%;普通税率参考:7.5%;基础 VAT:10% 提取来源、COA、溶剂/载体及化妆品用途

ETA 前需核对的 C/O/FTA 优惠矩阵

来源路线 C/O 或原产地证明 参考优惠税率 条件/风险
东盟 / ATIGA Form D 如 HS 与原产地规则符合,可能为 0% 核对 CTH/CTSH/RVC、货描和 HS 一致性
中国 / ACFTA 或 RCEP Form E 或 RCEP 原产地证明 3204/3205/3206 多数税号可能享 0%;需核对年度税表 注意第三方发票、直接运输和 pigment/colorant 描述
韩国 / AKFTA、VKFTA、RCEP Form AK/VK 或 RCEP 证明 通常有较深优惠,许多税号为 0% 核对原产地标准、制造商和 COA/标签产地
日本 / VJEPA、AJCEP、CPTPP、RCEP Form VJ/AJ 或 CPTPP/RCEP 证明 若税号列入承诺表,可享优惠 核对 PSR、税号转换和发票链
欧盟/英国 EUR.1、自我声明或 UKVFTA 证明 按税表及规则可能享优惠 核对原产地声明、出口商资格和货描
印度/香港 Form AI 或 AHK 按 HS 和协定税表分别核对 仅有商业色名且无 CAS/CI No. 的 C/O 风险较高
C/O 核对清单
  • C/O 表格及 WO/RVC/CTH/CTSH 标准正确
  • 货描、HS、数量、重量、原产国和制造商与单证一致
  • 签发日期、盖章/签名、第三方发票和直运条件有效
  • 仅有商业色名、缺 CAS/CI No. 或成分资料时,不宜依赖 C/O

适用专项监管政策

货物情形 可能适用政策 需检查文件 主管机关/系统 建议时间 风险提示
用作化妆品原料 如仅作为内部生产原料进口,通常不按成品化妆品备案处理;但用于成品配方前必须核对允许使用条件,并保存资料以支持 PIF COA、SDS、TDS、化妆品级声明、CI No. 涉及成品合规时为药品管理局/卫生部 PO 前及 ETA 前 不得在成品中使用超出允许清单/限量的原料
CAS 属于化学品申报或危险化学品范围 按现行化学品法规进行申报、分类/标签及 SDS 管理 CAS、SDS、成分、含量、GHS 分类 如适用,通过国家单一窗口/工贸部 清关前 漏报可能导致资料被挂起
细粉颜料、易分散 运输安全、SDS、包装和危险标签要求 SDS、包装、危险标签、UN 如有 承运人/航空公司/港口/CFS 仓库 订舱前 缺 SDS 或 DG 分类错误可能被拒运
食品/药品/化妆品多用途 可能产生食品/药品监管,不可自动按化妆品原料处理 COA、用途声明、标签、买方声明 视情形由卫生部/工贸部处理 签约前 同一色号在不同行业政策可能不同
EPE/FDI/工厂进口 按报关类型、BOM 和生产用途处理 合同、PO、物料代码、BOM、投资许可如需 主管海关 申报前 报关类型或用途错误会带来后续稽查风险

需核对的相关法规

文件类别 名称/编号 发布机关 生效/适用时间 手续作用 需注意条款/附件 核对提示
法律 化学品法 69/2025/QH15 国会 01/01/2026 生效;取代 06/2007/QH12,过渡情形按法律规定处理 化学品、化学品活动、化学品信息、化学品安全及产品/货物中危险化学品管理框架 需核对化学品信息、分类、标签、SDS 及进口方义务 如着色剂属于化学品/化学原料则适用;须按实际 CAS 与 SDS 核对
政令 第 26/2026/NĐ-CP 号政令 政府 17/01/2026 生效 详细规定化学品活动和产品/货物中的危险化学品管理 按实际 CAS 核对现行名录/附件 2026 年化学品审查核心依据
通知/合并文本 第 06/2011/TT-BYT 号通知及经第 34/2025/TT-BYT 更新的合并文本 卫生部 第 34/2025/TT-BYT 于 18/08/2025 生效 化妆品管理、成分、PIF 和成品备案 东盟附件 II/III/IV/VI/VII,尤其 Annex IV 允许着色剂 原料在用于成品前必须核对
DAV 更新 药品管理局关于东盟化妆品协定附件更新的公文 药品管理局 按各次更新适用 核对禁用、限用、着色剂、防腐剂、UV 过滤剂清单 Annex II、III、IV、VI、VII 配方使用前需核对最新版
政令 第 111/2021/NĐ-CP 号政令(修订 43/2017/NĐ-CP) 政府 15/02/2022 生效 进口货物标签管理 原标签、越文副标签、责任主体 适用于在越南流通的货物
海关 第 167/2025/NĐ-CP 号政令;第 121/2025/TT-BTC 号通知 政府/财政部 NĐ 167 于 15/08/2025 生效;TT 121 于 01/02/2026 生效 海关手续、文件、检查和监管 按申报日核对 适用于报关及通道处理
税表 第 07/VBHN-BTC 号合并文本及现行税表 财政部 22/04/2025 发布,需核对最新更新 确定 MFN 税率和税务政策 第 28、32 章及相关 HS 行 未核实 8/10 位 HS 前不得最终确定税率

查看 / 下载法规原文

企业可按文号在官方法规数据库、政府门户或主管机关网站查询。适用前应再次核对官方文本及主管机关网站。

清关文件包

商业单证

  • 商业发票、装箱单、B/L/AWB。
  • 销售合同/PO(如有)。
  • 如申请优惠税率,需 C/O。
  • 货物图片、原标签、包装唛头及批次清单。

专项文件(如适用)

  • SDS/MSDS、COA、TDS、目录/规格书。
  • CAS/CI No.、化妆品级声明和用途声明。
  • 如适用,化学品申报资料。
  • 用于成品时的东盟附件核对资料。
文件组 所需文件 用途 通常准备方 常见错误 ETA 前核查
商业 发票、装箱单、B/L 或 AWB、合同/PO 申报、估价和数量核对 进口商/单证/供应商 品名仅写 “colorant” 或 “pigment” ETA 前核对名称、CAS/CI No.、形态及包装
技术 SDS/MSDS、COA、TDS、目录、规格书 确定 HS、化学品及运输安全核查 供应商/QA/合规 缺 CAS、成分或载体比例 要求英文/双语成分和危险分类清晰
化妆品 化妆品级声明、东盟附件符合性、CI No. 审查成品配方中是否允许使用 QA/R&D/法规 不符合 Annex IV 或使用范围错误 核对 Annex II/III/IV 及拟用配方
化学品 如属于名录/条件则进行化学品申报 受管控时须在清关前完成 进口商/合规 漏报可能导致清关受阻 按 CAS 核对名录和危险分类
C/O 有效 C/O 或原产地证明 申请优惠税率 供应商/货代/单证 表格、HS 或货描错误 ETA 前核对表格、原产地标准和直运

可能导致货物被扣留的决策点

决策点 需回答问题 证明文件 不清楚的后果 建议处理
HS 依据是否充分? 是否有 CAS/CI No.、成分、形态及有机/无机属性? SDS、COA、TDS、目录 可能被要求分析/归类,延误清关 申报前确定技术描述
是否需化学品申报? CAS 是否列入化学品管控名录/附件? SDS、CAS 清单、成分 可能因缺专项资料而挂起 ETA 前核对 CAS,并准备系统账号
用于化妆品还是其他行业? 进口用途是否与 PO、标签、COA 一致? PO、合同、声明、工厂用途计划 政策适用错误或被询问用途 如属实,写明“化妆品生产原料”
C/O 是否合格? 表格、原产地标准、货描与 HS 是否一致? C/O、发票、装箱单、B/L 优惠被拒或补税 装运前审核 C/O 草稿
标签及包装是否充分? 是否有品名、批号、厂家、原产地及必要危险标签? 标签照片、包装唛头、SDS 可能要求解释或补贴标签 ETA 前要求供应商提供标签照片
是否为危险品? SDS 是否显示 UN 编号、类别、包装组或运输条件? SDS 第 14 部分、MSDS、订舱资料 承运人/航空公司可能拒载 订舱及截关前核对 DG

E2E 实操流程

1. ETA 前审查

到港前确定 HS、化学品政策、税率、C/O、标签、SDS 及运输条件。

2. 锁定单证及技术资料

核对发票、装箱单、B/L/AWB、SDS、COA、TDS、CAS/CI No.、标签照片和包装唛头。

3. 如适用办理化学品申报/许可

如 CAS 受管控,应在清关前准备系统资料,不等到货后才处理。

4. 提交海关申报

绿通按系统条件处理;黄通查文件;红通查文件及实货。

5. 清关、提货和归档

完税放行、提货,归档批次文件、SDS/COA/C/O 及后续稽查说明资料。

6. 进口后配方使用审查

用于成品前,核对东盟附件、限量、适用部位及成品 PIF。

ETA 前风险拦截清单

风险 后果 ETA 前预防措施 需检查文件
发票仅写 “colorant/pigment” HS 依据不足,易被质询 在单证加入 INCI/CAS/CI No.、形态和用途 发票、COA、SDS、TDS
缺 SDS/MSDS 或 SDS 无 CAS 无法进行化学品/DG 审查,订舱或清关延误 要求完整 SDS,包含第 2/3/14/15 部分 SDS/MSDS
混淆 3204 – 3206 – 2821 税率和政策错误,可能被要求分析归类 确认有机/无机、制剂或单一化合物 COA、CAS、成分、TDS
遗漏东盟 Annex IV 原料可能不能用于成品或受部位/浓度限制 采购前按东盟化妆品指令核对 CI No. CI No.、声明、附件
C/O 货描或 HS 错误 优惠被拒并补税 ETA 前审核 C/O 草稿 C/O、发票、B/L
进口用途错误 可能被按食品、药品、涂料或油墨处理 使 PO、标签、COA 和申报用途保持化妆品一致 PO、合同、标签、买方声明

FAQ – 企业常见问题

进口着色剂需要成品化妆品备案吗?

如仅作为内部生产原料,通常不按成品化妆品备案处理。但用于成品时必须符合化妆品成分限制。

是否需要化学品申报?

如 CAS/成分列入现行化学品管理名录或条件,则可能需要。ETA 前需核对 SDS、CAS 和含量。

着色剂常用 HS 是什么?

没有唯一 HS。通常核对 3204、3205、3206;也可能按属性核对 2821、2803 或 3203。

C/O 能否降低税率?

可以,但前提是 HS、货描、原产地标准和直运条件有效。

是否需要越文副标签?

如货物在越南流通或转让,应核对标签法规。即使是原料,也应有批号标签、名称、代码、制造商、产地和警示信息。

R&D/样品进口是否不同?

不自动不同。仍需清楚的海关单证、HS、政策、SDS 和用途。

CI No. 是否必须?

不一定是报关字段,但对化妆品着色剂而言,CI No. 是核对 Annex IV 和解释用途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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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提供了化妆品用着色剂在 HS、税率、C/O、化学品合规、技术资料及操作风险方面的核对地图。实际进口时,企业仍需按 CAS/CI No.、SDS、COA、目录、单证、原产地及进口用途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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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stoms & C/O
ETA 前审查

HS、化学品政策、C/O、税率、标签、SDS/MSDS、COA 及用途。

合规文件控制

核对发票、装箱单、B/L/AWB、C/O、CAS/CI No.、TDS、SDS、标签及技术资料。

物流与海关执行

协调国际运输,必要时核对 DG,办理海关申报、通道处理及清关后归档。

对于可能涉及化学品申报、C/O 或标签要求的原料,企业不应等货到后才审查文件。TGIMEX 可协助建立 E2E 进口方案,更好控制进度、成本和合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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