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ir mask/发膜在商业发票上经常被笼统写成“hair care product”或“cosmetics”。但在越南进口清关时,企业需要锁定产品形态、用途、INCI成分、HS编码、化妆品公布接收编号及标签资料。
若将发膜误认为洗发水、护发素、染发剂、去屑产品或防脱发治疗产品,可能导致补充文件、修改报关单、解释功效宣称、无法享受C/O优惠税率,甚至产生DEM/DET及仓储费用。
本文提供ETA前的E2E(端到端)审查框架:HS、税率、C/O、化妆品公布、标签、清关文件、PIF及需要提前控制的风险点。
快速摘要
| 项目 | 审查方向 | 操作备注 |
|---|---|---|
| 商品 | Hair mask – 发膜/护发膜,用于柔顺、滋养、增加光泽及改善发丝感官状态。 | 不自动适用于洗发水、护发素、护发精华、造型霜、发蜡、头皮护理液、染发剂或治疗类产品。 |
| 参考HS | 3305.90.00 – 其他头发用制剂。 | 须核对目录、配方、标签、主要用途和使用方法。 |
| 参考税率 | MFN 20%;普通税率 30%;VAT标准 10%,符合现行减税政策时可能为 8%。 | 按报关日、实际原产地及C/O重新核对。 |
| 专项政策 | 进口化妆品:化妆品公布接收编号为核心文件。 | 资料通常包括CFS、授权书、成分、标签、产品资料和PIF。 |
| 标签 | 审查原标签及越文副标签。 | 品名、用途、成分、批号、有效期及责任主体须与公布资料一致。 |
适用范围
本文仅适用于霜、凝胶、膏状、护理包等形态的发膜/深层护发膜,主要用途为化妆品层面的护发、柔顺、增加光泽、改善毛躁或感官修护。
适用
- 冲洗型发膜。
- 深层护发护理膜。
- 罐装、管装、小袋装或瓶装发膜。
- 无医疗治疗宣称的化妆品类头发护理产品。
不自动适用
- 以清洁为主要功能的洗发水。
- 单独申报且功能不同的护发素。
- 染发、漂发、烫发或拉直产品。
- 去屑、抗真菌、防脱发或医疗宣称产品。
- 护发精华、发蜡、造型膏或头皮护理液等其他用途产品。
必须根据实际目录、规格资料、标签、成分、宣称、SKU及进口目的进行审查。样品、EPE/FDI用途或其他特殊情形不得直接套用。
商品分类与技术识别
发膜通常属于头发用化妆品制剂,常见基质为乳化体系或凝胶,可能含有调理剂、柔润剂、成膜聚合物、油脂/硅油、水解蛋白、氨基酸、植物提取物、香精和防腐剂。核心判断点是主要化妆品用途,而不是医疗治疗用途。
| 检查项目 | 对应文件 | 描述错误风险 | 建议申报描述 |
|---|---|---|---|
| 产品形态 | 标签、图片、目录、规格书。 | 可能与洗发水、护发素或护发精华混淆。 | Hair mask,霜/凝胶状,用于化妆品头发护理,品牌…,容量…,全新。 |
| 主要用途 | 标签、网站、公布资料中的宣称。 | 治疗宣称可能超出化妆品范围。 | 使用柔顺、护理、感官修护等化妆品表述。 |
| INCI成分 | 配方/INCI、CFS、授权书、PIF。 | 禁限用成分或INCI不一致可能被要求解释。 | 与化妆品公布资料及标签一致。 |
| 使用方法 | 标签上的使用说明。 | 免洗、冲洗或头皮护理用途会影响审查重点。 | 说明为外用头发化妆品,不是药品。 |
| 套装产品 | Invoice、packing list、套装图片。 | 与洗发水、护发素、精华同套进口时,每个SKU可能需要分别审查。 | 分清SKU、容量、数量和公布编号。 |
HS编码 – 税率 – C/O
发膜通常按3305 – 头发用制剂审查。若不是洗发水、永久烫/拉直制剂或发胶,常用参考HS为 3305.90.00 – 其他。最终HS须按实际资料和报关日确认。
| 参考HS | 适用条件 | 错用风险 | 需核对文件 |
|---|---|---|---|
| 3305.90.00 | 发膜/深层护发膜,用于化妆品头发护理、柔顺、感官修护。 | 如实际为洗发水、染发剂、烫/拉直或治疗产品,HS可能被质疑并调整税款。 | 目录、标签、INCI、公布资料、CFS、授权书、使用说明、产品图片。 |
| 3305.10.90 – 需排除 | 仅当主要功能为洗发/清洁。 | 把发膜误归为洗发水会导致HS、税率和单证描述错误。 | Shampoo宣称、清洁/起泡功能、使用方法。 |
| 3305.20.00或其他编码 – 需排除 | 用于永久烫发/拉直或特殊沙龙化学处理。 | 沙龙护理类用语过强时可能造成分类误解。 | 技术资料、活性成分、沙龙使用流程。 |
HS 3305.90.00参考税率
| 税种 | 参考税率 | 适用条件 | 风险控制 |
|---|---|---|---|
| MFN进口税 | 20% | 适用于MFN来源且不使用FTA优惠的货物。 | 按报关日重新核对税表。 |
| 普通进口税 | 30% | 非MFN/非FTA情况下的备选税率。 | 原产地不清会增加税负。 |
| VAT | 标准 10%;符合现行减税政策时可能 8%。 | 按报关时VAT政策执行。 | 未核对排除清单不得默认8%。 |
| FTA优惠税 | 可能为 0%、2.5%、5%、10%或其他。 | 须有有效C/O或原产地文件,并满足直接运输及原产地规则。 | 表格、标准、品名或HS错误可导致优惠被拒。 |
C/O及FTA审查矩阵
| 原产地路线 | C/O或原产地文件 | 3305.90.00参考税率 | 条件 | 文件 | 风险 |
|---|---|---|---|---|---|
| ASEAN | Form D / ATIGA或认可机制 | 可能 0%;RCEP须按报关日税表核对。 | 符合原产地规则、直接运输及描述一致。 | C/O、invoice、packing list、B/L、WO/RVC/CTH/CTSH标准。 | C/O栏目、描述或原产国错误会导致优惠被拒。 |
| 中国 | Form E / ACFTA或RCEP | ACFTA可能 0%;RCEP按降税表核对。 | 正确原产地标准和品名描述。 | Form E/RCEP、第三方发票、全程提单。 | 第三方发票、转运或原产地标准错误易被核查。 |
| 韩国 | AKFTA / VKFTA / RCEP | 按实际原产地和C/O选择最优税表。 | 适当FTA及有效原产地证明。 | C/O AK/VK/RCEP、invoice、B/L、产品说明。 | 选错FTA可能失去更优税率。 |
| 日本 | AJCEP / VJEPA / CPTPP / RCEP | 可能有较深优惠,但须逐项查表。 | 符合各协定的原产地文件和PSR。 | C/O或认可自我声明。 | 缺少直接运输证明或原产地标准错误。 |
| EU / UK | EVFTA / UKVFTA | 按EVFTA/UKVFTA年度税表核对。 | 具有有效原产地声明或证书。 | 原产地声明/证书、invoice、B/L。 | REX/声明或商品描述不合格会被拒绝。 |
| 澳大利亚/新西兰 | AANZFTA / CPTPP / RCEP | 根据可提供的原产地文件选择最优税率。 | 符合原产地规则和直接运输。 | C/O或原产地文件、B/L、invoice。 | 无有效原产地证明时适用MFN。 |
| 印度/香港/EAEU | AIFTA / AHKFTA / VN-EAEU FTA | 按相关FTA税表核对,不默认 0%。 | 有效表格/证明及符合协定条件。 | C/O、运输证明、商品描述和HS。 | 表格或税表错误会导致税务错误。 |
ETA前C/O检查清单
适用专项政策
| 货物情形 | 可能适用政策 | 需检查文件 | 机关/平台 | 建议时间 | 风险备注 |
|---|---|---|---|---|---|
| 普通化妆品类发膜 | 化妆品公布、标签、进口海关。 | 公布接收编号、CFS、授权书、成分、标签、商业文件。 | 越南药品管理局/国家单一窗口/海关。 | ETA前及流通前。 | 缺少公布编号可能影响清关或流通。 |
| 去屑、抗真菌、防脱发或生发宣称 | 可能超出化妆品范围。 | 标签、营销宣称、活性成分、技术资料。 | 卫生部或相关机关。 | 下单前。 | 未审查不得直接按普通化妆品处理。 |
| 样品/测试品 | 仍须审查进口目的和化妆品政策。 | 样品发票、用途说明、标签、数量、如流通则需公布。 | 海关及相关专项机关。 | ETA前。 | 不能因是样品而默认免全部资料。 |
| EPE/FDI/工厂进口 | 审查进口类型、用途及是否内销。 | 合同、PO、进口目的、内部资料、标签。 | 申报地海关。 | 报关前。 | 类型错误可能影响税务和后续稽查。 |
需审查的相关法规
| 类别 | 文件 | 发布机关 | 适用时间 | 作用 | 重点 | 备注 |
|---|---|---|---|---|---|---|
| 化妆品 | 06/2011/TT-BYT及修订;09/VBHN-BYT 2025合并文本 | 卫生部 | 06号通知自2011-04-01生效;34/2025自2025-08-18生效。 | 化妆品公布、PIF、标签和责任主体。 | 公布、PIF、标签及进口资料。 | 使用最新合并/修订文本。 |
| 标签 | 43/2017/ND-CP和111/2021/ND-CP | 政府 | 需核对现行效力。 | 进口商品标签及越文副标签。 | 强制内容、原产地、责任主体。 | 还须符合化妆品专项标签要求。 |
| MFN税表 | 26/2023/ND-CP | 政府 | 2023-07-15起生效。 | 进口优惠税表。 | 附录II。 | 按报关日HS复核。 |
| 普通税率 | 15/2023/QD-TTg | 总理 | 自2023年适用,需核对现行效力。 | 普通进口税率依据。 | 普通税率表。 | 无法适用MFN/FTA时参考。 |
| VAT | 174/2025/ND-CP | 政府 | 2025-07-01生效,减税阶段至2026-12-31。 | 判断8%或10% VAT。 | 减税范围及排除清单。 | 不得默认8%。 |
| FTA/C/O | 各协定特别优惠税率法令 | 政府/相关机关 | 按各阶段税表。 | 确定特别优惠税率。 | C/O表格、PSR、直接运输。 | 按实际原产地核对。 |
查看/下载原始法规
企业应在官方法律门户或发布机关网站核对后再适用。
清关文件包
商业文件
- Commercial Invoice。
- Packing List。
- Bill of Lading/Air Waybill。
- 合同/采购订单(如有)。
- 申请优惠税率时的C/O。
- 目录、原标签、产品照片和SKU清单。
化妆品专项资料
- 化妆品公布接收编号。
- CFS(如资料要求)。
- 生产商/所有人的授权书。
- INCI成分、标签、使用说明。
- PIF产品信息档案。
- 必要时的功效支持资料。
| 文件组 | 所需文件 | 用途 | 准备方 | 常见错误 | ETA前检查 |
|---|---|---|---|---|---|
| 商业文件 | Invoice、Packing List、B/L/AWB。 | 海关申报及数量/价值/原产地核对。 | 供应商、进口商、货代。 | 品名写成笼统“cosmetics”,缺SKU/容量。 | 与公布资料、标签和包装核对。 |
| 公布资料 | 公布接收编号、CFS、授权书、成分、标签。 | 证明化妆品监管基础。 | 进口商/责任主体。 | 品名、生产商、品牌或形态与单证不一致。 | 开具Invoice前锁定品名和标签版本。 |
| HS/C/O | C/O、运输文件、HS审查表。 | 计税及FTA优惠。 | 发货人、采购、单证、报关代理。 | C/O表格、标准或商品描述错误。 | 检查表格、标准、签发日期和直接运输。 |
| 标签 | 原标签、越文副标签、产品照片。 | 清关、流通、后续检查。 | 进口商/品牌方。 | 缺用途、成分、批号、有效期或责任主体。 | 与公布资料及实货比对。 |
控制原则:品名、数量、SKU、原产地、成分、标签、公布接收编号及报关描述必须全套一致。
可能导致货物被扣留的决策点
| 决策点 | 需回答的问题 | 证明文件 | 不清楚的后果 | 建议处理 |
|---|---|---|---|---|
| HS编码 | 3305.90.00是否有充分依据? | 标签、目录、成分、使用说明。 | 要求解释或修改HS。 | 排除洗发水、染发剂、烫/拉直及治疗宣称。 |
| 公布资料 | 公布品名是否与发票/标签一致? | 公布资料、Invoice、标签设计稿。 | 补充文件或清关延误。 | 发单前锁定品名。 |
| 宣称 | 是否有医疗治疗宣称? | 标签、网站、营销资料。 | 可能被审查为非普通化妆品。 | 调整宣称或审查其他政策。 |
| C/O | C/O是否符合优惠税率条件? | C/O、B/L、invoice、packing list。 | 无法享受优惠税率。 | 检查表格、原产地标准及直接运输。 |
| 越文副标签 | 强制标签内容是否完整? | 原标签、副标签、照片。 | 流通和后续检查风险。 | 入库前完成审查。 |
实务E2E流程
步骤1:ETA前审查
确认HS、税率、C/O、化妆品政策、标签及VAT 8%/10%适用可能。
步骤2:锁定文件
锁定Invoice、Packing List、B/L/AWB、标签、成分、SKU、公布编号和原产地。
步骤3:检查专项资料
货到前检查公布接收编号、CFS、授权书、PIF、标签和宣称。
步骤4:海关申报
绿道:按系统条件放行;黄道:查文件;红道:查文件及查验实货。
步骤5:通关及后续
放行、完善越文副标签、保存批次资料并准备后续解释文件。
ETA前风险清单
| 风险 | 后果 | 控制方法 | 文件 |
|---|---|---|---|
| C/O表格或原产地标准错误 | FTA优惠被拒,税负增加。 | 检查表格、标准、品名、HS和签发日期。 | C/O、invoice、B/L。 |
| Invoice与公布资料品名不一致 | 补充文件或解释。 | 发单前锁定品名、品牌、版本和容量。 | 公布资料、Invoice、标签。 |
| 治疗宣称超出化妆品范围 | 专项政策风险。 | 审查标签、网站、宣传册和社媒宣称。 | 标签、目录、成分。 |
| 与洗发水/护发素混淆导致HS错误 | 税率及申报描述错误。 | 确认主要功能和使用方法。 | 说明书、标签、配方。 |
| 越文副标签内容不完整 | 流通和后续检查风险。 | 入库前审查副标签。 | 原标签、副标签、公布资料。 |
FAQ – 常见问题
发膜进口需要化妆品公布吗?
如果作为进口化妆品在越南流通,通常需要化妆品公布接收编号,并应结合实际资料审查清关要求。
HS 3305.90.00是否一定正确?
不是。该编码仅为普通发膜参考编码;若为洗发水、染发剂、烫/拉直或治疗产品,可能适用其他编码。
C/O能否降低税率?
可以,但须有有效C/O或原产地文件,表格正确、原产地标准满足且符合直接运输条件。
是否需要越文副标签?
在越南流通时通常需要越文副标签,并须符合普通标签及化妆品专项要求。
样品是否和商业货一样?
不能直接判断。须根据进口目的、数量、标签、化妆品政策和海关类型审查。
Invoice品名与公布资料不一致怎么办?
应在报关前修改文件或准备解释,不应等货到港后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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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已梳理发膜进口的HS、税率、C/O、化妆品公布和专项政策。实际操作仍应根据目录、标签、成分、单证、原产地及进口目的进行复核。
ETA前审查
HS、化妆品政策、C/O、税率、标签、成分、公布和宣称。
合规文件控制
核对Invoice、Packing List、B/L/AWB、C/O、标签、CFS、授权书和PIF。
国际物流
协调海外代理、船公司/航空公司、ETA、pre-alert及运输单证。
报关与后续
准备报关、处理查验、国内配送及批次资料留存。
涉及化妆品公布、C/O或标签要求的货物,不应等到货到港后才开始审查。Invoice、Packing List、标签、C/O或公布资料之间的小差异,都可能导致补充文件、延误清关或额外仓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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