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严格劳动安全卫生要求设备使用申报手续:材料、时限及进口企业注意事项

行政手续 • 劳动安全卫生

有严格劳动安全卫生要求设备的使用申报手续:材料、时限及进口企业注意事项

对于工业机器、起重设备、压力设备、制冷系统或特殊物资,合规风险并不止于进口通关。设备投入使用时,企业需要控制技术检验和使用申报资料,避免在劳动安全检查、项目验收或后续合规审查中出现资料缺口。

快速摘要

手续代码

2.000134

办理机关

所在地内务厅

办理时限

完整有效材料提交后不超过05日

本中文内容仅供业务参考,并非法定正式译文。

手续信息

信息项目 内容
手续名称 将有严格劳动安全要求的机器、设备、物资投入使用时,向所在地内务厅申报
手续代码 2.000134
公布决定 323/QĐ-BNV
领域 劳动安全、劳动卫生
实施层级 国家公共服务门户公布为省级、乡级
办理机关 所在地内务厅
申请对象 越南公民;企业
办理时限 自收到完整、有效材料之日起不超过05日
办理结果 使用申报确认书,或说明不予确认理由的书面通知
费用/收费 国家公共服务门户未显示具体费用/收费;提交时应以所在地公共服务门户为准

需要注意的核心内容

  • 触发条件:设备/物资属于严格劳动安全卫生要求目录,并在所在地投入使用。
  • 核心材料:被检对象使用申报表和设备检验结果证书复印件。
  • 办理结果:申报确认书或说明拒绝理由的书面通知。
  • 运营控制点:进口单证、目录资料、检验证书和申报资料中的品名、型号、序列号、规格、使用地点必须一致。

受影响的企业/货物组

分析组 实际资料处理方式
企业群体 进口商、生产工厂、FDI/EPE企业、项目承包商、仓库/工厂运营单位以及处理项目设备的物流服务商。
设备组 属于严格劳动安全卫生要求目录的机器、设备、物资、物质,例如适用情况下的起重设备、压力设备、制冷系统、施工设备等。
受影响环节 进口后、投入使用前/时、安装验收、定期检验、劳动安全检查。
需核对资料 Catalogue、datasheet、发票、装箱单、提单/空运单、报关单、检验证书、标签图片、型号/序列号清单、安装记录。
适用条件 不得仅凭贸易名称判断。需按目录、功能、技术参数、设备状态和实际用途核查。

对进出口/物流运营的影响

运营阶段 需控制的影响 需核查资料
进口前 核查设备是否属于有严格劳动安全卫生要求的机器、设备、物资、物质目录。 品名、HS编码、目录资料、功能、功率、压力、容积、序列号/型号。
通关前 该申报通常与投入使用环节相关,不一定在口岸通关时触发;但进口资料应足以支撑后续检验和申报。 发票、装箱单、提单/空运单、报关单、C/O、目录资料、标签图片、技术文件。
安装后/投入使用前 在法定期限内,使用单位应在设备投入使用时向所在地管理机关办理申报。 申报表、检验证书、使用地点、申请主体信息。
后续合规 保存设备全生命周期资料、检验有效期、维护资料和申报确认文件,以备劳动安全检查。 证书编号、检验日期、有效期、检验机构、申报资料。

企业材料清单

材料组 所需文件 作用 常见错误
申报材料 被检对象使用申报表 申报设备、使用主体、使用地点和主要技术参数。 缺签章、设备信息错误、使用地点不一致。
检验材料 设备检验结果证书复印件 证明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已完成技术安全检验。 证书过期、序列号/型号不一致、检验机构不适用。
技术资料 Catalogue、datasheet、C/Q、产地资料、标签图片、序列号清单 核对品名、规格、来源、功能和状态。 进口资料中的品名与检验/申报资料不一致。
进出口单证 Invoice、Packing List、B/L/AWB、报关单、如有C/O 将进口货物与工厂/仓库/项目现场投入使用的资产对应。 型号、数量、序列号、原产地或规格不一致。
内部资料 安装/验收记录、使用位置、安全负责人、维护计划 取得申报确认后用于运行管理。 后续检查时无法证明设备地点和投入使用状态。

术语说明

  • ATVSLĐ/OSH:劳动安全、劳动卫生。
  • 被检对象:依法需进行技术安全检验的机器、设备或物资。
  • 检验结果证书:检验机构出具的证明设备检验时安全状态的文件。
  • Serial list:设备序列号清单,用于将进口货物与实际投入使用设备对应。

需要核查的相关法规文件

文件组 名称/编号 发布机关 时间 作用 核查说明
法律 第84/2015/QH13号《劳动安全、劳动卫生法》 国会 2015年6月25日颁布 劳动安全卫生及用人单位责任的基础法律。 应结合实际设备资料核查义务。
法令 第44/2016/NĐ-CP号法令 政府 2016年5月15日颁布;2016年7月1日生效 规定技术安全检验、劳动安全卫生培训和劳动环境监测。 检验和使用申报的重要依据。
修改法令 第04/2023/NĐ-CP号法令 政府 2023年2月13日颁布并生效 修改原劳动荣军社会部管理范围内若干经营条件和行政手续。 涉及表格和办理方式。
通知 第16/2017/TT-BLĐTBXH号通知 原劳动荣军社会部 2017年6月8日颁布;2017年8月22日生效 规定有严格劳动安全要求设备、机器、物资的技术安全检验。 需核查检验证书、检验机构和技术资料。
目录通知 第36/2019/TT-BLĐTBXH号通知 原劳动荣军社会部 2019年12月30日颁布;2020年3月1日生效 公布有严格劳动安全卫生要求的机器、设备、物资、物质目录。 用于判断是否触发检验/申报。
决议 第190/2025/QH15号决议 国会 2025年2月19日颁布并生效 规定与国家机构重组有关问题的处理机制。 用于核查机关名称和权限调整的过渡依据。
机构组织法令 第25/2025/NĐ-CP号法令 政府 2025年2月21日颁布;2025年3月1日生效 规定内务部的职能、任务、权限和组织结构。 与内务部管理劳动安全卫生领域相关。
地方机构组织法令 第45/2025/NĐ-CP号法令 政府 2025年2月28日颁布;2025年3月1日生效 规定省级和县级人民委员会所属专业机关的组织。 应结合所在地公共服务门户核查实际受理机关。
行政手续公布文件 2025年第323/QĐ-BNV号决定 内务部 2025年4月8日颁布 公布内务部职能范围内劳动安全卫生领域修订、补充和废止的行政手续。 支持当前办理机关为内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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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及法规原文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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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手续全文参考译文

行政手续
有严格劳动安全要求的机器、设备、物资使用申报

手续代码:2.000134公布机关:内务部

将有严格劳动安全要求的机器、设备、物资投入使用时,向所在地内务厅申报

1. 领域:劳动安全、劳动卫生。

2. 实施层级:国家公共服务门户公布为省级、乡级。

3. 申请对象:越南公民;企业。

4. 办理机关:所在地内务厅。

5. 提交方式:在一站式窗口直接提交、通过邮政服务提交、通过国家公共服务门户或省/直辖市公共服务门户在线提交。

6. 办理时限:自收到完整、有效材料之日起不超过05日。

7. 材料组成:

a) 被检对象使用申报表。

b) 设备检验结果证书复印件。

8. 材料份数:按国家公共服务门户公布:申报表01份;检验结果证书复印件按系统要求提交。在线提交时,应核查所在地公共服务门户对电子材料格式的要求。

9. 办理结果:有严格劳动安全要求的机器、设备、物资使用申报确认书;或说明不予确认理由的书面通知。

10. 国家公共服务门户列明的法律依据:

a) 第84/2015/QH13号《劳动安全、劳动卫生法》。

b) 2016年5月15日第44/2016/NĐ-CP号法令。

c) 2017年6月8日第16/2017/TT-BLĐTBXH号通知。

d) 2023年2月13日第04/2023/NĐ-CP号法令。

e) 2025年2月19日第190/2025/QH15号决议。

f) 2025年2月21日第25/2025/NĐ-CP号法令,规定内务部职能、任务、权限和组织结构。

g) 2025年2月28日第45/2025/NĐ-CP号法令,规定地方人民委员会所属专业机关组织。

11. 适用说明:现行手续名称使用“内务厅”。部分旧表格可能仍写“劳动荣军社会厅”;提交时应按当时门户公布的受理机关办理。

常见问答

1. 何时适用本手续?

当组织或个人将属于严格劳动安全要求范围的机器、设备、物资投入使用时适用。是否适用应按官方目录及实际技术资料核查。

2. 现由哪个机关受理?

国家公共服务门户目前显示办理机关为所在地内务厅。由于机构调整,旧资料中可能仍写劳动荣军社会厅。

3. 最低材料包括什么?

包括被检对象使用申报表和设备检验结果证书复印件。企业还应准备目录资料、datasheet、序列号清单和进口单证用于核对。

4. 办理时限多久?

公布的办理时限为收到完整、有效材料之日起不超过05日。

5. 进口设备是否必须在口岸申报?

该申报与设备在所在地投入使用相关,并不一定在口岸通关时触发。但进口单证应从一开始保持一致。

6. 应按品名还是HS编码核查?

不应只按贸易品名或HS编码。应同时核查品名、功能、技术参数、目录资料、型号/序列号、适用目录及实际使用目的。

7. 已有检验证书是否可替代申报?

不可以。检验证书是重要材料之一,但在依法需要申报时不能替代使用申报手续。

8. 取得确认后应保存哪些资料?

应保存申报确认书、申报表、检验证书、技术资料、进口单证、安装验收记录及定期检验计划。

TGIMEX 运营支持方案

对于有严格劳动安全要求的进口设备,建议在ETA之前锁定技术资料和进口单证,以减少检验、使用申报和项目验收阶段的数据不一致风险。

法律核查

核查设备目录、法律依据、触发条件以及按使用地点确定的受理机关。

单证控制

核对发票、装箱单、提单/空运单、报关单、目录资料、标签、型号/序列号和检验证书。

运营协调

建立进口、安装、检验、申报时间表,在投入使用前识别风险节点。

通关后资料留存

保存设备全生命周期资料、检验有效期、维护记录和申报确认文件,以备劳动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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