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开发样品进口手续指南

按商品类别划分的进口手续 · 化妆品研发样品

产品开发样品进口手续

产品开发样品通常用于配方评估、感官测试、稳定性试验、包装匹配、香型/颜色选择或实验室研发。即使不用于销售,海关仍可能要求说明进口目的、HS 编码、申报价值、成分、样品标签、MSDS/SDS、化妆品备案以及不得流通的证明。

本文提供进口前 ETA 阶段的 E2E(端到端)核查框架:样品分类、HS 编码、税费、原产地文件、技术资料、清关文件以及可能导致货物被扣留的关键风险点。

快速摘要

项目 重点内容 操作提示
货物 产品开发样品——用于配方评估、兼容性测试、内部研发或开发验证的化妆品/研发样品。 不自动适用于商业销售货物、tester/sample sale、赠品流通或面向消费者销售的成品化妆品。
HS 原则 不存在仅因“sample/样品”而适用的单独 HS。归类应按货物实际性质:护肤、护发、口腔护理、香氛、表面活性洗涤制剂、原料或活性成分等。 ETA 前核查目录、成分表、MSDS/SDS、样品标签、形态、用途和申报价值。
监管原则 内部 R&D/测试样品可能需要用途说明;如进入市场流通,可能触发化妆品公布/备案、标签和 PIF 要求。 不能仅因写“sample”就默认免除专业监管。
税务原则 MFN、普通税率、VAT 和 FTA 优惠税率必须按准确 HS、原产地、申报日期和 C/O 核查。 C/O 对成本影响较大,但 HS、描述、原产地标准或运输条件不一致时可能被拒。
ETA 前重点 在货到前锁定样品描述、数量、价值、SDS、R&D 目的、C/O 和标签/照片。 货到后再解释,容易出现黄/红通道、补充文件或仓储费用。
法律提示:“产品开发样品”是用途描述,不是独立的 HS 编码。企业需证明其研发/检测用途及非商业使用;若以试用装、赠品、促销品或销售样品形式进入市场,应按上市化妆品政策核查。

适用范围

适用

  • 化妆品配方样品、试产样品、bulk 样品、生产前样品及实验室样品。
  • 用于感官评估、稳定性测试、包装匹配、香型/颜色选择或 R&D 评价的样品。
  • 少量进口、仅供内部实验室或产品开发使用的样品。

不自动适用

  • 商业货物、上市试用装、样品销售品、赠品或促销品。
  • 化妆品原料、独立化学品、药品、医用消毒产品或保健食品。
  • 无 MSDS/SDS 和运输分类的危险品样品。

货物识别与技术核查

核查点 需对照文件 描述错误风险 建议申报描述
样品性质 图片、标签、TDS、装箱单。 HS 或监管政策错误。 “Cosmetic product development sample – exact sample type – not for sale”。
宣称和用途 标签稿、宣称表、研发邮件。 可能被认定为药品/消毒/医疗产品。 使用中性 R&D/检测用途描述。
成分及危险品风险 成分表、COA、MSDS/SDS。 HS/DG 处理错误。 如含酒精/气雾剂/溶剂,应如实说明。
数量和价值 样品发票、装箱单。 被怀疑商业货物或被质疑完税价格。 说明海关申报价值和非销售用途。

HS 编码 – 税费 – C/O

产品开发样品的 HS 归类应根据货物实际性质确定,而非“sample”字样。以下表格仅为操作参考,实际申报应按具体文件和申报日期的税则重新核查。

样品类型 参考 HS 适用条件 MFN 参考 普通税率参考 VAT 主要风险 需对照文件
护肤霜/乳液/精华/精粹样品 3304.99.303304.99.90 护肤/彩妆或其他皮肤用化妆品制剂。 18% 27% 10% 税率和原产地优惠处理错误。 成分表、标签、宣称、图片。
洗发/护发/发膜/造型/养发样品 3305.10, 3305.20.00, 3305.30.00, 3305.90.00 头发用制剂,按具体功能选择。 15%–20% 22.5%–30% 10% 将所有头发样品统一归入“其他”可能错误。 功能、形态、SDS。
口腔护理样品 3306.10, 3306.20.00, 3306.90.00 牙膏、牙线或其他口腔卫生制剂。 6%–20% 9%–30% 10% 治疗/杀菌宣称可能改变监管属性。 宣称、活性成分、标签。
香水/身体香雾样品 3303.00.00 或相关编码 香水/香氛制剂;需核查酒精及 DG。 申报时核查 申报时核查 10% 未申报酒精危险品。 MSDS/SDS、闪点、UN 编号。
浸渍化妆品湿巾/棉片 3307.90.30 或适当编码 已浸渍化妆品制剂的湿巾/棉片。 20% 参考 30% 参考 10% 与纸制品/包装或护肤品混淆。 结构、浸液、宣称、图片。
皮肤清洁表面活性制品 3401.30.00 或第 33/34 章适用编码 用于清洁皮肤的有机表面活性制品。 按第34章核查 按第34章核查 10% 护肤化妆品与表面活性清洁制剂混淆。 表活成分、标签、用途。
原料/活性物/香精复配物 按实际原料归类 并非成品化妆品。 取决于编码 取决于编码 通常 10%,需核查 错误申报为成品化妆品。 COA、MSDS/SDS、CAS、用途。

C/O 与 FTA 核查

原产地线路 C/O 或原产地证明 优惠税率说明 适用条件 需对照文件 错误风险
ASEAN / ATIGA Form D 或被接受的电子原产地证明。 很多化妆品 HS 在满足规则时可能适用0% HS、WO/RVC/CTH/CTSH 等原产地标准、直接运输和签发有效性均需正确。 C/O、发票、装箱单、提单/空运单、必要时的成分依据。 “sample”描述与实货不一致,可能被拒绝享惠。
中国 / ACFTA 或 RCEP Form E 或 RCEP 原产地证明。 按具体 HS 和申报年度核查优惠税率。 表格、原产国、HS、货描、第三方发票声明(如有)和直接运输规则均需正确。 C/O、发票、第三方发票、运输单证、装箱单。 HS 不一致或第三方发票信息缺失可能被拒。
韩国 / AKFTA、VKFTA 或 RCEP Form AK、Form VK 或 RCEP 证明。 通常优于 MFN,具体取决于 HS 和税则表。 需满足产品特定规则、签发有效、直接运输、描述一致。 C/O、发票、装箱单、提单/空运单、生产商/出口商信息。 原产地标准不满足或样品描述过于笼统。
日本 / AJCEP、VJEPA、CPTPP 或 RCEP Form AJ/VJ、CPTPP 原产地声明或 RCEP 证明。 按 HS 和所选协定核查。 不得混用协定和表格;需核查原产地标准和文件格式。 原产地证明、发票、装箱单、运输路径。 选错协定可能导致后续补税。
欧盟 / EVFTA 与英国 / UKVFTA EUR.1 或原产地声明(按适用规则)。 优惠待遇取决于 HS 及原产地证明门槛/规则。 出口商声明/签发、直接运输/未改变状态和 HS 一致性。 原产地声明/EUR.1、发票、装箱单、运输单证。 声明措辞不足或描述不一致。
澳大利亚–新西兰 / AANZFTA 或 CPTPP Form AANZ 或 CPTPP 原产地证明。 按准确 HS 和税则表核查。 需满足 PSR、直接运输和证明格式。 C/O 或原产地证明、发票、提单/空运单。 格式或运输证明无效导致享惠被拒。
印度 / AIFTA 与香港 / AHKFTA Form AI 或 Form AHK(如适用)。 按 HS 和税则表核查优惠税率。 原产地标准、表格、印章/签名或电子验证(如接受)均需正确。 C/O、发票、装箱单、提单/空运单。 未核查样品 HS 对应税则即申报优惠,存在补税风险。

专业监管政策矩阵

情形 可能适用政策 需核查文件 主管/处理渠道 建议时间点 风险提示
内部 R&D 样品,不销售、不流通 按海关进口流程办理,并提供用途说明和技术文件;是否触发专业监管仍取决于货物性质。 用途说明、不得销售承诺、样品发票、装箱单、SDS/MSDS、R&D 申请。 申报地海关。 ETA 前。 不存在绝对豁免;海关仍可能询问 HS、价值、成分和用途。
成品化妆品样品,拟流通/tester/sample sale/赠品 可能适用化妆品公布/备案、标签和 PIF 要求。 公布/备案接收文件、LOA、CFS(如需)、PIF、标签。 越南药品管理局/卫生部及相关线上渠道。 进口前或流通前。 不得用“样品”规避上市规则。
原料、活性物、香精复配物或 bulk 开发样品 HS 和政策按实际化学品或制剂性质确定,不一定按成品化妆品处理。 COA、SDS/MSDS、CAS、成分说明、用途说明。 海关;如成分触发其他政策则需相应主管机关。 订舱前和申报前。 将原料误申报为成品化妆品会导致 HS 和税率错误。
含酒精、溶剂、气雾剂、易燃香精或加压包装样品 需按航空/海运承运人规则及 IATA/IMDG 逻辑进行危险品筛查。 SDS/MSDS、闪点、UN 编号、包装指令、危险品申报(如需)。 承运人、货代、航空公司/船公司;查验时海关。 订舱前。 未申报危险品可能导致拒载、改配或仓储问题。
EPE/FDI 工厂或研发中心进口样品 海关制度、内部领用/核算和用途记录应与进口目的一致。 样品申请、内部 R&D 计划、交接记录、仓库/实验室记录。 海关及企业内部合规团队。 ETA 前及资料留存期间。 追溯不足可能引发后续稽核问题。
退回、更换、保修或复进口评估样品 可能需要针对退回/更换/复进口情形提供单独说明和证明。 前次进出口文件、退回原因、往来邮件、照片、批号/序列号(如有)。 海关。 发运前。 用途不一致可能引发估价、税费或制度问题。

需核查的相关法规

文件组别 名称/编号 发布机关 生效日/适用时间 在手续中的作用 需注意条款/附件 核查备注
法律 2014 年海关法 国会 正在适用;需核查最新合并状态。 海关申报、查验和监管的基础法律。 海关资料、查验和清关规则。 适用于所有进口货物。
法令 08/2015/NĐ-CP,后经 59/2018/NĐ-CP 修订 政府 需核查合并/现行版本。 规定海关手续和海关监管。 海关资料、实货查验和实际清关流程。 用于说明样品用途和文件依据。
通知 38/2015/TT-BTC,后经 39/2018/TT-BTC 修订 财政部 适用前核查现行效力。 海关申报、估价和文件处理。 申报数据、提交文件和海关估价逻辑。 与样品价值、无偿样品申报有关。
化妆品 06/2011/TT-BYT 卫生部 2011-04-01 化妆品管理、公布/备案、标签和 PIF 框架。 化妆品定义、公布/备案和 PIF 要求。 如样品为成品化妆品或拟上市,应核查。
化妆品修订 34/2025/TT-BYT 卫生部 2025-08-18 修订补充 06/2011/TT-BYT。 适用的更新资料/公布要求。 生效日后的相关资料应对照适用。
税则 26/2023/NĐ-CP 政府 2023-07-15 MFN 税率和税则基础。 第 33、34 章及其他相关章节。 必须按准确 HS 和申报日期复核。
税则修订 108/2025/NĐ-CP 政府 2025-05-19 修订 26/2023/NĐ-CP。 被修订的税则内容。 应与现行税则一并使用。
标签 43/2017/NĐ-CP 与 111/2021/NĐ-CP 政府 使用前核查现行效力。 商品标签和越南语补充标签。 标签内容、原产地、负责组织、补充标签规则。 样品若展示/流通给用户时尤其重要。

查看 / 下载原文

企业在适用前应在官方法律门户或主管机关网站进一步核对。

清关文件

商业单证

  • 含海关申报价值的样品发票。
  • 装箱单,列明样品数量、容量/重量。
  • 提单或空运单。
  • 样品申请/R&D 申请。
  • 如属实,提供不得销售/无偿样品说明。
  • 如申请优惠税率,提供 C/O。

技术文件

  • 成分表、COA、MSDS/SDS。
  • TDS、目录、照片、样品标签。
  • 用途说明和非商业用途承诺。
  • 如上市或被要求,准备备案/PIF/LOA/CFS。

操作资料核查清单

资料组别 需准备文件 用于步骤 通常准备方 常见错误 ETA 前检查
样品用途 用途说明、样品申请、R&D 计划、如属实的不得销售/不流通承诺。 海关询问进口目的时解释。 进口商、R&D、法规/合规部门。 无法证明样品不用于销售。 发货前准备;如可行,保留签章版本。
发票/装箱 样品发票、装箱单、海关申报价值、数量、容量、净重/毛重。 海关申报、估价、关税和 VAT 审核。 供应商、单证团队、进口商。 无申报价值、名称笼统、缺容量或单位。 注明“value for customs purpose”,统一数量和单位。
运输文件 空运单/提单、预通知、订舱信息。 到港控制、舱单和清关计划。 货代、承运人、海外代理。 运输单证货描与发票或样品性质不一致。 核对发货人/收货人、货描、件数和 ETA。
技术资料 成分表、COA(如有)、SDS/MSDS、TDS/目录/照片/样品标签。 HS 归类、DG 筛查、化妆品/政策核查。 供应商、R&D、QA/法规。 只有营销名称,没有成分/SDS 支撑。 订舱前收齐;提前标记酒精/气雾剂/溶剂。
原产地/C/O 如申请优惠税率,准备 C/O 或原产地声明。 优惠税率审核。 出口商、供应商、进口商。 表格错误、HS 错误、描述错误或缺直接运输证明。 核查表格、HS、描述、原产地标准、发票和运输路径。

可能导致扣货的决定点

决定点 需回答的问题 证明文件 不清楚的后果 建议处理
样品实际性质 是成品化妆品、半成品 bulk、原料、活性成分还是化学制剂? 成分表、SDS/MSDS、照片、TDS。 HS、税费和监管路径错误。 发货前先按样品组别分类。
进口目的 样品仅用于内部 R&D/测试,还是用于市场流通/消费者测试? 用途说明、R&D 计划、供应商邮件、不得销售承诺。 海关可能要求公布/备案或补充解释。 ETA 前准备清晰用途说明。
海关申报价值 即使无偿,是否有合理的海关申报价值? 样品发票、价格依据、往来邮件。 估价质疑和清关延误。 明确“value for customs purpose”和贸易条件。
DG/运输风险 样品是否含酒精、气雾剂、易燃溶剂或加压包装? SDS/MSDS、闪点、UN 编号。 承运人拒载、改配或仓储问题。 订舱和申报前筛查 DG。
C/O 优惠 是否申请优惠税率,且 C/O 是否与准确 HS 和货描一致? C/O、发票、装箱单、提单/空运单。 失去优惠税率或后续补税。 核查表格、原产地标准、HS、描述和直接运输规则。

E2E 操作流程

步骤 1 · ETA 前核查

确认样品性质、HS、税率、原产地、DG 和监管政策。

步骤 2 · 锁定单证

核对样品发票、装箱单、空运单/提单、成分表、MSDS/SDS 和标签。

步骤 3 · 准备解释文件

准备 R&D 用途说明、不得销售承诺和技术证据。

步骤 4 · 申报海关

按绿色/黄色/红色通道要求处理。

步骤 5 · 清关和留档

接收样品、交付 R&D/实验室并保存记录。

ETA 前风险清单

描述过于笼统:避免只写 “cosmetic sample”。
HS 依据不足:准备成分、功能和标签。
缺少 MSDS/SDS:尤其是含酒精、气雾剂或溶剂样品。
零价值:无偿样品仍需合理海关价值。
被怀疑商业用途:控制数量并准备非销售证明。
C/O 不一致:HS、描述和运输路线必须一致。

常见问题

问题 回答
产品开发样品有单独 HS 吗? 没有。HS 按实际货物性质确定。
无偿样品是否要缴税? 仍可能需要申报海关价值并缴税,除非有适用的免税/不征税依据。
是否需要化妆品备案/公布? 如进入市场需核查;内部 R&D 样品需按实际文件逐票判断。
含酒精样品能否空运? 必须先核查 MSDS/SDS、闪点、UN 编号及 IATA DGR。
样品能否使用 C/O? 可以,但原产地文件必须有效并与 HS、描述、数量和运输条件一致。
一票能否进口多种样品? 可以,但每个样品/SKU 应清楚列明数量、容量、用途和 HS 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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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A 前控制

  • 核查样品性质、HS、税率、C/O、DG 和进口用途。
  • 核对样品发票、装箱单、空运单/提单、SDS 和 R&D 证明。

操作执行

  • 协调海外代理、承运人和预通知文件。
  • 准备报关资料并处理绿色/黄色/红色通道。
  • 保存资料以便后续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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