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妆产品进口手续指南

按商品类别划分的进出口手续 · 化妆品 – 个人护理

卸妆产品进口手续指南

卸妆产品在商业单证中常被笼统写成“cleanser”“make-up remover”“cleansing oil”“micellar water”或“cleansing balm”。货物到港前,企业应核定 HS Code、产品形态、化妆品备案/公布编号、标签、C/O 及技术资料,以降低补充文件、查验、无法享受优惠税率或产生 DEM/DET 的风险。 针对本文所述商品,企业在判断HS编码、税费和专业监管要求前,应先确认型号、用途、结构或成分、新旧状态及技术资料。下文将从接收单证、核对目录和标签开始,系统梳理资料准备、申报以及口岸协调处理各环节的主要控制点。

快速摘要

项目需核查内容操作备注
产品卸妆产品:卸妆水、卸妆油、卸妆膏/膏霜、卸妆凝胶/乳霜、含化妆品制剂的卸妆湿巾。不自动适用于洗面奶、肥皂、消毒产品、药品或清洁美容仪器。
参考 HS3304.99.90 其他化妆品/护肤制剂;如为面部或皮肤用乳霜/乳液,可核查 3304.99.30如为含表面活性剂的冲洗型皮肤清洁制剂,需核查 3401.30.00
税率3304.99.90/3304.99.303304.99.90/3304.99.30MFN 18%,普通税参考 27%,标准 VAT 10%3307.90.30:MFN 20%,普通税参考 30%,标准 VAT 10%VAT 8% 仅在申报时符合减税政策时考虑。
专业管理化妆品产品公布/备案、PIF、越文标签、必要时 LOA/CFS。不同 SKU/品名不得随意共用其他产品资料。
C/O/FTA如具备有效原产地文件,可按 ATIGA、ACFTA、AKFTA/VKFTA、AJCEP/VJEPA、AANZFTA、CPTPP、EVFTA、UKVFTA、RCEP 等核查优惠税率。Form、HS、品名、原产地标准或第三方发票错误可能导致优惠被拒。
卸妆产品进口手续指南示意图
产品组及清关前资料审核场景示意图。

适用范围

法律提示:本文仅适用于 卸妆产品,不适用于整个护肤品组合。
适用产品需单独核查/排除关键提示
卸妆水、卸妆油、卸妆膏、卸妆乳/凝胶、化妆品类卸妆湿巾。治疗痤疮、杀菌、药用宣称;含表面活性剂的洗面产品;美容清洁设备;测试样品。应按目录、标签、配方、公布编号、SKU、容量、剂型及进口目的核查。

分类与商品识别

核查点对应资料不清楚的风险建议申报描述
商品名与用途原标签、目录、化妆品公布资料可能被要求说明其为化妆品、洗涤制剂、肥皂或药品。“Make-up remover / cosmetic cleansing product, brand…, SKU…, capacity…, new 100%”。
产品形态图片、配方、厂家说明HS 在 3304.99.903304.99.30 或其他税号间错误。注明 micellar water、cleansing oil、balm、gel、cream 或 wipes。
公布编号有效且匹配品名/SKU 的化妆品公布编号可能被要求补充专业管理资料。核对编号、品名、责任主体。
原产地与 C/OC/O、发票、装箱单运输单据失去 FTA 优惠或被核查 C/O。C/O 描述和 HS 应与申报一致。

HS 编码 – 税率 – C/O

HS 归类应基于产品实质:属于第 33 章化妆品/护肤制剂,还是第 34 章皮肤洗涤制剂。不能仅按商业名称归类。

参考 HS适用条件MFN 税率普通税参考VAT风险需核查资料
3304.99.90其他卸妆/护肤化妆品制剂,未在其他子目中更具体列明。18%27%10% / 符合政策时可考虑 8%若实质为乳霜/乳液或皮肤洗涤制剂,可能被质疑。公布资料、INCI、标签、目录、用途。
3304.99.30面部或皮肤用乳霜/乳液型卸妆产品。18%27%10% / 符合政策时可考虑 8%若并非乳霜/乳液,应核查 3304.99.90剂型、质地、标签、公布资料。
3307.90.30已浸渍或涂覆香水/化妆品的纸巾、湿巾或卸妆片;适用于卸妆湿巾/化妆品清洁湿巾。20%30%10% / 符合条件时才考虑 8%如实际为浸渍化妆品的湿巾/纸巾而申报为 3304.99.90,可能被要求重新归类。标签、湿巾/纸巾基材、浸渍液成分、包装规格及化妆品公布资料。
3401.30.00 或相关税仅在产品为冲洗型、含表面活性剂的皮肤清洁制剂时核查。按申报时税表核查按申报时税表核查按现行 VAT 政策第 33 章归类错误可能导致改类和补税。配方、使用方式、SDS/MSDS。
原产地路线C/O/原产地文件需核查优惠条件风险
东盟Form D / ATIGA 文件符合条件时可能为 0%原产地标准、直接运输、HS/品名一致C/O 错误可能适用 最终 HS 对应的 MFN 税率。
中国Form E / ACFTA 或 RCEP按 ACFTA/RCEP 税表核查第三方发票、运输路线、原产地标准HS/品名不一致可能被核查。
韩国/日本/EU/UK/澳新AK/VK/AJ/VJ/EUR.1/原产地声明/AANZ/CPTPP/RCEP按适用 FTA 核查有效原产地证明和直接运输原产地资料无效会失去优惠。

适用专业管理政策

情形可能适用政策资料主管机关/平台时间风险备注
商业进口化妆品产品公布/进口合规公布编号、LOA、必要时 CFS、INCI、标签卫生主管机关/现行平台申报前/ETA 前缺少或不匹配会影响清关。
强功效宣称核查化妆品与药品/医疗/消毒产品边界标签、网站、目录、配方卫生主管机关或相关部门下单前过度宣称可能改变监管属性。
含酒精/溶剂/DG 风险运输安全与 MSDS 核查SDS/MSDS、UN 号、闪点承运人/货代订舱前缺少 MSDS 可能延误订舱。

需核查法律文件

类别文件发布机关效力时间作用备注
通知06/2011/TT-BYT 化妆品管理规定卫生部按修订文本适用化妆品公布、PIF、标签需核查合并/修订版本。
修订通知34/2025/TT-BYT卫生部18/08/2025 生效更新化妆品管理要求核查表格和资料要求。
法令26/2023/NĐ-CP政府15/07/2023 生效MFN 税表需核查修订。
修订法令108/2025/NĐ-CP政府19/05/2025 生效修订 26/2023/NĐ-CP按申报时间核查。
VAT174/2025/NĐ-CP政府01/07/2025 生效VAT 减税政策不得自动适用 8%。

查看/下载原文

企业在适用前应在官方平台再次核查。

清关文件

文件组所需文件用途常见错误ETA 前检查
商业单证Invoice, Packing List, Contract/PO, B/L/AWB报关与计税品名笼统或 SKU 不一致逐项对照公布资料与标签。
化妆品资料公布编号、必要时 LOA/CFS、INCI、标签、PIF专业合规与流通公布过期或不匹配核对品名、品牌、责任主体。
原产地文件C/O 或原产地声明享受 FTA 优惠Form 或标准错误核查 form、标准、日期、直运。

可能导致扣货的关键点

关键点问题证明资料后果建议
HS3304.99.903304.99.30 还是其他税号?配方、标签、用途归类质疑ETA 前确定 HS。
公布编号是否匹配产品/SKU?公布资料、标签、发票要求补充资料核对所有识别信息。
C/O原产地文件是否有效?C/O、发票、B/L失去优惠核查 Form 和标准。
宣称是否有治疗/杀菌宣称?标签、宣传材料监管属性改变进口前核查。
标签越文标签是否准备?原标签、译文、公布资料流通风险放行前准备标签。

实务 E2E 流程

第 1 步:ETA 前审查

核查 HS、税率、C/O、化妆品公布、标签、宣称和 MSDS。

第 2 步:锁定单证

发票、装箱单、B/L/AWB、SKU、容量、原产地与公布资料一致。

第 3 步:专业资料

核查公布编号、LOA、必要时 CFS、PIF 和越文标签。

第 4 步:报关

准备 HS、完税价格、原产地和化妆品合规解释。

第 5 步:放行与留档

放行、贴标、保存批次文件。

ETA 前风险清单

风险后果预防文件
公布资料缺失/不匹配延误或不能销售核查编号与 SKU公布资料、标签、发票
HS 错误补税/归类质疑核查形态和用途配方、目录、标签
C/O 无效失去优惠核查原产地文件C/O、B/L、发票
宣称过度监管风险核查所有宣称标签、宣传材料
无越文标签流通风险放行前确认标签标签、公布资料

常见问题

卸妆产品是否需要化妆品公布?

商业进口且被认定为化妆品时需要。

适用哪个 HS?

通常核查 3304.99.903304.99.30,或卸妆湿巾/纸巾对应的 3307.90.30

C/O 能否降低税率?

可以,但需符合相应 FTA 的原产地规则。

CFS 是否总是需要?

不是,应按当前资料和具体情况核查。

样品是否一样处理?

不一定,需核查进口目的和限制。

发票品名不一致怎么办?

申报前应修正,避免被询问。

TGIMEX 执行支持方案

本文提供了 卸妆产品 的 HS、税率、C/O、文件和专业政策路线图。实际进口时仍需按目录、标签、公布资料、SKU、单证、原产地和进口目的逐案核查。

ETA 前合规

  • HS、税率、C/O、VAT。
  • 化妆品公布、标签、宣称。
  • 单证一致性检查。

清关控制

  • 准备报关文件。
  • 处理绿/黄/红通道。
  • 支持 HS、价格、原产地解释。
快速咨询

需要协助审核进口手续或运输方案吗?

请提前发送品名、运输路线、现有资料或执行需求, 以便获得更贴合实际货物情况、重点清晰且更具针对性的方案建议。

立即致电
Zalo
热线 0963 856 664 / 0982 135 393
邮箱 info@tgimex.com
适用服务 国际运输 · 海关手续 · 许可证办理 · B2B物流

发表评论

了解 TGIMEX VIETNAM JSC 的更多信息

立即订阅以继续阅读并访问完整档案。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