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进口越南手续指南

进出口企业操作参考资料

食品添加剂进口越南手续指南

食品添加剂进口需同时控制 HS 编码、进口税、增值税、原产地证优惠 以及 食品安全自公布/注册、进口食品安全检查、越南文附加标签和允许使用范围。仅以 “food additive” 统称申报并不足够,企业必须在货物到港前核对 INS/CAS、成分、技术用途、适用食品类别、技术文件和实际进口目的。

政策组别F&B – 食品添加剂
重点HS、税率、C/O、食品安全、标签、ETA 前资料
常见机关海关、食品安全检查机关、卫生部/被指定地方机关

本文提供食品添加剂进口越南的 E2E(端到端)操作图谱:产品分类、HS 与税率审核、C/O 控制、食品安全公布/注册、进口检查、标签以及清关后资料留存。

术语说明与手续重要性

食品添加剂

为实现保鲜、甜味、着色、酸度调节、防结块、稳定结构或营养强化等技术目的而有意加入食品的物质。

INS/E 编码

用于识别食品添加剂的国际编码,是核对允许使用清单、食品类别和最大使用量的重要依据。

产品自公布

依据第 15/2018/NĐ-CP 号法令准备并公开产品资料,通常适用于不属于注册范围的普通食品添加剂。

产品公布注册

需取得主管机关接收结果的程序,常见于具有新用途的复配添加剂、清单外添加剂或不符合使用对象的添加剂。

进口食品安全检查

进口环节的国家食品安全检查,除依法免检情形外可能适用。

C/O

原产地证书,用于在符合原产地规则和直运条件时申请 FTA 特惠税率。

法律提示: 食品添加剂不应按普通食品原料简单处理。重点需核对允许清单、技术用途、适用食品类别、使用限量、公布/注册资料、进口检查资料和标签一致性。

产品分类与识别

本文适用于进口到越南用于经营、分销、食品生产或供应给 F&B 工厂的食品添加剂。不自动适用于药品、药用原料、非食品用途工业化学品、未作为添加剂申报的香精香料、加工助剂或成品食品。

企业应按实际适用时间核对 catalogue、specification、COA、MSDS、原标签、INS/CAS、成分、功能和进口目的。

详细产品分类表

产品组/情形 需检查技术点 示例 证明资料 可能适用政策 需核对资料 适用说明
单一物质添加剂 INS/CAS、纯度、food grade、技术功能 柠檬酸、苯甲酸钠、山梨酸钾 COA、MSDS、规格书、原标签 自公布、进口食品安全检查、越南文附加标签;可能需审核化学品申报 Invoice、PL、B/L、COA、MSDS、C/O 报关时不应只使用商品名。
复配添加剂 成分比例、主要功能、是否有新用途 防腐剂复配、稳定剂复配 成分表、配方说明 如具有新用途或不符合使用对象,可能需注册产品公布 成分、规格、检测报告、标签 需逐一核对每项成分。
营养强化预混料 维生素/矿物质、含量、载体、强化目的 维生素 premix、矿物质 premix COA、规格书、定量配方 可能适用 HS 2106;需审核公布和使用对象 COA、配方、标签、C/O 需与保健食品原料区分。
色素/甜味剂/防腐剂 INS、功能、允许食品类别、警示 食用色素、甜味剂、防腐剂 规格书、检测报告、合规声明 食品安全、标签;单一化学物质可能另需化学品审核 MSDS、COA、原标签 功能或适用食品类别错误会导致解释/补件。
样品/R&D 数量、目的、不流通市场 实验室试样 用途说明、样品发票 符合条件时可能有免检/简化机制 样品发票、AWB、技术说明 不得以样品名义进口商业货物。
EPE/FDI 工厂进口 内部使用、出口生产、不内销 工厂添加剂 BOM、生产资料 依海关制度和最终用途确定 BOM、进口资料、生产记录 转内销可能触发新增义务。

HS 编码 – 税率 – C/O

食品添加剂没有一个统一 HS 编码。分类取决于化学性质、技术功能、成分、复配程度、包装、用途和技术资料。下表仅为初步审核参考,需按最终 HS、原产地、C/O 和申报日期核对现行税则。

HS 编码 – 税率 – C/O 建议表

参考 HS 适用货物 分类依据 适用条件 普通税率 MFN 优惠税率 VAT 需审核 C/O/FTA 资料
2106.90.73 用于食品强化的微量营养素混合物 食品制剂/预混料,不按单一化学品分类 配方和食品用途明确 22.5% 15% 按申报时政策为 8% 或 10% ATIGA、ACFTA、VKFTA、AKFTA、VJEPA、AJCEP、CPTPP、EVFTA、UKVFTA、RCEP 规格书、COA、配方、标签、C/O
2106.90.69 其他食品制剂/添加剂预混料 未能归入更具体编码的混合制剂 需明确成分和用途 22.5% 15% 8% 或 10% 按进口路线及 C/O COA、MSDS、成分表
2918.14.00 柠檬酸 有机化学单一物质 仅限柠檬酸单质,不是复配品 核对现行税则 参考 5% 基本 10%;如适用需审核 VAT 降税政策 按原产地 FTA CAS、MSDS、COA、纯度、food-grade 标签
3203/3204 天然或合成着色剂 按色素来源和化学性质 资料支持按色素分类 核对税则 核对税则 8% 或 10% 按进口路线 INS、色素索引、COA、MSDS
3505/3913 淀粉、纤维素、胶体或天然聚合物类增稠/稳定剂 按材料本质分类 不是多成分 premix 时适用 核对税则 核对税则 8% 或 10% 按进口路线 规格书、来源材料、COA
警示: HS 2106 仅适用于部分制剂/预混料。单一化学品、色素、胶体、酶制剂等可能归入第 13、29、32、35、39 章或其他章节。

按进口路线需审核的 C/O/FTA 特惠

按进口路线核对的 C/O/FTA 优惠税率表

路线/原产地 FTA C/O 或原产地文件 有依据时的特惠税率 适用条件 需核对资料 说明
东盟 ATIGA Form D 许多税号可为 0% 符合原产地规则和直运 C/O、invoice、B/L、HS 核对 PSR 中 RVC/CTH/CTSH。
中国 ACFTA/RCEP Form E 或 RCEP 文件 可能为 0% 或按表 表格和原产地有效 C/O、invoice、B/L Form E 常被严格核查。
韩国 AKFTA/VKFTA/RCEP Form AK/VK 或 RCEP 文件 可能为 0% 或按表 符合原产地标准 C/O、HS、货描 比较 VKFTA 与 AKFTA。
日本 VJEPA/AJCEP/CPTPP/RCEP Form VJ/AJ 或合格证明 可能为 0% 或按表 选择正确协定和规则 C/O、运输单据、invoice 不默认 CPTPP 总是最优。
欧盟/英国 EVFTA/UKVFTA EUR.1 或符合条件的原产地声明 可能为 0% 或分阶段税率 文件及规则合规 原产地声明/EUR.1、invoice、B/L 核对金额门槛和出口商资格。
澳大利亚/新西兰 AANZFTA/CPTPP/RCEP Form AANZ 或合格证明 可能为 0% 或按表 符合 PSR 和直运 C/O、invoice、B/L 核对转运路线。
印度/香港 AIFTA/AHKFTA Form AI/HK 可能有降税,但部分税号不为 0% 表格和标准有效 C/O、货描、HS 不要假定所有添加剂均免税。

C/O 检查清单: 表格、WO/RVC/CTH/CTSH、第三方发票、直运、货描、HS、数量、重量、原产国、签章、签发日期和有效期。

资料清单与提交方式

商业单据
  • Commercial Invoice。
  • Packing List。
  • B/L 或 AWB。
  • Sales Contract/PO(如有)。
  • 申请税收优惠时的 C/O。
技术/专业资料
  • COA、MSDS、规格书、catalogue。
  • 成分表。
  • 原标签及越南文附加标签草案。
  • 食品安全检测结果。
  • 如适用的自公布或注册资料。

业务资料清单

资料组 所需资料 用途 通常准备方 常见错误 ETA 前检查
商业 Invoice、PL、B/L/AWB、Contract/PO 报关 进口商、发货人、货代 名称、数量、贸易条件不一致 到港前锁定最终版本。
技术 COA、MSDS、规格书、INS/CAS HS、公布、食品安全 生产商/供应商 无配方或 food-grade 证明 要求正式签发资料。
公布资料 自公布、检测结果、产品标准 流通和进口检查 进口商/产品责任方 表格错误或指标不足 按第 15 号法令和产品风险审核。
进口检查 检查登记、公布资料、货运单据 进口清关/放行 进口商/服务商 ETA 后迟交 到港前确定免检或检查方式。
标签 原标签、越南文附加标签 清关后流通 进口商/产品责任方 用途错误或内容缺失 与公布、COA 和发票核对。
控制原则:品名、数量、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原产地、成分、用途和 HS 必须在商业单据、技术资料、公布资料、标签、进口检查资料和报关单之间保持一致。

法律依据与专业政策矩阵

需审核法律文件

法律依据核对表

类别 文件 机关 生效时间 作用 关注点 审核说明
法律 食品安全法 55/2010/QH12 国会 01/07/2011 食品安全基础 安全条件、标签、追溯 如有修订需核对。
需核对的新法令 第 46/2026/NĐ-CP 号法令 政府 2026年1月26日发布,2026年1月26日生效 规定《食品安全法》若干条款及实施措施 确定公布、进口食品安全检查及管理义务时需核对具体条款 作为 2026 年新文件纳入核对范围;不能仅依据第 15/2018/NĐ-CP 号法令。
食品产品公布/注册规定 66.13/2026/NQ-CP 决议 政府 2026年1月27日发布,2026年1月27日生效 规定食品产品公布和注册 按不同食品添加剂组别核对自公布/注册、资料和受理机关 需结合实际资料谨慎适用,因为添加剂的形态、功能和适用食品类别不同。
法令 15/2018/NĐ-CP 号法令 政府 02/02/2018 自公布、注册、进口检查 4、5、6、13–15 区分自公布与注册。
通知 24/2019/TT-BYT 卫生部 16/10/2019,部分失效 食品添加剂清单、使用和管理 允许清单、使用原则 需与修订文件同读。
修订通知 17/2023/TT-BYT 卫生部 09/11/2023 修订食品安全规定,包括 24/2019 复配添加剂新用途定义 如有合并文本需核对。
追溯 25/2019/TT-BYT 卫生部 16/10/2019 食品产品追溯 前一步/后一步原则 召回和后审很重要。
标签 43/2017/NĐ-CP111/2021/NĐ-CP 政府 01/06/201715/02/2022 原标签和附加标签 强制标签内容 流通前审核越南文标签。
税则 26/2023/NĐ-CP73/2025/NĐ-CP108/2025/NĐ-CP 政府 按文件 MFN 进口税和税则 按 HS 税率 按申报日期核对。
化学品 113/2017/NĐ-CP82/2022/NĐ-CP 政府 82 号自 22/12/2022 生效 如适用,化学品进口申报 清单与免除 仅在化学品范围触发时适用。

专业政策矩阵

按货物情形适用的专业监管政策矩阵

货物情形 需核对文件 可能政策 机关/系统 触发条件
清单内且用途正确的添加剂 15 号法令、24/2019、17/2023 自公布、进口食品安全检查、标签、后审 指定食品安全机关、海关 进口商业流通
具有新用途的复配添加剂 15 号法令、17/2023 产品公布注册 卫生部/食品安全局或指定机关 新技术功能
清单外或错误用途添加剂 24/2019 及修订 不得按普通添加剂处理;需合规审核 食品安全机关 不在清单或错用食品类别/限量
Food-grade 单一化学物质 113/2017、82/2022、MSDS/CAS 可能需化学品进口申报 国家单一窗口 列入需申报化学品清单
样品/R&D 15 号法令和用途证明 可能免检/简化 海关/食品安全机关 数量适当、非商业目的
EPE/FDI 出口生产 海关制度、15 号法令 依最终用途和内销确定 海关;如内销则食品安全机关 改变用途或内销

查看/下载官方文件

企业适用前应在官方渠道再次核对。

处理时间、费用与风险成本

办理时间 – 费用 – 风险成本表

步骤 建议时间 处理内容 费用说明 延迟风险
添加剂分类 ETA 前 15–20 天 确认类别、INS/CAS、功能和适用对象 如有,检测/咨询费用 政策或资料错误
检测/公布 ETA 前 10–15 天 或更早 准备检测、自公布或注册资料 检测费用依指标而定 进口/流通资料不足
HS – 税率 – C/O ETA 前 7–10 天 确认 HS、MFN、VAT、FTA 优惠 税款及 C/O 费用 无法享受优惠或被海关质询
进口食品安全检查 到港前或到港时 登记检查并提交货物资料 如有,检查/检测费用 DEM/DET、仓储费
清关后 放行后 附加标签、资料留存、追溯 标签/仓库/QA 成本 无法合法流通或后审风险

E2E 实操流程

ETA 前审核

确认 HS、添加剂类别、功能、INS/CAS、food-grade、C/O、标签及公布/注册/检查要求。

锁定资料

最终确认 Invoice、Packing List、B/L/AWB、COA、MSDS、规格书、原标签和成分表。

确定专业手续

区分自公布、注册、样品、出口生产原料和可能的化学品申报。

提交必要资料

在 ETA 前准备公布、检测、进口食品安全检查或化学品申报资料。

报关

绿色通道:系统有条件接受;黄色:查单证;红色:查单证并查验实货。重点:HS、价格、C/O、COA/MSDS、公布和标签。

放行与清关后义务

安排入库、贴越南文附加标签、留存资料并准备后续审查。

常见问题

1. 进口食品添加剂需要自公布吗?

一般需要,前提是属于第 15/2018/NĐ-CP 号法令自公布范围且不属于注册范围。

2. 什么时候需要产品公布注册?

新用途复配添加剂、清单外添加剂或不符合适用食品类别/限量的添加剂。

3. 是否需要进口食品安全检查?

可能需要,除非符合免检情形。应在 ETA 前确认。

4. 所有添加剂是否用同一 HS?

不是。HS 取决于化学性质、成分和用途。

5. C/O 能否降低税率?

可以,前提是表格、原产地标准、HS、货描和直运条件均合格。

6. 附加标签要注意什么?

越南文强制内容必须与公布资料、COA 和原标签一致。

7. Food-grade 化学品是否可能需要化学品申报?

可能,如列入需申报化学品清单。

8. 清关后需留存哪些资料?

进口单证、公布资料、检测、标签、COA/MSDS、C/O、检查结果和批次追溯资料。

结果文件与清关后义务

常见结果
  • 产品自公布资料。
  • 如适用,产品公布注册接收文件。
  • 进口食品安全检查结果/通知。
  • 海关清关/放行。
  • 如合格,C/O 优惠被接受。
清关后义务
  • 流通前贴越南文附加标签。
  • 按批次留存资料并保持追溯。
  • 不得改变已公布用途/适用食品类别。
  • 准备接受后审或市场监督检查。

TGIMEX 解决方案

食品添加剂进口的难点并不只在港口清关,而在货物到港前同步控制成分合法性、用途、使用限量、COA/MSDS、标签、C/O 和商业单证。TGIMEX 采用 E2E 全流程控制思路,重点放在 ETA 前审核,以降低仓储滞留、反复补件以及清关后流通风险。

1. 装运前审核 HS、税率与 C/O
  • 根据成分、功能、产品形态、有效成分比例、包装和进口目的审核 HS 归类基础。
  • 核对普通进口税率、MFN 优惠税率、VAT 以及相关 FTA 项下的特别优惠税率可能性。
  • 审核 C/O 表格、原产地标准、货物描述、HS 编码、第三方发票和直接运输要求。
2. 审核食品安全政策和流通条件
  • 区分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复配添加剂、食用香精、加工助剂或添加剂预混料。
  • 判断是否涉及自公布、产品公布注册、食品安全进口检查或其他专项资料。
  • 提示高风险情形:添加剂不在允许清单内、使用对象错误、使用量不符或标签功效表述超出范围。
3. 标准化供应商技术资料
  • 要求并核对 COA、MSDS/SDS、规格书、成分表、INS/CAS 信息(如有)及生产商标准。
  • 核对货名、产品代码、批号/ lot、保质期、生产国、生产商和出口商在各单证中的一致性。
  • 确保 catalogue/datasheet、原标签、合同、发票、装箱单和运输单证之间信息一致。
4. 控制原标签、越文附加标签和公布内容
  • 装运前审核原标签:添加剂名称、成分、净含量、使用说明、警示、保质期和生产商信息。
  • 提前准备越南文附加标签内容,避免缺少强制信息或翻译偏离产品本质。
  • 核对公布资料、标签和 COA 的一致性,降低清关后被要求解释的风险。
5. 协同物流、海关、仓库和港口操作
  • 跟进 booking、pre-alert、ETA、运输单据、提货计划和 DEM/DET 免用期。
  • 准备报关资料,处理绿色/黄色/红色通道,并支持 HS、完税价格、原产地和专项政策解释。
  • 协调船公司/航空公司、仓库、港口、拖车团队和收货人,减少等单、仓储和滞箱风险。
6. 控制清关后义务
  • 根据实际货物情况跟进检查结果、公布资料或注册资料的补充。
  • 按批次保存报关单、商业单证、C/O、COA/MSDS、标签、食品安全资料和运输单据。
  • 准备追溯资料,用于后续稽查、市场检查或主管机关要求说明时提交。

该方案的核心是在 ETA 前锁定货物数据:货名、HS、原产地、成分、用途、标签、COA/MSDS 和运输单证必须在报关前保持一致。此控制层有助于企业减少计划外物流成本,并管理货物全生命周期的合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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