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面膜进口手续指南

化妆品 – 个人护理 · 面膜

化妆品面膜进口手续指南

问题:“mask” 可能指化妆品面膜、医用/防护口罩或 LED 面罩设备。若发票/装箱单仅写 “mask”,容易引发 HS、化妆品公布、标签和用途的质疑。

影响:HS、C/O、公布编号或标签不一致,可能导致补资料、转黄/红通道、无法享受 FTA 优惠税以及产生 DEM/DET 费用。

方案:本文提供 E2E 审查框架:HS、税率、C/O、化妆品公布、标签、报关资料和 ETA 前风险控制。

快速摘要

项目 审查重点
商品范围 化妆品面膜:片状面膜、冲洗式面膜、睡眠面膜、泥膜、眼膜/唇膜等,以皮肤护理为目的且不含医疗治疗宣称。
参考 HS 3304.99.90 通常用于其他护肤类面膜;若实质为面部/皮肤霜或乳液,可复核 3304.99.30
参考税率 MFN:18%;普通税率:27%;VAT:按报关日复核 8%/10%
核心监管 上市流通前需有有效的化妆品产品公布/接收编号;标签、成分、CFS/授权书与 PIF 应一致。
处理机关 越南药品管理局(卫生部)处理进口化妆品公布;海关处理 VNACCS/VCIS 申报。
提示 不适用于医用/防护口罩、LED 面罩设备、治疗型产品或研究样品,除非另行审查。
法律提示

本文 HS、税率、VAT 和 FTA 信息仅供计划参考;实际报关需按申报日文件和产品资料复核。

适用范围

本文仅适用于以皮肤护理为目的的化妆品面膜,包括片状、水凝胶、泥膜、冲洗式、撕拉式、睡眠、眼膜及唇膜,且不属于药品或医疗器械。

不自动适用于医用/防护口罩、LED 面罩设备、电动美容设备、治疗性产品、消毒产品、研究样品或其他用途商品。必须根据目录、SKU、成分、标签、宣称及进口目的复核。

商品分类与识别

识别方式

  • 片状/水凝胶/泥/凝胶/霜/乳液形态。
  • 按 INCI 申报化妆品成分。
  • 仅外用,不作治疗宣称。
  • 标签显示 cosmetic/skincare mask。

需单独区分

  • 医用/防护口罩。
  • LED 面罩设备。
  • 祛痘/抗菌/治疗宣称。
  • 未浸渍化妆品的干基材。
审查标准 对照文件 描述错误风险 建议报关描述
产品形态 目录、标签图稿、产品图片、样品 “mask”泛称可能被误解为医用口罩或 LED 面罩 “外用化妆品护肤面膜,非医疗/非治疗用途”
宣称 标签、官网、宣传页、公布表 治疗/抗菌宣称可能超出化妆品范围 仅写有依据的护肤功能
成分 INCI、COA、SDS/MSDS、公布用配方资料 禁限用成分可能导致解释或拒收 含化妆品成分、零售包装
载体材料 无纺布、水凝胶、纤维素、棉、泥/黏土、凝胶/霜资料 干面膜基材可能不属于 3304 已浸渍精华的片状面膜/冲洗式化妆品面膜
包装单位 装箱单、发票、标签、片/盒数量 单位不一致影响数量、价值和标签 盒 x 袋 x 片;每袋净含量
进口状态 发票、合同、图片、用途 样品/试用品/赠品政策可能不同 全新商品,用途按实际文件说明

HS 编码 – 税率 – C/O

分类应基于功能、配方、宣称和用法,而非单纯商品名 “mask”。

参考 HS 适用条件 进口税与 VAT 参考 需对照资料
3304.99.90 其他护肤面膜:精华片状面膜、泥膜/黏土面膜、睡眠面膜、凝胶面膜、水凝胶眼膜等,实质为化妆品护肤制剂。 普通税率 27%;MFN 18%;VAT 需按 8%/10% 复核。 INCI 成分、标签、宣称、目录、SDS/COA、产品图片及公布资料。
3304.99.30 仅在产品实质为面部/皮肤霜或乳液时复核,例如霜状/乳液状睡眠面膜。 普通税率 27%;MFN 18%;VAT 8%/10% 需复核。 剂型、使用说明、标签宣称、成分及包装图稿。
3304.99.20 仅在符合防痤疮霜描述时考虑;治疗宣称可能超出化妆品边界。 普通税率 15%;MFN 10%;VAT 按实际分类复核。 宣称、活性成分、标签、宣传资料及产品属性判定。
3401.30.00 非面膜默认编码;仅在实质为零售包装的皮肤清洁用表面活性制剂时复核。 普通税率 40.5%;MFN 27%;VAT 按现行税表复核。 清洁功能、表面活性剂成分、冲洗机制及标签。

C/O/FTA 优惠复核

路线/原产地 C/O 或原产地证明 参考优惠税率 条件和风险
ASEAN/ATIGA Form D 0% 参考 复核原产地标准、第三方发票、描述、HS 和数量。
中国/ACFTA Form E 0% 参考 复核描述、原产地标准、直运提单和第三方发票。
韩国 AKFTA/VKFTA/RCEP Form AK/VK/RCEP 5%/0%/10% 参考 仅在商品符合原产地规则时选择最优 FTA。
日本 AJCEP/VJEPA/CPTPP/RCEP Form AJ/VJ/CPTPP 声明/RCEP 可能 0%;RCEP 日本约 10.9% 复核出口商资格、PSR、日期和有效期。
EU/UK EUR.1 或原产地声明 2.5% 参考 复核 REX/声明、HS、原产地和直运。
澳新 AANZ/CPTPP/RCEP 0% 或约 10% 报关前比较税表。
印度 Form AI 5% 复核 RVC/CTH 和运输文件。
香港 AHK 原产地证明 可能约 20% 不当然优于 MFN。
C/O 检查清单
  • FTA Form/证明正确且有效。
  • WO/RVC/CTH/CTSH 符合产品规则。
  • 描述、HS、数量、重量与报关资料一致。
  • 检查第三方发票、直运、签发日及签章。

专项管理政策

情形 可能政策 资料 机关/端口 时点 风险提示
成品化妆品面膜销售 化妆品公布、标签控制和 PIF 接收编号、CFS/授权、配方、标签、PIF 药品管理局/海关 ETA 前和上市前 不要等货到后才审查公布。
片状/水凝胶/冲洗式面膜 如为护肤且非药品,按化妆品管理 目录、标签、INCI、用法 卫生部/海关 确定 HS 前 需区别医用口罩和 LED 设备。
痤疮/抗菌/治疗宣称 需审查化妆品与药品边界 标签、宣称、成分、广告 药品管理局/可能需判定 合同或印标前 不要把治疗宣称写入化妆品公布。
含酒精/溶剂/香精风险 运输环节可能需 DG 审查 SDS/MSDS、闪点、成分 船公司/航空公司/货代 订舱前 错误 DG 可导致拒载。
样品/试用装/赠品 按用途审查;上市仍可能需公布 发票、用途、标签 海关/药品管理局 ETA 前 样品并不当然豁免。
EPE/FDI/工厂进口 复核用途及是否进入内销 合同、发票、仓储方案、公布资料 管理海关 报关前 内销需重新审查税务和资料。

需复核的法律文件

类别 文件 发布机关 生效时间 作用 需注意条款/附件 复核备注
法律 海关法 54/2014/QH13 国会 2015-01-01 生效 海关手续基础 资料、查验、通关规定 结合实施文件复核。
法律 进出口税法 107/2016/QH13 国会 2016-09-01 生效 MFN/普通/特别优惠税基础 税率适用规则 按报关日税表确认。
海关文件 08/2015/NĐ-CP59/2018/NĐ-CP38/2015/TT-BTC39/2018/TT-BTC 政府/财政部 需复核合并效力 海关手续、估价、HS、原产地 相关申报资料规定 优先使用合并文本。
HS 目录 31/2022/TT-BTC 财政部 2022-12-01 生效 越南进出口商品目录 33 章、第 3304 分类取决于商品实质。
MFN 税表 26/2023/NĐ-CP及修订 政府 2023-07-15 生效 MFN 进口税 附录 II 报关前复核。
普通税率 15/2023/QĐ-TTg 总理 2023-07-15 生效 普通税率 附录/150% 原则 无 MFN/FTA 时适用。
VAT 174/2025/NĐ-CP 政府 2025-07-01 生效 VAT 减免政策 适用/排除范围 复核 8%/10%
化妆品 06/2011/TT-BYT34/2025/TT-BYT 卫生部 2011-04-01 / 2025-08-18 化妆品公布、PIF、安全、标签 第 4、5、10、11、13 条及附件 进口化妆品向卫生部药品管理局公布。
标签 43/2017/NĐ-CP111/2021/NĐ-CP 政府 复核合并效力 商品标签及越文附标 强制标签内容 化妆品标签必须与公布资料一致。
化妆品公布资料 34/2025/TT-BYT 号通知修订第 06/2011/TT-BYT 号通知;第 69/2018/NĐ-CP 号议定 卫生部/政府 第34号通知自 2025年8月18日 起生效 公布表、授权书、CFS 及 CFS 豁免机制 修订后的第4、5、7条;外贸管理法第36条;第69/2018/NĐ-CP号议定第10条第3款 特定 CPTPP 情形可能免 CFS;若 CFS 未载明有效期,应核查是否在 24个月 内签发。
处罚/后续检查 117/2020/NĐ-CP 号议定及第 124/2021/NĐ-CP 号议定 政府 按检查时有效文本复核 化妆品公布、标签、资料不一致的行政处罚风险 第117号议定第68条及其修订规定 不应只关注通关,还需准备市场监管/后续检查资料。

查看/下载原始文件

企业应在官方法律数据库或发布机关网站核对文件后再适用。

报关资料

商业资料

  • Commercial Invoice。
  • Packing List。
  • B/L 或 AWB。
  • 合同/PO 如有。
  • 申请 FTA 税率时的 C/O。
  • 目录、产品图片和标签。

化妆品合规资料

  • 化妆品公布接收编号。
  • CFS、授权书、成分资料。
  • 责任企业保存的 PIF。
  • 原标签和越文附标。
资料组 所需文件 用途 准备方 常见错误 ETA 前检查
商业资料 Invoice、Packing List、B/L/AWB、合同/PO 申报、估价、数量核对 进口商/单证/供应商 名称泛称、缺形态/原产地 核对名称、包装、重量、贸易术语。
产品资料 目录、标签、图片、INCI、用法 HS、化妆品政策、标签 供应商/法规 标签与公布不一致 按 SKU、规格、容量、配方比对。
化妆品公布 接收编号、CFS、授权书、PIF 上市及解释 责任企业 公布过期或信息错误 检查 5年 有效期、名称、厂家、原产地。
C/O FTA C/O 或原产地声明 特别优惠税 出口商/进口商 Form 或原产地标准错误 核对 Form、日期、WO/RVC/CTH/CTSH、直运。
标签 原标签、越文附标 通关/市场检查 进口商/法规 标签与公布不一致 ETA 前锁定标签图稿。

可能导致货物被扣的关键点

关键点 需回答问题 证明资料 后果 建议处理
HS 依据 是护肤面膜、霜/乳液、防痤疮还是清洁制剂? 目录、INCI、标签、用法 税率和分类被质疑 报关前确定技术描述。
公布有效性 SKU 是否正确公布? 接收编号及资料 上市风险 核对名称、厂家、原产地、有效期。
宣称 是否有治疗、抗菌或医疗宣称? 标签、网页、宣传页 监管边界风险 印标前清理宣称。
C/O 哪个 FTA 有效且最优? C/O、发票、提单 优惠税被拒 核对 Form、标准、直运、日期。
越文附标 是否与原标签和公布一致? 图稿和公布资料 滞留或市场问题 ETA 前审查。

E2E 进口流程

第 1 步

ETA 前审查 HS、税率、C/O、化妆品公布、标签、宣称及 DG 风险。

第 2 步

锁定发票、装箱单、提单/空运单、标签、SKU、INCI 和公布资料。

第 3 步

处理化妆品合规:确认公布有效;产品信息变化时需调整或重新公布。

第 4 步

申报海关:应对绿/黄/红通道中关于价格、HS、C/O、标签和公布的询问。

第 5 步

完成通关、配送及通关后档案保存。

ETA 前风险清单

风险 后果 控制措施 文件
“mask”描述过泛 混同医用口罩/LED 设备,HS 错误 说明化妆品护肤面膜、形态和用途 发票、装箱单、目录、标签
缺少/错误公布 无法稳妥上市 核对公布、SKU、厂家及 5年 有效期 公布资料和 PIF
治疗宣称 可能被重新分类或标签问题 装运前审查标签和宣传 标签、网页、成分
C/O 错误 优惠税被拒 核对 Form、原产地标准、直运 C/O、发票、提单
SKU/名称不一致 补资料和延误 ETA 前制作 SKU 对照表 发票、装箱单、标签、公布
无 SDS 订舱或运输问题 提前要求供应商提供 SDS SDS/MSDS、成分

常见问题

化妆品面膜进口是否需要许可证?

通常上市前需有效的化妆品产品公布接收编号。不要在未审配方、标签、宣称和用途时简单说“无需许可证”。

化妆品面膜 HS 是多少?

常见复核 3304.99.90;若实质为面部/皮肤霜或乳液,可复核 3304.99.30

片状面膜和医用口罩一样吗?

不一样。片状面膜若浸渍护肤制剂属于化妆品;医用/防护口罩属于不同 HS 和政策。

C/O 能否降低税率?

可以,但必须核对 Form、原产地标准、HS、描述和直运。

祛痘面膜能否按化妆品公布?

需谨慎审查。治疗性宣称可能超出化妆品范围。

样品/试用装是否豁免?

不当然豁免。如上市、促销或销售,仍可能需要公布和标签。

标签与公布名称不一致怎么办?

应在 ETA 前处理,否则名称/SKU/厂家/配方不一致会引发质疑。

PIF 是否在清关时提交?

PIF 通常由责任企业保存并按要求出示,但核心资料应随时可解释。

进口化妆品面膜是否必须提交 CFS?

需按生产国/出口国及豁免情形复核。自 2025年8月18日 起,第 34/2025/TT-BYT 号通知进一步明确 CFS 豁免及 CFS 要求;若 CFS 未载明有效期,应确认其签发时间是否在 24个月 内。

相关文章

HS Code 是什么,为什么决定进口税?

查看文章

C/O 是什么?如何审查原产地文件?

查看文章

化妆品进口手续:公布、标签与报关资料

查看文章

进口商品标签常见错误

查看文章

DEM/DET 与物流成本风险

查看文章

TGIMEX 执行方案

本文梳理了化妆品面膜的 HS、税率、C/O、公布、标签和报关资料。实际货物仍需按目录、配方、宣称、单证、原产地和用途逐项复核。

运营能力

  • 覆盖 60+ 国家代理网络。
  • WCA、WCA China Global、VLA、HNLA 成员。
  • 海运、空运、公路/铁路、仓储及国内配送。

支持范围

  • ETA 前复核 HS、C/O、税率、标签和公布。
  • 核对发票、装箱单、提单、C/O、标签及 PIF。
  • 海关申报、通道处理及通关后档案保存。

涉及化妆品公布、C/O、标签或敏感宣称的面膜货物,应在到港前开始资料审查,以减少通关延误和计划外仓储费用。

快速咨询

需要协助审核进口手续或运输方案吗?

请提前发送品名、运输路线、现有资料或执行需求, 以便获得更贴合实际货物情况、重点清晰且更具针对性的方案建议。

立即致电
Zalo
热线 0963 856 664 / 0982 135 393
邮箱 info@tgimex.com
适用服务 国际运输 · 海关手续 · 许可证办理 · B2B物流

发表评论

了解 TGIMEX VIETNAM JSC 的更多信息

立即订阅以继续阅读并访问完整档案。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