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臭剂进口手续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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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除臭剂进口手续指南
化妆品 – 个人护理

除臭剂进口手续指南

Deodorant(个人身体除臭产品)属于化妆品类商品。若进口单证只写 “body spray”、“roll-on” 或 “cosmetic goods”,而未说明剂型、用途、成分、容量和化妆品公布资料,容易产生 HS 归类和专业管理风险。HS 错误、缺少化妆品公布接收号、配方/标签/宣称不一致,或将 deodorant 与 antiperspirant 混同,可能导致补充资料、查验升级、C/O 优惠被拒或产生 DEM/DET 费用。本文提供到港前 E2E(端到端)核查路径:HS 3307.20.00、税率、C/O/FTA、化妆品公布、PIF、标签和清关文件。

3307.20.00主要 HS
20%MFN
10%VAT
化妆品公布专业资料

快速摘要

核查项目操作结论处理错误的风险
适用商品Deodorant:走珠、固体、凝胶、膏状、非压力喷雾或 aerosol 喷雾型身体除臭产品。笼统描述可能被误认为身体喷雾、香水、香皂或沐浴制品。
参考 HS3307.20.00 – 个人除臭剂及止汗剂。Body mist/香水可能归入 3303;香皂可能归入 3401;剃须膏可能归入 3307.10
进口税MFN 20%;普通税率参考 30%;VAT 10%HS 错误会导致税率、C/O 和后续稽查风险。
专业管理进口化妆品上市流通前需取得化妆品产品公布接收号缺少或不匹配的公布资料可能导致补充资料、扣货或上市后检查。
需单独核查Aerosol/压力喷雾、酒精含量、“clinical/治疗出汗”宣称、抗菌宣称、铝盐成分、越文副标签。Aerosol 可能产生 MSDS/DG 运输要求;过度宣称可能被质疑。
法律提示:本文税率为编写时的参考数据。企业在申报时应重新核对关税表、VAT 政策、FTA 特惠税率和化妆品资料。未完成 catalogue、标签、配方、宣称、C/O 和实际进口目的核查前,不应绝对判断“不需要许可证或专业手续”。
除臭剂进口手续指南示意图
产品组及清关前资料审核场景示意图。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进口在人体上使用、用于控制体味或保持身体清新感的 deodorant 化妆品。

本文适用

走珠除臭剂、固体除臭剂、除臭膏、除臭凝胶、身体除臭喷雾,以及全新商业进口货物。

不自动适用

沐浴露、香皂、磨砂膏、身体喷雾、带强止汗宣称的 antiperspirant、剃须膏、香水、室内除臭剂或医疗用途产品。

必须根据 catalogue、datasheet、SKU/model、原标签、成分配方、包装形式和实际进口目的 进行核查。样品、赠品、保修品、项目货或 EPE/FDI 进口可能适用不同的资料处理方式。

商品分类与识别

Deodorant 应按照化妆品属性、剂型和宣称识别。同样是 “body spray”,若主要功能为香氛,可能更接近 body mist/香水;若主要功能为个人除臭,则通常考虑 3307.20.00。Aerosol 或含酒精产品应准备 MSDS 用于国际运输审查。

产品剂型

走珠、固体、膏状、凝胶、泵式喷雾或 aerosol。Aerosol 需额外核查 DG 运输要求。

主要功能

控制体味、个人除臭。涉及治疗过度出汗的宣称需谨慎核查。

需关注成分

酒精、香精、吸附除臭成分、止汗剂中的铝盐、防腐剂、色素和抗菌成分。

技术资料

原标签、INCI 配方、必要时的 CFS、授权书 LOA、PIF 以及 SKU/香型清单。

技术识别标准

检查标准需对照资料描述错误的风险建议在单证/报关中描述
剂型Catalogue、原标签、产品照片、包装规格与 body mist/香水或其他卫生制品混淆“Body deodorant, roll-on/stick/spray, brand…, volume…, 100% new”
功能/宣称包装 artwork、品牌网站、拟公布资料医疗或治疗性宣称可能超出化妆品范围使用中性表述:“personal deodorant / body deodorant”
INCI 成分配方、成分表、PIF、必要时 COA与公布资料、标签及后续检查资料不一致到港前核对标签、公布资料与 PIF 的 INCI
Aerosol/酒精MSDS、DG 声明、装箱单承运人可能拒收或要求补充 DG 文件如适用,应向承运人说明 aerosol/flammable 状态
SKU/香型/容量SKU 清单、条码清单、发票、装箱单公布资料可能未覆盖全部规格必要时按 SKU/香型/容量分行列明

HS 编码 – 税率 – C/O

进口 deodorant(个人除臭剂)不能仅凭商业名称如“deodorant”“body spray”或“roll-on”确定 HS 编码。归类应根据主要功能、产品形态、原标签、配方和功效宣称进行判断。用于人体的个人除臭剂或止汗产品,核心参考编码为 3307.20.00。如果资料显示产品本质为香水/body mist、肥皂、沐浴制剂、剃须制剂或室内除臭剂,则必须另行判断编码。

归类原则:只有当资料能够证明产品属于个人除臭剂/止汗剂时,才建议使用 HS 3307.20.00。申报前应锁定越文和英文品名描述:“personal deodorant/antiperspirant – roll-on/spray/stick/gel/cream – volume – brand – SKU”。
需区分的产品分支参考 HS 编码归类依据普通进口税MFNVAT错误归类风险需核对资料
个人除臭剂 / 止汗剂3307.20.00主要功能为控制体味或止汗,直接用于人体。30%20%10%HS 错误会导致税率、FTA/C/O、化妆品公布范围及后续稽查风险错误。原标签、INCI 配方、化妆品公布文件、目录、发票、装箱单、C/O。
Body mist / 香水 / 香氛喷雾若本质为香水或香水类产品,考虑 3303主要功能为提供香味,而非除臭或止汗。按最终编码确定按最终编码确定通常 10%将 body mist 错归为 deodorant 可能导致 HS、税率和化妆品资料不匹配。功效宣称、产品描述、香精浓度、标签、目录。
Deodorant soap / 清洁型香皂若本质为肥皂或洗涤制剂,考虑 3401条状/液体产品,主要功能为清洁,不是留置型除臭产品。按最终编码确定按最终编码确定通常 10%“deodorant soap”表述不清可能引发除臭化妆品与肥皂之间的归类争议。成分、形态、使用方法、标签。
剃须膏 / 剃须前后制剂如为剃须制剂,参考 3307.10.00主要功能为剃须前、剃须中或剃须后使用。按最终编码确定按最终编码确定通常 10%同在第 33 章内错分会影响税率和报关品名。标签、宣称、使用说明、目录。
室内除臭剂根据产品本质考虑 3307 下其他子目不直接用于人体,目的为室内/空间除臭。按最终编码确定按最终编码确定通常 10%室内除臭剂误报为个人化妆品可能引发政策错误。标签、使用说明、使用对象。

HS 3307.20.00 具体税率表

税种/费用参考税率适用情形需核对的业务依据需控制风险
普通进口税30%货物不符合 MFN 或 FTA 特别优惠税率条件时适用。15/2023/QĐ-TTg 号决定;如无单独普通税率,普通税率通常按 MFN 的 150% 计算。若无法证明原产地/MFN 条件,进口税成本可能高于预算。
优惠进口税 – MFN20%货物原产于与越南有最惠国待遇关系的国家/地区,且未申报 FTA 特惠税率时。优惠进口税表及 3307.20.00 查询数据。如优惠 C/O 未准备好或被拒,MFN 应作为基本成本方案。
进口增值税 VAT10%按报关日有效税表及 VAT 政策适用;只有在现行规定和系统允许时才考虑减税。海关申报系统 VAT 税表及申报日有效的 VAT 法规。如果系统/税表或现行文件不允许,不得自动按 8% 申报。
FTA 特别优惠税率可能低于 20%;若现行 FTA 税表允许,许多路线可能为 0%仅在 C/O/原产地证明有效、表格正确、原产地标准正确、运输路线及申报均合规时适用。申报年份对应 FTA 税表:ATIGA、ACFTA、AKFTA、VKFTA、AJCEP、VJEPA、EVFTA、UKVFTA、CPTPP、AANZFTA、AIFTA、AHKFTA、RCEP。C/O 表格、HS、品名、原产地标准或直接运输证明错误,可能被转回 MFN。

按路线核对 C/O/FTA 特别优惠表

原产地/路线C/O 表格或原产地证明HS 3307.20.00 需核对税率适用条件需核对资料错误风险
ASEANC/O Form De-Form D若现行税表仍显示 3307.20.00 为 0%,通常核对 ATIGA 0%ASEAN 原产、符合原产地规则并满足直接运输条件。C/O、B/L、发票、装箱单、品名、HS、数量、重量。品名仅写“cosmetics”或 HS 与申报不一致,可能被拒绝优惠。
中国ACFTA C/O Form E 或 RCEP 原产地证明同时比较 ACFTA 与 RCEP;只有税表和单证均合格时才能选择较低税率。符合所选协定的原产地标准,并具备有效直接运输/中转证明。Form E/RCEP、发票、装箱单、B/L、第三方发票信息(如有)。第三方发票未正确申报是常见核查点。
韩国Form AKForm VK 或 RCEP申报前比较 AKFTA/VKFTA/RCEP;选择税率最低且资料最稳妥的方案。韩国原产,原产地标准和 C/O 有效。C/O、发票、B/L、必要时原产地说明。选错 VKFTA/AKFTA 或 SKU 描述不一致可能转回 MFN。
日本Form VJForm AJ、CPTPP 或 RCEP比较 VJEPA/AJCEP/CPTPP/RCEP;不得假设所有日本路线税率相同。符合所选协定的原产地规则和运输条件。C/O/原产地证明、发票、B/L、装箱单。C/O 只写 3307 而申报为 3307.20.00 时,应准备解释资料。
欧盟EUR.1 或 EVFTA 原产地声明按申报年份核对 EVFTA 税表;若 3307.20.00 已为 0%,原产地声明文字必须正确。欧盟原产、原产地证明有效且运输路线合规。EUR.1/原产地声明、发票、提单、中转资料(如有)。REX/声明文字错误或欧盟原产证据不足,可能失去优惠。
英国UKVFTA 原产地声明或相应证明核对 UKVFTA 现行税表中 3307.20.00 的税率。英国原产且原产地证明有效。原产地声明、发票、装箱单、B/L。原产地声明文字错误或第三方发票不清楚,可能被要求核查。
澳大利亚 – 新西兰Form AANZ 或适用的 CPTPP 原产地证明比较 AANZFTA 与 CPTPP;选择税率较低且资料充分的协定。符合原产地规则和直接运输条件。C/O/原产地证明、发票、B/L、装箱单。选择不适合的协定可能延迟清关。
印度AIFTA Form AI核对现行 AIFTA 税表;未逐行核对前不得默认 0%。印度原产并符合 AIFTA 原产地规则。Form AI、发票、B/L、品名、原产地标准。缺少直接运输证明或原产地标准错误,可能被拒绝优惠。
香港(中国)AHKFTA Form AHK核对 AHKFTA 现行税表中 3307.20.00 的税率。符合 AHKFTA 规则的香港原产货物。Form AHK、发票、B/L、装箱单。仅经香港中转但并非香港原产的货物不能使用 AHKFTA。

适用专业政策

货物情形可能适用政策需检查资料可识别的机关/平台建议时间风险备注
普通商业 deodorant上市前进行化妆品产品公布公布表、LOA、CFS/豁免资料、配方、标签、PIF越南药品管理局/国家单一窗口(如适用)ETA 前,最好 booking 前公布资料须与品名、剂型、责任单位和配方一致
Aerosol 或含酒精产品危险品运输要求;不替代化妆品公布MSDS、DG 声明、必要时 UN 编号、包装说明承运人/航空公司/forwarder;IATA/IMDGbooking 前DG 声明错误可能导致拒载或罚款
含铝盐或止汗宣称产品宣称未超出化妆品范围时仍可能为化妆品INCI 配方、标签宣称、PIF 安全评估卫生主管机关/化妆品上市后检查公布前治疗性宣称可能被质疑
样品/测试/营销样品不同于商业销售,不自动允许流通发票、进口目的、数量、sample 标签海关及相关机关(如需)申报前资料不完整时样品不得销售
EPE/FDI/工厂进口海关政策、进口目的、分销权合同、投资许可、进口目的海关/投资机关(如需)进口前内销可能产生单独税务和合规义务
上市标签原标签和越文副标签Artwork、副标签、INCI、有效期、批号、责任单位企业自负责任;主管机关后检销售前标签错误可能导致召回、罚款或限制销售

ETA 前需核查的化妆品公布资料

对于进口除臭剂,关键不只是 HS 编码和税率。企业应在 ETA 前核查化妆品公布资料、CFS/免 CFS 依据、授权书、INCI 配方、标签和宣称,避免货物到港后仍缺少商业流通依据。

资料项目需核查内容适用时间/条件缺失或错误风险ETA 前控制方式
化妆品公布表产品名称、产品形态、责任主体、生产商、生产国、配方及化妆品用途需与实际货物一致。根据 34/2025/TT-BYT:线上提交使用 01 份电子文件;现场/邮寄提交使用 02 份纸质文件资料可能被要求修改/补充;货到后仍缺少商业流通依据。在申报前核对公布编号、SKU 名称、原标签、发票、装箱单和 SKU 清单。
LOA/授权书由生产商/品牌所有人向越南市场责任主体出具授权。需核查公证、领事认证或根据适用条约/协议的免认证情形。无法证明公布主体的授权资格;资料可能被拒或要求补充。核对法人名称、地址、授权范围、有效期、签字/印章及与标签/公布资料的一致性。
CFS 或免 CFS 依据自由销售证书(CFS)或适用情形下的替代/豁免资料。CFS 应在有效期内;如未写明有效期,通常应为提交日前 24 个月内签发。缺少产品在出口国自由销售的依据;延长公布办理时间。核查签发国家、产品/品牌、生产商/所有人、签发日、有效期和免 CFS 依据。
INCI 配方和 PIFINCI 成分表、受限成分/浓度(如适用)、安全资料及产品信息档案(PIF)。PIF 应保存并在监管检查时提交;安全/功效资料需能支持相应宣称。成分或宣称缺乏证明;可能发生后市场检查、召回或处罚风险。订舱前锁定配方、SDS/MSDS(如气雾/易燃)、安全评估和宣称支持资料。
标签和宣称原标签/越南语附加标签、deodorant/antiperspirant/antibacterial/clinical/24h/48h 宣称、成分、有效期、批号。宣称应保持在化妆品范围内;不得暗示疾病治疗或药理作用,除非有相应制度依据。公布、标签或广告可能被质疑;流通前可能需修改宣称。将最终 artwork 与公布表、发票、装箱单、C/O 和 catalogue 逐项核对。

需核查的法律文件

文件组文件名称/编号发布机关生效/适用时间在手续中的作用重点条款/附录核查备注
化妆品通知06/2011/TT-BYT 化妆品管理通知卫生部01/04/2011 生效,已被修订公布、PIF、标签、宣称和后检基础第 4、5、10、11、12、18 条及相关附录使用提交时有效的修订版本
修订通知34/2025/TT-BYT卫生部03/07/2025 发布,18/08/2025 生效修订部分公布资料要求第 1 条修订 06/2011/TT-BYT 第 4 条第 1 款按提交方式核查电子/纸质份数
商品标签43/2017/NĐ-CP111/2021/NĐ-CP政府111/2021/NĐ-CP 自 15/02/2022 生效商品标签和越文副标签责任强制标签内容同时核对化妆品标签规则
MFN 税表现行 MFN 税表 / Vietnam Trade Portal 数据财政部/越南海关按申报时点确认 HS 3307.20.00 的 MFN 20%、VAT 10%HS 3307.20.00申报时在海关系统再次核查
普通税率15/2023/QĐ-TTg总理15/07/2023 生效普通进口税参考依据普通税率原则对照 HS 3307.20.00 对应附录
FTA/C/OATIGA、ACFTA、VKFTA、EVFTA、CPTPP、RCEP 等特惠税表法令政府/财政部按各 FTA 阶段确定特惠税率和原产地条件税表、原产地规则、直运条件C/O 不合格则不得享受优惠
危险品运输如 aerosol/易燃适用 IATA DGR / IMDG CodeIATA/IMO 及承运人按运输路线Booking 和运输控制,不替代化妆品公布MSDS、UN 编号、包装说明仅在实际具有 DG 特征时适用

查看 / 下载原始法律来源

企业可在法律文件门户、政府门户或发布机关网站按文件编号查询。适用前,应进一步在官方法律门户或发布机关网站核对。

清关文件资料

商业单证

  • Commercial Invoice
  • Packing List
  • Bill of Lading/Air Waybill。
  • Sales Contract/Purchase Order(如有)。
  • 申请优惠税率时的 C/O。
  • Catalogue、产品照片、原标签、SKU 清单。

化妆品专业资料

  • 化妆品产品公布接收号。
  • 如适用,生产商/所有权人的 LOA 授权书。
  • 如适用,CFS 或豁免资料。
  • PIF、INCI 配方、标签、宣称、如 aerosol/易燃则 MSDS。
资料组所需资料用途通常准备方常见错误ETA 前检查
商业发票、装箱单、合同/PO海关申报和估价进口商、供应商、物流/docs描述笼统、缺 SKU/容量逐个 SKU 对照标签和公布资料
运输B/L 或 AWB、到货通知、booking放货和运输申报Forwarder、承运人、收货人Aerosol 未在 booking 阶段申报 DGbooking 前检查 MSDS
原产地C/O/原产地文件FTA 税率申请供应商/出口商Form、HS 或描述错误ETA 前审查 C/O 草稿
化妆品公布公布表、LOA、CFS/豁免上市流通条件进口商/责任方品名/配方/标签不一致用发票和原标签对照公布资料
PIF 与标签PIF、INCI、artwork、越文副标签后检与流通品牌方/进口商宣称超范围、缺少 INCI进口前锁定 artwork 和宣称

可能导致货物被扣的清关决策点

决策点需要回答的问题证明资料不清楚的后果建议处理
HS 依据商品是否确为 3307.20.00 下的 deodorant/antiperspirant,还是 body mist/香水?标签、catalogue、功能、配方HS 解释、查验升级或税率调整准备 HS 分类说明
化妆品公布接收号是否覆盖准确 SKU/香型/容量?公布表、SKU 清单、标签流通和后检风险到港前检查公布资料
C/O 有效性Form、标准、描述、直运是否正确?C/O、B/L、发票FTA 优惠被拒,适用 MFN签发前审查 C/O 草稿
Aerosol/DG是否为压力容器或易燃产品?MSDS、包装规格承运人拒收、费用增加、ETA 延迟如适用正确申报 DG
宣称范围是否出现治疗性宣称?Artwork、宣称依据、PIF标签/公布修改或后检处理使用合规化妆品宣称
越文标签INCI、生产/有效期、批号、责任单位、用法是否有越文?原标签、副标签限制销售或处罚上市前准备副标签

E2E 实操流程

步骤 1 – ETA 前核查

确认 HS 3307.20.00、税率、C/O、化妆品公布、标签和 aerosol/易燃情况下的 MSDS。

步骤 2 – 锁定单证

核对发票、装箱单、B/L/AWB、catalogue、标签、SKU、配方和公布接收号。

步骤 3 – 完成专业资料

到货前核查公布、LOA、CFS/豁免、PIF 和越文标签。

步骤 4 – 海关申报

绿色通道:按系统条件放行;黄色:查单证;红色:查单证并查验货物。

步骤 5 – 清关和流通

货物入库,必要时加贴副标签,按批次存档,准备后续解释资料。

步骤 6 – 后续合规

按批次/SKU 保存 PIF、公布资料、进口单证、C/O、标签、宣称和销售记录。

ETA 前风险清单

风险后果ETA 前控制需检查资料
“cosmetic/body spray” 描述笼统HS、税率和化妆品政策错误清楚写明 deodorant、剂型、容量、SKU发票、装箱单、标签、catalogue
缺少或不匹配的公布接收号上市和后检风险检查公布是否覆盖全部 SKU/香型/容量公布资料、标签、SKU 清单
C/O Form/标准/描述错误无法享受 FTA,适用 MFN 20%装运前审查 C/O 草稿C/O、发票、B/L
Aerosol/酒精未作运输申报承运人拒收、费用和 ETA 延误booking 前检查 MSDSMSDS、DG 声明、包装规格
宣称超出化妆品范围修改标签/公布或执法风险按 ASEAN 化妆品宣称规则审核Artwork、PIF、公布资料
越文副标签不足不符合流通要求销售前准备副标签原标签、副标签、进口资料

FAQ – 企业常见问题

进口 deodorant 需要化妆品公布吗?

需要。若在越南流通销售,必须取得化妆品产品公布接收号。

常用 HS 编码是什么?

参考 HS 为 3307.20.00,但需根据实际标签、功能和成分核查。

MFN 和 VAT 是多少?

HS 3307.20.00 参考 MFN 为 20%,VAT 为 10%,普通税率参考 30%

C/O 可以降低进口税吗?

可以,前提是 FTA 原产地文件有效且现行 FTA 税率低于 MFN。

Aerosol deodorant 有何特殊点?

MSDS 和 DG 运输条件需与承运人单独核查,与化妆品公布是两个不同维度。

Deodorant 与 antiperspirant 一样吗?

二者可能同归入 3307.20.00,但宣称和成分需单独核查。

样品可以销售吗?

若未完成公布、标签及相关合规要求,不应作为商业货物销售。

发票 SKU 与公布资料不同怎么办?

应在申报前复核;否则可能需要补充解释或修订资料。

TGIMEX 实施方案

本文已提供 deodorant 的 HS、税率、C/O、化妆品公布、标签和操作风险地图。但在实际进口中,企业仍需根据 catalogue、原标签、INCI 配方、单证、原产地、包装形式和进口目的进行核查。

ETA 前核查

检查 HS、化妆品政策、C/O、税率、标签、公布、PIF、MSDS 和 SKU 清单。

合规文件控制

对照发票、装箱单、B/L/AWB、C/O、catalogue、标签、配方、宣称和技术资料。

国际物流

协调代理、船公司/航空公司,核查 aerosol/易燃货物的 DG 风险,跟踪 ETA 和 pre-alert。

报关与后续管理

准备申报资料,处理绿/黄/红通道,支持 HS、价格、原产地和化妆品政策解释。

对于可能涉及专业管理、C/O、标签或 aerosol 运输风险的货物,企业不应等到货物到港后才开始核查资料。发票、装箱单、catalogue、配方、C/O 或标签之间的细小差异,都可能导致补充资料、清关延误或计划外仓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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