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生素保健食品进口越南手续指南

保健食品 / 维生素产品

维生素保健食品进口越南手续指南

以胶囊、片剂、软糖、粉剂或滴剂形式进口的维生素产品,容易在保健食品、补充食品、纯维生素原料或药品之间产生归类差异。HS 编码错误、产品注册路径错误、缺少 CFS(Certificate of Free Sale,自由销售证书)/Health Certificate(卫生/健康证书)、缺少 GMP 证明或标签信息不一致,都可能导致补充资料、海关查验、无法享受 C/O 优惠税率以及产生 DEM/DET集装箱滞留/堆存费用)。本文提供 ETA(预计到港时间)前的 E2E(端到端)审核框架。

《维生素保健食品进口越南手续指南》所涉产品在进口查验区
产品组及清关前资料审核场景示意图。

快速摘要

项目维生素进口审核方向
主要适用范围作为保健食品/补充食品使用的维生素成品:胶囊、片剂、软糖、粉剂、颗粒剂或小剂量液体补充剂。
主要参考 HS2106.90.72 – 其他保健食品。不自动适用于纯维生素原料、维生素药品或即饮饮料。
进口税MFN 参考税率 15%;普通进口税参考 22.5%;如 C/O/FTA 符合条件,可降至 0% 或较低税率。
VAT标准 VAT 通常按 10%审核;在第174/2025/NĐ-CP号法令规定的减税期间,如不属于排除清单且符合条件,可审核 8%
专业监管进口保健食品通常需要进行产品注册公布,并在进口时接受食品安全国家检查。
高风险点疾病治疗宣称、科学依据不足、缺少 GMP、CFS/Health Certificate 不合格、原标签/越文附加标签/注册资料不一致。
法律提示:本文仅适用于定位为保健食品/补充食品的维生素成品。实际操作须根据 specification、成分表、标签、CFS/Health Certificate、宣称内容和进口目的逐项审核。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作为保健食品或补充食品进口到越南销售的维生素产品,例如维生素 C 软糖、复合维生素胶囊、维生素 D3 滴剂、维生素粉剂或维生素矿物质复配产品。

适用

零售或批发包装成品,具有使用剂量、使用说明、维生素成分及健康支持类宣称。

不自动适用

第29章纯维生素原料、第30章维生素药品、医学营养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即饮型维生素饮料或带治疗宣称的产品。

需单独审核的变体

含明胶软糖、胶囊壳、酶/益生菌粉剂、儿童产品,以及含胶原蛋白、矿物质、草本、咖啡因或新功能成分的产品。

样品/项目货

样品、测试货、展会货或非商业用途货物可能需要不同的资料处理方式。

商品分类与技术识别

维生素产品不应仅凭商品名识别。应同时核对成分表、营养/补充事实表、规格书、COA(分析证书)、原标签、包装图片及生产商宣称。

技术识别标准

审核标准需核对文件描述错误风险单证/报关品名建议
剂型标签、规格书、目录混淆为保健食品、药品或饮料“维生素补充剂,胶囊/片剂/软糖/粉剂,用于健康支持,非药品”
有效成分成分表、COA、检测报告维生素含量与注册依据不一致如单证显示,应写明主要维生素及每份含量
功能宣称标签、说明书、厂家网站治疗宣称可能被按药品审查食品资料中避免使用“治疗、治愈、预防疾病”等表述
使用对象标签、使用说明儿童/孕妇产品可能被更严格审核使用与注册标签一致的人群描述
生产商与原产地C/O、CFS/Health Certificate、GMP注册资料与进口单证不一致生产商名称和生产国必须保持一致

HS 编码 – 税率 – C/O

维生素保健食品成品通常按第2106品目“未列名食品制品”审核。但纯维生素原料、维生素药品、即饮型产品或微量营养素预混料可能适用不同 HS。

HS 编码、税率与资料核对表

参考 HS适用条件普通进口税MFN 税率VAT 参考需核对资料
2106.90.72胶囊/片剂/软糖/粉剂/液体形式的维生素补充成品,非药品且非即饮饮料22.5%15%10%;如符合减税条件可为 8%成分表、标签、supplement facts、注册资料、CFS/Health Certificate
2106.90.73用于食品强化的微量营养素预混料22.5%15%按现行 VAT 政策审核 10%/8%COA、规格书、进口目的、最终用途
2936.xx未混合的纯维生素或维生素衍生物通常 5%通常 0%按货物性质和 VAT 政策审核COA、MSDS/SDS、纯度、食品/药品/添加剂用途
2202.99.50无需稀释、可直接饮用的非碳酸维生素饮料45%30%10%;如符合条件可为 8%标签、配方、使用说明、容量、即饮状态
3004.xx根据资料被认定为具有治疗/预防适应症的药品按药品 HS 审核按药品 HS 审核按药品类别审核药品注册、药学资料、说明书、治疗宣称

C/O 与 FTA 优惠

来源常见 C/O可能优惠需防范风险
东盟Form D符合原产地规则时可能为 0%品名、原产地标准或发票号不一致
中国Form E/RCEP(如适用)可能低于 MFN,符合条件时多可为 0%第三方发票、转运、RVC/CTH 标准不清
韩国/日本/欧盟/英国AK/VJ/AJ/EUR.1/REX 或相应证明取决于协定和最终 HSC/O 上 HS 与申报不同,或缺少直接运输证明
美国或无适用 FTA 来源必要时使用非优惠 C/O符合条件时通常适用 MFN无特别优惠税率,需提前核算税费

适用的专业监管政策

专业监管政策矩阵

货物情形可能适用政策需审核资料主管机关/平台建议时间风险提示
维生素保健食品成品产品注册公布;进口食品安全国家检查公布资料、CFS/Health Certificate、检测报告、GMP、科学依据越南食品安全局(卫生部);公共服务/NSW 平台(如适用)进口前及流通前缺少或错误注册可能影响清关和流通
带治疗/预防疾病宣称的维生素可能被按药品或药品广告审核标签、说明书、网站、营销资料卫生部/药品管理局(如被认定为药品)签约前保健食品资料中避免治疗宣称
含明胶、乳、蜂蜜或动物提取物的软糖/胶囊可能因成分产生检疫或食品安全审核成分表、COA、来源证明、配方兽医/食品安全机关,视成分性质而定ETA 前未取得完整配方前,不应判断无需检疫
EPE/FDI/工厂进口海关用途、仓储、内销或生产使用合同、PO、用途说明、如流通则需注册申报地海关报关前内部/生产用途不同于商业零售进口
样品或试用货可能有不同处理方式,但需证明用途样品发票、装箱单、用途说明、技术资料海关/食品安全机关,视情况而定到港前不得自动按商业货物处理

需审核的相关法律文件

法规文件核对表

文件组别文件名称发布机关生效/适用时间作用重点条款审核说明
法律食品安全法 55/2010/QH12国会2011年7月1日起生效食品安全基础法律框架进口商责任和食品进口规定作为合规责任基础
法令第15/2018/NĐ-CP号法令政府2018年2月2日起生效;在第46/2026号法令暂停期间继续适用产品注册、进口食品安全检查、标签和广告第6、7、8条;第13–22条进口保健食品的核心文件
新/暂停框架第46/2026/NĐ-CP号法令与第15/2026/NQ-CP号决议政府第15/2026号决议自2026年4月6日起暂停第46/2026号法令,直至新框架生效确定新旧规则适用第15/2026号决议第1条提交资料或报关时需再次核对
通知第43/2014/TT-BYT号通知卫生部2015年2月1日起生效功能食品、保健食品管理分类、标签、警示和管理规定按产品类型和宣称审核
标签第43/2017/NĐ-CP号法令;第111/2021/NĐ-CP号法令政府2017年6月1日;修订自2022年2月15日起生效原标签、越文附加标签、原产地、数量及强制信息第10条、第12条及进口商品标签规定附加标签必须与注册资料一致
税则第26/2023/NĐ-CP号法令及相关修订政府2023年7月15日起生效MFN 进口税表根据产品性质审核2106、2936、2202需在报关日再次查询
VATVAT 法 48/2024/QH15;第181/2025、359/2025、174/2025号法令国会/政府自2025年7月1日起适用;第174号法令适用至2026年12月31日确定 10% 或减至 8% VAT第174/2025号法令排除清单不得在未核对排除清单前默认适用 8%

查看 / 下载原始法规

企业可在越南官方法律数据库、政府门户或发布机关网站按文件编号查询。适用前应在官方渠道再次核对文本和效力状态。

清关资料清单

商业单证

商业发票、装箱单、提单/空运单、销售合同/PO、如申请优惠税率则需 C/O、目录/规格书、产品图片和原标签。

专业监管资料

产品注册受理文件、公布资料、CFS/Health Certificate、有效检测报告、GMP 或等同证书、功效科学依据和越文附加标签。

业务资料检查清单

资料组所需资料用于步骤通常准备方常见错误ETA 前检查
商业资料Invoice, Packing List, B/L/AWB申报、计税、提货发货人/进口商/货代品名、数量、包装不一致核对 SKU、批号、有效期、净重/毛重
产品注册产品公布资料及受理文件流通和进口食品安全检查进口商/越南法律责任主体产品名、生产商或原产地不一致核对名称、剂型、成分、生产商
食品安全CFS/HC、检测报告、GMP注册和进口检查生产商/发货人/进口商过期、未认证、未翻译核对效力、语言、认证和安全内容
原产地优惠 C/O 或原产地证明FTA 税率出口商/发货人Form、HS、品名或第三方发票错误核对 Form、原产地标准、直接运输、发票
标签原标签、越文附加标签、说明书检查和市场流通进口商/经销商宣称过度,缺少“非药品”提示与注册资料逐项核对

可能导致货物被扣留的决策点

清关决策点表

决策点需回答问题证明资料不清楚的后果建议处理
产品分类是保健食品、补充食品、原料还是药品?标签、成分表、宣称、CFS政策和 HS 错误下单前锁定产品定义
产品注册是否已有注册公布受理文件?公布资料、受理文件、食品安全资料流通/进口依据不足ETA 前或销售前完成资料
HS 和税率2106.90.72 是否符合剂型和成分?规格书、COA、标签、产品图片补税、重新归类、延误清关为每个 SKU 建立 HS 分析表
C/OC/O 是否与 HS、品名、发票和原产地规则一致?C/O、发票、提单、装箱单被拒绝优惠税率签发前审核 C/O 草稿
标签越文标签是否与注册资料和原标签一致?设计稿、标签、注册资料要求改标或产生后查风险印刷或大批量进口前完成标签审核

E2E 实操流程

第1步 – ETA 前审核:锁定 HS、食品安全政策、VAT、C/O、标签、注册和宣称。
第2步 – 锁定单证:确认 Invoice、Packing List、B/L/AWB、CFS、Health Certificate、GMP、检测报告和原标签。
第3步 – 完成专业资料:办理产品注册公布,并在适用时准备进口食品安全检查资料。
第4步 – 海关申报:处理绿/黄/红通道,并在被要求时解释 HS、价格、C/O 和专业监管政策。
第5步 – 清关与交货:提货、必要时贴附加标签、检查批号、有效期和储存条件。
第6步 – 后续留档:按批次保存注册、海关、C/O、检测、标签和运输资料。

ETA 前风险清单

到港前应拦截的关键风险

风险后果ETA 前防控需检查资料
保健食品与药品属性不清政策质疑或资料被退审核宣称、剂型、剂量和营销资料标签、说明书、网站、CFS
缺少 CFS/HC/GMP注册或进口检查无法推进订舱前向厂家索取CFS、HC、GMP/等同证书
C/O Form 或原产地标准错误失去优惠税率按最终 HS 审核 C/O 草稿C/O、发票、提单、原产地规则
越文标签与注册资料不一致改标或后查风险核对标签、注册资料和检测报告设计稿、原标签、公布资料
检测报告无效或指标不足食品安全资料被退回确认所需安全指标检测报告、规格书、COA

FAQ – 企业常见问题

进口维生素保健食品是否需要许可证?

不应简单称为“许可证”。维生素保健食品通常需要产品注册公布,并在适用时办理进口食品安全检查。如被认定为药品,则适用不同管理制度。

是否需要产品注册公布?

如果是进口保健食品/补充食品,通常需要。资料应按照第15/2018/NĐ-CP号法令及食品安全局指导审核。

2106.90.72 是否适用于所有维生素?

不是。该 HS 可适用于许多维生素补充剂成品,但不自动适用于纯维生素原料、药品、微量营养素预混料或即饮饮料。

VAT 是 8% 还是 10%?

标准 VAT 通常为 10%;在减税期间,如符合条件且不在排除清单内,可审核 8%。应以报关日政策为准。

C/O 能否降低进口税?

可以,但 C/O 的 Form、原产地标准、货物描述及直接运输要求必须与最终 HS 一致。

标签主要风险是什么?

越文标签必须与注册资料和原标签一致,避免治疗宣称,并加入保健食品相关提示。

TGIMEX 执行解决方案

本文已提供维生素进口的 HS、税率、资料和专业监管框架。但在实际执行中,仍需根据规格书、成分表、标签、CFS/Health Certificate、单证、原产地和进口目的逐项审核。

ETA 前审核

审核 HS、食品安全政策、产品注册、C/O、VAT、标签和宣称风险。

合规资料控制

核对 Invoice、Packing List、B/L/AWB、C/O、CFS、GMP、检测报告、COA 和标签。

国际物流

协调代理、船司/航空公司、ETA 跟踪、pre-alert 和运输单证。

报关与后续留档

准备申报资料,处理海关通道,安排内陆交付并保存后续资料。

对于可能涉及专业检查、C/O 或标签要求的货物,企业不应等到货物到港后才开始审核资料。TGIMEX 支持企业建立 E2E 进口方案,从准备阶段控制进度、成本和合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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