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货通知是什么?收到 Arrival Notice 后应核对哪些信息?

知识

到货通知(Arrival Notice)是什么?收到到货通知后应核对哪些信息?

到货通知通常是进口团队从“跟踪运输”转入“准备放货与提货”的第一份目的港文件。但不少企业只查看 ETA(预计到达时间),随后直接把邮件转给报关行,却没有核对提单号、收货人、卸货港/仓库、集装箱信息、提货单条件、目的港费用以及免箱免堆期。任何一个细小差异,都可能导致报关运输数据错误、D/O 放单延迟、车辆前往错误场站,或产生计划外的滞箱费、滞期费和仓储费。本文说明到货通知的业务属性,区分其与 Delivery Order、进口发票和运输跟踪信息的差异,并给出结构化核对流程,帮助企业在货物真正可提取之前锁定报关、付款、放货、运输与入库计划。

供进口商、采购、物流、单证及报关团队参考 | 更新:2026年7月20日

快速摘要

业务通知

由承运人、NVOCC、货代或目的港代理向收货人/通知方发送,告知货物即将到达。

不等于 D/O

到货通知本身不授予提货权,也不替代提货单或集装箱放行。

ETA 仍可能变化

中转、靠泊、天气和运营调整都可能改变预计到达时间。

免期需另行确认

Free Time 应分别核对 Demurrage、Detention 和 Storage;各项可能有不同起算事件和 Last Free Day,不得从 ETA 推算。

适用范围

本文主要适用于海运 FCL/LCL 进口,也可供航空进口参考(航空公司或货运代理发出到货通知时)。适用对象包括进口商、采购、物流、单证、财务及报关团队。

适用限制: 不同承运人、NVOCC、货代、码头、仓库及国家并无统一的到货通知格式;字段、发送时间、费用显示及放货流程均可能不同。

术语解释

术语 含义 业务作用
Arrival Notice / Notice of Arrival 到货通知;告知货物预计到达卸货地或交付地。 启动单证审核、报关准备、目的港付款和提货计划。
ETA – Estimated Time of Arrival 预计到达时间。 属于计划时间,不代表货物已卸船或可提取。
ATA – Actual Time of Arrival 实际到达时间。 船舶/航班实际到达后更新操作时间线。
POD – Port of Discharge 卸货港。 必须与提单、舱单和报关方案一致。
Delivery Order – D/O 满足放货条件后由有权方签发的纸质或电子提货/交付授权。 用于提货或提箱,与到货通知不同。
Free Time / Last Free Day 指定费用的免费期或最后免费日。 用于控制 DEM/DET/Storage 风险。
CY / CFS / Terminal / Airport Warehouse 集装箱堆场、拼箱仓、码头或航空货站。 确定实际办理放货和提货地点。
MBL/HBL – MAWB/HAWB 海运主/分提单;空运主/分运单。 确定单证层级、通知签发方和正确放货主体。

业务属性与运行机制

1. 到货通知位于进口单证流程的哪个环节?

订舱和运输单证签发后,承运人或目的港代理持续跟踪运输,并在到达前后向收货人或通知方发送到货通知。通知内容通常来自订舱、B/L 或 AWB、航次/航班系统及目的港计费资料。

2. 为什么收到通知不代表货物已经可提?

有 ETA 不代表集装箱已经卸船、拼箱货已经拆入 CFS、仓库已经完成可提状态、单证已经 release 或 D/O 已签发。应区分四个状态:即将到达—已经到达—已经卸船/入仓—满足放货条件

3. 与进口发票和 D/O 有何不同?

到货通知可能列出部分费用或预估金额,但部分承运人会另行签发进口发票。D/O/货物或集装箱放行通常在后续阶段生成,并取决于提单状态、付款、放货指令和客户账户条件。

提示: 不得仅凭到货通知安排车辆。应分别确认 D/O/Container Release、海关状态、货物位置、场站要求及预约状态。

到货通知上必须核对的信息

信息组 需要核对 对照资料 错误风险
签发方 承运人、航空公司、NVOCC、货代或目的港代理;邮箱、网站和客户编号。 订舱、运输单证、服务合同及官方域名。 诈骗邮件、错误付款或联系错误主体。
Consignee / Notify Party 公司法定名称、地址、税号/客户资料和联系人。 B/L/AWB、合同、拟报关资料。 无法放货、需修改舱单/单证或延迟报关。
运输编号 MBL/HBL 或 MAWB/HAWB;booking/shipment number。 最终提单/运单、pre-alert、舱单。 报关编号错误、付款错误或无法申请 D/O。
船舶/航班与路线 Vessel/voyage 或 flight;POL、POD、中转港及最终目的地。 Tracking、booking、B/L/AWB。 跟踪错误航次或在错误地点办理手续。
ETA、ATA/状态与版本 ETA、通知签发日期/版本;如承运人或场站已更新,还应核对 ATA 或实际状态。 承运人、码头/机场系统及代理更新。 依据旧 ETA 安排报关或车辆。
提货地点 Terminal、CY、CFS、ICD、depot 或航空货站;场站代码。 D/O 指引、场站通知和舱单。 车辆前往错误地点或缺少入场登记。
集装箱与封条 箱号和箱型尺寸;如通知显示,再核对封条号及 SOC/COC。 B/L、Packing List、集装箱跟踪。 提错箱、报关不一致或车辆配置错误。
货物信息 件数、包装、毛重、体积和货物描述。 Packing List、Invoice、B/L/AWB、pre-alert。 报关差异、短溢装争议或查验困难。
费用与计费 目的港费用、D/O/文件费、THC/CFS、币种、税、到期日及付款方。 报价、tariff、debit note/invoice 和服务范围。 重复/不足付款、币种错误或延迟放货。
放货条件 正本提单、telex release、sea waybill、surrender、授权及欠款。 提单状态和承运人 D/O 流程。 费用已付但仍不能提货。
Free Time DEM、DET、Storage;分别核对天数、起算事件、Last Free Day 及自然日/工作日规则。 Tariff、服务合同、计算器或书面确认。 产生计划外的按日/阶梯费用。
操作联系人 D/O 申请、billing、documentation、场站和升级渠道。 承运人/代理官网和客户资料。 请求发错部门,错过操作节点。

需要对照的文件与数据

资料/文件 签发/负责人 用途 一致性要求
最新到货通知 Carrier/NVOCC/货代/代理 ETA、地点、货物、费用和放货指引。 只使用最新签发/修订版本。
最终 B/L 或 AWB Carrier/货代/航空公司 主体、路线、编号、件数和重量。 与到货通知、舱单和报关数据一致。
Invoice & Packing List 卖方/出口商 品名、数量、包装、重量和价值。 不得用到货通知中的简化描述替代商业单证。
Pre-alert / shipment advice 起运港代理/货代 单证层级、附件和初始 ETA。 目的港数据应与最终 pre-alert 一致。
Booking / service contract Carrier/货代 路线、设备、Free Time、价格和服务范围。 识别已包含费用和约定免期。
目的港 Debit Note / Invoice Carrier/代理/货代 金额、币种、税、付款方和到期日。 不得默认到货通知金额即最终发票。
Tracking/场站/仓库状态 Carrier、码头、航空货站 ATA、卸货、可提状态、hold 和位置。 派车前确认货物实际可提。
D/O / Release 指引 Carrier/NVOCC/货代 放货方式和条件。 核对提单类型、付款、授权和签发时间。

收到到货通知后的处理流程

  1. 核验签发来源:核对邮箱域名、portal 和 shipment reference;未经独立确认不得按附件中的新账户付款。
  2. 锁定货物身份:核对 consignee/notify、MBL-HBL 或 MAWB-HAWB、booking 和箱号。
  3. 锁定运输路线:确认 vessel/voyage 或 flight、POD、terminal/warehouse 及最新 ETA。
  4. 锁定报关数据:将件数、毛重、描述、卸货点和运输编号与 Invoice、Packing List、pre-alert、舱单核对。
  5. 锁定放货条件:确认 OBL/telex/SWB、授权、欠款、portal 和处理截止时间。
  6. 锁定费用:将到货通知与报价、tariff、debit note/invoice 核对,区分已包含、必收及条件性费用。
  7. 锁定 Free Time:从承运人/场站权威来源取得 DEM/DET/Storage 起算事件及 Last Free Day。
  8. 批准 E2E 时间线:将报关、专业监管、D/O、提货、入库和还空箱节点纳入同一时间线,并随 ETA 变化更新。
应形成的结果:经批准的货物数据表、版本受控时间线,以及 documentation、customs、payment、D/O、trucking 和 warehouse 的责任人。

风险与常见错误

常见错误 原因 影响 控制措施
只看 ETA 把通知当作日程提醒。 忽略提单、场站、费用或放货条件错误。 按数据组逐项审核。
使用旧 ETA 未核对签发日期/版本和 tracking。 报关、派车时间错误及等待费用。 建立版本控制并确认最新来源。
把到货通知当 D/O 混淆 notice 与 release。 车辆到场但无提货权。 分别确认 D/O/container release 和 cargo availability。
未区分 MBL/HBL 承运人和货代存在不同单证层级。 向错误主体申请放货或报关编号错误。 报关前建立 MBL-HBL/MAWB-HAWB 对照。
默认免期完整显示 通知可能不显示或简化费用条件。 产生 DEM/DET/Storage。 取得单独的 Free Time/LFD 证明。
按诈骗邮件付款 未独立核实银行信息变更。 资金损失且货物仍未放行。 电话回访及 portal/合同核验。
未与报价核对 到货通知与计费文件分离。 重复收费、缺税或范围争议。 制作 quotation–notice–invoice 对照表。
可提前派车 将 ETA/ATA 误作 availability。 车辆等待、错过预约或提货失败。 确认卸货/入仓、hold 和预约状态。

依据与业务查询来源

来源 状态/作用 核对内容
Maersk – Arrival Notices and Spot Shipping 承运人业务指南;2024-11-15 更新。 定义及常见字段:船舶/航次、tracking、主体、箱货、ETA、地点和费用。
CMA CGM – Arrival Notice Clauses 承运人当地到货通知条款,仅用于说明一般原则。 确认到货通知仅供信息使用,不是 D/O,ETA 为预计时间;当地条件须另行核对。
CMA CGM – Document Dashboard 承运人来源。 Notice of Arrival 与 Delivery Order 属于不同文件。
CMA CGM Vietnam – Import Information Guide 越南进口操作来源。 进口管理、D/O 申请及付款按承运人越南 portal/指引办理。
Hapag-Lloyd – Import Information 承运人来源。 路线、到货通知、B/L、箱货、运输主体及 release issues。
Hapag-Lloyd – D&D Calculator 官方工具但有国家覆盖限制;截至 2026-07-20,越南进口未获支持。 仅在覆盖地区使用。越南应核对当地 tariff 并取得 Free Time/D&D 书面确认;码头 Storage 可能另行管理。
越南财政部第 121/2025/TT-BTC 号通知 2026-02-01 生效。 用于核对现行海关档案规则;到货通知不能替代具体程序依法要求的单证。

常见问题

1. 到货通知是否属于所有报关单的必备海关文件?

到货通知并不是所有进口海关档案中统一必备的文件名称。所需资料应按具体海关程序和贸易方式确定;到货通知属于操作数据,不能替代依法需要的 B/L/AWB、舱单或商业单证。

2. 收到通知是否表示货物已经到港?

不是。通知通常在到达前签发,应继续核对 ATA、卸货/入仓及 cargo availability。

3. 能否凭到货通知直接提货?

通常不能。进口商仍需 D/O 或货物/集装箱放行,并满足提单、付款、海关和场站条件。

4. 通知 ETA 与官网 tracking 不一致怎么办?

向承运人/代理确认,并采用最新、可验证的更新;记录查询时间,因为 ETA 仍可能变化。

5. 通知未显示 Free Time 怎么办?

应向承运人/NVOCC/货代及码头/CFS 分别确认 Demurrage、Detention 和 Storage 的天数、起算事件、自然日/工作日及 Last Free Day。全球工具不支持越南时,应采用当地 tariff 或书面确认。

6. 通知上的金额是否为最终金额?

不一定。部分承运人另行签发进口发票;税、汇率、条件性费用或历史欠款可能单独显示。

7. LCL 和空运还需注意什么?

LCL 应确认 CFS、可提日、CFS 费用和提货时间;空运应确认 MAWB/HAWB、航班、货站、免费仓储期及航空公司/代理放货。

适用说明: 到货通知属于承运人/代理操作惯例,并无统一法定格式。ETA、费用、Free Time、cargo availability 和提货权,应根据最新 tracking、运输条款、B/L/AWB、invoice、portal 及权威确认判断。全球 D&D 工具可能不支持越南,也可能不包括码头 Storage;此时应采用当地 tariff 和书面确认。越南法律文件的中文表述仅供业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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