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味品进口手续指南

食品与饮料 · 普通加工调味品

调味品进口手续指南

调味品常被视为简单食品,但发票、原标签、配料表与检测报告之间只要出现不一致,就可能被要求补充食品安全资料、重新审核HS编码或修改中文附加标签。如果企业等到ETA(预计到港时间)后才审核资料,可能产生堆存费DEM/DET、配送延误以及产品自我声明不及时等问题。本指南提供E2E(端到端)审核框架,覆盖HS编码、进口税原产地证明、产品自我声明、进口食品国家检查、商品标签及到港前单证控制。

快速要点

项目普通加工调味品的建议处理操作备注
商品描述混合调味料、调味粉、调味块/调味丸或用于食品加工的调味混合物,零售包装或食品加工用包装。如成分和用途已经明确为调味品,不宜只写“food powder”或“ingredient”。
建议HS编码2103.90.29 – 其他混合调味品及混合调味汤料。适用于混合调味料或调味制剂。酱料、单一香辛料或食品添加剂可能适用其他编码。
建议税率普通进口税45%;MFN税率30%;如符合截至2026年12月31日的VAT减税政策可按8%;若政策到期或货物被排除,则需按10%重新审核;符合原产地规则且C/O有效时,FTA税率可能为0%。应按报关日期的税则和VAT政策复核。
主要合规要求产品自我声明;如按HS编码、成分及用途触发,则需办理进口食品国家/专项食品安全检查;越南语附加标签。依据第15/2018/ND-CP号法令、现行专项检查清单及每个SKU的实际资料审核。
核心风险混合调味品、酱料、食品添加剂、未加工植物香辛料之间HS误判;缺少自我声明;检测项目不足;附加标签内容不完整。应依据规格书、配料表、标签稿、COA和进口目的审核。
法律提示:本文适用于普通加工调味品,不自动适用于单独进口的食品添加剂、食品香精香料、未加工农产品香辛料、蘸料/酱料、含肉类或水产品成分且加工程度不明的产品、保健食品或婴幼儿食品。需按实际规格书、原标签、成分、SKU和进口目的进行审核。
调味品进口手续指南示意图
产品组及清关前资料审核场景示意图。

适用范围

适用产品

  • 混合调味品、调味粉、混合汤料、调味块/调味丸,以及用于方便面、零食或加工食品的调味包。
  • 零售包装或作为普通食品加工原料的袋装/箱装产品。
  • 新货,具有保质期、原标签、配料说明、使用方法和生产商信息。

不自动适用的情形

  • 胡椒、桂皮、干辣椒、姜黄、孜然等未混合的单一香辛料,可能归入第09章并可能涉及植物检疫
  • 辣椒酱、鱼露、酱油类调味酱/蘸料,可能归入2103项下其他子目。
  • 单独进口的食品添加剂或香精香料,应按食品添加剂规则和用途另行审核。

商品分类与识别

关键不在商品名称,而在商品本质:它是用于食品的混合调味品,还是单一原料、酱料、添加剂或其他可食用制品。

检查项目需核对资料描述错误风险报关品名建议
产品形态原标签、规格书、产品图片混淆调味粉、调味块、酱料或食品添加剂。混合调味品,粉状/块状,用于食品,成分…,包装…,新货。
成分组成配料表、COA、必要时MSDS、自我声明配方添加剂或增味剂未被检测报告覆盖。可描述为“seasoning mix”,必要时列明主要成分。
用途产品说明、使用方法、标签可能被质疑为工业原料、添加剂或不具备食品流通条件。用于调味、烹饪或食品加工;非药品用途,非饲料用途。
货物状态发票、装箱单、标签、保质期临期或保质期信息不清可能引发解释。如有,应显示批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
标签语言原标签稿、越南语附加标签缺少成分、定量、贮存条件、过敏原警示或责任主体。ETA前准备附加标签,并与自我声明保持一致。

HS编码 – 税率 – C/O

普通混合调味品或混合汤料通常按2103品目审核。其他混合调味品建议审核编码为 2103.90.29。如果实际商品为酱料、虾酱、未混合单一香辛料、汤料制品或食品添加剂,则可能适用其他HS编码。

建议HS编码适用条件误用风险需核对资料
2103.90.29其他混合调味品及混合调味汤料;粉状、块状或混合调味制剂,用于食品。进口税、食品安全手续及海关解释方向错误。配料表、规格书、原标签、COA、自我声明、产品图片。
2103.90.11 / 2103.90.13 / 2103.90.19仅在商品为辣椒酱、其他酱料或酱料制品时审核。将粉状调味品误归为酱料,或相反。产品形态、稠度、使用说明、成分。
第09章未混合或仅轻度加工的植物香辛料、草本、种子或果实。可能引发植物检疫及完全不同HS编码。植物名称、加工程度、植物检疫证书、标签。
2106或其他品目不以混合调味品为主要特征的其他可食用制品。商品本质和检测/声明范围错误。产品说明、主要功能、成分和使用方式。

建议税率表

税种建议税率适用条件需核对资料风险备注
普通进口税45%不符合MFN或FTA优惠条件时适用。报关单、原产地、报关日税则。税则变化时需重新复核。
MFN进口税30%来自享有MFN待遇国家/地区的货物。发票、原产地资料、运输单证。2103.90.29的MFN税率需按报关日确认。
VAT8%如符合截至2026年12月31日的VAT减税政策。HS编码、商品描述、VAT税则、第174/2025/ND-CP号法令。如减税政策到期或商品被排除,可能需按10%重新审核。
FTA特别优惠税可能为0%仅在满足原产地规则并具备有效C/O或原产地证明时适用。C/O Form E、D、AK、AJ、VJ、CPTPP、RCEP等。表格、原产地标准、品名或HS错误可能导致优惠被拒。

专项监管政策矩阵

货物情形可能适用政策需检查资料主管机关/平台建议时间风险备注
普通加工预包装调味品产品自我声明;如按HS编码、成分和用途触发,则需办理进口食品国家/专项食品安全检查。自我声明、检测报告、标签、发票、装箱单及成分说明。地方接收机关;国家检查机关/NSW或被指定的专项主管机关(如适用)。ETA前,最好在发货前完成。自我声明中的产品名称必须与标签和商业单证一致;需在报关系统中检查HS编码对应的专项检查提示。
含添加剂、增味剂或防腐剂的调味品审核食品添加剂清单、使用限量和检测范围。配料表、COA、检测报告、添加剂规定。越南食品安全主管机关或按个案确定的机关。PO和标签确认前。单独进口添加剂不能按普通调味品处理。
轻度加工的植物来源香辛料可能涉及植物检疫或农业监管。植物检疫证书、原料描述、加工方式。植物检疫机关(如适用)。订舱前。需区分混合调味品与农产品香辛料原料。
含肉类、水产品或动物提取物的调味品可能涉及更严格的食品安全或证书要求。卫生证书、配料表、加工程度、出口国证书。第15/2018/ND-CP号法令项下的进口食品检查机关。ETA前。成分和加工程度不清时,不应认定无需检疫或证书。
样品、研发货物或非商业用途货物可能按用途和数量审核,但食品安全控制仍可能适用。PO、进口用途、数量、标签、内部使用承诺(如有)。海关及专项监管机关。报关前。样品并不自动免除食品安全义务。
供EPE/FDI/工厂使用的货物取决于用途:内部生产、来料加工出口或在越南国内流通。合同、BOM、使用计划、仓库记录。管理该企业的海关机关;如内销则涉及食品主管机关。确定进口类型前。用途错误可能影响声明、食品安全检查和后续监管。

需审核的相关法律文件

文件类别文件名称/编号发布机关生效/适用时间在手续中的作用重点条款/附件审核备注
法律食品安全法 No. 55/2010/QH12国会2011年7月1日起生效食品安全义务、追溯和质量控制框架。食品经营主体权利义务。按食品类别和进口主体身份审核。
法令Decree No. 15/2018/ND-CP政府2018年2月2日起生效产品自我声明、进口食品国家检查、食品标签。第4–5条;第13、18、19条。普通加工调味品的核心文件。
法令Decree No. 69/2018/ND-CP政府2018年5月15日发布外贸管理框架。限制/有条件商品附件(如适用)。不能仅因普通海关申报而忽略食品安全审核。
法令Decree No. 43/2017/ND-CP and Decree No. 111/2021/ND-CP政府2017年6月1日;修订自2022年2月15日起生效商品标签和越南语附加标签。进口商品标签及强制标示内容。审核原标签、附加标签、原产地、保质期和责任主体。
法令Decree No. 174/2025/ND-CP政府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货物/服务VAT由10%降至8%。第1条关于减税范围和税率。2026年12月31日后或政策变化时需重新审核。
通知Circular No. 01/2024/TT-BNNPTNT农业与农村发展部2024年3月20日起生效农业管理范围内货物及农业领域需专项检查货物的HS编码清单。进口货物清关前专项检查附录。如SKU含植物/动物来源成分,或报关系统按HS编码和成分提示专项检查,应予复核。
通知Circular No. 24/2019/TT-BYT卫生部2019年10月16日起生效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允许使用的添加剂清单及条件。含添加剂、增味剂或防腐剂时相关。
技术规范QCVN 8-2:2011/BYT及其他食品安全标准卫生部/主管机关按各规范生效时间污染物、重金属和适用安全指标。检测范围需与产品本质一致。不应在未核成分前套用通用检测包。
税则报关日进口税、VAT和FTA税则财政部/政府按阶段适用确定进口税、VAT和优惠税率。HS 2103.90.29及相关编码。未按报关日期复核前,不应最终确认税率。

查看/下载原始法律文件

企业可按文件编号在政府法律文件门户或发布机关网站查询。适用前应再次核对现行有效文本。

清关资料清单

商业单证

  • Commercial Invoice
  • Packing List
  • Bill of Lading或Air Waybill。
  • Sales Contract/Purchase Order(如有)。
  • 如申请优惠税率,需C/O。
  • 产品说明/规格书、原标签、产品图片和配料表。

专项食品安全资料

  • 产品自我声明。
  • 符合有效期要求的食品安全检测报告。
  • 如适用,进口食品检查登记资料。
  • 进口食品符合要求通知。
  • 越南语附加标签和成分资料。
  • 如实际成分触发要求,补充检疫或卫生证书。

业务资料核对表

资料组所需资料使用环节通常准备方常见错误ETA前检查方式
商业单证发票、装箱单、提单/空运单、合同/PO报关、审价、数量核对进口商、发货人、货代品名笼统或缺少规格与标签、规格书、自我声明核对品名。
HS和税务资料HS分析、图片、成分和用途报关及解释单证/操作及报关顾问将不属于混合调味品的货物套用2103.90.29收到pre-alert前锁定商品描述。
食品安全资料自我声明、检测报告、进口检查资料产品声明和进口食品检查进口商/QA/合规检测范围与产品不匹配按成分和适用标准核对检测项目。
标签资料原标签、附加标签、标签稿、保质期、批号上市流通和查验进口商/市场/QA缺少成分、过敏原或贮存说明ETA前批准附加标签。
C/O纸质或电子C/O、运输单证、发票、装箱单申请FTA优惠税率发货人和进口商表格、HS、描述或第三方发票信息错误ETD/ETA前审核C/O草稿。

可能导致货物被扣留的决策点

决策点需回答的问题证明资料不清楚的后果建议处理
商品本质是混合调味品、酱料、添加剂还是单一香辛料?配料表、规格书、标签、图片HS和专项政策错误在最终确认单证前按成分和用途分类。
自我声明是否有与SKU/品名匹配的自我声明?自我声明、检测报告食品安全/进口检查资料不足ETA前完成声明。
检测范围检测项目是否适合该调味品?检测报告和适用标准重新检测或通关延误按成分和产品类型确定检测范围。
附加标签越南语标签是否完整?原标签和附加标签稿流通前需整改标签到港前由合规部门审核。
C/O表格、原产地标准、品名和HS是否一致?C/O草稿/正本、发票、运输单证FTA优惠可能被拒签发前审核C/O草稿。
进口目的用于销售、内部生产还是加工出口?合同、PO、使用计划进口类型和合规路径错误报关前确认进口目的。

实务E2E流程

ETA前审核:确认商品本质、HS编码、进口税、VAT、C/O、自我声明、食品安全检查、附加标签及可能的检疫触发因素。
锁定单证和技术资料:确保发票、装箱单、提单/空运单、标签、规格书和自我声明中的品名、SKU、成分、数量、批号和保质期一致。
准备食品安全资料:完成自我声明、检测报告及适用的进口检查登记;确认处理平台或主管机关。
提交海关申报:正确申报HS、完税价格、原产地和商品描述;准备单证/查验解释资料。
通关和后续管理:如适用,提交检查合格通知,安排提货,完成附加标签,按批次归档并准备后续稽查资料。

ETA前风险清单

风险后果ETA前预防需检查资料
C/O表格、原产地标准或品名错误FTA优惠被拒,进口税增加签发前审核C/O草稿C/O、发票、装箱单、提单
单证、标签和自我声明中的品名不一致需补充食品安全解释或修改资料按SKU锁定命名规则自我声明、标签、发票、规格书
缺少检测报告或检测项目不足自我声明/进口检查资料不完整制定产品专属检测项目检测报告、标准、配料表
混合调味品、酱料、添加剂、单一香辛料之间HS误判税率和监管路径错误订舱前审核商品本质规格书、图片、原标签
附加标签内容不完整需整改标签,影响流通ETA前批准标签稿原标签、附加标签、标签法规
植物/动物来源成分不清意外产生检疫或证书要求要求供应商提供详细配料说明配料表及相关证书

常见问题

进口调味品需要进口许可证吗?

普通加工调味品通常不按单独进口许可证处理,但必须审核产品自我声明、进口食品检查和标签要求。在未确认成分和用途前,不应直接认定无需许可证。

是否需要产品自我声明?

如果是将在越南流通的普通加工食品,且不属于注册产品声明类别,通常需要自我声明。资料必须与标签、成分和检测报告一致。

进口时是否需要食品安全检查?

可能需要。第15/2018/ND-CP号法令规定了减免、普通和严格检查方式。适用方式取决于历史批次、风险警示和产品资料。

HS 2103.90.29是否适用于所有调味品?

不是。该编码适合其他混合调味品/混合汤料。单一香辛料、酱料、虾酱、食品添加剂或汤料制品可能适用其他编码。

VAT是8%还是10%?

在截至2026年12月31日的VAT减税政策期间,HS 2103.90.29如符合条件可按8%审核。仍需按报关日政策确认。

调味品样品需要食品安全资料吗?

取决于用途、数量和使用方式。如用于品尝、消费者试用或流通,仍需审核食品安全合规要求。

备注:本内容为业务操作指导,不替代正式法律意见。企业应在进口时核对现行法规、税率和实际资料。

TGIMEX执行支持

本指南说明了进口调味品的HS编码、税率、C/O、自我声明、食品安全检查和标签要求。实际操作时,仍需按配料表、规格书、原标签、检测报告、运输单证、原产地和进口目的逐项审核。

ETA前审核

  • HS编码、税率、C/O、VAT和食品安全政策。
  • 自我声明、检测报告、附加标签和检测范围。
  • 商业单证、标签和声明资料之间的一致性。

操作执行

  • 协调海外代理、船公司/航空公司、ETA和pre-alert。
  • 准备报关资料并处理绿色/黄色/红色通道。
  • 按批次归档并支持后续稽查解释。

对于可能涉及专项检查、C/O或标签要求的食品货物,企业不应等到货到后才审核资料。发票、装箱单、配料表、检测报告、C/O或标签之间的小差异,都可能导致补充资料、通关延误和计划外堆存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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