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EPE、来料加工与出口生产企业的海关手续

海关手续

越南EPE、来料加工与出口生产企业的海关手续

EPE、来料加工与出口生产经常被放在一起讨论,因为三者都可能涉及进口原料、在越南生产以及产品出口。但从法律结构看,它们并不处于同一层级。EPE是开展出口加工活动的企业;其经营区域必须满足隔离、海关检查与监管条件,且只有在海关确认符合条件后,才能适用非关税区税收政策。来料加工是由加工合同主导的生产关系;出口生产则是企业自行组织原料、生产并将产品出口销售的经营模式。若仅因工厂位于出口加工区,或货物“用于出口”就选择海关手续,错误可能扩散至申报类型、税收待遇、原料所有权、实际定额、库存、决算报告以及废料处理。本文以电子元件、机加工零件和工程塑料为主要货物范围,说明申报前应锁定的资料、流程和控制点。

快速摘要

EPE是出口加工经营身份;非关税区待遇取决于已确认的监管条件

EPE并非只有一种申报。与境外、其他EPE及越南内地之间的交易,应根据实际货物流向、用途和监管条件分别判断。

来料加工由合同及委托方所有权主导

原料、设备、成品和废料应按照加工合同、附件、实际定额及约定处理方式管理。

出口生产由企业自行组织生产和出口销售

企业通常自行采购或拥有原料、承担商业风险,并须证明进口原料实际用于已出口产品。

三种模式都需要全生命周期数据控制

生产场所、仓库、原料、定额、产品、外发加工、废料和决算数据,应形成从进口申报到出口申报的审计轨迹。

越南EPE、来料加工与出口生产企业的海关手续示意图
文章所分析物流主题、单证或操作场景的示意图。

编制:B2B物流业务参考资料|法律更新至2026年7月20日。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进口电子元件、机加工零件、工程塑料、半成品及辅助材料,用于装配、来料加工或出口生产的企业,包括EPE、为境外委托方加工的越南企业及出口生产企业。

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进口废料、国防安全物资或需专项许可证的货物,不应机械套用本文。此类货物的海关手续必须同时满足专项商品管理要求。

术语说明

术语业务含义作用
EPE – 出口加工企业在出口加工区、工业区或经济区开展出口加工活动的企业。经营区域必须隔离,设置受控出入口并满足海关检查、监管条件;只有经确认符合条件后,方可适用非关税区税收政策。决定与内地交易、监管条件及相应税收处理。
来料加工受托方按合同完成一个或多个生产环节并收取加工费;原料和产品所有权依委托方协议确定。锁定加工合同、定额、原料和产品交接、设备及余料处理。
出口生产企业进口原料,自行生产并以自身商业风险出口销售成品。证明进口原料、生产、库存与出口产品之间的对应关系。
生产场所通知有关生产地点及原料、设备、产品存放地点的信息。作为海关管理和核查实际生产能力的基础。
实际定额生产一单位产品实际耗用的原料数量,包括合理损耗。连接进口、生产、在制品、出口、库存和决算报告。
决算报告按管理周期汇总原料和产品收、发、存的数据。对照海关、会计、仓库和生产数据;差异可能引发说明、检查或核定税款。
外发加工在符合法律和合同条件下,将部分或全部工序交由其他场所完成。需控制场所、交接、损耗、返还产品及数据责任。

本质与运行机制

1. EPE是出口加工经营身份,并非唯一固定的海关监管代码

EPE描述开展出口加工活动的企业,以及在满足法定条件后接受海关检查和监管的经营区域。EPE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自行生产、接受加工、外发工序或与其他主体交易。因此,每份申报都必须依据真实交易、货物流向、用途和责任主体判断,不能仅凭EPE名称选择代码。

2. 来料加工以合同为核心

应明确谁拥有或提供原料、谁决定产品、越南企业取得加工费还是商品销售利润、借用设备由谁管理以及余料和废料如何处理。

3. 出口生产以原料—产品链条为核心

企业必须证明进口原料进入真实生产并形成已出口产品。仓库、会计和生产系统应能够把进口申报、原料代码、生产工单、定额、成品代码和出口申报连接起来。

4. 税收优惠依赖管理条件

只有在主体、用途、资料、场所、库存数据及出口结果均满足要求时,免税或不征税待遇才能维持。内销、改变用途、销毁、赠送或无法解释的损耗,应在货物离开原制度前完成处理。

EPE、来料加工与出口生产对比矩阵

比较项目EPE来料加工出口生产控制重点
法律本质开展出口加工活动的企业;经营区域必须满足海关检查、监管条件。非关税区税收待遇不会仅因EPE名称自动产生。按合同收取加工费的生产关系。企业采购原料、生产并出口销售。选择手续时不得把三者视为同一层级。
原料所有权取决于具体交易和合同。通常属于境外委托方或按加工协议确定。通常属于出口生产企业。合同、发票、付款和库存账必须一致。
主要收入EPE依法开展的生产经营收入。加工费及约定的其他款项。出口成品销售收入。会计应区分加工费与货物销售。
与内地关系原则上按进出口关系处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可按合同和规定采购内地原料或进行本地工序。可同时使用内地和进口原料进行出口生产。不得仅凭内部出库单将货物放行至内地。
核心资料投资/登记、EPE身份、监管条件及场所图。加工合同、附件、原料/产品/设备清单及余料处理。生产计划、BOM/定额、出口订单及生产场所资料。首批进口前锁定。
后续稽查重点监管边界、内地交易、用途及库存。原料收发、加工费、产品、设备、外发加工和余料。进口原料、出口产品、损耗、库存和真实生产。仓库、会计、生产和海关应形成完整审计轨迹。
税务风险不满足监管条件或错误内销。无法证明原料用于加工合同或余料处理不当。无法证明进口原料形成出口产品。视行为可能追缴、核定税款、滞纳金及处罚。

需核查的资料与数据

资料组EPE来料加工出口生产责任部门
身份与场所EPE资料、围栏/出入口、存放区、监控及相关确认。生产场所、仓库、设备及工序地点信息。生产场所、仓库、生产线及产能信息。法务 + 海关 + 工厂
合同按交易对象的买卖或货物移动合同。加工合同、附件、加工费、所有权及余料处理。原料采购合同和出口销售订单/合同。销售/采购 + 会计
货物主数据原料代码、技术描述、HS、计量单位、型号/料号。原料、产品、废料及借用设备清单。原料、半成品、成品及耗材清单。技术 + 仓库 + 海关
定额与生产按EPE实际生产模式管理。按产品/合同及加工工序建立定额。按产品代码、BOM版本和工单建立实际定额。技术 + 生产
仓库与会计按海关状态、地点和用途记录收发存。单独管理委托方原料、产品及设备。区分进口免税原料、内地原料、成品和在制品。仓库 + 会计
申报与运输按每个交易方向申报,并保存运输和出入口记录。原料、产品、设备申报及外发加工交接凭证。原料进口和产品出口申报及交付凭证。操作 + 海关
异常处理内销、设备清算、改变用途、销毁。余料、不良品、废料、设备返还/转移。废料、销毁、内销、出口退货或复进口。合规 + 会计 + 海关

办理流程 / 应用方法

步骤输入资料必须操作输出结果牵头部门
1. 判断模式合同、所有权、资金流、生产目的和产品去向。按实质区分EPE、加工或出口生产,并记录EPE同时加工或自行生产的情形。模式判断及申报流程备忘录。合规 + 销售
2. 核查身份与场所投资/登记、场所、仓库、布局和设备。核查EPE条件是否已获海关确认,或生产场所/存放地点信息是否按规定办理;在货物流转前锁定外发加工地点及任何场所变更。经批准的场所资料。法务 + 工厂
3. 统一主数据原料/产品清单、HS、单位和BOM。在ERP、仓库、会计、合同和海关之间建立统一代码。版本化主数据表。技术 + IT/ERP
4. 锁定合同和定额加工合同或出口生产计划、样品和工艺。明确所有权、实际定额、损耗、副产品及余料处理。经批准的合同/定额资料。技术 + 会计
5. 按实质申报发票装箱单、运输及专项许可。按照申报日有效的类型代码表选择,不能只看EPE名称或货名。正确的进出口申报。报关 + 操作
6. 管理生产和库存入库、出库、工单及跨地点交接。按批次/料号/海关状态跟踪,并控制外发加工、移动和损耗。可追溯的仓库—生产日志。仓库 + 生产
7. 移动前处理异常内销、销毁、改变用途、退货和废料申请。货物离开原制度前核查商品政策、申报、税款和审批。合规的异常处理资料。合规 + 会计
8. 对账与决算申报、仓库、会计、定额、产量和在制品。定期核对收、发、存并说明差异。对属于修订后第60条管理范围的活动,按适用规则选择系统数据方式或财年决算报告方式。决算报告和完整审计轨迹。会计 + 海关 + 工厂
决算报告提示:根据第121/2025/TT-BTC号通知,属于第60条范围的组织或个人可选择:(i)将企业管理系统中的原料、物资和产品收发存数据提供至海关系统;或(ii)按财年提交决算报告。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并不免除保存、核对及按要求提供仓库、会计和生产数据的义务。

常见风险与错误

1. 把“EPE”当作统一申报类型

EPE身份不会自动决定唯一手续。设备进口、自行生产原料、加工原料、内地采购和内地清算可能适用不同处理。

2. 合同写加工,但资金流像买卖

如发票、付款、所有权和收入与加工合同不一致,检查人员可能质疑交易实质、海关估价、税款和原料用途。

3. 定额只存在于Excel

定额必须反映实际生产,并与BOM、工单、废料、产量和在制品连接。缺少技术证据的定额会增加决算风险。

4. 外发加工按普通移库处理

必须控制地点、交接凭证、数量、工序、损耗和返还产品。缺少追踪可能无法证明合法用途。

5. 先内销或清算,后补手续

可能引发补充申报、税款、商品政策核查和处罚。应在货物离开仓库或EPE出入口前锁定审批及海关处理。

6. 决算报告与会计、仓库不一致

单位、料号映射、截止时点、在制品、废料以及修改/撤销申报常造成较大差异。应定期对账,而不是等到财年结束。

法律依据与官方查询

文件发布机关生效/适用作用核查提示
第54/2014/QH13号《海关法》 / 第90/2025/QH15号法律国会《海关法》自2015年1月1日生效;第90号法律自2025年7月1日生效规定申报、检查、监管和后续稽查;第90号法律修订《海关法》和《进出口税法》的部分内容。按申报日使用已修订的有效文本。
第167/2025/NĐ-CP号法令政府2025年8月15日生效修订第08/2015号法令关于海关手续、检查和监管的规定。与第121/2025/TT-BTC号通知配套核查操作细节。
第121/2025/TT-BTC号通知财政部2026年2月1日生效修订生产/存放场所、加工与出口生产管理,以及系统数据/决算报告方式。核查过渡条款、财年及企业选择的方式。
第35/2022/NĐ-CP号法令政府2022年7月15日生效规定EPE区域隔离、受控出入口及海关确认监管条件。只有EPE条件经确认后,方可适用非关税区税收政策。
第107/2016/QH13号《进出口税法》 / 第90/2025/QH15号法律国会第107号法律自2016年9月1日生效;第90号法律自2025年7月1日生效规定加工、出口生产及非关税区货物在满足条件时的免税基础。免税取决于主体、用途和证明资料。
第134/2016/NĐ-CP号法令 / 第18/2021/NĐ-CP号法令政府按修订后的文件链适用细化加工、出口生产及非关税区的免税条件,以及原料、产品和改变用途的处理。不得把第182/2025/NĐ-CP号法令作为所有EPE/加工/出口生产事项的核心依据;其修订范围有限,应逐条核查。
第108/2025/QH15号《税收管理法》 / 第252/2026/NĐ-CP号法令 / 第86/2026/TT-BTC号通知国会 / 政府 / 财政部按各文件范围自2026年7月1日起适用现行进出口货物税收管理框架,包括补充申报、检查、核定税款及税收义务。原料—产品差异、改变用途或证明不足影响免税条件时需适用。

常见问题

所有EPE是否都当然提交同一份决算报告表?

不能只根据EPE名称判断。应先确认实际业务是否属于第60条原料—产品管理范围,并核查企业按照第121/2025/TT-BTC号通知采用系统数据方式还是财年决算报告方式。

来料加工与出口生产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来料加工以合同及境外委托方的所有权/控制为核心;出口生产以企业自行采购、生产并出口销售为核心。

EPE从越南内地企业采购货物是否需要申报?

原则上EPE与内地之间按进出口关系处理,但法律规定的例外除外。双方应在交货前锁定申报责任。

多个料号可以使用同一原料代码吗?

只有在技术描述、HS、计量单位、管理属性和可追溯性均不受影响时才适合合并。过度合并会扭曲定额和决算。

废料和不良品内销如何处理?

应区分废料、不良品、瑕疵产品和余料,并在内销前核查销售条件、商品政策、税款、申报及销毁/销售凭证。

EPE、加工和出口生产的申报代码是否固定?

不能为每种模式记一个固定代码。代码取决于方向、用途、交易方以及申报日有效的代码表。

适用说明: 本文不构成对具体档案的法律结论。申报类型、免税、决算报告方式和余料处理,取决于合同、所有权、生产场所、已确认的EPE条件、仓库—会计—生产数据、商品政策及业务发生日有效的法律。

TGIMEX 实施支持

TGIMEX协助企业把本文内容转化为可直接用于实际货物的检查清单,覆盖输入资料核对、文件准备、节点控制以及相关方协调。

转化为检查清单

为每个操作控制点明确负责人和完成时限。

核对货运数据

比对订舱、运输、贸易、海关及交付证明。

管理操作风险

记录差异、处理措施和判断依据,避免重复发生。

快速咨询

需要协助审核进口手续或运输方案吗?

请提前发送品名、运输路线、现有资料或执行需求, 以便获得更贴合实际货物情况、重点清晰且更具针对性的方案建议。

立即致电
Zalo
热线 0963 856 664 / 0982 135 393
邮箱 info@tgimex.com
适用服务 国际运输 · 海关手续 · 许可证办理 · B2B物流

发表评论

了解 TGIMEX VIETNAM JSC 的更多信息

立即订阅以继续阅读并访问完整档案。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