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原料extract(提取物)进口手续指南

化妆品 – 原料

化妆品原料 EXTRACT(提取物)进口手续指南

Extract(提取物)常被笼统申报为“plant extract”或“cosmetic raw material”,但实际可能是植物提取物、药用浸膏、精油、香精混合物、分离活性物或化学混合物。若在 ETA 前未锁定 HS编码、用途、COA/SDS 和专项监管政策,货物可能被要求补充资料、C/O优惠被拒、VAT适用错误或触发专项监管。本文提供 E2E 流程,用于核查HS、税率、C/O、技术资料、化学品/化妆品政策及ETA前风险。

快速摘要

项目 需要核查内容 操作提示
商品名称 Extract / 化妆品原料提取物,可为粉末、液体、浓缩提取物或以水/油/甘油/丙二醇为载体的溶液。 不得与活性物、香精油、精油、防腐剂、着色剂或成品化妆品混同。
主要参考 HS 1302.19.90 – 其他植物液汁及浸膏。 仅适用于仍属于植物/草本提取物的情形;不适用于药用浸膏、食品原料、香精混合物或分离化学活性物。
MFN 优惠进口税 5%,适用于 1302.19.90 须按报关时有效税则及第26/2023/NĐ-CP号法令核对。
普通进口税 7.5%,适用于 1302.19.90 未满足 MFN/优惠条件时适用。
VAT 常见基础税率为 10%;如减税政策有效且不属于排除清单,可核查 8% 不得自动适用8%。
专项监管 需核查用途:化妆品原料、食品原料、药用浸膏、化学品、动植物来源或受限物质。 不同用途可能对应不同监管政策。
法律提示: 本文适用于作为化妆品原料的extract。如用于食品、药品、精油/香精或作为成品直接售卖,必须按实际资料重新核查政策。

适用范围

适用

  • 进口用于化妆品生产的extract/plant extract。
  • 粉末、液体、浓缩物或以水/油/甘油/丙二醇为载体的原料。
  • 研发样品、生产原料、B2B原料销售或配方评估样品。

不自动适用

  • 直接售给消费者的外用成品。
  • 食品提取物、口服补充剂、草药/药用浸膏。
  • 精油、香精油、分离活性物、着色剂或单独防腐剂。
  • 受限物种/CITES/cannabis提取物或治疗宣称。

商品归类与技术识别

Extract需按生物来源、提取溶剂、活性比例、物理形态、质量标准、用途及COA/SDS识别。仅写“extract”不足以确定HS和监管政策。

检查标准 需核对文件 描述错误风险 建议申报名称
Nguồn gốc/Source/来源 COA, specification, botanical/animal source statement 检疫/CITES/HS政策错误 Extract from [botanical name], cosmetic raw material, grade …
Dung môi/Carrier/载体 MSDS/SDS, composition, solvent ratio 可能触发化学品/DG审核 Water/glycerin/propylene glycol/oil soluble extract, non-retail raw material
Công dụng/Use/用途 Intended use statement, catalogue, label 与食品/药品/成品混淆 Cosmetic ingredient for manufacturing, not for direct retail use if true
Thông số chất lượng/Quality/质量 Assay, microbiology, heavy metals, preservative/solvent content QA/PIF资料不足 Batch/lot, net weight, shelf life, storage condition

HS编码 – 税率 – C/O

本节不对所有extract固定一个HS编码。归类必须依据商品性质、来源、组成和用途。

参考HS 适用条件 基础税率参考 误用风险 需核对资料
1302.19.90 用于化妆品原料的其他植物提取物;非药用、非食品补充剂、非精油且非单一化学活性物。 MFN 5%;普通税 7.5%;VAT 基础 10%,符合条件时核查 8% HS错误会影响税率和监管。 COA、SDS、INCI、植物来源、溶剂、规格、标签、用途说明。
1302.19.30 药用浸膏情形;不自动适用于化妆品原料提取物。 MFN 参考 5%;VAT按实际商品核查。 药用/治疗宣称可能转入药品或草药监管。 COA、宣称、标签、供应商资料、用途。
3301.xx 实质为精油、油树脂或香料类树脂。 税率/VAT按3301具体子目。 与普通extract混淆可能造成HS及危险品运输风险。 GC/MS、SDS、商品名、闪点。
3302.90.00 用于化妆品的芳香物质混合物或复配香精。 税率/VAT按3302项下核查。 未复配的单一植物提取物不适用。 配方说明、IFRA(如有)、SDS、规格。
3824.99.xx / 第29章 化学混合物或分离纯化活性成分。 按CAS/组成确定税率/VAT。 可能触发化学品申报或限制。 CAS、纯度、含量、SDS、组成。

优惠C/O/FTA核查

路线/原产地 C/O/原产地文件 参考税率 适用条件 资料 风险
东盟 ATIGA Form D 1302.19.90 参考 0% 须满足东盟原产地、直接运输、描述与HS一致。 Form D、发票、装箱单、提单、原产地标准。 描述或HS不一致可能被拒。
中国 ACFTA Form E 参考 0% 满足ACFTA原产地;如第三方发票需核查。 Form E、运输单证、COA/SDS。 Form E通常被重点核查。
RCEP RCEP原产地证/文件 可能为 0% 或按年度表;报关前须比较。 与ACFTA/AKFTA/VJEPA/AANZFTA/CPTPP比较。 RCEP文件、原产地标准。 RCEP不一定最低。
韩国 AKFTA/VKFTA Form AK/VK 有效时参考 0% 选择更优协定。 Form AK/VK、发票、提单、COA。 商品描述须一致。
日本 AJCEP/VJEPA/CPTPP/RCEP Form AJ/VJ、CPTPP或RCEP 部分路线可为 0%;需查年度表。 按实际原产地选择协定。 C/O及生产依据。 描述笼统不得申报优惠。
欧盟/英国 EVFTA/UKVFTA EUR.1或原产地声明 EVFTA可能有过渡税率,须按EVFTA年度税则核查。 按协定要求提供原产地文件。 EUR.1/声明、发票、提单。 注意自证门槛。
澳大利亚/新西兰 AANZFTA/CPTPP Form AANZ或CPTPP 有效时参考 0% 需要原产地和直接运输。 C/O、运输单证、COA。 转运可能需补充文件。
印度 AIFTA Form AI 可能约 0–1%;需查现行表。 满足AIFTA原产地。 Form AI、发票、装箱单、提单。 避免笼统描述。
美国/无FTA 无常见特别优惠C/O 满足条件时预计 MFN 5%;否则普通税 7.5% COO只证明原产地,不等同FTA优惠证。 COO、原产地标签、合同。 不要混淆COO和优惠C/O。

常见税务申报情形

情形 税务处理 适用条件 ETA前需锁定资料
普通植物提取物,暂无优惠C/O 参考HS 1302.19.90;参考MFN税率 5%;基础VAT 10%,如报关时符合减税政策可核查 8% 货物仍属于化妆品原料植物提取物,不属于成品化妆品、药用浸膏、精油、香精或分离活性物。 COA、SDS/MSDS、INCI、植物来源、溶剂/载体、用途说明、原标签。
有有效优惠C/O的提取物 比较FTA税率与MFN;仅当C/O form、HS/描述及税率均正确时申报优惠。 满足原产地标准、直接运输及第三方发票(如有)条件。 C/O草稿、发票、装箱单、提单/AWB、WO/RVC/CTH/CTSH标准、C/O签发日期。
被重新认定为精油/香精/分离活性物 不得默认使用 1302.19.90;需按 33013302、第 29 章或 3824 重新核查。 COA/SDS显示香精成分、纯CAS物质、闪点或化学混合物。 GC/MS(如有)、SDS、CAS、含量、IFRA(如为香精)、组成说明。
C/O被拒或优惠不被接受 符合条件则回到MFN;否则核查普通税,1302.19.90参考普通税 7.5% C/O form、原产地标准、描述、HS、直接运输或有效期不符合要求。 C/O审核记录、解释函、运输单证、贸易单证、商品描述对照表。

申报优惠前C/O检查清单

检查点 最低要求 错误风险
C/O form 使用正确协定表格:D/E/AK/VK/AJ/VJ/AI/EUR.1/CPTPP/RCEP或相应原产地文件。 即使货物实际有原产地,也可能被拒绝优惠。
商品描述 C/O描述应能识别extract、来源和形态,且不得与发票/COA冲突。 海关可能要求解释或拒绝优惠税率。
C/O上的HS 建议与申报HS一致;6/8位不一致时需有协定依据解释。 HS不一致增加后续稽查风险。
原产地标准 核查WO、RVC、CTH/CTSH或相关协定项下的产品特定规则。 无法证明优惠原产地。
直接运输 提单/AWB、转运文件及路线须满足直接运输规则。 经第三国转运后可能被拒绝优惠。
签发日期和有效期 C/O须在允许期限内签发;后发证书须按要求标明。 内容正确的C/O也可能因形式/期限问题被拒。
提示: 本文不包含 landed cost。税率仅作资料审核参考,不能替代报关时官方税则查询。

适用专项监管政策

货物情形 可能适用政策 资料 机关/系统 时间点 风险提示
用于化妆品生产的提取物 仅作生产原料进口时通常不按成品化妆品处理;但应保存原料资料用于PIF和生产记录。 COA、SDS、规格、INCI、植物来源、质量标准。 海关;企业QA/R&D;成品申报时的化妆品监管机构。 下单前及ETA前。 缺少COA/SDS或INCI不清会影响HS和质量审核。
作为外用产品直接销售 可能按成品化妆品处理:产品备案/公布、越文标签、PIF。 标签、宣称、用法、配方、备案/公布资料。 化妆品监管机构。 上市前。 不得以“原料”名义规避成品监管。
食品/口服/保健宣称 可能转入食品或保健食品监管;本文不适用。 标签、COA、宣称、剂量、目录。 食品安全/卫生主管机关。 商业进口前。 口服宣称会改变政策。
治疗/药用宣称 可能属于药品/药材监管。 CFS、GMP、药材资料、治疗宣称。 药品/卫生主管机关。 下单前。 有治疗属性不得按化妆品原料处理。
危险化学品/混合物 如有CAS、溶剂或危险性,按第26/2026/NĐ-CP号法令及清单核查。 SDS、CAS、组成、GHS。 工贸部/化学品申报系统(如适用)。 订舱及ETA前。 缺少SDS/CAS影响化学品和危险品审核。
特殊动植物来源 如相关,核查检疫、CITES及受限物种。 来源、原产国、处理过程、CITES声明。 检疫/CITES机关(如触发)。 确认供应商前。 受限物种可能需许可证或禁止进口。

需要核查的相关法规

法规类别 法规名称/编号 发布机关 生效/适用时间 作用 重点条款/附录 核查提示
税则 26/2023/NĐ-CP 号法令 政府 2023/07/15生效 MFN进口税则及应税商品目录。 附录II;HS 1302.19.90 按报关日核查税则。
化学品 26/2026/NĐ-CP 号法令 政府 2026/01/17生效 管理化学品活动及产品/货物中的危险化学品。 受控化学品及申报触发条件。 仅在商品属于范围时适用。
化妆品 06/2011/TT-BYT34/2025/TT-BYT 卫生部 34号通知自 2025/08/18生效 化妆品申报/PIF/成品管理。 产品公布/责任主体。 原料不同于成品。
标签 43/2017/NĐ-CP111/2021/NĐ-CP 政府 分别自 2017/06/012022/02/15生效 原标签/越文标签及原产地。 标签强制内容。 流通或销售时适用。
VAT 174/2025/NĐ-CP 号法令 政府 适用期自 2025/07/01起。 核查8%/10% VAT。 排除清单。 不得自动适用8%。
海关 海关法及实施法令/通知 国会/政府/财政部 核查合并及修订文本。 报关资料、HS、估价、C/O、后续稽查。 申报及查验规则。 按实际货物资料核查。

查看/下载原始法规

企业在适用前应在官方法规门户或发布机关网站再次核对。

清关文件资料

资料组 所需资料 用途 准备方 常见错误 ETA前检查
商业单证 商业发票、装箱单、提单/AWB、合同/PO、优惠C/O(如申报)。 报关、估价、原产地、数量。 出口商、进口商、货代。 商品名笼统、原产地/重量错误。 ETA前锁定中英名称、规格、来源和HS。
技术资料 COA、MSDS/SDS、规格、INCI、CAS(如有)、溶剂比例、提取方法。 HS归类、化学品/DG审核、质量控制。 生产商、QA/R&D、采购。 缺少COA/SDS;INCI不一致。 按每个原料代码、批次、保质期及质量标准核查。
触发时的专项资料 化学品申报、检疫/CITES、化妆品/食品/药品资料。 通关或流通前专项控制。 进口商、法规、QA、服务商。 货到后才发现政策。 下单前核查用途和宣称。
标签/仓储资料 原标签、流通时的越文标签、SDS、储存条件、保质期。 流通、转售、仓储和稽查。 进口商、仓库、QA、市场。 缺少原产地、净含量、警示或储存条件。 流通前检查标签。

可能导致货物被扣留的通关决策点

决策点 需要回答的问题 证明文件 不明确后果 建议处理
HS依据是否充分? 是植物提取物、药用浸膏、精油、香精、活性物还是化学混合物? COA、SDS、INCI、植物来源、提取方法。 HS/税率错误,可能被要求分析归类。 ETA前锁定HS。
进口用途是什么? 化妆品生产、原料转售、消费者销售、食品或药品? 合同、目录、标签、市场宣称。 专项政策错误。 内部资料中明确用途。
是否有化学品/DG因素? 易燃溶剂、受控CAS、GHS危险性? SDS、闪点、UN编号。 运输拒收或化学品申报。 订舱前审核SDS。
C/O是否有效? Form、原产地标准、HS、描述、直接运输? C/O、提单、发票、装箱单。 丧失FTA优惠。 签发前审核草稿。
标签与单证是否一致? 名称、来源、原料代码、批次、有效期、原产地? 标签、COA、发票、装箱单。 单证被问询或后续稽查风险。 使用统一主描述。

实操E2E流程

步骤 执行内容
1. ETA前审核 锁定HS、用途、COA/SDS、VAT、C/O、化学品/DG风险和物种来源。
2. 锁定单证和技术资料 统一发票、装箱单、提单/AWB、COA、SDS、INCI、植物来源、批号和标签。
3. 如触发则处理专项监管 化学品申报、检疫/CITES、成品化妆品资料、食品/药品政策。
4. 海关申报 在黄/红通道下解释HS、价格、原产地、C/O、用途及技术资料。
5. 通关与后续稽查 留存批次资料、COA/SDS、储存条件、内销越文标签及后续解释资料。

ETA前风险清单

风险 后果 ETA前预防 资料
商品名仅写“extract” HS和政策依据不足。 注明植物来源、形态、溶剂载体和化妆品原料用途。 发票、装箱单、COA、SDS、标签。
原料与成品化妆品混淆 备案/流通处理错误。 确定是生产用还是直接售给消费者。 合同、标签、使用说明。
未审核化学品/DG 承运人拒收或额外申报。 订舱前检查SDS、闪点、CAS和GHS。 SDS/MSDS、COA。
C/O描述或HS不一致 FTA优惠被拒。 审核Form、标准、描述、HS、日期和直接运输。 C/O、发票、提单。
受限来源或特殊宣称 可能触发CITES、药品、食品或限制政策。 采购前核查来源、宣称及限制清单。 目录、来源声明、CITES声明。

常见问题

问题 简答
化妆品原料extract进口是否需要化妆品公布? 仅作为生产原料进口时通常不按成品化妆品公布;若直接作为外用化妆品销售,则需按成品核查。
HS是否一定是1302.19.90? 不是。需按组成、来源和用途判断;精油、香精、药用浸膏或分离活性物可能采用不同HS。
VAT是8%还是10%? 应按报关时政策核查。只有在减税政策有效且商品不在排除清单内时才可能适用8%。
C/O能否降低税率? 可以,但必须有有效优惠C/O/原产地文件,并与货物描述和HS一致。
是否需要化学品申报? 不自动需要。仅当成分或混合物属于受控/危险化学品时核查。
研发样品是否简单? 用途和数量可能不同,但仍应准备发票、装箱单、运输单证、COA/SDS和样品用途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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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提供了化妆品原料extract的HS、税率、资料和政策框架。实际进口时,企业仍需按COA、SDS、INCI、目录、标签、原产地、C/O和进口用途核查。对于可能涉及化学品、CITES、检疫、C/O或标签要求的货物,不应等到到港后才审核资料。TGIMEX可按E2E方式支持:ETA前政策审核、单证控制、国际运输协调、报关、通关处理、内陆交付及后续资料留存。

ETA前审核

  • HS/C/O/VAT/policy
  • COA/MSDS/INCI
  • label/origin/claim

运营控制

  • international freight coordination
  • customs declaration
  • inland delivery and file reten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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