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酱(JAM)进口手续指南

按商品类别划分的进出口手续 · 食品与饮料

果酱(JAM)进口手续指南

Jam(果酱/水果果冻)通常作为水果果酱、果冻、果酱涂抹料、烘焙馅料或柑橘类果酱进口。实际风险并不只在商品名称,而在于是否正确确认HS编码、食品安全资料、添加剂、中文/越文标签、原产地证书和税费。若仅笼统申报为“jam/confectionery”,可能与水果泥、烘焙馅料、糖果、巧克力或饼干类商品混淆,导致海关查验、补充检测报告、C/O优惠被拒、产生DEM/DET(滞箱/堆存费用)并延误配送计划。本指南提供E2E(端到端)核查框架。

快速信息

项目需要核查的内容操作备注
商品名称Jam / fruit jam / fruit jelly / marmalade(如适用)不得自动归入饼干、糖果、巧克力或含果酱馅的糕点。
主要参考HS2007.99.20 – 果酱和水果果冻适用于经蒸煮取得的水果果酱/果冻,是否加糖或甜味剂均可。
易混HS2007.91.00柑橘类果酱;2007.99.10/30/90水果泥/糊/其他;第17/18/19章糖果、巧克力、饼干需核查目录、配料表、形态和用途。
参考MFN税率40%(HS 2007.99.20)以报关日有效税则为准。
普通税率参考60%作为不符合MFN/FTA条件时的风险场景。
进口VAT通常为10%;减税期间如不属于排除清单可核查8%适用性按申报日政策和实际HS确定。
专业管理自我公布、进口食品安全检查、越文副标签、添加剂和污染物指标控制未核查实际资料前不得绝对写“无需许可”。
法律提示

本文HS、税率和政策为业务参考。企业应按配料表、规格书、原标签、C/O、原产国、包装规格和报关日税则进行复核。

果酱(JAM)进口手续指南示意图
产品组及清关前资料审核场景示意图。

适用范围

本文仅适用于作为贸易商品或食品原料进口的果酱/水果果冻。不自动适用于饼干、糖果、巧克力、水果糖浆、酱料、水果泥、婴幼儿食品或特殊膳食食品。

典型范围
  • 草莓酱、蓝莓酱、橙子酱、芒果酱、混合水果酱。
  • 罐装/瓶装/袋装果冻、涂抹型果酱和柑橘类果酱。
  • 用于烘焙/F&B的馅料,但本质仍为果酱。
不自动适用
  • 糖果、巧克力、饼干或含果酱馅糕点。
  • 水果泥、糖浆、饮品基底或调味酱。
  • 带营养/健康声称或特殊人群使用的产品。

需按目录、规格书、配料表和实际进口用途复核。样品、测试货、EPE/FDI和工厂自用进口可有不同处理方式。

商品分类与识别

对果酱而言,关键技术文件是配料表、规格书、加工说明、形态和用途。需确认是否经蒸煮、是否含糖/甜味剂、水果含量、胶凝剂、防腐剂、色素、香精和酸度调节剂。

核查标准需比对资料错误描述风险建议申报名称
商品名和本质目录、标签、规格书可能被归入17/18/19章Fruit jam, cooked, packed in glass jar, brand…, ingredients…
水果成分和形态配料表、COA与水果泥/酱料混淆说明水果种类和jam/jelly/marmalade形态。
是否经蒸煮规格书/工艺流程不符合2007品目依据仅在资料支持时写“obtained by cooking”。
添加剂和甜味剂配料表、检测报告添加剂政策或标签不合规与标签和公布资料一致。
包装规格装箱单、照片、标签数量/单位错误或查验风险写明净重、瓶/箱和包装类型。

HS编码 – 税费 – C/O

HS应按商品本质确定,而不是仅按商业名称“jam”确定。

参考HS适用条件错误适用风险需核查资料
2007.99.20经蒸煮取得的水果果酱/果冻,可含糖/甜味剂若实际为水果泥、柑橘酱、烘焙馅料或糖果则错误配料表、规格书、标签、加工说明。
2007.91.00符合柑橘类果酱/果冻本质时不适用于草莓、芒果、混合水果等水果种类、标签、配料表。
2007.99.10 / 30 / 90水果糊/泥或2007项下其他产品若实际为果酱则不宜规格书、浓度、用途。
第17/18/19章糖果、巧克力、含果酱馅的饼干/糕点以果酱申报可能被要求解释目录、图片、成品配料。
税费项目参考税率适用条件风险控制
MFN进口税40%HS 2007.99.20且符合MFN条件错误HS影响进口成本预估。
普通进口税60%不符合MFN/FTA时的风险场景仅用于预算风险。
FTA优惠税率如C/O有效,可能为0%或低于MFN需正确C/O、原产地标准、直运和HS描述不得未核查即默认0%。
进口VAT通常10%;减税期内可核查8%按实际HS和申报日政策错误VAT影响税务和会计。
消费税/环保税/反倾销税标准果酱通常不适用如成分/政策有特殊情况需复核未核资料前不得绝对排除。

专业管理政策

货物情景可能适用政策需核查资料主管机关/门户建议时间风险备注
标准零售果酱自我公布、进口食品安全检查、越文标签自我公布、检测报告、标签、发票/装箱单食品安全机关、海关、国家单一窗口(如适用)ETA前缺少检测报告或标签错误会延误。
作为烘焙/F&B原料食品安全检查;如在越南流通需自我公布规格书、COA、PO、用途食品安全机关/海关发货前区分内用和国内销售。
含添加剂果酱食品添加剂合规配料表、配方、检测报告卫生/食品安全机关自我公布前添加剂必须允许且限量符合。
带营养/健康声称可能触发登记或额外要求标签、声称和证明资料有权食品安全机关标签确认前未核查不得使用声称。
样品/测试货商业单证不同但仍可能受食品安全要求约束非商业发票、用途说明海关/专业机关发货前不得借样品规避流通要求。
需复核的食品安全/检测指标表
指标组需复核资料/依据缺失或不一致风险控制时间点
重金属检测报告;如适用,复核QCVN 8-2:2011/BYT食品安全资料依据不足,可能被要求补充检测报告自我公布前及ETA前
微生物指标检测报告;如适用,复核QCVN 8-3:2012/BYT及果蔬加工品组别进口食品安全检查中存在不合格风险确认供应商和生产批次前
有风险时的霉菌毒素/污染物检测报告、COA及高风险水果/坚果原料来源资料对敏感原料的安全性评估依据不足下单前及审查公布资料时
食品添加剂配料表、配方、24/2019/TT-BYT及适用食品组别添加剂对象或限量不符合可能导致资料不合规签约前及自我公布前
防腐剂、色素、香精、甜味剂配料表、规格书及检测报告(如有)标签和公布资料不一致,检查时可能被要求说明ETA前及上市流通前
产品标签和宣称原标签、越文副标签、设计稿及宣称支持文件(如有)营养/健康宣称可能引发其他政策路径或流通风险印刷或粘贴越文副标签前

需复核的相关法律文件

文件组文件名称/编号发布机关效力/适用时间在手续中的作用重点复核备注
法律食品安全法55/2010/QH12国会2011年7月1日起进口食品安全管理基础食品安全、标签、追溯需结合实施文件。
法令15/2018/ND-CP政府2018年2月2日起自我公布、产品登记、进口食品国家检查、食品标签自我公布和进口检查条款适用前复核效力。
决议15/2026/NQ-CP政府2026年4月6日起暂停若干新食品安全文件效力暂停46/2026/ND-CP和66.13/2026/NQ-CP复核当前执行状态。
决定1182/QD-BCT 2021工贸部2021年4月6日起工贸部管理的专业检查进口清单按HS附录核查按实际HS复核。
通知24/2019/TT-BYT卫生部2019年10月16日起食品添加剂管理和限量添加剂和最大使用量对果胶、酸、色素、香精、防腐剂重要。
QCVNQCVN 8-2:2011/BYT卫生部按文件重金属污染限量检测计划用于实验室项目设计。
QCVNQCVN 8-3:2012/BYT卫生部按文件食品微生物污染限量水果蔬菜制品组如适用按商品本质复核。
法令43/2017/ND-CP和111/2021/ND-CP政府2017年6月1日和2022年2月15日进口商品标签和越文副标签强制标签内容和原产地到港前复核标签。
税则现行进出口税则及相关FTA优惠税则政府/财政部按各阶段效力确定进口税、VAT及C/O优惠税率参考HS 2007.99.20按报关日最终确认。
海关/原产地38/2015/TT-BTC、39/2018/TT-BTC、33/2023/TT-BTC财政部按各文件效力海关资料、完税价格、申报和原产地审核报关单、C/O、完税价格、运输单证按进口类型和路线复核。

查看/下载原始法律文件

企业可按文件编号在政府法律文件门户或发布机关网站查询。

适用前应在官方法律文件门户或发布机关网站再次核对。

清关单证资料

商业单证
  • 商业发票。
  • 装箱单。
  • 海运提单/空运单。
  • 销售合同/采购订单(如有)。
  • 如申请优惠税率需C/O。
  • 规格书、COA、配料表、标签稿和产品图片。
专业资料(如适用)
  • 产品自我公布。
  • 食品安全检测报告。
  • 进口食品国家检查登记。
  • 越文副标签资料。
  • 添加剂和污染物检测资料。
  • 追溯和产品标准资料。
资料组所需资料用途通常准备方常见错误ETA前核查
商业发票、装箱单、合同/PO报关和估价出口商/进口商/单证名称笼统、数量不一致核对名称、规格、数量和贸易术语。
运输B/L或AWB、到货通知、Pre-alert换单、申报、ETA控制货代/承运人/代理收货人/通知方/目的港错误与合同和发票核对。
技术/食品安全规格书、COA、配料表、检测报告HS、自我公布、食品安全检查生产商/进口商/QA缺配比或检测项目ETD前确定检测计划。
C/O正确格式C/O和直运证明优惠税率出口商/进口商HS/描述/原产地标准错误签发前核对草稿。
标签原标签和越文副标签流通和海关检查进口商/法规/市场缺成分、有效期、原产地或责任方与规格书和公布资料核对。

可能导致货物被留置的决策点

决策点需回答的问题证明资料不清楚的后果建议处理
HS编码是否确为2007.99.20果酱/果冻?规格书、配料表、标签HS质疑或税费调整ETA前核查商品本质。
食品安全自我公布/检测是否准备好?自我公布和检测报告食品安全手续延误到港前准备。
添加剂添加剂是否允许并符合限量?配料表、检测报告资料不合规核查24/2019/TT-BYT。
C/OC/O是否有效?C/O、B/L、发票优惠被拒ETD前核查草稿。
标签是否具备强制标签信息?标签稿、规格书流通风险印制/粘贴前复核。

E2E实务流程

步骤1:ETA前复核

确认HS、食品安全政策、税费、VAT、C/O、标签和检测范围。

步骤2:锁定资料

确认发票、装箱单、B/L/AWB、规格书、配料表、COA和标签。

步骤3:食品安全资料

准备自我公布、检测和进口食品检查(如适用)。

步骤4:报关

绿色通道:按条件通关;黄色:查单;红色:查单和查货。

步骤5:通关交付

缴税、完成检查、提货配送并控制越文标签。

步骤6:通关后归档

保存报关单、税费、C/O、食品安全资料、标签和检测报告。

ETA前风险清单

风险后果ETA前控制需查资料
描述过于笼统HS/政策错误写明水果类型、果酱形态和包装发票、规格书、标签。
缺检测报告/自我公布食品安全延误到港前准备资料检测报告、公布资料。
添加剂不合规资料被拒核查添加剂和限量配料表、报告。
C/O错误优惠被拒核查C/O草稿C/O、发票、B/L。
VAT情景错误进口成本预估错误按报关日政策核查税则/VAT政策。

常见问题

1. 果酱进口需要许可证吗?

不能绝对回答。标准果酱通常重点在食品安全、自我公布、进口检查和标签,需按实际资料复核。

2. 2007.99.20是否适用于所有jam?

不是。柑橘酱、水果泥、糖浆、调味酱或糖果类可能使用其他编码。

3. 是否需要进口食品安全检查?

可能需要,取决于HS、产品组和检查方式。应在ETA前准备。

4. C/O能降低关税吗?

可以,但需C/O格式、原产地标准、描述和FTA税则均有效。

5. VAT是8%还是10%?

标准通常为10%;减税期内需核查排除清单和实际HS。

6. 原标签没有越文怎么办?

在越南流通前应准备越文副标签,并与资料保持一致。

TGIMEX执行方案

本指南提供HS、税费、资料和专业政策框架。实际货物仍需按配料表、规格书、标签、C/O、原产国和销售用途复核。

ETA前复核

HS、食品安全政策、C/O、税费、VAT、标签、检测和自我公布。

合规资料控制

核对发票、装箱单、B/L/AWB、C/O、规格书、检测报告、标签和食品安全资料。

国际物流

协调代理、船公司/航空公司、ETA跟踪、Pre-alert和运输单证。

报关与后续归档

准备申报、处理查验通道、归档货物资料并支持解释。

TGIMEX支持企业建立E2E进口方案:ETA前政策复核、单证检查、国际运输协同、报关、通关、内陆配送和通关后归档。

快速咨询

需要协助审核进口手续或运输方案吗?

请提前发送品名、运输路线、现有资料或执行需求, 以便获得更贴合实际货物情况、重点清晰且更具针对性的方案建议。

立即致电
Zalo
热线 0963 856 664 / 0982 135 393
邮箱 info@tgimex.com
适用服务 国际运输 · 海关手续 · 许可证办理 · B2B物流

发表评论

了解 TGIMEX VIETNAM JSC 的更多信息

立即订阅以继续阅读并访问完整档案。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