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退税与不征收税款有什么区别?

海关手续

免税、退税与不征收税款有什么区别?

这三种机制都可能降低企业最终承担的进出口税负,但不能相互替代。免税源于法定免税对象及其条件;退税处理已经缴纳的税款;不征收税款则是针对法定情形下尚未缴纳税款的一项独立手续。选错路径可能导致报关指标错误、资料不完整、资金回收延迟,或原始报关单与复出口、复进口报关单之间的审计链断裂。本文按照税款是否已缴、法律触发条件、办理时间、资料及海关正式处理结果进行比较。 下文从概念本质出发,进一步说明其在货运单证以及各参与方协同中的实际应用。企业应尽早核对订舱、运输、贸易和海关数据,明确处理负责人及回复时限,并保存支持关键判断的依据。

法律更新至2026年7月20日 · B2B业务参考,不替代个案法律结论。

快速结论

免税

货物属于法定免税情形并满足全部条件时适用。依据第16条及实施规定,对免税部分无需缴纳税款。

退税

税款已经缴纳,之后出现法定退税事由时适用。税款可退还或按照税收管理规定处理。

不征收税款

依据第37a条办理的独立手续:应退税但尚未缴税,或复进口/复出口对应环节依法无需缴税。

判断关键

同时确认税种、法律依据、已缴/未缴状态、触发事件以及各报关单之间的对应关系。

免税、退税与不征收税款有什么区别?示意图
文章所分析物流主题、单证或操作场景的示意图。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商业进出口、加工、出口生产、暂时进口后复出口、复进口或复出口业务中的出口税和进口税,重点是选择正确机制并形成可审计资料。

本文不当然适用于进口环节增值税、特别消费税、环境保护税、滞纳金或多缴税款;这些项目需分别适用相应税法和手续。

不得混同:“不征收税款”不等于“不属于征税对象”,也不等于零税率或免税的另一种叫法。

术语解释

术语业务含义资料处理作用
Duty exemption – 免税货物、用途及法定条件符合规定时,免除全部或部分纳税义务。根据具体情形在报关环节或通过免税清单/资料办理。
Duty refund – 退税出现法定退税情形时,退还已经实际缴纳的税款。海关审核法律依据、证明资料和金额后恢复企业资金。
Duty non-collection – 不征收税款海关依据第37a条正式决定不征收尚未缴纳的税款。需要提交资料并取得正式结果,可在通关时或通关后申请。
Non-taxable goods – 不属于征税对象货物不在进出口税法规定的征税范围内。判断是否属于征税对象,本质上不同于免税。

实质与运行机制

1. 免税从货物对象和用途开始判断

申报人应依据进出口税法第16条及实施规定判断。根据不同免税类别,资料可能涉及免税清单、定额、期限、合资格进口主体、用途管理、核减跟踪或免税后的监管。免税并不意味着可以省略报关或证明资料。

2. 退税从“税款已经缴纳”开始

退税仅处理实际已缴税款。第19条的典型情形包括:已缴税但没有实际进出口或实际数量较少;出口货物需复进口;进口货物需复出口;已缴进口税的原料用于生产并实际出口产品;已缴税的暂时进口机器设备之后复出口,并满足相应条件。

3. 不征收税款是独立手续,不是免税类别

第134/2016/NĐ-CP号法令经第18/2021/NĐ-CP号法令补充的第37a条主要包括两组:(a)属于第33至37条退税对象但相关税款尚未缴纳;(b)根据第33、34条,复进口或复出口对应环节无需缴纳进口税或出口税。

资料可以在办理海关手续时或通关后提交。海关根据情形在通关过程中决定,或按类似退税的程序处理并作出正式的不征收税款决定。因此,它是处理未缴税款的独立程序,但不是第16条下的免税优惠类别。

比较与判断表

判断标准免税退税不征收税款
税款状态免税部分无需缴纳税款已经缴纳申请不征收的税款尚未缴纳
权利来源货物对象、用途及免税条件发生法定退税事由第37a条:应退但未缴,或复进口/复出口环节无需缴税
主要办理时间申报和通关过程中;部分情形需预先建立免税清单发生退税事由并具备资料后通关时或通关后,视具体情形
正式结果接受免税处理/对应税款不产生缴纳义务退税、抵扣或按税收管理规定处理不征收税款决定或不符合条件的通知
现金流影响无需垫付免税部分先缴后退经批准不征收的税款无需支付
识别示例符合条件的出口生产进口原料已缴进口税的货物之后复出口并符合退税条件符合条件的复出口环节出口税尚未缴纳并申请不征收

需要核对的资料与数据

资料/数据组必须一致的内容适用机制内部责任部门
报关单与税款状态报关单号、监管方式、日期、商品项、HS编码、税额、缴税凭证及税务台账状态三种机制进出口、报关代理、税务会计
商业与运输单证合同、发票、装箱单、提运单、付款凭证及退货协议退税/不征收;部分免税进出口、采购、会计
免税条件证明用途、加工合同、定额、免税清单、库存及项目资料免税生产、仓库、项目、会计
对应报关单链原始与复出口/复进口报关单;数量、序列号/型号及海关监管确认退税/不征收进出口、仓库、货代
退税申请文件电子系统第VIIa附录表01信息,或第VII附录表09,以及各情形专用资料退税进出口、税务会计
不征收申请文件电子系统第VIIa附录表02信息,或第VII附录表09a;第37a条第1款a项还需提交类似退税资料不征收进出口、税务会计

操作流程

  1. 分开识别各税种:分别确认出口税、进口税及其他税,不得合并其已缴/未缴状态。
  2. 选择法律路径:免税核对第16条;退税核对第19条及第33至37条;不征收核对第37a条。
  3. 锁定缴税状态:按每张报关单和每个业务环节确认已缴或未缴。同一货物流转可能在原始报关单办理退税,同时在对应报关单办理不征收。
  4. 建立货物对应表:连接商品项、数量、SKU/序列号/型号、合同、运输资料及海关监管确认。
  5. 使用正确表单:免税使用对应免税资料;退税使用表01/表09;不征收使用表02/表09a及相应证明。
  6. 向有权海关提交:不征收资料提交至办理货物手续的海关,可在通关时或通关后提交;免税、退税按各情形的权限和渠道办理。
  7. 核对正式结果:仅依据海关决定/通知进行账务处理,并更新税务台账、应收款、审计链和归档资料。
最低输出要求:企业应明确适用机制、每张报关单的金额、证明资料及负责跟踪至正式结果的人员。

风险与常见错误

错误原因影响控制措施
对已缴税款使用“免税”选择程序前未核对缴税凭证申报处理错误、延误并造成账务差异逐张报关单确认已缴/未缴状态
将所有未收税款称为“不征收”未核对第37a条及第33至37条法律依据不足或需重新提交写明具体条款及复出口/复进口或退税事由
对应报关单无法连接商品、数量、序列号、运输或监管数据不一致无法证明退税/不征收资格发生退货或复出口/复进口时立即建立商品项对应表
使用错误申请表混淆退税表01/09与不征收表02/09a资料不完整并被要求补充按现行行政手续清单准备
忽略未使用/未加工条件未核对个别退税情形的专门条件全部或部分被拒绝在法律要求时保存货物状态、仓储及技术证明
免税货物改变用途经营计划变化但未办理海关税务处理可能补税、滞纳金并受到处理销售、转让或改变用途前设置内部审批

法律依据与官方来源

官方来源本文作用适用提示
第96/VBHN-VPQH号合并文件——进出口税法第16条规定免税;第19条规定退税及对应环节不缴税的情形。2026年3月31日合并,用于阅读修订后的现行法律内容。
第134/2016/NĐ-CP号法令第33至37条细化免税和退税情形。须结合现行修改法令阅读。
第18/2021/NĐ-CP号法令补充第37a条不征收税款以及表01、02、09、09a。2021年4月25日起生效。
第182/2025/NĐ-CP号法令根据2025年修法继续修改第134号法令。2025年7月1日起生效,需判断是否涉及具体货物。
税收管理法38/2019/QH14退税审核、抵扣和返还的管理框架。提交时核对现行修改及实施规定。
第121/2025/TT-BTC号通知更新进出口货物海关和税收管理程序。2026年2月1日起生效,需核对过渡条款。
行政手续1.009559——不征收进出口税官方公布步骤、资料、条件及处理结果。越南财政部行政手续来源。

常见问题

不征收税款等于免税吗?

不等于。免税依据第16条的免税类别;不征收是依据第37a条处理未缴税款的手续。两者法律依据、表单和正式结果不同。

申请不征收税款需要资料吗?

需要。申请使用第VIIa附录表02或第VII附录表09a。属于第37a条第1款a项的,还需提交类似退税资料。

不征收资料什么时候提交?

可以在办理海关手续时或货物通关后提交。处理方式取决于具体情形、原始报关单及是否产生退税金额。

已经缴纳的税款还能办理“不征收”吗?

已缴金额通常应按退税或多缴税款处理。不征收针对尚未缴纳的税款,但对应环节的不征收决定可能与原始环节的退税决定同时作出。

进口货物复出口一定能退进口税吗?

不一定。必须符合具体法定情形、证明货物对应关系并满足专门条件;部分情形要求货物未使用、未加工或未生产。

免税等于不属于征税对象吗?

不等于。免税货物仍可能属于征税对象,只是在符合条件时免缴;不属于征税对象则本身不在征税范围内。

进口增值税也适用同样三种机制吗?

不能自动套用。进口增值税适用增值税法和税收管理规定,其条件和程序可能不同于进口税。

适用提示: 结论取决于报关监管方式、税种、缴税状态、用途、货物状态、报关单之间的关系以及报关单登记日有效的规定。提交补充申报或申请前,应复核原始资料并明确适用的条、款和表单。中文内容仅供业务参考,并非正式法律译文。

TGIMEX 实施支持

TGIMEX协助企业把本文内容转化为可直接用于实际货物的检查清单,覆盖输入资料核对、文件准备、节点控制以及相关方协调。

转化为检查清单

为每个操作控制点明确负责人和完成时限。

核对货运数据

比对订舱、运输、贸易、海关及交付证明。

管理操作风险

记录差异、处理措施和判断依据,避免重复发生。

快速咨询

需要协助审核进口手续或运输方案吗?

请提前发送品名、运输路线、现有资料或执行需求, 以便获得更贴合实际货物情况、重点清晰且更具针对性的方案建议。

立即致电
Zalo
热线 0963 856 664 / 0982 135 393
邮箱 info@tgimex.com
适用服务 国际运输 · 海关手续 · 许可证办理 · B2B物流

发表回复

了解 TGIMEX VIETNAM JSC 的更多信息

立即订阅以继续阅读并访问完整档案。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