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TT / 网络信息安全产品进口手续指南

专项手续 · 网络信息安全

ATTT / 网络信息安全产品进口手续指南

ATTT 产品(网络信息安全产品)常被误认为普通 ICT 或网络设备。若仅按 firewall、gateway、scanner、appliance、security platform 等商业名称申报,而未核查实际功能,企业可能适用错误 HS 编码、遗漏进口许可证、缺少合格证明/合规声明,或在清关阶段被要求补充说明。

本文提供 E2E(端到端)操作核查框架,覆盖产品分类、HS–税率–C/O、专项资料、主管机关、时间线、风险及清关后义务。

供进出口企业及合规团队参考必须按具体 model/datasheet 核查

SEO 标题 – PAS 引言 – 编制说明

建议标题: ATTT / 网络信息安全产品进口手续指南。

PAS 引言: ATTT 产品进口的主要风险不在商品名称,而在实际技术功能。一个设备可能同时具有 router、gateway、firewall、VPN appliance、IPS/IDS、DLP 或网络监控安全功能。如企业未在 ETA 前锁定 catalogue、datasheet、model 和进口用途,货物可能被要求补充许可证资料、解释安全功能、重新核查专项政策或调整报关资料。操作上应在 ETA 前核查:产品是否属于须凭许可证进口的 ATTT 清单,合格证明/合规声明是否齐备,HS–税率–C/O 是否有依据,以及商业单证与技术资料是否一致。

编制说明: 本资料供进出口、采购、合规、单证及运营团队作为操作参考。

法律提示: 本文不替代主管机关的正式分类或许可结论。每票货物均应按适用时点的 catalogue、datasheet、model、功能及实际进口目的进行核查。

术语解释与手续重要性

ATTT / 网络信息安全

用于保护信息、信息系统及网络活动,防止未授权访问、网络攻击、数据泄露或系统不安全的产品。

进口许可证

由越南信息与通信部信息安全局对列入许可清单的网络信息安全产品签发的进口许可证。

合格证明/合规声明

证明产品符合适用标准或技术法规的文件,适用于专项法规要求的情形。

ETA – DEM/DET

ETA 为预计到港时间;DEM/DET 为因资料延误可能产生的滞箱、滞港或仓储风险。

ATTT 手续主要影响清关前及清关环节,同时产生清关后留存许可证、合格资料、标签及技术档案等义务。

产品分类与详细识别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 ATTT/网络信息安全产品及具有网络安全功能的设备,包括 firewall、IPS/IDS、VPN appliance、secure gateway、DLP、WAF、vulnerability scanner、database security appliance、network monitoring security appliance 等类似安全设备。本文不得自动适用于所有网络设备、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存储设备、软件授权、零部件或附件;必须先核查功能与法律清单。

新货、旧货、翻新货、样品、保修替换、项目货、EPE/FDI/工厂进口均可能适用不同处理方式。含无线模块、加密、 电池、适配器、摄像头、存储或控制软件的,应另行核查。

产品详细分类表

产品组/货物情形 需核查的技术特征 示例 证明资料 可能适用政策 需对照资料 适用说明
Firewall / UTM 设备 访问控制、包过滤、IPS、VPN、内容过滤 Firewall gateway、UTM appliance Catalogue、datasheet、管理手册 如列入清单,可能需 ATTT 进口许可证 Model 清单、安全功能、license 若主要功能为安全,不应简单申报为“router”。
IPS/IDS/DDoS 设备 入侵检测/防护、抗 DDoS IPS、IDS、anti-DDoS box Datasheet、部署图 ATTT;如有无线传输需另查 ICT Catalogue、功能说明、HS 区分独立设备与软件/license。
VPN/secure gateway 加密隧道、VPN 连接、访问认证 VPN appliance、encrypted gateway 安全规格、用户手册 ATTT;可能涉及民用密码 Datasheet、加密功能、license 需区分 ATTT 与民用密码风险。
WAF/DLP/数据库安全 Web 应用防护、数据防泄漏、数据库保护 WAF appliance、DLP box Catalogue、部署指南 如列入清单,适用 ATTT 功能资料、invoice、model 软件订阅可能不同于硬件设备。
无线安全设备 频段、发射功率、无线模块 带 Wi‑Fi/LTE 的安全网关 RF 规格、测试报告(如有) ATTT + ICT/无线政策 Datasheet、相关 QCVN 需单独核查无线政策。
旧货/翻新货 状态、年份、配置、进口目的 Used firewall、refurbished appliance Invoice、状态报告、照片 可能涉及旧 ICT 货物政策 年份、serial、图片 需核查旧 ICT 限制/禁止清单。
警示: 泛泛命名可能导致 HS、专项政策、合规路线、许可证要求及标签义务错误。

HS 编码 – 税率 – C/O

HS 编码应按主要功能、结构、工作原理、数据处理能力、通信功能、货物状态及技术资料确定,不应仅按商业名称判断。

HS 编码 – 税率 – C/O 建议表

参考 HS 适用描述 分类依据 适用条件 普通税率 MFN 优惠税率 VAT 需核查 C/O/FTA 资料
8517.62.59 其他数据接收/发送/交换/路由设备 网络通信功能 主要功能为网络通信时;需核查细分编码 按现行税则核查 按现行税则核查 10% 或按现行 VAT 政策 ACFTA、RCEP、AKFTA、VKFTA、AJCEP、VJEPA、EVFTA、UKVFTA、CPTPP Catalogue、datasheet、C/O、invoice
8471.80.70 / 8471.80.90 其他自动数据处理设备/部件 独立数据处理能力 货物本质为 ADP 设备而非纯通信设备 按现行税则核查 按现行税则核查 10% 或按现行 VAT 政策 按最终 HS 与原产地核查 Datasheet、CPU/storage/interface
8523 或其他适用税号 软件、license、介质或非设备货物 非完整独立设备 如涉及硬件、软件权利与服务,应拆分核查 按现行税则核查 按现行税则核查 按货物/服务本质适用 按资料核查 Contract、invoice、license note

按进口路线核查的 C/O/FTA 优惠表

来源/路线 FTA C/O 或原产地证明 优惠税率 条件 资料 说明
ASEAN ATIGA Form D 按最终 HS 核查 满足原产地规则与直运要求 C/O、invoice、packing list、B/L 核查品名与 HS。
中国 ACFTA/RCEP Form E 或 RCEP 证明 按最终 HS 核查 表格、原产地标准及第三方发票合规 C/O、B/L、invoice Form E 通常审查较严。
韩国 AKFTA/VKFTA/RCEP Form AK、VK 或 RCEP 证明 按最终 HS 核查 符合 PSR/RVC/CTH/CTSH C/O、原产地说明 避免使用错误表格。
日本 VJEPA/AJCEP/CPTPP/RCEP VJ/AJ 或适用证明 按最终 HS 核查 满足相应原产地规则 C/O、运输单证、invoice 按税率和资料可行性选择协定。
EU/UK EVFTA/UKVFTA EUR.1 或原产地声明 按年度税表核查 有效原产地证明 原产地声明/EUR.1、invoice 如适用,核查 REX/出口商资格。
澳新、印度、香港 AANZFTA/CPTPP、AIFTA、AHKFTA 相应表格/证明 按最终 HS 核查 表格、路线、原产地标准正确 C/O、invoice、直运证明 仅在原产地及路线适配时使用。

C/O 核查清单

  • 表格或原产地证明是否正确。
  • 原产地标准是否匹配最终 HS。
  • 品名、model、数量、重量、原产地是否与商业单证一致。
  • 第三方发票、直运、签发日期及有效期是否合规。
  • 印章/签名或自证机制是否有效。

资料清单与提交方式

资料应分为商业单证、技术/专项资料以及提交主管机关的资料。

业务资料清单

资料组 所需资料 用途 通常准备方 常见错误 ETA 前检查
商业单证 Invoice、Packing List、B/L/AWB、Contract/PO 报关 进口商、发货人、货代 品名/model/数量不一致 最终单证前锁定品名与 model。
原产地 C/O 或原产地证明 申请优惠税率 出口商/进口商 表格或原产地标准错误 核查 HS、描述、路线。
技术资料 Catalogue、datasheet、manual、安全规格、model/serial list HS 与政策核查 制造商、采购、合规 营销资料技术信息不足 要求按 model 提供正式 datasheet。
ATTT 专项 申请书、合格证明/合规声明、功能技术说明 如列入清单,申请进口许可证 进口商/合规部门 缺 ATTT 经营许可证或合规资料 ETA 前核查。
标签 原标签、越文附加标签、model、原产地 流通及后续检查 进口商、QA/合规 缺 model、原产地、责任主体 ETA 前核查标签。
100% 一致原则: Invoice、Packing List、B/L/AWB、catalogue、标签、专项资料及报关单在品名、数量、model、serial、原产地及技术参数上应保持一致。

法律依据 – 专项政策矩阵

需核查的法律依据表

类别 文件 发布机关 生效时间 作用 重点条款/附件 核查说明
法律 网络信息安全法 86/2015/QH13 国会 2016/07/01 ATTT 产品/服务的法律基础 经营、进口及合规相关规定 按产品组核查。
政令 政令 108/2016/NĐ-CP 政府 2016/07/01 经营及进口许可条件 第 1、2 条及许可规定 如涉及民用密码应另行区分。
通知 通知 13/2018/TT-BTTTT 信息与通信部 2018/12/01 许可清单及程序 附件 I、许可资料 已由通知 10/2022 修改。
修改通知 通知 10/2022/TT-BTTTT 信息与通信部 2022/09/15 修改机关、资料、提交及流程 信息安全局为许可机关;可线上提交 建议阅读合并文本。
合并文本 13/VBHN-BTTTT2022/10/28 信息与通信部 合并文本 整合通知 13 与 10 附件 I,第 6、7、8 条 必要时仍应对照原文。
税表 现行进出口税表、VAT、FTA 税表 主管机关 按报关时点 确定税率/VAT/C/O 优惠 最终 HS 与原产地规则 进口时更新。
相关 ICT 政策 如有 ICT/无线功能,核查信息与通信部管理清单 信息与通信部 按文件 可能触发质量/合规程序 相关附件/QCVN 仅在技术配置触发时适用。

查看/下载原始文件

企业在适用前应另行在法律文件门户或发布机关网站核查。

按货物情形适用的专项政策矩阵

货物情形 需核查依据 可能适用政策 机关/门户 触发条件
列入 ATTT 清单的产品 通知 13/2018、通知 10/2022、合并文本 13 ATTT 进口许可证 信息安全局;MIC 公共服务门户/国家公共服务门户 完整、可独立运行且符合清单描述的设备
功能不明确的安全设备 Catalogue、datasheet、附件 I 需先核查再结论 信息安全局或专项咨询 安全功能和具体 model
无线设备 ICT/无线法规及 QCVN 可能需质量/合规程序 电信管理机关/指定机构 无线模块、频段、功率
加密/安全功能 ATTT 法;如适用,民用密码规则 可能 ATTT/MMDS 交叉 视本质由相关机关处理 加密模块、VPN、密码功能
旧货/翻新货 旧 ICT 货物政策 可能限制/禁止/需特别许可 MIC/海关 旧货状态、年份、用途
样品/保修/项目货 用途及专项政策 可能仍需许可 许可机关/海关 受管货物不能仅因用途而免核查
EPE/FDI/工厂进口 海关类型及进口目的 核查类型、项目资料和技术记录 海关/专项机关 固定资产、项目或经营用途

办理时间、费用与风险成本

步骤 内容 参考时间 费用 延误风险
准备资料 锁定 catalogue、datasheet、ATTT 经营许可证和合规资料 取决于资料完整度 内部/检测费用(如有) 晚提交、产生仓储费用
接收资料 机关检查完整性 公布程序显示 02 个工作日 内检查资料 无另行接收费(除非另有规定) 被要求补充
审定/发证 信息安全局审查有效资料 收到合格资料后 05 个工作日 公布手续费:200,000 越盾/次;提交时应复核 若 ETA 后提交,可能产生 DEM/DET/仓储
报关 申报 HS、税率、C/O、许可证和技术资料 按海关通道 关税、VAT、港口/仓储费 黄/红通道或质询
清关后 留存许可证、标签和技术资料 按留存规定 内部合规成本 后续检查解释不足

最终操作时间线应在确认 model、datasheet、货物状态、ATTT 经营许可证及是否列入许可清单后确定。

E2E 实操流程

ETA 前核查:参考 HS、是否列入许可清单、C/O、税率、标签、货物状态及 ICT/MMDS 交叉风险。
锁定单证与技术资料:核查 Invoice、Packing List、B/L/AWB、catalogue、datasheet、model/serial list。
确定专项手续:如列入清单,准备信息安全局许可证资料;如有无线功能,核查 ICT/无线政策。
如需,提交资料:直接、邮寄或线上提交,并跟进补充通知。
开立海关申报:申报 HS、价值、原产地、品名,并按需附许可证/技术资料。
处理海关通道:绿通为系统放行;黄通为查单;红通为查单及查货。主要风险点:HS、C/O、许可证、catalogue、model、标签。
提货及清关后:送仓,核查标签,并留存完整货物资料。

FAQ – 常见问题

1. 所有 ATTT 产品都需许可证吗?

不能绝对判断。只有列入清单并符合条件的产品才需许可证,应按 model/datasheet 核查。

2. Firewall 需要许可证吗?

如为完整独立设备且列入 ATTT 许可清单,则可能需要。

3. VPN 产品会触发民用密码规则吗?

可能,取决于其独立加密/密码功能。

4. 缺少合规资料能申请吗?

许可资料要求提交合格证明或合规声明,缺少可能被要求补充。

5. C/O 能降低税率吗?

可以,但前提是最终 HS、原产地证明及原产地标准有效。

6. 样品或保修货是否不同?

用途会影响核查,但受管货物仍可能需专项政策审查。

7. 旧货/翻新货如何处理?

需核查旧 ICT 货物政策、状态、年份、用途及限制。

8. 清关后需留存什么?

报关单、许可证(如有)、C/O、商业单证、技术资料、标签和合规资料。

输出结果及清关后/发证后义务

结果可能包括 ATTT 进口许可证、已清关报关单、合规资料、被接受的优惠 C/O、标签资料及按票留存档案。

  • 如需流通,完成越文附加标签或标签义务。
  • 留存许可证、技术资料、商业单证、C/O 和报关单。
  • 如产品政策要求,补充检测/合规结果。
  • 准备 HS、价值、原产地及专项政策的后续说明资料。

执行能力与支持范围

企业应与同时具备物流、单证、海关及专项政策经验的执行方合作,在 ETA 前控制风险。

  • HS–政策–C/O 核查:catalogue、datasheet、model、安全功能、原产地及进口路线。
  • 技术/专项资料核查:许可证、合规资料、功能说明、标签、model/serial。
  • 物流协同:ETA、pre-alert、运输单证、提货/仓库/港口计划。
  • 报关及通道处理:HS、价值、原产地、许可证及专项政策说明。
  • 后续检查:按票留存资料、标签、许可证、C/O 及支持文件。

重点不是“越快越好”,而是在 ETA 前正确核查,以减少仓储、补充资料及计划外合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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