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油进口手续指南
对于进口食用油,合规风险不只在商品名称“cooking oil”,更在于油脂来源、配方比例、精炼程度、进口用途和食品安全资料。大豆油、棕榈油、葵花籽油、橄榄油、玉米油或按实际油源确定的其他植物油或调和油,可能对应不同HS编码和税率。若处理错误,可能被要求补充COA/检测报告、转入查验、无法享受C/O优惠,并产生DEM/DET、仓储费和销售延误。本文提供ETA前E2E核查框架,覆盖HS编码、税率、C/O、食品安全、标签、通关资料及关键决策点。
快速摘要
| 项目 | 快速核查内容 |
|---|---|
| 适用产品 | 供人食用的Cooking oil/食用油,用于零售、餐饮或食品生产;通常为精炼、脱色、脱臭且未发生化学改性的植物油。 |
| 参考HS编码 | 1507.90.20 精炼、脱色、脱臭(RBD)大豆油;1511.90.20 / 1511.90.36 / 1511.90.39 精炼棕榈油或棕榈油液体分提物;1512.19.90 葵花籽/红花籽油其他;1509.90.91 净重≤30 kg的橄榄油;1515.29.99 玉米油或按实际油源确定的其他植物油;若为调和油/油脂制品需核查1517.90.61–69 / 1517.90.90。 |
| 参考MFN税率 | 1507.90.20及1512.19.90参考15%;棕榈油分项1511.90.20/36/39、玉米/其他油1515.29.99及调和油1517.90.61–69/90参考30%;1509.90.91参考20%。 |
| VAT | 参考10%;在01/07/2025–31/12/2026期间,若符合条件且不在排除清单内,可核查8%政策。 |
| 专业监管 | 食用植物油需核查食品安全、产品自我公布、进口食品安全检查及货物标签。 |
| 敏感文件 | COA/检测报告、原标签、油脂成分、调和比例(如有)、精炼/RBD信息、C/O、保质期和储存条件。 |
| 分类ID | VI 2774 / EN 2832 / ZH 2834。 |
本文适用于供人食用的食用油。不自动适用于工业粗油、技术用途油、化妆品用油、起酥油、人造黄油、深加工油脂制品或保健食品。必须按规格、COA、标签、成分、包装及实际进口用途核查。
适用范围
适用
- 用于零售、餐饮或食品生产的食用油。
- 瓶装、罐装、桶装或大包装的精炼、脱色、脱臭植物油。
- 商业进口、工厂原料、样品/R&D且货物性质一致的情况。
不自动适用
- 粗油、工业/技术用途油或化妆品用油。
- 起酥油、人造黄油、氢化或深加工产品。
- 成分可能转入1517的调和油。
不得将所有食用油套用同一结论。资料不足时,应按目录/规格、COA、标签、成分配方和实际进口用途核查。
分类与识别
关键识别点包括油脂来源、单一油种或调和配方、精炼程度、食品/工业用途、包装、标签及储存条件。
| 需核查标准 | 需对照文件 | 描述错误风险 | 发票/报关品名建议 |
|---|---|---|---|
| 主要油脂来源 | 规格书、COA、标签、配方 | 混淆大豆油、棕榈油、葵花籽油、橄榄油会导致HS和税率错误。 | Cooking oil – refined soybean/palm/sunflower oil, food grade, not chemically modified。 |
| 单一油种或调和油 | 配方、成分表、标签、COA | 若为多种油混合却按单一油申报,可能漏判1517。 | 如为调和油,应写明主要成分及比例;如为单一植物油,仅在真实情况下填写。 |
| 精炼程度 | RBD工艺、酸价/过氧化值、证书 | 将粗油误判为精炼油会影响子目、质量资料和监管判断。 | Refined, bleached and deodorized (RBD) cooking oil, food grade。 |
| 包装及净含量 | 装箱单、标签、产品图片 | 包装错误会影响标签、食品安全检查和海关问询。 | 瓶/罐/桶/大包装,净重/容量,批号,有效期。 |
| 进口用途 | PO、标签、销售资料 | 工业、技术用途或化妆品用途的油脂可能适用不同政策。 | 如文件支持,可写 for human consumption/food processing。 |
HS编码 – 税率 – C/O
HS归类直接取决于油脂来源和配方比例。不得用一个HS编码覆盖所有食用油。
| 参考HS编码 | 适用条件 | 误用风险 | 需对照文件 |
|---|---|---|---|
| 1507.90.20 | 大豆油及其分离品,其他,未化学改性。 | 若用于棕榈油、葵花籽油或调和油,会影响税率、食品安全和C/O。 | COA、标签、成分、规格、C/O。 |
| 1511.90.20 / 1511.90.36 / 1511.90.39 | 棕榈油及其分离品,其他,未化学改性。 | 棕榈油子目较细,分错可能造成MFN税率差异。 | 规格、液态/固态馏分、成分、包装。 |
| 1512.19.90 | 葵花籽油或红花籽油,其他。 | 若实际为大豆油、棕榈油或调和油,将影响HS和C/O。 | 标签、COA、油源证明。 |
| 1509.90.91 | 橄榄油其他,净重不超过30 kg包装。 | 不适用于调和油或净重超过30kg的包装。 | 标签、包装、净重、成分。 |
| 1517.90.61–69 / 1517.90.90 | 多种油脂的可食用混合物或制品。 | 不得用于未化学改性的单一植物油。 | 配方、标签、COA、生产工艺。 |
按HS编码列示的参考税率表
| HS编码 | 描述/适用条件 | 普通税率 | MFN优惠税率 | 参考VAT | C/O/FTA核查 |
|---|---|---|---|---|---|
| 1507.90.20 | 精炼、脱色、脱臭(RBD)大豆油 | 按MFN的150%参考为22.5% | 15% | 10%;如符合条件可核查8% | ATIGA数据显示可为0%;其他FTA按原产地核查。 |
| 1511.90.20 / 1511.90.36 / 1511.90.39 | 精炼棕榈油或棕榈油液体分提物 | 按MFN的150%参考为45% | 30% | 10%;如符合条件可核查8% | 核查Form D/E/AK/AJ/VJ/EUR.1/UK/RCEP等。 |
| 1512.19.90 | 葵花籽/红花籽油其他 | 按MFN的150%参考为22.5% | 15% | 10%;如符合条件可核查8% | 核查出口国、原产地标准及直运规则。 |
| 1509.90.91 | 橄榄油,包装≤30 kg | 按MFN的150%参考为30% | 20% | 10%;如符合条件可核查8% | EVFTA/UKVFTA或其他FTA可在C/O有效时适用。 |
| 1515.29.99 | 其他固定植物油,其他 | 按MFN的150%参考为45% | 30% | 10%;如符合条件可核查8% | 按实际油源和FTA税表核查。 |
| 1517.90.61–69 / 1517.90.90 | 可食用油脂混合物/制品 | 按最终8位编码查询 | 按最终8位编码查询 | 通常按10%或现行VAT政策核查 | 需配方、标签及原产地规则。 |
备注:税率仅用于方案测算。报关时需重新核查现行税表、实际货物描述、C/O和VAT政策。
适用专业监管政策
| 货物情形 | 可能适用政策 | 需核查文件 | 主管机关/系统 | 建议时间 | 风险提示 |
|---|---|---|---|---|---|
| 零售/餐饮食用油 | 产品自我公布;进口食品安全检查;标签。 | COA/检测报告、原标签、越南文标签、成分、保质期。 | 现行分工下的食品安全机构;适用时使用国家单一窗口。 | ETA前,最好在PO/订舱阶段。 | COA或标签审查过晚可能产生仓储费用。 |
| 作为工厂原料的油 | 食品原料管理、批次追溯、仓储记录。 | 规格、COA、自我公布/检查资料(如适用)。 | 食品安全机构和海关。 | 下单前。 | 进口用途错误会影响后续稽查。 |
| 调和油或含添加剂产品 | 可能转入1517,需核查成分和添加剂。 | 配方、成分表、添加剂、COA、标签。 | 食品安全机构/工贸部门按分工处理。 | 签约前。 | “cooking oil”商品名可能掩盖调和油归类风险。 |
| 样品/R&D | 商业资料可不同,但食品安全/标签仍需核查。 | 样品发票、用途、数量、COA/标签。 | 海关和专业监管机构。 | ETA前。 | 不得默认样品免专业监管。 |
| EPE/FDI进口 | 海关、原料管理;进入食品链时核查食品安全。 | 合同、BOM、生产流程、仓储记录。 | 海关及食品安全机构。 | 进口计划阶段。 | 进口用途和追溯资料必须一致。 |
需核查的法律文件
| 文件类别 | 文件名称/编号 | 发布机关 | 效力时间 | 程序作用 | 重点条款/内容 | 核查备注 |
|---|---|---|---|---|---|---|
| 法律 | 食品安全法 55/2010/QH12 | 国会 | 01/07/2011生效 | 食品安全总体法律框架。 | 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 确认货物是否供人食用。 |
| 法令 | 15/2018/NĐ-CP | 政府 | 02/02/2018生效 | 自我公布和进口食品安全检查。 | 第4、5条及进口检查章节。 | 关注2026更新;46/2026/NĐ-CP已被15/2026/NQ-CP暂停。 |
| 决议 | 15/2026/NQ-CP | 政府 | 06/04/2026生效 | 暂停46/2026/NĐ-CP及66.13/2026/NQ-CP。 | 决议全文。 | 更新食品安全框架时需核查。 |
| 税表 | 26/2023/NĐ-CP及修订 | 政府 | 15/07/2023生效 | MFN进口税表依据。 | 附录II。 | 报关时需重新核查现行税表。 |
| VAT | 181/2025/NĐ-CP、174/2025/NĐ-CP | 政府 | 自01/07/2025起按各文件效力适用 | VAT及阶段性减税核查依据。 | 排除清单和VAT细则。 | 未核查条件前不得默认8%。 |
| 标签 | 43/2017/NĐ-CP、111/2021/NĐ-CP | 政府 | 01/06/2017及15/02/2022 | 货物标签及越南文附加标签。 | 强制标签内容。 | 上市前核查原标签和附加标签。 |
查看/下载原文
企业可按文件编号在政府法律文件门户或主管机关网站查询。适用前应再次核查有效版本。
通关文件资料
商业文件
- 商业发票。
- 装箱单。
- 海运提单/空运单。
- 销售合同/采购订单(如有)。
- 申请优惠税率时的C/O。
- COA/规格、原标签、包装图片。
专业文件(如适用)
- 产品自我公布/食品安全资料。
- COA/检测报告。
- 标签资料。
- 成分/调和配方。
- 进口食品安全检查资料(如适用)。
| 文件组 | 需准备文件 | 用途 | 通常准备方 | 常见错误 | ETA前核查 |
|---|---|---|---|---|---|
| 商业文件 | Commercial Invoice、Packing List、合同/PO、B/L/AWB | 报关、价格和数量核查 | 卖方、买方、货代 | 只写“cooking oil”,未说明油源。 | 逐行与标签、COA、包装和C/O核对。 |
| 质量/技术 | COA、检测报告、规格书、RBD/精炼信息 | 食品安全、自我公布、质量核查 | 生产商、进口商、实验室 | 缺少酸价、过氧化值、重金属或相关食品安全指标。 | 按产品性质确认检测项目。 |
| 标签 | 原标签、越南文标签、包装图片 | 上市流通和检查 | 进口商、卖方 | 缺成分、保质期、储存条件、原产地或责任方。 | ETA前准备越南文标签。 |
| C/O | 适用C/O:D、E、AK、AJ、VJ、EUR.1、UK、RCEP等 | 享受优惠税率 | 供应商、进口商 | HS、描述、原产地标准或直运证明错误。 | 签发前核查C/O草稿。 |
| 食品安全 | 自我公布/进口食品安全资料(如适用) | 通关/流通 | 进口商、服务商 | ETA后才准备或与标签/COA不一致。 | 货到前完成资料。 |
文件一致性原则:品名、油脂来源、成分、数量、净重/容量、批号、原产地、保质期和储存条件必须在发票、装箱单、标签、COA、C/O、食品安全资料和海关申报中一致。
可能导致货物被扣留的决策点
| 决策点 | 需回答问题 | 证明文件 | 不明确后果 | 建议处理 |
|---|---|---|---|---|
| HS编码 | 单一油种还是油脂混合物?主要油源是什么? | 规格、COA、标签、配方 | 税率、C/O和监管政策错误。 | 订舱前按成分确定HS。 |
| 食品安全 | 是否已准备自我公布/进口食品安全检查? | COA、检测报告、标签、公布资料 | 补充资料、通关或流通延误。 | ETA前核查食品安全资料。 |
| 标签 | 原标签和越南文标签是否完整? | 标签设计稿、包装图片 | 上市流通受阻。 | 与报关资料同步准备标签。 |
| C/O | 格式、HS、描述和原产地标准是否正确? | C/O、发票、B/L/AWB | 无法享受优惠税率。 | 提交前核查C/O草稿。 |
| 储存条件 | 干箱还是特殊条件?是否需避热避光? | 规格、运输指示 | 品质下降和感官检查风险。 | 装货前确认运输和仓储条件。 |
E2E实务流程
步骤1 – ETA前核查
确认油种、HS、税率、C/O、VAT、食品安全、标签、COA和储存条件。
步骤2 – 锁定文件
核对发票、装箱单、B/L/AWB、C/O、COA、标签、成分和包装。
步骤3 – 准备食品安全/标签
如适用,准备自我公布或进口食品安全检查;避免货到后才开始。
步骤4 – 海关申报
绿色通道:系统条件放行;黄色通道:查文件;红色通道:查文件并查验实货。
步骤5 – 放行与后续留档
送仓、控制越南文标签、按批次归档,并准备HS、价格、原产地解释资料。
ETA前风险清单
| 风险 | 后果 | ETA前防控 | 需核查文件 |
|---|---|---|---|
| 笼统描述“cooking oil” | 海关/食品安全机构可能要求补充成分和油源。 | 写明油源、精炼状态、食品级和包装。 | 发票、装箱单、COA、标签。 |
| 单一油种与调和油混淆 | 可能误归1517或影响税率/C/O。 | 报关前核查配方和成分表。 | 配方、COA、标签。 |
| 税率表未按HS拆分 | landed cost测算不准。 | 按1507/1511/1512/1509/1515/1517拆分。 | 税表、C/O、归类资料。 |
| COA/检测报告缺指标 | 食品安全/自我公布资料不足。 | 按产品性质确认检测项目。 | COA、检测报告、产品标准。 |
| C/O格式或描述错误 | 丧失优惠税率并可能要求更正。 | 签发原件前审核草稿。 | C/O、发票、B/L/AWB、运输路线。 |
常见问题
1. 进口食用油是否需要许可证?
不能绝对判断。需按油种、进口用途、食品安全资料、标签及实际单证核查。
2. 食用油的HS编码是什么?
没有唯一编码。大豆油通常核查1507,棕榈油1511,葵花籽油1512,橄榄油1509,玉米油或按实际油源确定的其他植物油1515,混合油脂1517。
3. VAT是10%还是8%?
参考通常为10%。在01/07/2025–31/12/2026期间,仅在符合条件时核查8%。
4. 是否必须有C/O?
C/O不一定强制,但若进口商希望享受FTA优惠税率,则非常重要。
5. 调和油与单一油种是否一样?
不一定。若为多种油脂混合物/制品,可能需核查1517。
6. 样品是否按商业进口处理?
样品的商业资料可不同,但如属于专业监管范围,仍需核查食品安全、标签及进口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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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提供了进口食用油的HS、税率、文件及专业监管地图。实际操作时,企业仍需按规格、COA、标签、成分、单证、原产地和进口用途核查。
协调能力
- 覆盖60多个国家的代理网络。
- 成员资格:WCA、WCA China Global、VLA、HNLA。
- 海运、空运、公路/铁路、仓储及内陆配送。
支持范围
- ETA前核查:HS、食品安全、C/O、税率、VAT、标签和COA。
- 合规文件控制:发票、装箱单、B/L/AWB、C/O、COA、标签和检测报告。
- 海关申报、通道处理及HS、价格、原产地解释。
涉及食品安全、C/O或标签的货物,不应等到到港才开始核查。发票、装箱单、COA、标签、C/O或配方之间的细小差异,都可能导致补充文件、通关延误或计划外仓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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