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dy Lotion 身体乳进口手续指南

进口手续 • 护肤类化妆品

BODY LOTION 身体乳进口手续指南

Body lotion(身体乳)通常属于身体护肤类化妆品,形态可能为乳液、流动型面霜、凝露乳或保湿乳。进口风险不在商品名称本身,而在于是否准确区分为护肤乳液、皮肤清洁制剂、身体防晒产品、带治疗宣称的产品或包含多个 SKU 的礼盒套装。

如果发票和装箱单仅写作“cosmetic”“skin care”或“body product”,但原标签、配方、宣称和化妆品公布资料显示不同的产品属性,清关时可能被要求补充化妆品资料、解释 HS 编码、复核 C/O、修改标签或转入单证查验。

本文提供 ETA(预计到港/到达时间)前的 E2E(端到端)核查框架:HS 编码、税率、C/O、化妆品公布、清关资料、通关决策点及货到前应阻断的风险

快速摘要

项目 需核查内容 操作备注
商品范围 Body lotion 身体乳,用于身体皮肤护理,包装形式可为瓶装、管装、罐装、小袋装或零售套装。 不自动适用于沐浴露、磨砂膏、药用按摩油、外用药品或带治疗宣称的产品。
主要参考 HS 3304.99.30 – 面部或其他皮肤用面霜及乳液。 适用于化妆品类护肤制剂,且不属于药品或其他税目下的清洁制剂。
需进一步核查的 HS 3304.99.90:无法充分证明适用 3304.99.30 时核查;3401.30.00:产品本质为零售包装的液体/膏状皮肤清洁制剂时核查。 不得仅凭“body lotion”商品名称归类;必须核查配方、标签、主要用途和使用说明。
参考税率 3304.99.30 为例:MFN 18%,普通税率 27%,VAT 8% 或 10% VAT 8% 仅在申报日符合增值税减免政策且不属于排除清单时适用。
专项政策 进口化妆品在越南流通前需取得有效的化妆品产品公布接收编号 需控制的资料:公布表、授权书、CFS(如适用)、成分、标签、PIF 和功效宣称。
Category IDs VI 3076 / EN 3102 / ZH 3104. 商品菜单:洁面、爽肤水、精华、精华液、面霜、乳液、面膜、卸妆产品及身体乳。
法律提示:本文中的 HS 编码、税率、VAT 和专项管理要求仅用于清关前规划与合规核查。正式申报前,进口商须根据现行税则、化妆品公布资料、配方、原标签、功效宣称、C/O、原产地和实际进口目的重新核对。

适用范围

本文仅适用于进口 body lotion 身体乳,即外用的保湿、柔肤和身体皮肤护理类化妆品。

如配方、宣称、用途或公布资料不同,本文不自动适用于洁面、爽肤水、精华、精华液、面霜、乳液、面膜、卸妆产品或其他身体乳。需依据目录、资料表、标签、配方、SKU、容量、原产地和实际进口目的核查。

分类与商品识别

产品本质

通常为乳化体系,含保湿剂、油脂/植物脂、硅油、肤感聚合物和防腐剂。

使用方式

外用于皮肤。如说明为冲洗或清洁皮肤,应核查税目 3401。

宣称控制

保湿、柔肤、护肤通常属于化妆品宣称;治疗或修复疾病宣称需重新审查。

技术识别项 需比对资料 描述错误风险 建议申报描述
产品形态 原标签、图片、配方。 笼统写“cosmetic”可能导致 HS 或公布资料错误。 Body lotion,乳液形态,用于身体护肤,容量…,品牌…,SKU…
主要用途 宣称、使用说明、网站、宣传单。 医疗宣称可能超出化妆品范围。 说明为化妆品护肤用途,无依据时避免医疗宣称。
成分 成分表、PIF、SDS(如有)。 限制/禁用成分或 UV 过滤剂可能需解释。 附成分表及对应公布资料。
包装/SKU 装箱单、标签、SKU 清单。 公布资料与实际进口 SKU/容量不一致。 写明容量、数量、包装规格和 SKU。

HS 编码 – 税率 – C/O

HS 归类必须依据产品本质:配方、主要用途、使用方式、标签、形态和公布资料,而不能仅依据商品名称。

参考 HS 编码 适用条件 参考基础税率 归类错误风险 需比对资料
3304.99.30 身体乳为用于皮肤护理的面霜/乳液,不属于药品。 MFN 18%;普通税率 27%;VAT 8% 或 10% HS 错误会影响税率、化妆品公布、标签和后续稽查资料。 配方、原标签、宣称、产品图片、化妆品公布资料、C/O。
3304.99.90 仅在无法充分证明适用 3304.99.30,或产品为其他护肤制剂时核查。 MFN 18%;普通税率 27%;VAT 8% 或 10%,需按申报时点核查。 在可适用 3304.99.30 时使用“其他”编码,可能被要求说明归类依据。 目录、成分表、标签、主要用途、必要时的归类意见。
3401.30.00 仅当产品本质为零售包装的液体/膏状皮肤清洁用有机表面活性制剂时适用。 MFN 27%;普通税率 40.5%;VAT 8% 或 10% 将沐浴露/清洁乳误作身体乳,可能导致税率和专项资料错误。 使用说明、表面活性剂成分、wash/cleanser 标签、功效说明。

HS 3304.99.30 的优惠 C/O/FTA 核查表

原产地/路线 C/O 或原产地证明 优惠税率参考 适用条件 需核查资料 错误风险
东盟 Form D / ATIGA 通常可为 0% 满足 ATIGA 原产地规则、直接运输、HS 和货物描述一致。 Form D、发票、装箱单、提单、HS、货物描述。 原产地标准或描述错误可能被拒绝优惠。
中国 Form E / ACFTA 或 RCEP ACFTA 通常可为 0%;RCEP 需按降税表核查,可能约 12% 选择税率更优且符合规则的协定。 Form E 或 RCEP 证明、第三方发票(如有)、提单。 表格错误或直接运输不满足可能失去优惠。
韩国 AKFTA / VKFTA / RCEP VKFTA 可能为 0%;AKFTA 约 5%;RCEP 按表核查。 在 C/O 合格时优先选择税率最低的协定。 AK/VK/RCEP C/O、WO/RVC/CTH/CTSH 标准、发票、提单。 选择错误协定可能增加税负或被追征。
日本 AJCEP / VJEPA / CPTPP / RCEP AJCEP/VJEPA/CPTPP 通常可为 0%;RCEP 按表核查。 原产地、原产地标准、运输和描述必须一致。 对应 C/O/原产地证明、运输单证、发票。 表格或 HS 错误可能被拒绝。
欧盟 EVFTA 可能约 5% 或按降税表更低。 需有效 EVFTA 原产地证明并满足规则。 原产地证明、发票、描述、HS、原产国。 无有效证明时可能回到 MFN 18%
英国 UKVFTA 可能约 5% 或按降税表更低。 适用 UKVFTA 文件,不应混用 EVFTA 文件。 UKVFTA 原产地证明、发票、提单。 使用错误协定文件会失去优惠。
澳大利亚/新西兰 AANZFTA 或 CPTPP 通常可为 0% 满足原产地和直接运输规则。 AANZ 或 CPTPP 证明、发票、提单。 原产地或第三方发票不一致。
印度 AIFTA 可能约 5% 需 Form AI 且原产地标准有效。 Form AI、发票、装箱单、提单。 货物描述不一致可能被拒绝。
美国/无 FTA 无与越南的 FTA 优惠 若满足 MFN 条件,通常适用 MFN 18%;否则可能考虑普通税率 27% 核查原产地和 MFN 条件。 发票、装箱单、提单、原产地资料(如有)。 无 FTA 依据申请特别优惠税率。

C/O 核查清单

所选协定的 C/O 表格或原产地证明正确。
原产地标准正确:WO、RVC、CTH、CTSH 或产品特定规则。
货物描述、HS、数量、重量、原产地与发票/装箱单/提单一致。
如有第三方发票,相关信息已正确体现。
符合直接运输和提交时限要求。
签发日期、印章/签名或电子验证码有效。

适用专项政策

货物情形 可能适用政策 需核查资料 主管机关/系统 建议时点 风险备注
普通身体乳化妆品 化妆品公布、标签管理、进口海关规定。 公布资料、授权书、CFS(如有)、配方、标签、商业单证。 省级卫生主管机关/相关系统;海关。 货到前及流通前。 不要等到货到后才检查公布和标签。
治疗/抗炎/修复疾病宣称 可能超出化妆品范围,需逐案核查。 标签、宣传册、网站、活性成分和宣称。 卫生/专项主管机关。 采购和印刷标签前。 宣称错误会导致公布资料不适用。
SPF/PA 防晒功能 可能仍属 3304,但需核查宣称、UV 过滤剂和标签。 配方、SPF 证明(如有)、标签和公布资料。 卫生机关和海关。 ETA 前及公布前。 不得与普通保湿身体乳混同。
样品/tester/礼盒 取决于进口目的、数量和是否流通。 发票、装箱单、进口目的、样品标签、SKU 清单。 海关及必要时专项机关。 申报前。 标注“sample”并不自动免除合规要求。
EPE/FDI/工厂进口 需核查申报类型、用途及是否进入内销。 合同、PO、申报类型、内部资料。 主管海关。 申报类型确定前。 用途错误可能产生后续稽查风险。

需核查的相关法规文件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编号 发布机关 生效/适用时间 在手续中的作用 重点条款/附录 核查备注
通知 Thông tư 06/2011/TT-BYT(化妆品管理)。 越南卫生部 01/04/2011 生效。 化妆品公布、资料、标签和流通管理的主要依据。 化妆品公布、公布表、产品信息档案相关规定。 需核查后续修订补充。
修订通知 Thông tư 34/2025/TT-BYT,修订 06/2011/TT-BYT。 越南卫生部 发布 03/07/2025,生效 18/08/2025 更新化妆品公布资料要求。 关于公布资料和接收流程的修订条款。 按实际提交日期适用。
法令 Nghị định 43/2017/NĐ-CP(商品标签)。 越南政府 01/06/2017 生效。 越南进口商品标签依据。 强制内容、语言和附加标签。 已由 Nghị định 111/2021/NĐ-CP 修订。
修订法令 Nghị định 111/2021/NĐ-CP 越南政府 15/02/2022 生效。 修订商品标签要求,尤其适用于进口货物。 原标签/附加标签强制内容和原产地。 当原标签缺少越南语强制内容时需核查。
税则 现行 MFN 及特别优惠进口税则。 越南财政部/政府(按具体税则)。 按海关申报日。 确定 MFN、普通税率、FTA 和 VAT。 33 章,品目 3304,编码 3304.99.30 申报日需重新核对。
VAT Nghị định 174/2025/NĐ-CP(VAT 减免)。 越南政府 01/07/2025 生效,除非另有变更,适用至 31/12/2026 判断是否可适用 VAT 8% 而非 10% 第 1 条、第 2 条及排除附录。 若属于排除清单,不得自动适用 8%。

查看/下载法规原文

越南政府法规门户越南药品管理局

企业在适用前应在官方法规门户或发布机关网站再次核对。

清关资料清单

商业单证

  • 商业发票。
  • 装箱单。
  • 海运提单/空运单。
  • 销售合同/采购订单(如有)。
  • 如申请优惠税率,需 C/O。

专项资料

  • 化妆品公布接收编号。
  • 授权书、CFS(如适用)。
  • 成分表、原标签和附加标签草稿。
  • PIF(产品信息档案)用于流通后留档。
资料组 所需资料 用于步骤 通常准备方 常见错误 ETA 前检查方式
商业单证 商业发票、装箱单、合同/PO。 海关申报、完税价格、货物描述。 出口商、进口商、采购。 名称笼统、缺少 SKU/容量、原产地错误。 与标签、公布资料和装箱单比对。
运输单证 提单或空运单、到货通知、pre-alert。 提货、舱单、申报。 货代/承运人。 收货人、件数或重量错误。 ETA 前与发票和装箱单比对。
C/O 如申请 FTA 优惠,需 C/O 或原产地证明。 特别优惠税率。 发货人、出口商、进口商。 表格、标准、描述或第三方发票错误。 核查 form、HS、描述、数量、签发日期和直接运输。
化妆品公布 公布接收编号、授权书、CFS(如适用)。 流通和合规证明。 进口商/责任方、法规/法务。 实际进口 SKU/配方/标签与公布不一致。 比对产品名、品牌、形态、成分和生产商。
标签和技术资料 原标签、越南语附加标签草稿、成分表、设计稿和宣称。 标签审核、产品说明和后续稽查资料。 品牌方、进口商、法规团队。 过度宣称、缺少原产地、容量或成分。 按标签法规和公布资料核查。
一致性原则:商品名称、数量、容量、SKU、原产地、成分、宣称和标签,必须与商业单证、公布资料、标签和海关申报一致。

可能导致货物被扣留的决策点

决策点 需回答问题 证明资料 不明确后果 建议处理
HS 编码 身体乳属于 3304.99.30、3304.99.90 还是 3401.30.00? 标签、配方、宣称、目录。 需解释 HS 并影响税率。 发票开具前确定产品本质。
化妆品公布 SKU 是否已有有效公布接收编号? 公布资料、授权书、CFS(如有)。 流通依据不足。 ETA 前准备公布资料。
功效宣称 宣称是否超出化妆品范围? 标签、网站、宣传单、配方。 可能需修改标签/资料或重新分类。 进口前控制宣称。
C/O C/O 是否适用于所选 FTA? C/O、提单、发票、装箱单。 不能享受特别优惠税率。 接收正本/电子 C/O 前核查。
标签 原标签和附加标签是否合规? 标签图片、设计稿、附加标签。 标签补充或流通风险。 按 43/2017 和 111/2021 法令核查。

实务 E2E 流程

第 1 步:ETA 前核查

确认 HS、税率、C/O、化妆品公布、标签、宣称和申报类型。

第 2 步:锁定资料

确认发票、装箱单、提单/空运单、标签、成分表、SKU 清单和公布资料。

第 3 步:准备专项资料

核查公布接收编号、授权书、CFS(如适用)、附加标签和 PIF。

第 4 步:海关申报

控制绿/黄/红通道,并准备 HS、价格、原产地、C/O 和化妆品说明。

第 5 步:通关与后续留档

提货、完成附加标签、按批次留档并准备后续稽查资料。

ETA 前风险清单

风险 后果 ETA 前控制方式 需查资料
3304 与 3401 混淆 税率和专项资料错误。 确认主要功能:护肤还是清洁。 标签、成分表、使用说明。
公布缺失或不一致 流通依据不清。 比对进口 SKU 与公布编号。 公布资料、标签、装箱单。
C/O 无效 无法享受特别优惠税率。 货到前核查 C/O。 C/O、发票、提单、原产地规则。
过度宣称 标签/资料修改或重新分类风险。 进口前审核宣称。 设计稿、宣传册、配方。
附加标签不完整 流通或后续稽查风险。 按公布资料和标签法规准备附加标签。 原标签、附加标签、公布资料。

FAQ 常见问题

1. 进口身体乳是否需要化妆品公布?

如果在越南流通并属于化妆品范围,通常需要。

2. 通常核查哪个 HS?

通常核查 3304.99.30,但最终需按产品本质确定。

3. VAT 是 8% 还是 10%?

符合减税政策且不在排除清单时可能为 8%;否则为 10%

4. C/O 是否能降低进口税?

可以,但必须满足 FTA 原产地规则并提交有效证明。

5. tester/样品是否与商业货物相同?

不一定,需要核查进口目的、数量和是否流通。

6. 标签写“治疗皮炎”怎么办?

应立即复核,因为该宣称可能超出化妆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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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IMEX 执行方案

本文提供了 HS、税率、资料和专项政策框架。实际操作时,每票货仍需依据目录、配方、标签、单证、原产地和进口目的重新核查。

ETA 前核查

HS、税率、C/O、化妆品公布、标签和宣称。

合规资料控制

比对发票、装箱单、提单/空运单、C/O、标签和公布资料。

国际物流与清关

代理协调、ETA 跟踪、pre-alert、海关申报和查验处理。

后续稽查

按批次留档、附加标签和解释资料准备。

对于可能涉及化妆品公布、C/O 或标签要求的货物,企业不应等到货到后才开始核查。发票、装箱单、标签、配方、C/O 或公布资料之间的细小差异,都可能导致清关延误和额外仓储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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