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独立显示器进口手续指南
显示器看似简单,但电视调谐器、Wi‑Fi、Android、摄像头或翻新状态都可能改变HS编码和专业政策。本指南提供ETA前E2E审查地图。
进口前必须锁定的快速信息
8528.52.00:可直接连接并设计用于计算机且不含电视调谐器。
MFN 0%;普通税5%;符合条件时VAT至2026年12月31日可为8%。
电脑显示器自愿贴能效标签,但仍需核查最低能效。
电视调谐器、Wi-Fi/Bluetooth、Android/CPU、摄像头/麦克风、专业用途或二手/翻新。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办公、游戏和图形显示器,LCD/LED/OLED显示器,触控显示器,智能显示器,交互平板及部分专业显示器。不同型号可能适用不同HS和政策。
- 全新、样品、保修、项目、EPE/FDI及二手/翻新货物应分别审查。
- 电视机、数字标牌、医疗/汽车/航海显示器及交互设备不能自动视为普通电脑显示器。
- 适配器、摄像头、无线模块、支架或附带mini-PC需根据包装和功能审查。
货物分类与技术识别
应确定主要功能、信号输入、电视接收、处理器/系统、无线协议、电源及货物状态。发票名称本身不足以归类。
| 核查标准 | 证明材料 | 错误风险 | 建议申报品名 |
|---|---|---|---|
| 主要功能 | 产品目录、规格书、说明书 | 将电脑显示器误判为电视机、数字标牌、医疗显示器或交互平板 | 彩色LCD/LED显示器,型号…,尺寸…,用于显示计算机数据,不含电视接收器 |
| 与计算机直接连接 | HDMI、DisplayPort、USB-C/Thunderbolt、DVI、VGA及接口图 | 无法支持8528.52项下归类 | 写明输入接口及与84.71项自动数据处理设备配套使用 |
| 电视调谐器 | DVB-T2/ATSC/ISDB参数、RF接口、说明书 | 可能转为电视接收设备并触发QCVN | 仅在资料充分时写“不含电视接收装置” |
| 操作系统及处理器 | BOM、OS参数、用户手册 | 智能显示器可能不是普通被动显示器 | 披露CPU、RAM、存储及Android/Windows功能 |
| 无线连接 | Wi-Fi、Bluetooth、NFC、蜂窝通信参数 | 可能触发无线合规或其他归类 | 逐项列明协议和无线模块 |
| 触控、摄像头、麦克风 | 触控控制器、摄像头及麦克风参数 | 交互显示器可能属于多功能设备 | 明确触控是否为辅助功能并列明摄像头/麦克风 |
| 电源及适配器 | 输入电压、功率、适配器型号 | 成套描述或标签不一致 | 注明内置AC或外置适配器及其参数 |
| 货物状态 | 发票、序列号、照片、生产年份 | 二手/翻新ICT产品可能禁止进口 | 注明全新100%;二手/翻新单独处理 |
HS编码、税费与原产地
对于不含电视接收装置、可直接连接并设计用于84.71项自动数据处理设备的显示器,常参考8528.52.00。技术文件必须支持这些条件。
| 参考HS | 适用条件 | 误用风险 | 所需资料 |
|---|---|---|---|
| 8528.52.00 | 不含电视接收装置,可直接连接并设计用于84.71项自动数据处理设备 | 若含调谐器、突出专业功能或并非主要为计算机设计,则可能错误 | 产品目录、说明书、接口照片、无调谐器证明、型号参数 |
| 8528.59.10 / 8528.59.20 | 不符合8528.52条件的其他彩色/单色显示器 | 税率和政策可能不同,不能把“其他”当作安全编码 | 用途、信号方式、使用市场及归类依据 |
| 8528.72.xx | 带显示屏的电视接收设备 | 把电视机申报为显示器将造成HS、税率和合规错误 | 调谐器资料、遥控、搜台、RF接口、QCVN报告 |
| 8471/8517或其他税目 | 仅当产品实质上为数据处理设备、终端、会议设备或多功能网络设备 | 商品名“smart monitor”不决定归类 | CPU/OS/BOM、架构及主要功能 |
| 税种 | 参考税率 | 条件 | 操作提示 |
|---|---|---|---|
| MFN进口税 | 8528.52.00参考0% | 归类正确且原产地享受MFN | 申报日核对第26/2023/ND-CP号法令及修订。 |
| 普通进口税 | 8528.52.00参考5% | 不具备MFN/FTA条件时 | 核对第15/2023/QD-TTg号决定及原产地材料。 |
| 进口增值税 | 符合条件时至2026年12月31日为8% | 原税率10%且不属于第174/2025/ND-CP号法令附件I、II排除范围 | 按申报日和实际产品确认。 |
| FTA特别优惠税 | 可能为0% | 有效原产地证明、标准、期限及运输条件 | MFN已经为0%时,应评估C/O的实际价值。 |
专业政策矩阵
政策高度依赖调谐器、无线模块、操作系统和用途。不得把普通被动显示器结论套用于所有型号。
| 货物情形 | 可能政策 | 资料 | 时间 | 风险说明 |
|---|---|---|---|---|
| 普通电脑显示器;无调谐器、无无线发射 | 现行第36/2026/TT-BKHCN号通知风险清单未单独列出8528.52.00;不得仅根据名称推导ICT手续 | 目录、说明书、型号、标签及接口 | 订舱前 | 该结论来自对现行清单的比对;集成功能必须重新核查。 |
| 2026年电脑显示器 | 依据第52/2025/TT-BCT号通知,能效标签为自愿 | 企业选择贴标时准备TCVN测试资料 | 上市前(如实施) | 2026年不得把能效标签登记列为强制清关文件。 |
| 最低能源效率 | 核查第14/2023/QD-TTg号决定及TCVN 9508:2012 | 测试报告或制造商能效数据 | 采购/商业进口前 | 自愿贴标不等于取消低能效设备淘汰要求。 |
| 含DVB-T2/电视调谐器 | 可能归入电视接收设备8528.72并适用QCVN/质量检查 | 调谐器资料、RF接口、测试及证书 | ETA前 | 具有电视接收功能时不得按普通电脑显示器申报。 |
| 含Wi-Fi、Bluetooth、Android、摄像头或麦克风的智能/交互显示器 | 按第36/2026/TT-BKHCN号通知逐项核查模块和主要功能;可能叠加政策 | 协议清单、RF报告、CPU/OS/BOM、说明书 | 订舱前 | 不能套用被动显示器结论。 |
| 医疗、航海、汽车、监控或数字标牌显示器 | 可能适用其他行业管理或其他HS | 专业目录、用途、证书、项目合同 | 签PO前 | “display/monitor”字样不能决定政策。 |
| 随附或单独进口的适配器、摄像头和附件 | 独立销售/包装或改变成套属性时需单独核查HS和政策 | BOM、装箱单、适配器及电气参数 | 开票前 | 附件型号必须一致。 |
| 二手/翻新货物 | 按第26/2025/TT-BKHCN号通知核查禁止进口ICT清单及例外 | 年份、序列号、状态、用途及例外材料 | 采购前 | 不得按新品流程;第292/2026/ND-CP号法令于2026年9月5日生效。 |
需核查的相关法规
| 领域 | 法规 | 机关 | 作用 | 核查说明 |
|---|---|---|---|---|
| 海关 | 2014年海关法;第08/2015/ND-CP号法令及修订;第38/2015/TT-BTC号通知及修订 | 国会/政府/财政部 | 申报、估价、查验和放行 | 按申报日核查效力及监管方式。 |
| MFN税表 | 第26/2023/ND-CP号法令及修订 | 政府 | 按HS适用优惠进口税 | 8528.52.00参考0%。 |
| 普通税率 | 第15/2023/QD-TTg号决定 | 总理 | 不具备MFN/FTA条件时 | 8528.52.00参考5%。 |
| 增值税减免 | 第204/2025/QH15号决议;第174/2025/ND-CP号法令 | 国会/政府 | 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减2%,但有排除项目 | 核查附件I、II。 |
| 能效标签 | 第52/2025/TT-BCT号通知 | 工贸部 | 自2026年1月1日起的清单和路线图 | 2026年电脑显示器为自愿贴标。 |
| 低能效设备 | 第14/2023/QD-TTg号决定;TCVN 9508:2012 | 总理/国家标准 | 淘汰低能效设备 | 与能效标签为不同义务。 |
| ICT质量清单 | 第36/2026/TT-BKHCN号通知 | 科技部 | 自2026年7月1日起中/高风险清单 | 核查调谐器和无线模块。 |
| 二手ICT | 第26/2025/TT-BKHCN号通知 | 科技部 | 禁止进口二手ICT产品及例外 | 二手/翻新单独审查。 |
| 外贸管理 | 第69/2018/ND-CP号法令;第292/2026/ND-CP号法令 | 政府 | 禁止/许可框架及过渡 | 第292号自2026年9月5日起替代第69号。 |
| 商品标签 | 第43/2017/ND-CP号及第111/2021/ND-CP号法令 | 政府 | 原标签和越南文附加标签 | 锁定品名、型号、原产地和责任主体。 |
查看/下载官方法规
通过以下越南政府官方来源核对文号、生效日期及签署文件。
企业在实际适用前应再次通过官方法律门户或发文机关网站核实。
清关单证包
商业单证
Commercial Invoice、Packing List、B/L或AWB、Sales Contract/PO、原产地证明(如使用)、目录/规格书、原标签照片、型号/序列号清单。
技术及专业材料
说明书、接口照片、调谐器/无线参数、智能显示器BOM/OS资料、能效数据,以及触发时的测试报告、证书/声明或二手货物材料。
| 资料组 | 文件 | 使用环节 | 负责人 | 常见错误 | ETA前核查 |
|---|---|---|---|---|---|
| 商业单证 | Invoice、Packing List、B/L或AWB、Contract/PO | 申报、价格、数量、运输 | 出口商/进口商/货代 | 品名笼统或型号、数量、Incoterms不一致 | 使用统一型号主表 |
| 技术资料 | 目录、规格书、说明书、接口照片、功能图 | HS、政策和解释 | 制造商/进口商 | 营销资料缺少调谐器、OS或无线参数 | 锁定准确版本 |
| 能效资料 | TCVN 9508:2012测试数据;自愿贴标材料(如选择) | 最低能效和自愿标签 | 制造商/进口商/实验室 | 把自愿当强制或无能效资料 | 签PO前取得报告 |
| 触发时的专业材料 | RF/TV报告、证书/声明、许可或登记 | 调谐器、无线或专业功能 | 进口商/合规 | 使用近似型号报告或漏模块 | 逐型号逐模块对应QCVN |
| 原产地 | C/O或原产地声明及支持文件 | FTA优惠及原产地证明 | 出口商/进口商 | 表格、标准、发票引用、描述或HS错误 | 签发前审草稿 |
| 标签 | 原标签照片、越南文附加标签稿、说明书 | 境内流通 | 进口商/品牌方 | 缺型号、原产地、进口商或翻译错误 | 到货前批准版面 |
| 二手/翻新 | 年份、序列号、状态、用途及例外材料 | 禁止/例外判断 | 进口商/合规 | 订舱后才披露翻新状态 | PO前书面确认 |
可能导致扣货的决策点
| 决策点 | 问题 | 证据 | 后果 | 建议 |
|---|---|---|---|---|
| 货物本质 | 电脑显示器、电视、数字标牌还是交互显示器? | 目录、说明书、调谐器/OS/BOM | HS和政策全错 | 制作一页技术说明 |
| 8528.52条件 | 是否可直接连接且设计用于84.71项设备? | 接口、用途、规格书 | 转入8528.59或其他税目 | 取得制造商证据 |
| 调谐器/无线 | 是否含DVB-T2、Wi-Fi、Bluetooth、NFC或蜂窝模块? | 协议清单、RF接口、测试报告 | 未准备QCVN/质量手续 | 按型号而非系列审查 |
| 能效 | 是否达到TCVN 9508:2012最低水平? | 测试报告/制造商数据 | 流通或后检风险 | 合同前取得数据 |
| 税费 | 申报日HS、原产地和8%VAT是否有依据? | 税表、C/O、VAT附件 | 补税、失去优惠或更正 | 制作税费表 |
| 单证一致 | 发票、装箱单、提单、目录、标签和C/O是否一致? | 型号主表 | 黄/红通道及改单 | 统一数据源 |
| 状态 | 全新还是二手/翻新? | PO、发票、序列号、照片 | 可能属于禁止进口 | 确认前不订舱 |
E2E实务流程
ETA前审查
收集目录/说明书;确定显示器/电视/交互设备;锁定HS、税费、VAT、原产地、状态及集成模块。
技术说明和型号主表
每个型号制作一页技术表,含面板、尺寸、接口、调谐器、OS/CPU、无线、电源及用途。
能效和专业政策
确认TCVN 9508:2012;决定是否自愿贴能效标签;若含调谐器/无线/专业功能则准备对应合规材料。
锁定单证和原产地
按型号主表核对Invoice、PL、B/L/AWB、Contract/PO、目录、标签及C/O。
海关申报
品名应充分反映技术本质。绿通仍承担自报责任;黄通审单;红通审单并查验实货。
放行及境内流通
完成越南文附加标签及触发的专业标识,保存型号测试数据和每票档案,准备后续稽查。
ETA前风险清单
| 风险 | 后果 | 预防 | 所需资料 |
|---|---|---|---|
| 仅写“LCD monitor” | HS依据不足 | 标准化申报品名和技术说明 | 目录、说明书、接口 |
| 沿用旧观念,把2026年能效标签当强制 | 无必要手续和延误 | 按第52/2025号通知:显示器自愿贴标 | 通知及上市计划 |
| 因自愿贴标而忽略最低能效 | 低能效合规风险 | 核查第14/2023号决定和TCVN 9508 | 型号测试数据 |
| 含调谐器/Wi-Fi仍按被动显示器处理 | 缺合规手续、HS错误 | ETA前逐模块审查 | 协议清单、RF/调谐器报告 |
| 单证型号不一致 | 改单、延误、失去优惠 | 型号主表和预审 | 整套单证 |
| 翻新货物以“new”发运 | 可能属于禁止进口二手ICT | 状态承诺及序列号/年份检查 | PO、照片、序列号清单 |
| 未核排除附件直接使用8% VAT | 补税风险 | 申报日核查第174/2025号法令 | HS、货物描述、附件 |
常见问题
普通独立显示器是否需要进口许可证?
全新普通电脑显示器若无调谐器和无线功能,通常不会仅因“显示器”名称而产生单独进口许可证。但必须按实际型号核查;智能功能、专业用途或二手状态会改变结论。
常用HS编码是什么?
当产品不含电视接收装置,可直接连接并设计用于84.71项自动数据处理设备时,常参考8528.52.00。最终编码以技术资料为准。
2026年电脑显示器必须贴能效标签吗?
不必须。第52/2025/TT-BCT号通知规定,2026年电脑显示器为自愿能效标签。但第14/2023/QD-TTg号决定和TCVN 9508:2012的最低能效审查仍需单独关注。
带Wi-Fi或Android的智能显示器能按普通显示器办理吗?
不能直接套用。应按第36/2026/TT-BKHCN号通知核查CPU/OS、Wi-Fi/Bluetooth、摄像头、麦克风和主要功能。
带电视调谐器是否使用同一HS?
不一定。电视接收功能可能使产品转入8528.72并触发相应QCVN和质量检查。
2026年进口VAT是8%还是10%?
基础税率为10%;不属于第174/2025/ND-CP号法令排除范围且符合条件的货物,可至2026年12月31日暂按8%。应在申报日确认。
MFN已为0%时还需要C/O吗?
C/O可能不再降低进口税,但仍可用于原产地、合同、项目或贸易合规要求,应按每票评估。
二手/翻新显示器能否进口销售?
不得按新品办理。采购前必须核查第26/2025/TT-BKHCN号通知中的禁止进口二手ICT清单及例外。
越南文附加标签何时粘贴?
除另有规定外,应在越南境内流通前完成;内容必须与型号、原产地、参数和责任进口商一致。
TGIMEX解决方案
本指南梳理独立显示器的HS、税费、能效、单证及政策触发点。每票实货仍需依据实际型号、原产地、状态及用途作出结论。
显示器/电视/交互设备识别;HS、VAT、C/O、能效、调谐器/无线及二手货物核查。
Invoice、Packing List、B/L/AWB、C/O、目录、说明书、标签、测试数据和型号主表。
覆盖60多个国家的代理网络;海运、空运、公路/铁路、pre-alert、ETA、清关及境内配送。
绿/黄/红通道处理,HS/价格/原产地解释,越南文标签及每票档案。
对于智能显示器、含调谐器型号、二手货物或多型号货物,不应等到到港后才开始审查。
本资料仅供业务参考,不属于官方法律译文,也不构成具有约束力的归类或税务决定。实际适用取决于具体资料和进口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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